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译析】1·12 以和为贵,以礼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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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侠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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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sS7r)HV&GI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fq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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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c4E=qgP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最高境界。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无论大事小事,均都照此办理,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对一件事)为求和谐而求和谐,却不通过礼法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dO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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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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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姓有,名若。孔子的学生。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用:作用、应用。 “礼之用”意为礼的应用。和:和顺、和谐、调和、协调。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也即指过去圣明君王治国的方法。斯:此、这个。指代“礼之用,和为美”。小大:小事、大事。形容词用作名词。 由:经过。 之:这。知和而和:为求和顺而求和顺。以,用。节,节制,约束。 不以礼节之:不用礼法来制约它。亦不可行也:也是不可行的。 B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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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q{?P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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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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