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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 05-22-2011 04:56

小贩夏俊峰


沧桑 05-22-2011 05:00
[转贴]刺死城管小贩的家庭悲剧------南方人物周刊



沈阳商贩夏俊峰的妻子张晶


夏健强正在为父亲画父亲节的礼物


夏俊峰(左)和家人的合影


张晶

本刊记者  赵佳月 施雨华

发自沈阳、北京

5月16日,沈阳市风雨坛街笼罩在初夏惨白的阳光里,各种叫卖声溢出了街道南侧的隔离栏。小猫小狗、鞋子袜子、首饰衣物、烧烤点心……小商品铺陈在地面上,被阳光照得亮闪闪的。

62岁的苏秀君揉一下眼睛,黑暗和强光瞬间交替,好像闪回的镜头,令她想起两年前的这一天。她接到电话,得知儿子夏俊峰刀刺城管致2死1伤,“好像不是真的,是电影里放的。”

5月9日上午,对这起案件,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处夏俊峰死刑。

自2009年底一审获死刑后,夏俊峰已在看守所苦等一年半。在这期间,夏的亲属与辩护律师不断为其奔走呼告,希望通过社会呼吁,争取宽判夏俊峰。

一度放弃辩护的杀人小贩

“你们把钱花我身上,房子也卖了,孩子的前途也没了。”

夏俊峰也许从未想到,自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两年前,他是沈阳的一个普通小贩,依靠每晚卖点烧烤贴补家用,供儿子上学、画画。日子一如此前一般的平淡清贫。

1988年,10岁的夏俊峰跟父母从铁岭回到沈阳。一家六口挤在9平方米的屋子里过了4年。所幸的是,苏秀君4年后凑够7000元钱,换得一间小平房。

毕业后,他进入沈阳一家防爆电机厂,“做车工,有活干几天,没活就在家呆着。一个月百来块钱收入。”

眼见着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夏俊峰和家人商量许久,觉得还得学门手艺。1999年,他报了当地一家美发学校。在那里,他认识了张晶。“为人热情,还有点简单幽默”的夏俊峰开始了恋爱。

此时,恰好下岗的苏秀君愁坏了:“一点钱都没有,怎么结婚?”

苏秀君四处举债,凑了5000块钱给儿子结婚,“好在张晶一点也不介意。连他们结婚的床都是别人用坏了不用送过来的。”苏秀君指着屋里的家具,“凳子、桌子和柜子好多都是别人家送过来的。”

2000年4月2日,没有鞭炮礼仪,“双方父母第一次见面,在一起吃了个饭”,夏俊峰和张晶就算是正式结婚了。

随后,儿子夏健强出生、妻子张晶失业、所在工厂倒闭,几乎接踵而至,让夏俊峰有些猝不及防。一家四口就靠着苏秀君每个月七百多的退养金养活。

2008年11月,眼见着儿子每个学期读书要钱,“而且学校老师都说这小孩画画有天赋,要坚持”,夏俊峰和张晶商量着要给孩子报个美术班。

正在这个节骨眼上,夏俊峰母亲苏秀君的腿得病,需要医治。经济压力让这对夫妇难以喘息。合计再三,两人决定出门摆摊。

“好在成本投入不高”:夏俊峰事发时的那辆“倒骑驴”,是朋友买了新车后淘汰下来的;两个人凑了两三百块钱到批发市场进了点原材料。小生意就这么开始了。

“开始都在小巷子里,也不怎么敢叫唤,听见有人喊城管来了,就赶紧收摊走人。”就这样,两人平安无事地摆了半年。“开始生意不好,每天几十块钱。后来好一点,一天能有百来块。”

2009年5月16日, 10时光景,两人推着车在乐郊路开始了生意。11时10分左右,听到有人喊“城管来了”。两人照旧赶紧收拾东西。但是这一次,没来得及。

几个城管上来要把东西收走,夏俊峰上前挡,嘴里哀求着:“别罚,我们以后再也不出来了。”

