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毛的情殇里烫发 何仙姑的春天,一点都不可爱,狗一天猫一天忽冷忽热。狗很淡定,猫还在声嘶力竭的叫着春,干枯的枝头,纵然暗流汹涌却毫无迹象。但天还是一日日暖起来,藏在帽子里没有型的头发,快要没脸见人了。整整一年,我该折腾一次头发了。
我把决定告诉四老爷,他不屑一顾的说:烫什么烫,还不赶紧剪了!本是夫妻间的玩笑话,竟让我心伤不已。时光穿越,最美好的季节遇见他,他的扣子老是掉,他的裤脚老是要扦,有一次我在他值班的调度室替他做这些小针线活,抬起头,忽然发觉他一直在看着我,他说:你留长头发一定很好看。那时候,清汤挂面,青春飞扬,恋爱前夜的窗户纸,朦胧美好。他的一句话,我留起了长发。婚后的一段时间,头发长及腰际,马尾高高扎起,或高处辫个大麻花。那时候脑门闪闪发光,美得不轻。表姐家的小外甥,喜欢让我代替他妈妈开家长会,因为表姐太男性化,一年到头剪着寸头,连衣服也没有色彩。在小男生的记忆里,他的云姨高高的发辫光洁的额头大大的眼睛,让他在老师同学面前特别有面子。决定要孩子的时候,剪刀咔嚓变成短发,之前还特意跑去影楼拍了几张照片留念,觉得那么长的头发这辈子不太可能留了。
但我还是不适合短发,因为脸太圆脑门太大。没法留刘海,因为前额天生一个旋,永远的分水岭。后来,还是留起了长发,四小姐小时候都是扎辫子,不为别的,就是干活方便。直到做生意,在等待店铺装修的时间,我去隔壁理发店烫了头发,染成麻黄色,脱胎换骨一样,一直贤妻良母换做新形象,四老爷有点接受不了:怎么像只鸡?
一只老母鸡,做窝很多年。
有人说,常变换发型的女人是多变的。从做生意开始我就留着这样的大波浪,穿上红裙的时候曾被别人说像《纵横四海》的红姑,很是虚荣。一年烫一次,算是少在头发上做文章的,够一根筋。还是和往年一样,去找小艺做头发。他的店铺原来在我隔壁,后来搬走了,换了更大的,欧式装修,全配电脑,是当地比较高档的。重要的,他是了解我头发的人。
小艺是东北人,长得挺拔俊秀,和很多打扮怪异的理发师不同,他新潮又有点文艺范儿。记得有一次看见他,穿了一身白,屁股结实浑圆,挺拔的像棵白杨,忍不住多看他两眼,谁说好色是男人的专利?女人在某些时候,定巾帼不让须眉!
做头发是个巨大的工程,染烫吹要好几个小时。还好小艺的店里有电脑,打开天涯读书,就看见关于的三毛的,有关青春的记忆一下子扑面而来,从午后的阳光到日暮黄昏黑夜来临。
“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文字里这般洒脱的人,还是去了。一生任性追逐真爱的女人,失去爱情,就像植物失去水分,枯萎是必然的事情。俗人无法理解的解脱,就像无法理解她为什么去不毛之地的大漠一样,这世间,灵魂的很多东西,超越物质而来,滚滚红尘开出惊艳的奇葩。
有时候想,若荷西不走,三毛该有怎样的人生?
合理的人生怎能约定俗成,只有走哪山砍哪柴了。
“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刻骨铭心的爱情,那是上天的最豪华馈赠。人总是要死的,留下点珍贵思念给自己,不要等到感情变淡形如陌路,虽然这很折磨人很残酷。”
她,无可复制,唯有如此。
我们,俗女子,一把香菜无法插到帽子上,我们要它下锅,去掉鱼腥除掉膻味。而汤羹洗手之后,我们也会有一个无人打扰的角落,目光如水,漫过轻声的叹息。
当年读了她很多的书,记住的忘记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单纯的岁月她曾荡涤过的心。当你在俗世里打拼,倔强的像只豹子,虚伪的像只狐狸,但你的内心深处始终相信爱与温暖。这是非网络时代,你接受的最无师自通的爱的教育。犹如一盏明灯,每每想及此,梦里花落知多少,花落的全是单纯和温柔。
在三毛的情殇里烫完了头发。对着镜子,一只狮子王出现。这是我料想的画面。
回家后,四老爷说:不好看,像个胖洋娃娃。反正这辈子我怎么折腾也变不成瘦子,洋娃娃,胖了更可爱。他总是不喜欢新烫头发的味道,我说:要不,今晚你睡客厅?
写于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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