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说好长时间没见到我了,想得不行了。哇,真令我感动不已!——那我们一定得见面好好聊聊!今天晚上,我做东,在**饭店,不见不散噢!
挂了电话,我立即清醒了。我再一次重复着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我检讨,我总是把纯粹的同学情谊轻而易举地和狗肉交情联系到一起,好像不请谁吃饭,就表达不出自己的真心实意来。
再比方一拨闲人喝茶聊天,到了饭口,每个人都腹鸣如鼓,但偏偏就是我第一个站出来说自己饿了要吃饭!根据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既然是你提出要吃饭,那肯定就你买单了。有一阵子,我甚至怀疑自己有糖尿病或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毛病,要不然,怎么在吃的问题上这样绷不住劲呢?
玲已经抓住了我这个弱点,敲诈不下三次,成功率达百分之百。可我这个笨蛋居然次次上当,真是吃一百个豆不记得豆腥气啊!
我不是三年困难时期的产物,小时候好像也没挨过饿,但是却对吃喝有着莫大的兴趣。我一直记得一句最高指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可我总觉得,革命与请客吃饭不矛盾啊,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不吃不喝,哪里有本钱去干革命呢?而且,吃饭也和革命一样,不能雅致,不能从容不迫,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一桌饕餮之徒面对一盆黄满膏肥的蒸螃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文质彬彬从容不迫的,真实的情况是,谁雅致谁吃亏。
所以每当有幸参加饭局,我都是兴高采烈的,一是为了让主人很有面子,二也是发自内心地高兴。西谚有云:面对美食还愁眉不展的人,是悲观绝望厌世的人。(有没有这句西谚呢?)
记得我刚出道时,部门领导常常领我参加各种饭局。有一次外出吃饭,他本人的角色既不是主宾,也不是陪客,就是一蹭饭的。我想他以这种尴尬身份,再带我一个吃白饭的,可能自我感觉比一个人去蹭要显得高尚一点。
正当我全身心投入时,领导冷静地发话:“就你这种吃法,都会让厌食症患者产生食欲的。”就是这样一句伤人自尊的话,好像也没有严重创伤一个未婚姑娘的幼小心灵,下一个热菜上来了,照样欢欣鼓舞的样子。其实,当时我的心在滴血!只不过化悲痛为饭量了。
结婚了,有孩子了,时间不再为我所支配,于是我从饭局中渐渐淡出了。当时我服务的单位有同好之人,他已经退居二线了,尤如过气明星,自然门前冷落,我们就经常精神会餐。记得他渲染着自己吃过最高规格的一次,是由曾希圣厨子掌勺的大宴。具体吃了什么,我已经回忆不上来了,现在只能想到他那对突然闪闪发亮双眸,全然不是年近六十老翁的风采!“江山代有才人出”,年轻一茬生机勃勃,他们呼啸着来呼啸着走呼啸着赶着各种饭局。老者有名人名言云:过去我吃遍全城,现如今,饭店呼呼叫地开张,竟然我都不知道!哼哼。
我比他强,哪里新开了饭店,基本上都门儿清,这实在归功于我自己好吃又爱请人吃饭的毛病。我一介草民,鲜有用公款待客的机会(记忆中就没有这样的储存),却偏偏有这种哆嗦钱的毛病,实在是致命的错误啊!——革命,就是请客吃饭:花自己的钱,等于是革自己的命啊~~今天晚上,再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