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因时因地因人而异 如果双方认同公证为婚姻之必须 深究什么心态就大可不必 sT*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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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或存疑 那么这婚姻可能为此出现动摇危机 还是理智考虑考虑 @F-InfB8.
俩人合不合适问题 并作好未来俩人因理念差距而须面对的分离 g"d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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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很多明星或富豪都在婚前作公证 爱情的保鲜期太短 情过如水无痕 契约却一立终生 XB.xIApmy
对有钱的一方也是保障 不至于人财两失 真失了钱财也控制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 _-M27^\vV
对弱势的一方也是保险 青春有限 爱情不到头无妨 口袋里饱满 一转身又是风情万般 L*QX21@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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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偶个人之见 婚姻还是要以爱情马首是瞻 有了金钱的纠缠 就像发馊的菜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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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着别扭更是难以下咽 要真有个大款是这么个防心样 还是早日另谋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