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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条旧的新闻,三年前我开车上班途中, 听到新闻正采访一家被小偷光临过的主人. 觉得有点意思, 随手记下的.今天我重新整理了一下。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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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的一个星期二晚上, 在新西兰南岛皇后镇有一个叫Graeme Glass 的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家里客厅的玻璃碎了, 厨房的吧台上放着不属于他家的一个新的蓝球和两副新手套. 正奇怪着又发现他的日常记事本也在台上, 上面还留有信息. <qiap2
原来小偷一天里两次光临了Graeme家, 第一次敲碎了客厅玻璃, 偷走了一台价值1200纽元的手提电脑, 一个照相机, 和装有信用卡的钱包. 第二次光顾是为自己的犯罪感不安, 送回了偷走的物品, 同时还返回了用窃来的信用卡购买的蓝球和两副手套. g9Qxf% }
更奇怪的是, 小偷写下这些后, 还写下了他深深的后悔:“对不起, 我用暴力的方式进了你家, 我不想进监狱, 但我知道你如果去问街坊邻居还是能找到我的, 因为可能有什么人看到我做的事.” J(*"S!q)6
同时小偷又承诺:“ 等到我有足够的钱时, 我会把钱留在你的信箱里以赔偿配玻璃的费用”. l3$?eGGM
本子上还写着:“ 我做了对不起你和你家庭的事, 现在说这些已太晚了, 在我心底, 我深感对不起....” 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