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BBC中文网
+ L[a 2010/05/21
B#]:1:Qn B/Js>R 中国公安部决定,从6月1日开始将会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的签发对象。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到华投亲,可以获得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长期居留许可。
$b U.6 ~@#s<a,%; 中国公安部指出,鉴于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越来越多,考虑到这些人在华停留的实际需求,对其中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
bV$g]->4e 5X PoQ^ 有关规定适用于五类人,第一类是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 18周岁外籍子女。
-!lSk?l \J(kevX 这些人可以获得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探亲”类居留许可,对其中已满60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一次性获得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探亲”类居留许。期满后可以办理延期。
;.66phe lb{X 6_. 第二类人群是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可获得一次性签发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投靠”类居留许可。期满可延。
|.OS7Gt? aH7@:=B 此规定所适用的第三类人是: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对此群体公安部门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置房”类或“置房者家属”类居留许可。两年后仍可续签。
rF$S (I/ZI'Ydy 第四类是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这些人可获得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赡养”类居留许可,到期同样可申请延期。
:]JMsa6 (%j V[Q 适用人员第五类是: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他们申请一次性签发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过后仍可续签。
! FVD_8 B.A;1VE5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0/05/100521_china_permit_tostay.shtml[ 此贴被卡拉在05-21-2010 20:2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