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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挑动那根乱想的神经

 

挑动那根乱想的神经

2005-12-02


无意中发现毒药的BLOG。

他的照片,侧面有个刀锋般锐利的鼻。

我喜欢他的BLOG里飘扬的音乐,与他的风格相称,一种离世界很远的逃避。

他说他一个月花了6万英镑,他说他学的艺术,他说他想统治世界,他说,他在梦里杀死一只忠肝义胆的熊。

我的心就开始痛了。

情绪被他带进那种离我越来越远的日子里,躺在床上,看窗外的麻雀,光着脊梁站在窗前,乳房象两个半球的世界。长发遮盖我的脸。

他的摄影让我迷惑,那种摇摆晕眩,就象我在梦里感受的那般。

他穿着一张很奇怪的小内裤,将自己的屁股展现。

那条内裤如此的可怜,让我有亲吻的欲望。

很多人对他的BLOG好奇,总问他怪怪的问题,问他从哪里来,想去哪里。


我懒得看他去回答别人的那些无聊问题,也对他的身世不关心,只喜欢那条松松垮垮的拖到地面的长裤,还有街面湿漉漉的雨。

然后就想到小熊了。那个中规中矩的男人。每天在为自己的工作发愁,揪着我谈他的电影。我会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端着电脑,坐在厕所上面,给他出臭主意。也许在他眼里我很邪性,不怎么努力,靠天收也很惬意。

我在他面前掰着手指头幻想着好几百万的钞票堆在家里,并每隔两天在新加坡开彩票的前夕跟他告别,让他那夜别等我了,因为我会拎着行李和中的一堆钞票逃离。

他起初还真急,现在就习惯了,每天在我跟他告别说今天最后一次见了,他就笑笑,挥挥手说今晚还是等你。

我将信任交给值得信赖的男人,却将梦想寄托在飘渺里。

我知道那是毒药,可我还是奔着去了。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就如我跟小熊勾勒的那样,在那个有落地窗的木屋,脱光光躺在大浴缸,手里捧一本全是彩色图片的地理杂志,海水噼里啪啦地冲击着我的窗。

他说我很快就会厌倦那种无聊。

而我在没有经过无聊以前,还是期待。

小熊说,做梦吧你!

我笑了,嘴角弯弯。

谁知道呢,我的命早已交给了天,而老天总遂我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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