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隔线下面是2006年在清华校友录讨论上,朱令的同班同学童宇峰回复薛刚的一段话。表明他们同班同学只有孙维跟他们的老师童爱军做的一个课题接触到铊盐。
ws/e~ T<c 我们可以说在当时社会上是有很多人能得到铊盐。
4Fu:ov
]M 但是能得到铊盐,并且知道铊盐的剧毒无色等特性。
5;v_?M!UCK 又能近距离接触到朱令,
I:|<};mm 又能有两次下毒机会。
+"mS< 并且跟朱令有利害关系。(1994年12月份的一次有中央领导参加的民乐表演,孙是朱的替代人选)及拿最近的复旦黄洋中毒的动机。
3{:AG,G 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就是孙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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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no 但是孙有动机,有条件,以及恰恰孙又是在他们同学中唯一合法接触铊的人。
8-#_xsZ^; 若没有贝当年抱着试一试的看去网络求助,朱令会以神经系统的疾病原因死亡在中国最先进的医院。连叫屈的机会都没有。
Zc!rL0T 2uSXC*Phz 至于沧版说她家那么大的权势,如果是她所为,早就躲了。
$G\WW@*GE 那会不会是正因为她家的权势。使她不能象平常人一样容易躲。
5r2A^<) O$eNG$7 至于2006年出来辩护,这先是孙维喝几个当时同寝室的女生商量好的。她们的原计划是在天涯为自己打一场有预谋的翻身仗,哪里知道弄巧成拙。
z6'Cz}%EP'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Z^?A^; }$ 大家可以看卡拉转的帖,
http://bachinese.com/forum/read.php?tid=8385&page=1或去看天涯的原贴。孙维发帖的时间是2005年12月30日22:18:00
]u5B]ZQn
A 而第一篇回帖叫太阳正暖的回帖时间使4分钟后的22:22:28。
;-0
d 2Z 第二篇回帖是23:09:14
D;1?IeS 这后来引起天涯网友的怀疑,后来查出她们分别是朱令的同寝室的另外两同学金亚、王淇。
ztS:1\ 后来事情发展引爆天涯,引来更多人关注。
@ra^0 我想孙维后来为这篇声明肠子都悔青了。
-G'U\EXT 5&
2([ 但是由这一系列的事情发展看来,
zG\& ZU 我越发相信。冥冥之中,人力和人的算计,有时候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8'sT zB] 朱令的事情没完。至于结局怎样,拭目以待吧。
KUD.hK. 7];AB;0" ***********************************************************
Ppton+?( WHF[l1 http://groups.tianya.cn/post-95984-255479974484928623515984-1.shtml I3I1<}>]Z tongyufeng 发表于:2006-03-12 16:12:09
we("#s1= 薛钢:
og[cwa_ 你写了很多,但是对澄清事实有用的东西却没有多少。"亲身经历",
X&LaAqlSG 请让同学自己上来说。我从在政府工作的同学问来的信息,你说只
Fok% 是传闻,那么你引证的"亲身经历"谁又能相信?
*;ehSg9 "孙维是学校唯一可以接触铊盐的学生。"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我
8(3nv[ 现在是希望大家能回忆当时的案情,你说事实就好了,只有从事实
yf4I<v$y 里才能发现新的东西,才能发现是否“凶手另有其人"。我们去讲所
]3D>ai? 有人都能接触到铊盐,你认为这个对孙维有帮助么?不要去说对谁
@5RbMf{ 不公平,我怎么没看到你说句对朱令不公平呢?朱令不是你的同学
@GVONluyU` 么?既然都是同学,就要客观回忆事实,如果事实能说明不是我们
uqotVil, 班同学做的,那么不是更强于你在这里空喊不公平么?我曾经和民
s7d4)A% 乐队的人联系过,案发后她们很多也被叫到公安局去询问,在她们
&u`]Zn 看来,需要排查,被询问很正常,为什么我们班的人这么敏感呢?
H^3f!\MC;o 我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二次中毒,蓄意投毒,问了我们的老师,14处,
"1P[D'HV4| 当年参加救助的国外的医生,还有那个医学杂志上的作者Dr.
q"@>rU4 Cunnion,
\k4em{K 我还拿病情的描述,和职业病所的检验结果请教了毒理学专家,得到
:
Iq 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XJZ\ss 我就不知道你们的结论是从那里得到的?是你所谓的"亲身经历"么?
/nq\*)S#& 被化验的东西明明包括第一次的头发,硬说没有第一次的化验的数据,
|l-~,eRvi5 非要我出示。同学被投毒这么大的事情,你们都没有一点调查,这就
REg&[e+% 是你们所谓的不冷血么?你们不但是对朱令不负责任,对孙维也是一
WWEZTFL:j 样的不负责任。并不是你说不是被投毒,就能证明孙维的清白的,按
Sj'Iz # 照这样的逻辑,干脆说没有朱令这个人不是更能证明孙维清白了?我
bmzY^ %a 们班一个同学被毒害成那样,这么多年没有什么人为她伸冤,这个
Cg8s9qE? 反而不是"冷血"。搞个人大提案,还被折腾得错过了时间。倒是孙维
2RbK##`vC 声明一出来,相关同学就纷纷出来,说不给她辩护是"冷血"。我不明
mAM:Q*a' 白"冷血"是怎么定义的。
$./&GOus 至于"联系自己当年的经历,咱们班同学应该知道到底谁在造谣惑众",
Rs@>
LA 你直说这个人的姓名就是了,不用避讳。
$,.XPK5Qu 关于"合法接触",你在美国做实验,应该知道动物实验吧,研究人员
wo+b
": 申请基金的时候,如果要用到动物,必须特殊申请,或者需要填写不
""f'L,`{. 使用实验动物的表格。如果没有申请但是用了,那就是非法,如果申
11^.oa+` 请并批准了,那么用就是合法。但是也只限于批准的,如果批准的只
c80Ffq 是大白鼠,你用了兔子,也是非法。
:{LNr!I?I 孙维做童爱军的课题,课题要用到铊盐,她接触铊盐就是合法接触, Qx")D?u
我们班别的同学没有一个人的课题要使用铊盐,任何其他同学是可 88 &M8T'AP
以去拿那个铊盐的瓶子,但是都是非法的。我问是不是咱班唯一合 +dG3/vV
法的,是从客观角度去问的,难道唯一合法就是凶手?你何苦这么 |LLDaA-=0
敏感“合法接触”这个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