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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漂泊杂谈】有“瑕疵”的水价听证会也“规范合法”吗
漂泊诗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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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20   

【漂泊杂谈】有“瑕疵”的水价听证会也“规范合法”吗

2009年12月8日,在哈尔滨马迭尔宾馆,哈尔滨市水价听证会正式召开,比预定日期推迟了23天。会后,部分听证会代表的身份受到社会质疑,而开会当天,本是公开、透明的听证会,不少记者都被拒之门外,“记者都进不去,普通老百姓就更难说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王超如是说。在当天的听证会上,作为唯一一个反对涨价的消费者代表——退休教师刘天晓因轮不上发言,便向主持人——哈尔滨市物价局副局长杨慧扔去了矿泉水,刘天晓也成了“2009中国百姓维权第一扔”,也就是刘天晓这一扔,才让哈尔滨水价听证会被媒体和百姓推上被质疑的浪尖。

    实到的13名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就有23%涉嫌身份“造假”,“退休职工”其实是某酒店的董事长,“下岗工人”却是哈尔滨信访局的离休干部,讲了“法律规定,水价三年一调整”的“律师”却是山寨版式人物。弥天闹剧被媒体、网络曝光后,引发社会舆论声伐一片。人们不仅要问:这是哪门子“听证会”?

    时至12月17时下午,哈尔滨物价局和消协召开了联合发布会,专门就12月8日水价调整听证会作出解释,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宋玉章就消费者参加身份不实的问题向社会作了公开道歉。

    宋玉章称,市消协在推荐参加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工作确实存在“瑕疵”,个别消协工作人员没有做好工作,没有对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进行核实调查,对此表示“真诚的歉意”,并表示“吸取教训,深刻反思。”

    就在人们对宋玉章这种敢于坦荡认错勇于担责感到欣喜时,哈尔滨市物价局副局长却说:“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哈尔滨物价局严格地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听证会的程序规范合法,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公开透明,听证会的结果真实有效。”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发布会,一位消协领导坦诚有“瑕疵”,深表歉意,而另一位物价局的官员则强硬表示“听证会的程序规范合法”,“结果真实有效”。这种表态不知还有多少可信度?面对来自社会的质疑,发布会演出更是诡异的“双簧”剧,孪生兄弟成主角,一边表示要“虚心接受意见”,一边则在下着“坚定不改”的决心,我们想的是,好在这次发布会没有维权老汉刘天晓参加,再次被戏弄的他和消费者再扔的会不会是矿泉水?

    中国的法制、民主建设伴随着改革开放在向前推进,国家设立听证会制度,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决策民主和公开公正。但在实施过程中,百姓怎么就把听证会当着“涨价会”、“听涨会”?像哈尔滨市水价听证会,组织者是物价局,制定水价也是物价局,听证对象的主管机构是水务局,而负责遴选听证代表的是工商局辖下的消费者协会。从事实上看,主角是政府的各个部门,而听证会的代表像是被“请”来扮演临时演员的配角而已。由此看来,我国的听证会缺少就是一种公正、公平,缺乏的是有效的行政监管和法制上的多方钳制,从而使听证会流于形式、沦为摆设,既让政府的部门丧失社会公信力,又使消费者权利被盘剥,连官面堂皇的听证会也被误读为浪费纳税人的钱财,让政府部门充当起特殊企业涨价的“帮凶”,从而使公权蒙羞。

    近些年来,关乎于民生的水、电、燃气一个劲通过“听证会”在涨,让百姓对听证会丧失信心,消费者心理也就得异常麻木 ,因为大家都知道,凡是听证会就是“必涨会”,这操持涨价的是政府某部门,而指使者就是涨价的特殊企业。这种“空穴 ”听证会和“过场”听证会,不光剥夺百姓权利,也让听证会泥于形式,变相成了相关连的特殊企业与政府部门主演的独角戏。因此,这种走过场的听证会不可能真正代表民意也代表不了消费者,也正因为在这种独特的语境下,被动的永远是百姓,受伤害的永远是消费者,因而,“代表”身份“狸猫换太子”的隐情和刘天晓怒扔矿泉水将会是更多听证会的可笑可气插曲。

    良性社会必然会向公正、公平方向发展,所谓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涉嫌“造假”,坦承“瑕疵”的听证会,虽然被官员贴上“真实有效”的标签,但这标签并不光彩,因为没有代表身份的真实,哪来听证会真实,更从何谈起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真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既然如此,哈尔滨物价局官员还把有明显“瑕疵”的听证会称之为“规范合法”,广大消费者谁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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