“一个秃头上来,把东西夺走,就往车上扔,东西洒了一地。后来过来十几个人抢,东西抢得差不多了,就回来围着他(夏俊峰)打,来回推他。”事后,张晶常常想起当时情景。

“可能是因为我们按住东西不让拿了。后来他们就要过来打我老公。”张晶见此情景,赶紧跪地喊:“什么都给你们,别打了别打了!”最后,张晶看着一伙人把夏俊峰塞进了车里。

滨河城管办公室蜗居在一个小区内。

根据夏俊峰的律师转述,几个城管把卷帘门打开,其中一人下车进门,夏俊峰是第二个,后面还有一个人跟着他。夏俊峰迈进门槛的时候,后面冷不丁被踹了一脚,然后有人拿不锈钢的杯子砸他的头。夏俊峰的头上、脸上、腮上都挨了拳头。其中有人一脚踢到他下身,他一条腿跪到地上,然后就摸到兜里有硬硬的东西。夏俊峰掏出来,是一把用来削火腿肠的刀。几乎看不到别的,夏俊峰拿着刀在面前划,只听到有人痛苦的喊声。

从那之后,夏俊峰再也没有见到过家人,直到出庭审判。

出事后,还在看守所的夏俊峰对律师说:“我不要见律师。你别接这案子,给张晶把钱退了,我们家没钱,我也不配合。你们把钱花我身上,房子也卖了,孩子的前途也没了。”

夏俊峰不断重复:“为什么那个时候死的不是我?”

“如果我死了,我家里我爸妈就不用操这份心了,他们会一时痛苦,不会一直这么揪心。”

无奈,张晶写纸条让律师带进去说:“你放弃我们也不放弃。律师是朋友介绍的,没花什么钱。”

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诉。

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院作出对夏俊峰的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终审后,夏俊峰写了一封信给家人:

爸爸、妈妈:

我没有事,你们放心吧。对于这个结果,我也早有准备,心态早就调整好了,我并不是脆弱的人,你儿子不会让你们失望。我们斗不过人家,你们告诉张晶和我姐,照顾好孩子。我这边最高院还会来核准,我也尽力抓住机会为自己争取个说法,不能就这样白白的判了。也许这就是命吧,毕竟人家两条人命。你们二老一定保重好身体,不要太难过,没有渡不过的难关。

你们也不要为这事态较真了,看开点。儿子让你们操心了!也没尽过孝,下辈子再报答吧!现在有些事我都已经看开了。心态很好,你们放心。咱们一家人都要坚强!

5月9日 夏俊峰

四处“讨公道”的妻子

想念老公的时候,她把夏俊峰的T恤套在枕头上

张晶知道丈夫杀了人的时候,已经是当日晚上10点多了。

事发后,张晶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出来时已是深夜。她还在心疼被收走的东西:“全没了,得卖多少天才能把今天的损失补回来啊!”

路过那条她和夏俊峰经常摆摊的乐郊路,“贩友”们都已经摆开了摊子做生意。

“你老公怎样了?”有人问:“听人说,城管死了。”

“不可能!我刚从派出所出来,人家都没说。”张晶很笃定。

回到家中,儿子刚刚被婆婆哄睡着,张晶问:“小峰怎么还不回来?城管怎样了?”

苏秀君伸出两个指头,无望地说:“死了俩。”

张晶瘫倒在地上。

“不可能!”那一晚,她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辗转不眠,心里反复念叨。

第二天,在看守所,报上名字,电脑里出现了夏俊峰的照片。“昨晚进来的,杀了人了。”张晶确定是真的了。

“赶紧回家准备衣服鞋子,存点钱。里面什么也没有。”看守所的人叮嘱张晶。

“我觉得自己已经是机械的了,就知道要找律师了。回家准备东西,然后一家家律师事务所找人,问价钱。有的一万,有的两万,最高要十万。”

当时确定下来的律师,3天后就觉得不合适了。“收了10500元,但是从不去看守所看他。”3天后结束了合约,“连律师费都没有退。”

这一天,张晶还去了趟城管执法办公室。远远的,她看到那些屋子的窗户都拉着帘子,“没敢进去。”

几天后才确定了一审的律师。一审开庭那天,沈河区法院突然来了四百多人,都想来听听这个案子。

张晶称,终审是在看守所开的庭,夏俊峰在法庭上喊:“你们撒谎!”

