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GR4?BuY, /uqu32;o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n]!fO
6kj
[THG4582oB 如果,女方想谋财;
J
u` [m $6>?;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v6a]1B |
BU+:+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j8 ,n7!G kMxazx
1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f
6=w3RS V L( <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So%d9k QP I+y8N= mz7l'4']+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w=b(X
q+: ?>uew^$d[w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K9f_bv @Cq? :o<
p#d+>7 rJfqA@ n]CbDbNw7) ,5k-.Md>2*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mqHI} Yn51U6_S |I8Mk.Z=FA TQ :/RT :K.4 n I=DLPgzO9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