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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短评

写给天国的杰克逊

我青春的标志已经过去—写给天国的杰克逊

2009年06月27日


一。

我头发湿漉漉,围着浴巾在给儿子擦身。小孩子在宾馆的大床上滚来滚去,我笑嘻嘻的与他逗乐。

小孩爸爸坐在电脑前,抬眼看看我,说:“杰克逊死了。”

我呆呆楞住,没人了解我落寞的痛楚。我青春的标志,就这样随着一代神话的幻灭而离我远去。从今天起,我已经是中年妇人,我像外婆那一辈人在听说阮玲玉之死,我的妈妈在听说邓丽君之死一般,随着他们的离去而承认这个现实。

我老了,我已经不再是主流时尚的追随者,我不再会唱那些听起来古里古怪没有品位完全像儿童式的卡哇伊的歌曲,我也看不懂现在小姑娘的装扮,不会欣赏他们的演唱会,我口袋里钞票满满,都不会去排队追星捧场听他们的现场音乐会。

我喜欢的人,依旧停留在王菲,张国荣,李宗盛,如果他们复出,我依旧会追随他们的脚步,唱我青春时癫狂的歌曲。

我青春的另一个重要的标志,表明我与世界接轨,我走在世界前列的标志,就是迈克尔杰克逊。

他从来没有来过大陆,也没有在内地办过演唱会。而他风靡世界,场场演出超十万人的时候,我根本没钱消费他的现场。我只在电视上看过他出神入化的表演,而那时候,我听他的歌曲,还是放在WALKMAN的时髦随身听磁带中。

当年,我也是潮女。我有一架标志着我时尚的SONY随身听,金属外壳,超薄,早在80年代末就价值人民币1500.当年这个东西被同辈中人嫉妒的程度不亚于今天拥有一架新款IPOD。

我也曾为迈克尔杰克逊终生无法被超越的歌曲版权生涯贡献过。我买过他的很多盘磁带。包括后来有了CD随身听,我也买过他的碟片,括号,盗版。他的正版碟片实在是太贵。

他的太空舞,他的短一截的裤腿和露在外面的白袜子,曾几何时在中国的某个中小城市里成为最时髦的小流氓热衷效仿的装束。只要看到白衬衫,黑裤子,裤脚短三寸,白色棉袜露在黑皮鞋外头,见面先在你面前假装太空人滑行几步,你一半对这样的人都绕着走。

我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只钟情穿白袜子的男人。也许因为迈克尔杰克逊,也许因为辛晓琪。后来听说,穿西装就要配深色袜子后,我对穿西装的男人一概归为没品。

也就是说,那个年代,迈克尔杰克逊就是品位,他就是时尚的标志。也就是有人评论的,他是一个时代的DNA。

现在的小孩子们,也许已经完全理解把我们对迈克尔杰克逊的疯狂追随。那个被潮流淘汰的怪物。那个变脸人。

很多人说,迈克尔杰克逊,不是我的那杯茶。我不感冒。

是的。

你不感冒,要么因为你生于那个年代之前,要么你生于那个年代之后。

你和我,没有在同一个年代跳动过同一节奏的脉搏。

二。

爱屋及乌。我从没有相信过一切关于迈克尔杰克逊的流言。

我相信,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如果有机会我能够见到他,我会是他最亲密的朋友。

我理解他所有的情感,和一切心理活动。我不会评论他醉生梦死,也不会讥笑他挥霍无度。我会与他一起欣赏他的NEVERLAND,那也是我的梦想之一,只是我没有他的能力去实现。我从没有一刻相信他娈童,我一直认为那是贪婪无度的人们对他妄加的欲求。

这个世界,所有有才华的人,都最终被烙上孤独的印。一个人要想停留在才华里,他需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所有不正常。

他一旦正常了,他一旦有稳定幸福的家庭,他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他有理财专家为其打理财务,那么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他不可能创造历史,改写世界,并让人类历史在艺术这一块上刻下他的名。我不知道他的记录未来还会否被打破,但在他之前,前无古人,在他之后,估计也不会有来者。对于这样的天份,我只能说,上帝给予了他,并且在他消失之前,收走。