张晶站起来,在庭上喊:“老公你坚强点,死有什么可怕的!我会照顾好孩子照顾好家。”

这一番庭上对喊后,张晶“心里那股劲又上来了。”

“我要给老公讨一个公道,也要给孩子一个交代,你爸爸不是他们传的什么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是被迫的,被动的。”

两年来,大部分时间,张晶都在外奔波找人。

但是张晶记得那一天,出事两个月后,她在家洗衣服。

张晶听见“咣咣”敲门。“我刚开门,儿子一下子扑到我怀里。小朋友问他说:是不是你爸爸杀人了?我儿子说:你爸才杀人了,我爸没有,我爸出差了。儿子跟我说,我再也不下楼跟他们玩了。”

两年里,张晶从来没有带儿子去看守所见夏俊峰。“一下子他爸爸穿那样的衣服,戴着手铐脚镣出来,我怕孩子会疯掉。我宁可让他想爸爸,怎么想也不能让他看到那些。”

张晶带着儿子的画和律师去见夏俊峰。夏俊峰对她说:“张晶,你们别管我,也不要在我身上花钱了。记得一定让孩子在画画上面坚持到底。”

张晶在房间里贴了几个佛像,想念老公的时候,她把夏俊峰的T恤套在枕头上,抱着枕头跪在佛像前,对着佛像磕头。

尽管如此,张晶依然无法排遣内心的压抑。她找来一本本子,开始记日记。

她在日记中写道:“老公,我现在真的没有办法了。要是我的努力失败了,你愿不愿意我陪你一起去,你会不会骂我不负责任?”

但是天一亮,张晶仍然在奔走。

害怕见人的儿子

强强不敢再下楼找伙伴玩耍了,“怕他们再问起。”

对强强来说,最近要完成的“头号工程”,是父亲节给爸爸的礼物——一幅自己创作的画。

时隔两年,强强仍然担心同学和老师会知道爸爸的事情。要拍照时,他本能地用肥肥的手遮住自己的脸,并一再恳求本刊记者:“把我的脸模糊掉吧!”

“要是你的老师和同学知道了怎么办呢?”

“那我就只能换个学校。”强强无奈地撅嘴。

两年间,来采访和询问的人很多,强强却极少回答各种问题,常常只是咧出两颗兔牙笑,或者干脆扮个鬼脸。这一次,他反复问奶奶:“这位阿姨能救爸爸吗?”奶奶说:“能!”强强才主动跑到房间里。

两年前的今天,强强在奶奶的陪同下在少年宫学画画。这是他唯一的爱好,也是他最大的骄傲。强强捧出几年来拿的辽宁省各种儿童美术奖,厚厚一摞奖状中,只有一张是二等奖,其余都是一等奖。

这是一个古灵精怪的男孩,瞪着两只忽闪忽闪的眼睛,两颗兔牙经常咬住嘴唇来表达思考。屋里挂满了他用左手画的画,“我是个左撇子。”强强毫不讳言。

那天中午时分,强强见奶奶在接了一个电话后就有点奇怪。“奶,我瞅你今天怎么有些不对劲?是不是有心事啊?”强强一边偷偷察言观色,一边嬉皮笑脸地问。

“别瞎说。”奶奶用手拍了下强强的光溜溜的脑袋,但依然神情慌张。

“家里乱糟糟的。”是强强对那一天的印象,“大人们不知道都忙啥去了。”

这一天,爸爸没有回家。妈妈告诉强强:“爸爸出差去了。”

在接下去的一周时间里,强强不断问起爸爸,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直到一周后,楼下伙伴问强强:“听说你爸杀了两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强强有点恐惧起来。

