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的一封公开信 il<D e]G
1 has power can't, cruel administration, extreme corrupt of democracy legal system government D@uw[;Xb5
尊敬的各位领导: `IOp*8
案件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自1998年--200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习近平、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四川省省长蒋巨峰分别担任浙江省委书记和温州市委书记期间,在省长吕祖善的指使下,由省、市、县(市/区)、镇、村地方政府官员,利用特权,官-商-黑联合组织极端恐怖(腐败)集团,打着政府名义,在没有任何征地报批手续下,实施全副武装,多次血腥劫夺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沈岙村、穗丰村和龙湾区沙城镇七一村、永福村及瓯海区茶山镇茶山村、睦州垟村等村内农民承包耕种基本农田28000余亩(其中瓯海区仙岩镇有约5500亩在预谋中),进行私下非法交易,每亩以80多万元卖给厂商。后在农民强烈地抗议下,他们才出示了不合法规的征地报批手续,仅用1.7/4.8万元/亩作为农民失地的一切补偿。在1998年,国家修筑甬台温高速公路与104国道改道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官员为达到侵吞征地补偿款与土地返回指标的目的,出动大部队,全副武装,大规模地残暴镇压、袭击并利用司法手段对农民的反映实施打击报复……。其中,沈岙村、穗丰村农民先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而国复[2008]171号、8号;浙政复决字[ 2008 ]59号、浙政复决字[2007]45号、46号、47号与所作出的裁决与决定的答复行为,表明以权代法,在审查中回避了犯罪的真实法律依据,实施包庇罪犯真相。这就是今日中国政府有权无法的真面目吗!!! 2`+ ?s
事 实 与 理 由 7Ro7/PT(
一、有权无法(时间:2008年8月15日农民申请复议/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回复裁决): -}%'I]R=
1、农民复议申请:2004年12月14日与2005年3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沈岙村、穗丰村被劫夺的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规定,是国家级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并有基本农田石碑矗立。再有农民日报记者在瓯海区采访时,区领导也承认二个村的耕地是基本农田。 (证据附后) }oYR.UH
国务院裁决答复:国务院裁决标明,却把国务院在2001年“区划”调整温州市来代替“规划”调整温州市,把基本农田说成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待置换用地与其它耕地水田(证据有《国复[2008]171号、8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基本农田转为待置换用地,也要国务院批准。但是,他们至今没有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出示? Q-F'-@`(C
2、农民复议申请:基本农田是沈岙村与穗丰村农户,在2000年与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家庭方式承包土地,有市人民政府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据附后)。而被告用全副武装、暴力袭击、绑架农民的残酷手段来劫夺基本农田在先,后在农民强烈地抗议下,才出示了不合法规的征地报批手续。所谓的征地过程中又没有征询农户的意见。其工业园区规划图设计的日期是2004年12月,而征地报批文件的日期却是2003年7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规定,此是违法的行为。(证据附后) ih.UzPg
国务院裁决答复:国务院的裁决,却回避了农民以家庭方式签订合同承包土地的。并捏造了,说当地政府组织沈岙村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意见。“沈岙村村民代表大会,已经有20多年没有开了”(证据有当地农民作证)。又回避了全副武装、暴力袭击、绑架农民的残酷手段来劫夺基本农田在先,后才出示不合法规征地报批手续事实依据。又把工业园区规划图设计的日期是2004年12月,而征地报批文件的日期却是2003年7月的程序,说成合法的。(证据有《国复[2008]171号、8号》) #i-!:6sLA
3、农民复议申请:沈岙村、穗丰村农民提供给国务院的不合法规,化整为零的浙土字[B2003]第10571号、10572号、10574号、10594号征地报批文件内标明,(1)没有土地用途;(2)没有征用单位;(3)没有领导人签字,几级部门的日期填写的笔迹属同一个人;(4)县(市/区)印章不全;(5)缺少镇、村的呈报表格(证据附后)。他们至今没有农用地转用方案与补充耕地方案的出示与落实。一个工业园区规划项目,如果是合法审(报)批的,为什么要化整为零报批?这表明此项目是非法设立的? u><ax
国务院裁决答复:国务院的裁决,把以上不合法规,化整为零的征地报批表格,说成以批次报批的,签字清楚,印章齐全,农用地转用方案与补充耕地方案落实 (证据有《国复[2008]171号、8号》) 。但是,他们至今拿不出明确的审(报)批文件? /O|!Sg{
4、农民复议申请: 1998年,国家修筑甬台温高速公路;2000年,104国道改道;与被抢夺的2000年(1999)珊溪移民生活安置用地,沈岙村与穗丰村被以上工程项目征用基本农田约460亩。此三项工程项目有关征地手续,仅有统一征地协议书3份,瑞土告字[2000]5号公告1份,农转非计划情况表各1份。征地每亩补偿分别是:1.8万元、2.3万元和1.5万元,作为农民失地的一切补偿(包括返回指标)。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通知)》175号与《温州市(地区)》98年12月5日报批表上的征地补偿项目数字计算,高速公路征用地每亩有约8万元。(证据附后)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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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裁决答复:国务院在裁决中,回避了甬台温高速公路、104国道改道与被抢夺的珊溪移民生活安置用地的征地补偿款被侵吞的事实犯罪法律依据。(证据有《国复[2008]171号、8号》) FH)bE#4
此上,极端恐怖(腐败)集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13条、第19条、第44条第45条、第52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第9条、第27条的规定。而国务院裁决回复:在事实犯罪法律证据面前,说他们都是合法的行为。这就是今日中国政府有权无法的真面目吗!!! ~'dnrhdme
二、残暴施政(时间:1999年--2005年): 7U:,:=
1、2004年12月--2005年5月,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浙江省担任省委书记期间,发生一起预谋抢夺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农户承包耕种的基本农田7458.35亩。现已多次在沈岙村与穗丰村内发生惨无人道的血腥镇压、绑架农民、劫夺基本农田共计1800余亩(包括珊溪移民用地115.75亩)。 E"!9WF(2t5
2004年12月14日,一队极端恐怖(腐败)组织,打着政府名义,开着货车,拉着石头,正在抢夺破坏基本农田,被穗丰村农民阻止。19日中午,极端恐怖(腐败)组织为夺农民基本农田被阻止,实施报复,到穗丰村内用麻袋绑走刘光明、刘飞武二位农民。下午,村民自发到仙岩镇派出所报案,遭到温州市政府迅速赶来30余名全副武装警察的暴力袭击,有3位农民被打伤。(证据有现场拍到照片附后) <4bv=++pS
2005年1月1日夜,又有一伙黑社会人员头戴面罩,持刀破门闯入沈岙村徐象水家内威胁。 (9';zw
2005年3月28日,一队有2000余人,开着不知其数的警车、大货车等车,大规模地抢夺基本农田,并在现场开工典礼仪式。当沈岙村农民得知自己承包耕种的基本农田被抢夺与承包经营权被侵犯时,赶到现场与他们讨说法,却讨来了血腥的袭击与镇压。(证据有现场拍摄VCD光盘附后) 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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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6日3时左右,再有一队有200多名的全副武装人员(其中黑社会人员头载面罩)闯入穗丰村内,破门入户,分别把农民刘时锷、孔庆弟、刘万胜、刘阿敏打伤,装入麻袋绑走,并被非法拘禁2个多月。(证据附后)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