你如果了解杰克逊,你就知道,他是独一无二的,永远无法超越。你如果关注过格莱美,你会发现,有那么一个十年只为他一个人疯狂。你如果听音乐,你会知道,那样一个十年,榜上除他以外,无人。与他生活在一个时代的音乐人,是一件悲哀的事。你不会抱怨自己无出头之日,只能说,既生瑜,何生亮。

你对他甚至没法产生嫉妒。嫉妒只在平级之间才会有,你不屑,因为你觉得他不过是运气好一点,原本属于他的东西,你也可以拥有。

但因为他是迈克尔杰克逊,你于是自叹弗如,且有幸和他生于同一时代,且可以骄傲地宣称曾经与他有过同台的资本。你看看他曾经接触过的人,你看看他流传下来的照片,你看看那些一代天皇巨星,包括麦当娜伊丽莎白泰勒等,对他的仰慕,你就明白,他值得让人推崇。

迈克尔杰克逊是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如果说得更具体一些,他是一颗最大的钻石,纯度高,色泽艳,无价之宝。他的歌曲,不同一般的无病呻吟,你爱我,我爱你。他的才华很独特,尤其在成年以后,歌曲更多关注的是战争,死亡,政治和人类大爱。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才让他显得非同一般,鹤立鸡群。他揭示的是音乐的灵魂,是一些深层次的东西,是甚至让美国这样一个标榜自我民主和进步的国家都不愿意触及,唱片一出来就被封的歌曲。

与他的思想相比,他的心灵像溪水一般纯净。也许你会觉得我因爱掩瑕,但我依旧坚信我读得懂他的心。一个没有童年的孩子,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童年的简单快乐。我相信他对小孩的情感是至真的无暇的单纯愉悦。他从小生活在成人世界里,然后毕生追求返老还童。

我从事的职业让我更能理解他的心。没有人从我的文字里认为我幼稚,可我就愿意生活在童真世界中。幸亏我是个女人,又没什么钱财,所以没人因为我整天与孩子一起厮混而告我娈童。和孩子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游戏在一起快乐在一起是我一生的愿望,哪怕你认为这是我对现实的逃避。

迈克尔杰克逊的确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他的很多举止行为让人不可理喻。

可他如果正常了,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被历史书写和铭记的天王巨星。

三。

我对迈克尔杰克逊的理解:

他的皮肤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焦点。而我以为,他作为一个黑人歌手,比我们所有人都更深刻地理解种族偏见。美国这个社会,从没有一时一刻实现过真正的种族无歧视,白人的优越感,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凌驾于其他种族之上。

白人对肤色的优越意识,甚至浸淫到文化层面,他们出品的所有世界名著,所有商业产品的包装上,都以白色为基础色调。在我印象里,几乎所有的公主和王子,都是白人,所有的王公贵族都是白人,所有与骄傲,梦想有关的字眼,都与白人联系在一起。

其他民族内部的文化,内部的感受只在一小部分特定群体里传播,到世界层面的,我们所受的文化影响,最终回归到白人。我们中国人一直引以为豪的四大发明,其实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推动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但白人世界里几乎看不见这些贡献的影子,留下的印记却是孱弱,愚昧,卑微和底层生活。

这无疑是白人文化对其他文化一种潜移默化的歧视表现。

迈克尔杰克逊,之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狂潮,无论肤色人种文化,与他自身对种族的理解是绝对有关的。他更深切地知道肤色沉暗之痛,但他为迎合那些既喜欢他又抗拒他的人群,他也作出了很多修正,包括外形的修改。

他多次强调,他皮肤颜色的改变是因为白癜风病。首先,这一说法是正确的。而白人媒体,尤其是掌握了宣传媒介的那些财团,有意无意在忽视这一点,不理会他的申辩和医生的证明。只说他内心里想把自己变成一个白人。也许白人文化潜意识里也希望这样一个天王巨星代表着白人文化,又或许通过他的这些改变来证明自己这种高贵引领潮流是无可战胜的。

