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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楼阿辉于05-23-2010 08:08发表的 :我也使不理解啊。当时就想,换了是我,一百万太少,二百万不多,既然丈夫这么值钱,好好抓在手里,要个好价钱。
引用 引用第19楼找找感觉于05-23-2010 18:35发表的 :如果是我,我会要那100万。这么说吧,我如果认为这段婚姻还能挽回并且我也想挽回,那我不会要钱;如果已经决定放弃,那我要钱,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考虑啊。离都离了,还管他良心安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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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28楼懒惰鬼于05-23-2010 23:08发表的 :我与楼上与各位持不同意见.我对许菁拒绝那一百万美元表示赞赏. 在美国, 依靠一份简单工作的工资,加上较为完善社会保障的体系,一个母亲两个小孩也可以过有尊严的生活. 较为艰苦的生活条件,小孩读书更有动力,会更加努力.十多年后, 两个小孩都大学毕业了. 妈妈就出头了........
引用 引用第18楼sunshine于05-23-2010 15:08发表的 :为什么不趁牲口还值个驴价钱, 开个500 万?
引用 引用第22楼平安于05-23-2010 20:15发表的 :.......
引用 引用第23楼小曼于05-23-2010 21:44发表的 :我就要钱 而且要跳价,100万太便宜了,我可是不能落个人财两空,我要让孩子过上富有的生活,不论这钱是怎么来的,你能说第三者给的钱就不是钱吗,能买来东西就行了。我觉得这个女的很自私的,让孩子也跟她吃苦,我本人不喜欢过苦日子,我觉得富有的生活大多会使人开朗大方平和等等,穷日子则是对身心的煎熬。.......
引用 引用第32楼阳阳妈妈于05-24-2010 00:55发表的 :离婚后也能活得好,才是真正的尊严。至于这个钱要不要,要看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该现实的时候还是要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