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的危险房屋---突现人为造成的上海危险房屋。因开发商违反建筑条例而严重侵犯物权法的一个有力证据面前,却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出面来承担责任。 %#zq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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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四川地震的教训,使我们非常清醒的认识到,天灾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是不可预防的。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应该高度重视我们所居住房屋的抗震能力,而不是到了地震才来认识我们的房屋是不是具有抗震能力,不是到了地震后再去追究责任。 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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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政府是一个以人为本,负责任的政府。而不只是搭建平台来对待问题,就可以不负责任了。 `F^~*FnR,B
上海有许多危房,上海有许多人为造成的危险房屋,都是开发商近距离开挖基坑,造成广大群众房屋不同程度倾斜、沉降。 {Y(# <UDM
在上海长宁区,就发生很多起为了建造高楼,繁荣某一块地皮,却可以建立在群众安危的基础上,去损害广大群众利益,使周边群众房屋的抗震能力严重降低,使广大群众的房屋严重沉降、倾斜。 :O~*}7G
2005年初,由于上海业丰置业公司野蛮施工,在我所居住的番禺路293弄32号701室楼房边上离开2米的距离开挖基坑建造华山丽苑高楼,严重违反了建筑条例,同时造成了我房屋严重沉降、倾斜,抗震能力降低,并在06、07、08年沉降、倾斜程度还在不断加重的事实。 wS)2ymRg
而且新华街道、长宁区建委对我们弱势居民进行欺压,欺骗,共同预谋、设定圈套:在与上海业丰置业公司调解赔偿方面,却由新华街道在出面谈论赔偿价格。口头上说为我们搭建平台,其实是接受了企业的全权委托。在调解时,新华街道利用威胁、诱骗的手法,说他们这次谈好之后就不解决了,要我去上告,要我去上访,市委市政府是不会为我解决的,上访结果反正最终还是要落到他们手里的。当我要业丰置业公司出示06年真实检测报告正本时,业丰置业公司几次三番的出尔反尔,并共同与新华街道、区建委对我进行污蔑,颠倒黑白,以此达到是我在出尔反尔的结果。 B F,8[|%#
并隐瞒上海业丰置业公司使用假检验报告来欺骗我们全体居民。明明知道检测报告是假,新华街道、区建委对处理我们危险房屋却避重就轻。还说我们居民没有必要看,也没有义务提供给我们检验报告,并一致的说我们的房屋没有危险,使我们居民没有知情权。 9CxFj)#5F
这简直就是官官相互,官商勾结。口气凶悍,态度恶劣。这不但是欺压、欺骗我们弱势群体。更是把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 3T|xUY)G4
对抗震能力严重降低的房屋,得到解决的方案却是寥寥几千元。这能保证我们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吗? uxjx~+qFd
这些新华街道、长宁区建委领导把我们广大群众的生命放在什么位置?他们的领导方式就只会搭建平台,而就可以不负责任了吗? *Bse3%-v
以上问题在新华街道就有五、六处之多: k^Gf2%k
番愚路293弄28号30号32号、 "s!|8F6$
新华路210弄、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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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愚路511弄、 t.ci!#/d
番愚路良华公寓、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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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路31弄1-3号、 uE]kv
延安西路龙之梦后面、 e[: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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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路1100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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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同程度存在欺压、欺骗等不公平、不公正的严重官员腐败问题,使广大群众还生活在危险房屋里。表面上用区区几千元已经平息了对群众房屋权益的侵犯,取得了广大群众的谅解,而房屋的危险性根本就没有得到解决。这便宜了侵犯广大群众利益的开发商,这都是建委、街道串通开发商迷惑群众取得的结果。这是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