对于迈克尔这种以舞台为生命的人来说,他的白癜风病是绝对扼杀演艺生涯的。一张肤色不匀的脸,配着黑人的五官特征,最终有一天他无法登上舞台,一个人如果5岁成名,18岁起就知道自己随着病情的加重会离开舞台,离开光环,那种惧怕是可以杀人的。

多少偶像明星都死于这种不堪忍受的自杀。包括张国荣。

有人说,迈克尔杰克逊内心里是向往做白人,自卑自己是黑人的。但我想,无论他自卑与否,他起码给予黑人在音乐史上最公正的声音。他不断强调,现代音乐的发展史上,黑人留下了不能磨灭的印记,蓝调也好,HIP-HOP也好,最终都被白人借鉴。而这个声音,如果不是杰克逊的大声重复,会像中国的四大发明一样,最终湮灭在白人文化里。

纪念杰克逊,不仅仅是他的演艺成就,更是他深邃的思想和博爱的精神。

如果我们也与白人社会的媒体喉舌一样诟病他,玷污他,湮灭他,嘲笑他,那我们也会成为最终白人文化引领世界的过程中鼓掌喝彩的小丑。

而这些,是白人文化乐见的。

四。

奥巴马和施瓦辛格对他的评价,也是我内心对他的感受:他是一个具有悲剧色彩的人。

可怜,可悲。

从个人方面来说,他的性格是不完整的,不健康的。成名太早是他的包袱,一个人从未懂事起就是明星,到青年时期成为世界级巨星,他在尚未形成健全人格之前就被神化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谁,他想要的生活是什么。而且成名过快过早的人,大多结局不好,每个艺术明星都面临这样的恐惧:TA的艺术气息与才华有一天终将离他而去。终究有一天,TA不能面对热爱TA的观众。

所以,如果我们回顾历史,绝大多数被历史铭记的艺术明星大多死在旺年。

玛丽莲梦露留给世人的印象,到今天都是捂着裙子站在地铁风口上的回眸百媚。

凯莉到死都留给世界完美的神话爱情故事,美丽,电影明星,有演技,被王子所爱,车祸死去。

戴安娜的照片总定格在她羞涩地冲世界招手,顽皮地冲镜头吐舌头。

还有张国荣忧郁的眼神和霸王别姬。

如果这些明星没病没灾地老去,他们就要学会像伊丽莎白泰勒那样,每天面对镜子里那个皮肤松弛,身材臃肿,让人大叹岁月的无情。

我想,这些被光环笼罩惯了的人,是无论如何无法生活在世人面前以衰老的面目。

自爱自怜到自卑的地步。

上帝是个顽皮的程序设计者,TA设计了人终结在衰弱的状态。年老色衰身体虚。将你曾经拥有过的辉煌,变成历史,王侯将相无一幸免。TA其实完全可以设计成一个自杀模式,一辈子停留在青壮年时期,拥有姣好的容貌和健壮的体魄,而智慧随年龄增长而进步,最终在固定的节点上启动自身自杀机制。

可上帝偏不。它就是要考验你的耐受力,将你曾经拥有的东西,一点点夺走。

那些在生命旺盛时候死去的人,不过是对上帝的一种抗争。

由玛丽莲梦露,猫王,列侬,肯尼迪和迈克尔杰克逊等,我们可以看出:

悲剧即永恒。

五。

下午,一个人关起门来与迈克尔杰克逊分享与他的二人世界。

儿子被爷爷奶奶带出去玩。家里就我一个人,安静。

听着他的歌声,看着他的MTV,眼泪哗哗落下。

我不知道,自己在内心深处是这样一个怀旧和追星的人。我一直以为,自己在追星族里,只能算个很边缘的人。没什么人可以引起我内心的冲动。

直到迈克尔的离去。

我的伤痛,在他之后,无人能补。他远远超过张国荣,梅艳芳等人的离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音乐,舞蹈,和他的眼睛。

