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近日报道:2月25日,外地来河北石家庄市办事的谢先生向记者投诉,他从火车站打“的士”(出租车)到市青园街某单位办事,结果在离目的地一公里外的一个十字路口被的士司机告知,他要去的这条街道已禁“的”,因为市委机关就在这条街道上,有关部门规定:出租车早7点至晚8点禁止在市委门前通行。 &AQqI
看罢这条消息,笔者与百姓都感到纳闷,若是说有什么紧急事情在市委门前临时性封路,这还说得过去,但是这样明文规定公然禁“的”却怎么也说不过去。难怪此消息一出,在网上就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在指责这市委门前公然禁“的”太离谱。针对此事,有关专家、学者纷纷发表看法,他们普遍认为,石家庄这种做法实属滥施公权。首先是侵犯了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其二,公共道路是公共资源之一,石家庄动用行政权力禁“的”实际上就是滥施行政权;其三,所谓人民公路人民修,这修好的公路却还禁止群众租车出入,显然这又侵犯了公民权利。 mL{P4a 1xf
石家庄市委门前禁“的”,说的好听是为了维护其办公方便和机关尊严,而实质却是严重的“官本位”诟病,这是封建主义残余的等级和特权思想在回升,这种做法是法制社会所不能容纳,也是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所唾弃的。古代那套官衙出行鸣锣开道,仗持“肃静”、“回避”的牌子与门前禁“的”同出一折,它实际上就是疏远群众,残踏公权的行径。如今党中央一再号召我们执政党要“执政为民”、“勤政为民”,努力打造和谐社会,其本意就是以人为本,视民为上;显然石家庄的做法是与此背道而驰。我们有必要认为:石家庄市委门前公演禁“的”一幕,摆的就是“轻民重官”的谱。 hmO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