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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短评

潮人潮事弄潮儿

潮人潮事弄潮儿

2009年01月04日


其实作家工作忙机器盲啥的,都不是我不会摆弄新玩意儿的借口。

俩字儿就能概括我的水平:女人。

你让我整一桌菜,扫一屋尘我都朗朗上手的,你就是不能塞给我高科技。

我口中的高科技包括一切有按键的东西:音响设备,电视电话,手机电脑,GPS和一切即将到来的能将我的智商无情划归为零的新产品。

我小时候经常嘲笑我娘的落伍,比方说我小时候对家里新弄来的录音机,三摆弄两摆弄,大字不识几个,但不用看说明书就能把磁带玩转,还能把磁带拆开把里面的黑磁条拆下来玩过了再装回去。其实我还曾经拆过录音机的,而且原封不动又装回去,我娘不知。她要知道,能把我屁股打烂,因为当时这是家里比缝纫机还重大的财产。

也就是说,我小时候其实挺时髦的,也看着聪慧。不晓得女人的智商为什么到18以后就过度给男人了。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排斥时代进步科技发展。

因为我有男朋友了。那以后,所有的社会进步与我无关。说实话,我后来到了连遥控器都看不懂的程度,所以我家电视就是摆设,成年不开。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挺伟大是因为老公出国了,我必须学会独自给他发EMAIL。98年的时候EMAIL还挺精贵的,当时有486电脑吗?我在他临走前留下的傻瓜说明书指导下,打开电脑,用DOS命令进入系统,然后摸索着成功给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其实当时成功不成功不知道,因为没有MSN,只能在他给我回信以后才明了。但后来出了个状况是,他只写到把EMAIL发出去就结束了,没告诉我怎么关电脑。我凭着对电视的理解,将所有电源插座给拔了,且这种不良关机习惯延续了不少时间。

由此可见,爱情是生产力,可以创造一切不可能的事情。既能让女人变傻,也能强迫女人变聪明。

我活在当下,不能拒绝一切鲜活的进步,所以我情愿不情愿都要与现代化并轨。

我娘可以足不出户,不知天下大事。我不行。我还得养活自己。

所以,我学会了使用MSN,我学会了往论坛发帖,我学会了利用这些最原始的技术为自己MAKE MONEY。我生存的智慧表现在,任何一样我新学会的东西,我都能把它衍生为挣钱工具。

有了钱以后,如何消费也是一大难题。对我这样的懒人而言,网上购物显然是一件大快我心的好事,我就喜欢这种贴心服务,手指动动,货就送到家里。其实从性价比上说,也是网购更节省,因为你现在出门一趟,交通费也超过快递,更别提走累了打的。

开通支付宝那个艰辛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伤心。银行和网络我都不晓得泡了多久,一个人想花点钱,怎么就这么难呢?要不是每天受网上便宜货的诱惑,我早就放弃了。我英语水平直到现在都没有比大学时候退步,很大的原因要感谢电脑里蹦出的英文指令,还有就是盗版英文碟片的指引。

第一票货到手的喜悦啊!又证明了女人为了省钱可以像老鼠般坚持不懈地钻墙打洞。

现在,我的电脑里有MSN,阿里旺旺,有QQ,有MSN,有SKPYE,这一系列是我与世界保持联系的工具。我还有FLASHGATE,有IPOD下载,这一切是我自娱的必备。我还会用PHOTOSHOP,把自己修得跟仙女似的贴论坛上臭美,我还学会了EXCEL管理家庭账目包括来往情书。我还学会了建子目录隐藏目录把艳照门给藏起来,另外给我的硬盘设立指令,没有密码允许,不得外人入侵,必要时自毁。

天哪!一个人要干点坏事儿,真的要把智商发挥到极限啊!智能犯罪多不容易啊!

我以前最讨厌读各种使用说明,但现在,我现在能把英文的操作指南一眼瞟过就知道该怎么弄。几百页的说明书,我能去伪存真,直接找到自己要用的部分。

其实,你哪怕给我一本什么尼加拉瓜或者阿巴多斯的说明书,我也能够对着图片琢磨琢磨彻底读懂那种语言。无他,唯需要啊!

今天,我又在发挥自己的潜能。

前两天人家送我一个蓝牙耳机,取代了我的老式耳机,我捣鼓了两分钟就把它给联通了。联通以后就触类旁通地发现原来我电脑上也有这功能,以前有个键一直不知道是啥用处,又捣鼓着把电脑和手机给联上了,无师自通聪明绝顶的我,终于把我手机里拍了一年多舍不得删除的照片顺利移出。

我终于不再害怕自己有一天被时代所抛弃,小家伙们会的东西我都会。

只要这世界对我而言,还有爱情,还有金钱,还有AV女优。

我会永远屹立在时代前列,即使没牙满脸皱纹,我也能够躲在电脑后面偷乐着假装自己是七仙女儿。

科技是很容易玩转的事情,关键是有需要,有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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