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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怨妇陈彤的那些事儿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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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25   

怨妇陈彤的那些事儿

我特地找一机会到北京去探望陈彤。

我知道在风口浪尖儿上去探望一个声名狼藉的同行,会给自己招致极不名誉的影响。但是没办法,我和她是苦难中一起长大的孩子。今年5月我在婚姻中困斗的时候,陈彤兄给了我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她陪我在武汉东湖旁的小破屋里度过我人生最暗淡的时光。虽然她一直说她是趁机来蹭我不要钱的房,放松心情度假,但我内心里坚信她是来安慰我的。

所以我投桃报李,在她困兽争斗的当儿,去给她做个外援团。

我进陈彤家的一刹那,我就预感到这孩子要疯了。尘不拭,屋不扫,衣衫盖地,方便面盒子堆积成山。她进门急急交给我她家钥匙,然后就奔出门去,说是找律师打官司。出门不久就给我电话说:“六儿啊,跟你商量件事,你在我家爱干嘛干嘛,带男人进去我都不管,就一件事请你勿做:千万别给我整理房间。我知道你有这毛病,到哪见脏闲不住。可我家里之所以不让小时工来,就是因为怕人家湮灭了我的证据。我家的任何一个小纸片儿,任何一个随手记下的电话号码,都有可能是我打官司输赢的关键!”

我没好意思打击她:你在人家南京地盘上跟人家作协主席打官司,你还以为你能赢?横竖就一摆设,让你去做花瓶应景的,你还不如连律师都不要请,直接说自己败了拉倒,省了律师费。

她家屋子都那样了,还好意思说,随便我带谁去都行。那屋子能见谁呀?

我在她家百无聊赖地呆了两天,她才回来。因为她到影视公司帮她请的律师那里去谈案子了。影视公司在深圳。

我嘲笑她是个实心眼的女人,让一个与你利益冲突的单位帮你请律师,你这不是自己谋害自己吗?还给人递刀。陈彤刚出事的时候,影视公司安抚陈彤说,你别出来说话,我们会保护你的。结果没几日,影视公司和叶老和解了,把陈彤一人丢下。我跟陈彤说,但凡有人说肯保护你,基本最终都是以抛弃你为己任,比方说丈夫。这点现实你都认不清,还怎么行走江湖。行走江湖第一条就是:只能信自己。

她一进门就从包里掏出乱七八糟合同文书一大堆,跟我哭鼻子喊冤。影视公司跟叶兆言老师签了分不许出电视小说的协议,跟陈彤签了份允许出电视小说的协议,生生把陈彤陷于不义境地。我看完合同忍不住骂她:“你又不是没创作能力,你干嘛非得用叶兆言小说的名儿啊?”陈彤还抹眼泪呢:“这是所有人问我的问题。我知错了。可这是我接的活儿啊!编剧就是后妈,作者就是亲娘。亲娘把孩子卖了,我养大了,完了孩子出名儿了,我倒落个不是。”我哈哈大笑说:“要不怎么天下都骂后妈,颂扬母爱呢?后妈能有啥大爱呀!”(向所有富有爱心的后娘道歉。没办法,约定俗成啊!)

我已经看出来了,陈彤离发财的路还有很远。因为每次她稍微有些声名鹊起,立刻就遭受残酷打压。我认为只有她这样的女人,才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的领军人物,因为据说真正能够屹立于历史之巅的作品,大多作者都是穷困潦倒,抑郁不得志的。这叫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空乏其身。可见上天并没有刻意栽培我的打算。

陈彤告诉我,一个人圆满的一生,要:生过一次大病,离过一次婚,打过一场官司。

我宁可我的一生,像月牙儿那样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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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败 离线
级别: 新兵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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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09-02-20   
一个人圆满的一生,要:生过一次大病,离过一次婚,打过一场官司。
精辟
二二 离线
级别: 班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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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09-02-17   
从六六这知道的陈彤,现在读六六也读春日迟迟。
appleli 离线
级别: 新兵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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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09-02-16   
六六和春日迟迟都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之一,新浪的博几乎每篇都读的呵,还买了你们的好多作品,也算是铁杆粉丝的哦...
支持你们!
深呼吸240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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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09-02-16   
对偶也想要
妞妞妈妈 离线
级别: 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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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09-02-16   
勾起我的兴趣,准备搜搜叶的马文看看,比对一下,各位前辈,谁知道相关链接啊
LIVE,LOVE,LAUGH
素素 离线
级别: 班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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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09-01-14   
马文的战争==》陈叶的战争,和谐为上嘛!
fallon 离线
级别: 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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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09-01-03   
怎么哪行都这么乱啊?中国人不趁别的就是时间,没事总算计着给别人来个套。其实谁也不傻就是没防备呗。总能过去的只要你按着胸口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粉颜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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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08-12-29   
陈彤是《马文的战争》的作者呀
rené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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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08-12-29   
        偶不得不 承认, 偶太落伍了,不上湾曲,就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事儿
一半是冰水,一半是火柴
红柳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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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08-12-29   
按常理儿, 陈彤的剧本是叶兆言的小说基础, 名字和人物都没变, 变得是故事的地点和细节, 可以说是陈在叶上的再创造。陈可以在三万和三十万上字较真儿, 但改变不了剧本是奠基在小说之上的即成事实。 就如同钱学森创造了原子弹号称原子弹之父, 但祖师爷是爱英斯坦的理论谁都不敢侵占, 一个理儿-------纲举目张-----先有鸡后有蛋的问题, 再争论下去,陈比输无疑。

但打官司就不同, 什么事儿, 一上法律程序,事情的性质就从常理变成了证据。决定胜负的关键, 在于陈和叶的两份和影视公司的合同。

如果叶在合同里真如六六所说的“影视公司跟叶兆言老师签了分不许出电视小说的协议’,这个不许出的定义在哪里?是指叶不能再卖小说给其他影视公司?还是叶自己无论什么条件下, 也都不能再“编辑"和“出版”的电视小说(以自己小说为基础的)成书?

