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桑兰状告美国的几家机构和个人,要求索赔天价18亿美元的跨国诉讼案,引发轩然大波。作为目击桑兰受伤、并在她逗留美国十个月期间一直在美国追踪报道的笔者来说,有些话憋在心头,一直未说。本周日,笔者对桑兰和她的监护人黄健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采访,澄清了不少多年的困惑,也了解到不少鲜为人知的信息。下面,我想就此事件谈点个人的看法。 Qxk & J
我认为,桑兰委托经纪人和律师诉讼美国机构和个人的行为是合法和正当的,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权利。对于并不完全了解内情的旁观者来说,谁都没有资格对桑兰的这种维权行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S\> F\v6'
大多数中国人不懂法,也不太关心法,因为,法律在我国尚不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停留在理想层面,司法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很多。一谈到上法庭,尽管是民事法庭,多数人依然认为是天大的事,孰不知,美国人把打民事官司当成家常便饭,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通过法律渠道化解纠纷是避免仇恨和私怨加剧的文明方式。桑兰周日对我说:“一开始,我认为去美国打官司纯属我个人的私事,很简单,但没想到在国内引起这么大反响,现在弄出了什么‘蛇与农夫’来了,我怎么就变成蛇了?” ~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