“电视里播的。”

“瞎说,我爸在家里躺着呢!”强强说了个谎,“只是不想他再问下去。”

回到家,强强重复问妈妈同一个问题。答案仍然是“出差了”。强强咕哝着:“我知道了,外边小朋友说的可能是真的。”

然后,强强看到妈妈别过脸抽泣起来。

得知爸爸出事之后,强强上了一场“大火”,嗓子一直肿到脖子根。

此后,强强不敢再下楼找伙伴玩耍了,“怕他们再问起。”如果碰上有人问起,他依然变换着各种说法:“我爸出去溜达去了。”“我爸在家呆着呢。”

于是奶奶只好带着他去别条街玩,“他不知道那是他爸出事的街。”但强强还是害怕。“街上经常有人拉着奶奶问爸爸的事。”只要一有人问起,强强就拉着奶奶走开。

每每写作业回过神来,睡觉醒来,都能看到妈妈背着的身子在颤抖,“喊她,她就一个劲抹眼睛。”知道妈妈在哭,强强也昂头来痛哭。

2009年11月10日晚,强强睡觉前,妈妈很严肃地叮嘱他:“明天好好上学,明天你爸要开庭了。”

强强想起那几天楼下小区门口穿着制服的和不穿制服的人,经常三五成群看着他们这栋楼。“有一次,那个人一直在楼下张望我们家厨房窗口,我就扔了个大蒜头下去,把那人吓跑了。”想起来,他不禁有点得意。

“他们总以为我很幼稚,说爸出差了,出差哪有不带行李的呀!”两年后,强强有了逻辑判断能力。

两年过去,强强已经有点忘记爸爸的脸了。

“只记得他脸上的胡子了。因为每天睡觉时,爸就搂着我,一个劲用他的胡子扎我。”

强强想给爸爸画张画,“可是他现在是什么样子了呢?”强强咬着手指想了想,然后两手把脸拉下来表示:“爸爸一定是瘦了吧,不知道什么样了。”

爸爸终审那天,强强放学回家,问奶奶:“我爸解除了吗?”解除什么,他不知道,只知道爸爸被什么“缚着”。

奶奶强作笑脸说:“没事,挺好的。”强强把脸凑近她,想看个究竟。

“你知道你爸最坏是什么结果吗?”有人问强强。

强强顿时愣神了,然后眨巴眼睛想了下,左手在脖子上一横。随后扑倒在床上,不愿把脸示人。“闹心了,闹心了。”奶奶在一旁说,强强顺势把头埋在奶奶怀里。

5月15日,沈阳市长青街天荣家园,在被夏俊峰刺死的申凯家,他母亲李佩霞一再表示无法接受采访。但是,她仍忍不住从床头的柜子里找出追悼会当天的照片:“你看,市长都来了!”相册的背后,是申凯年轻时清秀的脸庞。

这个城管中队长的家装修新整。李佩霞刚启齿,眼睛就红了,连连抹眼泪。地上的塑料袋内,装着纸钱,还有一天就是申凯的忌日。李佩霞出门叫人叠了一袋“金元宝”。“刚出院3天,糖尿病,楼都爬不动。”

18年前,申凯父母离婚,“我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容易么?”36岁的申凯至今未婚。“他们家还有孙子了,我连孙子都没有。我们家四代单传!”李佩霞重复着这句话。

邻居对申凯家的事讳莫如深,不敢提及。几乎所有被问及的邻居都摇头,然后在阳台上看着记者走远。

申凯妈妈称,申凯的烈士名誉尚未下来,“要等他(夏俊峰)死刑执行。”

(本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胡然 05-22-2011 14:06
为什么此类的案子一再发生?