如果前者是合同的样本, 那么叶只是卖了他小说的电视版权给影视公司, 不包括电视剧本的出版(出书)的版权给电视公司, 若如此, 陈必输无疑。 若是后者叶即卖了电视改编权又卖了剧本出版权给影视公司, 叶必输这场官司。

若陈的合同“允许出电视小说的协议”包括改变小说到剧本到电视, 还包括可以有权出电视小说成书,无论叶怎么跟影视公司签的合同, 陈和这这场官司都无关, 是叶和影视公司的合同纠纷,陈这个官司可打赢。

若陈的合同只包括改小说成剧本卖给影视公司, 而不包括可以把剧本当书来卖给书商,而叶也并没有签出售以他小说为电视剧本而之上的更同意他人的电视剧本可出书的协议,那陈这个官司不必浪费时间, 分钱了事。

以前陈枰改了毕飞宇的青衣出了电视剧本书,还有那谁谁的改了池莉的生活秀也出了电视剧本书,也没听有什么嚷嚷, 现在都成事儿了, 看来祖国也在与时俱进跟上西方潮流, 但就不知祖国的法律, 是不是也及时跟进了时代的洪流。
以爱之名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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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08-12-29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和谐。
佛说: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注定让一生改变的,只在百年后,那一朵花开的时间。
amanda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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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08-12-28   
顺便说同意二丫的意思, 陈彤趁早跟人家庭外和解就算上上大吉了, 这样的情况再硬拗下去把才气用在狡辩上可没意思, 即使是事先不知道现在事后总知道了吧, 再说既然是出版社的疏忽陈彤道个歉也没什么嘛, 好比A推了你一把, 你摇晃然后不小心踩到B, 你回过神来跟B道个歉, 然后看疼痛程度适当赔点损失也在礼, 也是给自己赚分数, 这也没什么吗, 又何必申述是因为A推我, 所以我踩你, 错不在我.....错在谁大家 其实都明白的嘛, 再说了错在谁, 出版社? 陈彤? 这其实不重要! 人家先前是要商谈的! 

一直很喜欢看叶兆言的小说, 希望双方能和解!
爱一个人,爱一天也是爱,爱一生一世也是爱,只要爱过了就足够了
amanda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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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8-12-28   
天啊,这话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拿来主义!
这是电影非诚勿扰的台词,正好对得上这个案子~~~

可得说明白了,不然冯小刚跟我打官司咋办啊!

其实我不怕跟名人打官司,关键问题是,打着打着一不小心我就搭车成名了,那可咋办啊?
人家还没有当名人的心理准备啊……
纠结地蹲墙角对手指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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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死啦, 可这样的贴不回不行, 可林~你实在太Q, 爱老虎油!
爱一个人,爱一天也是爱,爱一生一世也是爱,只要爱过了就足够了
qdguy 离线
级别: 班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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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8-12-28   
     
盛夏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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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8-12-27   
天哪,我更饭你了,拿来主义都如此贴切。


引用
引用第16楼clean0551于12-26-2008 17:28发表的  :
天啊,这话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拿来主义!
这是电影非诚勿扰的台词,正好对得上这个案子~~~

可得说明白了,不然冯小刚跟我打官司咋办啊!

.......
布衣素颜,也可以闪闪发光。
clean0551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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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8-12-26   
天啊,这话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拿来主义!
这是电影非诚勿扰的台词,正好对得上这个案子~~~

可得说明白了,不然冯小刚跟我打官司咋办啊!

其实我不怕跟名人打官司,关键问题是,打着打着一不小心我就搭车成名了,那可咋办啊?
人家还没有当名人的心理准备啊……
纠结地蹲墙角对手指头去了……
俺的博客~欢迎来踩!
http://clean0551.blog.tianya.cn/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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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8-12-26   
所以说陈彤冤枉。

她从没有一刻认为马文的战争原著是她。

电影剧本的编剧是她,但原著的署名权是影视公司。影视公司不署名叶兆言,难道让陈彤钻到后期制作的机房去署?

北大出版社的封面上不打叶兆言的名字,也是疏忽,因为初稿是有叶兆言名字的,我曾经看过他们给陈彤传的初稿,到终稿的时候换成了广告语,北大社也道歉了。

所以我说陈彤是倒霉孩子,所有的事都集中在一个寸字。

我绝对认为叶兆言老师有要求署名的权利,这是他应得的,不给他署名就是侵占了他的权益,但这件事,陈彤也是受害者啊!
累嗳,不想说话。。。
Ling1984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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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8-12-26   
这官司要能和解私了就奔这方向去好。  Clean 的总结确实犀利精辟,  如果这是圈内人的共识, 陈彤硬拗硬打,  折翼铩羽的可能
性大。 
Troublemaker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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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8-12-26   
引用
引用第2楼clean0551于12-25-2008 21:36发表的  :
开一宝马车,车头插一奔驰的标
出了问题,奔驰的零件配不上,人宝马也不管修

她栽在这个理上了啊


看了前前后后这些个说明,再回头就觉得CLEAN一言以蔽之了。

精辟!!!

以后遇到这样的事件, 就烦请我偶CLEAN同学归纳总结一言以蔽之,然后我们就省时省力加省心了。

给你鞠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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