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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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1z@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B1gR5p 0 q| 7( 如果,女方想谋财;
@L`jk+Y0vF LscGTs,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I9bNO,%JK cS$_\65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9$Y=orpWxr >eaaaq9B-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BM47D=v ~>G^=0LT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G5!^*jf FsPw1A$y @d_M@\r=j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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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V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i@q&5;%% "N;EL0= wq{hF< 1cDF!X] *hrvYil2b Q/?$x*\>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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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t7pFW^& {_}I!`opr$ 3'Rx=G' r^ XVB`v 0"R|..l/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