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绿坝”法律与技术研讨会在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 otOl7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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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教 师滕彪博士主持。各界学者、专家和知名人士二十余人出席了会议。他们是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法制处处长,著名法律专家徐迅、著名青少年犯罪专家,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 任皮艺军 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 张千帆 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周泽教授,电脑技术专家吴涛、时昭、霍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杨支柱 教授、中国社科院刘海波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 汪庆华 教授。爱知行研究所所长万延海 先生、北京益仁平中心主 任陆军 先生、公盟发起人、北京邮电大学 许志永 博士,刘晓原律师。韩一村律师。彭剑律师、公益维权人士郝劲松等。 Kfi A 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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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从公民权利、法律、技术、经济等不同角度对“绿坝”现象进行了剖析和批评。 Sa Nx;x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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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教授说,从违法性上来讲,工信部的行为违反国家了多部法律。首先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同时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信息自由的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样的国际人权文件,是我们国家直接签署了的,这些文件在现行的法律上可以作为法源的。工信部推广这家企业的产品,我们并没有看到通过了非常正当的程序,实际上这种产品的推广,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公平竞争的秩序,会实质性损害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并且这种产品的推广用政府采购的形式,国家花这么多钱来买这个东西,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论证。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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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延海指出,在工信部看来,青少年不可以自己做出决定,青少年的意见是不重要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特别强调尊重儿童的权利,在很多重要的事情他需要有监护人,但是他自由选择的权利和意见是要尊重的,在很多事情上他可以自己作出决定。并且孩子的监护人、父母的意见是需要尊重的。代表民意的重要部门是议会,没有经议会讨论,工信部就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显然缺乏民意基础。怎么样保护青少年?如果由国家来出面来制定一个标准的话,应该依据联合国公约和国内的法律,在互联网的时代制定一个最低限度的标准。如果制定一个很高的标准必然导致对人性多样化、文化多元化的伤害。如果一个国家制定统一道德体系的话,把不符合标准的东西剔除掉的话,这跟纳粹希特勒、文化大革命没有区别。 cIX59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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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艺军教授说,我想从孩子的角度讲一讲,我们国家为我们的孩子制定两部法律《未保法》和《预防法》,没有可操作性,这两部法律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司法机关引用过。从建国到现在为止,我们国家在少年保护这方面,基本上把青少年保护当做一个旗号,而不是可实际的可操作性的东西。 5segz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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