他是唯一一个跨越了肤色人种语言时空,与我有心灵交流的人。

我曾经跟很多人笑说:我有种族歧视。非我大汉人种,必为我不屑。我不能跟不能用汉语与我交流,不懂诗词音律,不理解我言下之意幽默的人共处。

我还笑说:我今生,不会与非大陆中原本土以外的男士发生情感纠葛。因为我丰富的情感世界,只能用一种语言构成。其他所有语言,只能当辅助工具。

只有迈克尔,让我听他的歌会流泪,看他的电视节目会浑身激素涌动。他只要在舞台上一站,那种蛊惑,那种摄人魂魄,是任何邪教都不能达到的效果。有人把他的舞台号召力堪比希特勒。当年希特勒站在阅兵台上,尚未发声,全场倾倒。

我对语言的鼓动,没有任何兴趣可言。我也庆幸自己没有投生在精神领袖的真空环境中。

唯一能让我领受心灵洗礼的人,到目前为止,只有迈克尔杰克逊。

而那个时代,随着他的离去,走了。

我最少十年,甚至更久,没有回顾他的影像。

也许是旁人的诬蔑。无论大家怎么鄙视我的捍卫,我都觉得,那是旁人对他的误解和诬蔑,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这样理解,直到中年,依旧不改。

那些诬蔑,让我不愿意看偶像后来的出场。内心不忍。

我不愿意见我心中的英雄戴着镣铐的落魄。不愿意他如悟空般孤独背影着走出镜头。也不愿意看他不愿意在阳光下,非舞台上,与我目光相对。

我只愿意看到他一站在舞台上,整个宇宙如佛光笼罩,他的人在音乐中外太空起舞。

那是他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

这也是他后来的悲哀所在。

我,和所有爱他的人,都不能接受他的远走。

他只能活在舞台上,活在他的艺术成就中。

下午,导师打电话来,我正在听杰克逊的歌。

导师说,一个时代的终结,标志着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六六,你要相信,你会有新的精神领袖,让你到老都为之愿意奉献情感与精力。YOU ARE NOT ALONE。

我说,我现在才能理解暮年人的痛苦。

那些熟悉的人,那些熟悉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在离你远去。你能够与别人分享交流的话题越来越少。而到你九十的时候,你已经不愿意发声。因为你能感受到的文化,你能体会的情感,已经接近上一个世纪,你是古董。

我眼见着,我喜欢过的人和音乐,在离我远去。我目送着翁美玲,邓丽君,张国荣,梅艳芳走。

也许,未来,我会看见周星驰,周润发,王菲,费玉清慢慢离去。

还有KENNY G,Phil Collins ,惠特妮休斯顿。。。

于是,我成为老年人。

六。

公众的想法与法律不同,法律是在没证明你有罪前,你是清白的。

而公众是宁可错杀1000,不能放过一个。

前一段时间论坛上登的一个事件,说的是一个钢琴老师被学生诬告性骚扰,遭受不白之冤,最终放出来了。但我可以断言,他从此在这条路上没饭吃了,谁拿自己的孩子冒险?

所以,我挺替迈克尔悲哀的。

他只有以死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意思是:他死了以后,很多RUMORS就消失了。以前大家都相信他BLEACH他的皮肤,希望自己变成白人。无论他怎么辩解这是疾病,他没有,所有人都不相信。现在死了,法医说,他白的确是病,靠浓妆掩盖。

他自己也解释了他做整容手术的原因:1.他爹从小嘲笑他的大鼻子,让他以此为羞辱。2.他因广告失误,烧伤了头皮,做了修补术 3.他做了下巴的手术,因为他希望下巴看起来漂亮些。

我相信整容如他所说,在好莱坞是家常便饭,没人没整过。你就说没动过脸,你总吸脂过吧,你总吃过减肥药吧,你总对你的身体干过点啥吧?凡是不承认的人,都没事,承认了就是怪物。

他很坦白,但没人愿意相信他的话。

这个世界是为平凡设计的。平凡就是秩序。与众不同者,必摧之。中国古话叫,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我们是容不下天才的。因为几千年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我们也没啥可自责的。天才的意思就是与众不同,我们所要做的是,让天才与我们相同,不妥协者必叫他灭亡。

迈克尔的轨迹清晰可循,他用语言,作品(参见CHILDHOOD)等,都在表白自己为什么行为与别人不同。

我们不愿意以一颗包容的心去理解一个人的情感,却希望他按照我们的标准行事。这是他个人私生活的悲哀,也是我们全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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