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的重点之一是公立医院改革,但这也是新医改的最大难点。新医改方案给出了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些原则性意见,并且提出在未来的3年内鼓励各地方积极试点。毫不奇怪,原则性意见必然是含混的,唯一清楚的措施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根除“以药养医”。 fdHFSn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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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的现有来源有三,即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出售利润和政府财政补助。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未来的改革将把三元转变为二元收入结构,即大幅度降低并且最终取消来自药品出售的利润,具体措施就是逐步取消公立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 7F_N{a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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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可行呢?空口无凭,让我们用数字来说话吧。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给出的数据(参见下表),药品收入是公立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几乎与医疗服务收入相等。2007年,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高达2000多亿元。 gyP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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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一目了然。取消“以药养医”,那么公立医院2000多亿元的收入损失从哪里能补回来?俗话说,堤内损失堤外补;如果在堤外找不到坚实的土地,公立医院的改革岂不是空中楼阁?毫无疑问,在新医改之后,总不能让公立医院的收入降低吧。如果新医改损害了医护人员的现有利益,那么这样的“改革”一定会“基本不成功”。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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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医改方案,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之后,其药品出售收入的损失,通过如下三个途径来补偿:(1)增设药事服务费;(2)调整(其实是提高)医疗服务收费;(3)增加政府财政补助。 eK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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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政府卫生财政投入流向的分析已经澄清,如果未来3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维持在8500亿元,那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即便有所增加,也是杯水车薪。因此,第三条补偿途径看起来是一个画饼。 gX$gUB)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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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药事服务费是一条补偿途径。什么是药事服务费呢?说白了,这就是处方费。病人到医疗机构看病,医生们每开一个处方,收取一笔定额处方费。处方费定额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医生们开大处方的冲动:既然医生们(或医疗机构本身)从每一个处方赚取的利润是一个定额,那么显然没有必要开大处方。这种愿望是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会不会如政策设计者所愿,很难说。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许开大处方没有什么好处,那就分解处方,开小处方吧;或许医疗机构不能靠开大处方赚取15%的药品加成利润了,但是如果医药企业的回扣依然存在,那么它们还是愿意开大处方。总而言之,设立药事服务费这条堤坝,看起来不一定会堵住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制度漏洞。 ,b5v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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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取消了药品加成,单靠增设药事服务费,绝对无法填补2000亿元的大窟窿。因此,为了取消“以药养医”,必须修建另外一条堤坝,这就是提高医疗服务收费。 N7KG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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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百姓来说,公立医院取消“以药养医”之后,他们的药费会降低15%,假如这些医院药品采购价维持不变的话。但是,病人的医药费帐单中不仅会新增一项药事服务费,而且各种医疗服务的收费会上涨。可以说,公立医院取消“以药养医”,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看病治病会少花钱。这样的“改革”,或许用心是良苦的,但不一定会受到民众的欢迎。 qq_ZkU@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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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为了应对这一质疑,新医改方案又明确提出,药事服务费将由医保来支付:或许不会全额支付,但至少会支付大头儿。至于医疗服务收费是否提高以及如何提高,将由有关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换言之,医保将为提高的医疗服务部分埋单。 =q|//*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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