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八阕
iT5%X @9L9c 时间: 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19:00-22:30
&N#)(rQ1 gDrqs>8 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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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刘春田教授、沈致和副教授、李琛副教授、张勇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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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cacMgly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许超副司长
Hcpw[%( 7g$t$cZby, 北京大学韦之教授
y\:2Re/*Jt TFhj]r^{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周林研究员
VmW_, H0S7k`. 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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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 BdTj0{S1u 央视电视剧制作中心专业编剧徐萌
x+&&[>-P C o M8 作家顾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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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D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师生
6eBQ9XV F^f]*MhT" 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刘淑华
J' ;tpr Y+N87C< 央视电视剧制作中心专业编剧徐萌:我以一个搞创作的人的心态来看,我觉得胡戈是侵权的。我们在创作的时候最先面临的就是一个版权的问题,我们在自己创作的时候,最极端的时候是考虑题材,要考虑题材的连续,最重要的是题材有没有被授权。我们用头脑创造的,想创造什么就不能看什么。胡侵权的表现为没有得到授权,又大量复制、传播。有人认为胡是全新的批判方式,我认为是谈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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