露佳 05-22-2011 17:58
娶妻当娶张晶! 小贩夏俊峰能有这样的妻------值了!  她的说话不急不躁,用词不犀不利,态度不卑不亢,语调不愠不火,,,,,,比起那些自称有文化的女人强太多了!

loveapple 05-22-2011 18:23
一声叹息

娃娃天使 05-22-2011 18:33
看的心痛,心酸,真希望可以对给别人一些温暖。但愿有一天这个世界充满爱。

loveapple 05-22-2011 18:50
看了真心酸啊

海边一沙 05-22-2011 18:54
很奇怪的对比: 当初药案发生时,多少专家、贤达呼吁就此废除死刑,至今二审下来了,还有人这样呼吁;为什么夏的案子,除了有微弱的声音呼吁按照正当防卫判,却没有一个人提到废除死刑的话题呢? 那些专家和贤达怎么在这个案子上都沉默了呢? 

maggie 05-22-2011 23:43
引用
引用第7楼海边一沙于05-22-2011 18:54发表的  :
很奇怪的对比: 当初药案发生时,多少专家、贤达呼吁就此废除死刑,至今二审下来了,还有人这样呼吁;为什么夏的案子,除了有微弱的声音呼吁按照正当防卫判,却没有一个人提到废除死刑的话题呢? 那些专家和贤达怎么在这个案子上都沉默了呢? 


当年的广州孙志刚案,彻底改变了城市收容的制度,一个人的命,换来了一个相对合理、人性的制度。

我看这个案子就很纠结,杀了人是要偿命的,可是是谁让夏俊峰杀人?其实不是那2个城管,追根溯源,是这个可怕的制度!还有一个穷字~~~

张晶的谈吐,的确清晰,分明,而且用词准确,印象深刻。

ascaoy 05-23-2011 02:37
我也是对张晶的谈吐、情绪的控制印象极为深刻。

“说话不急不躁,用词不犀不利,态度不卑不亢,语调不愠不火,,,,,,”--准确

乐淘淘 05-24-2011 15:47
夏俊峰案律师沈阳调查:出现重大证据突破

     [京衡网沈阳5月24日消息]

京衡律师集团夏俊峰案辩护小组今天在沈阳实地调查,通过会见被告,调查证人,提取书证,发现了重大的新的案情事实。可以根本动摇原一、二审的死刑判决的基础证据。
    
     律师调查发现了沈阳城管的证言涉嫌伪证。
    
     一、二审法院判决,没有让一个客观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采信一份辩方证人的证言。全部都是采信沈河区城管执法队的曹阳、陶冶、张伟等四人的证言。这构成了一、二审判决的基础。而现经调查,初步查明这些城管人员作了伪证。如果最高法院审查后同意律师调查的证据,将根本性动摇本案的判决。
    
     曹阳、陶冶都称第一辆车上有四个人,张旭东,夏俊峰,曹阳、陶冶(司机)。曹阳、陶冶的证言中都说曹阳同车到达值勤点。然后见证了夏俊峰的杀人。城管没有打夏。
    
     一审《判决书》认定的曹阳证言如下:
    
     2009年5月16日10时30分左右,我们滨河勤务区一行十六七人到五爱市场周边清理无证商贩。当来到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时车队停下来,队长申凯和队员张旭东把一辆炸串的倒骑驴拦下。这家的货主男的长的不高,后至!1公安机关知道叫夏俊峰。申凯和张旭东要扣这家的液化气罐,夏俊峰不让扣,还把液化气罐的阀门打开了,扬言要同归于尽。当时我在申凯和张旭东的身边。扣液化气罐的过程中夏俊峰把申凯的手台打掉在地上。后来我们就把液化气罐抢下来放到我们的执法车上,我和张旭东还有司机陶冶上了这辆货车,夏俊峰主动上了这台车,我们一起来到行政执法勤务区。我先下车从后门进的屋,然后到前门打开卷帘门, 当时看见张旭东和夏俊峰在门口站着。这时我着急小便就去了后门附近的卫生间上厕所了。我在卫生间呆了半分钟左右,就听见勤务区办公室里发生了争吵声,我出来看见申凯向勤务区的后门走,走到我身边就倒在我怀里说:“我被炸串那小子扎了”之后就倒下了。这时我又看见张旭东用手捂着腹部站在办公室里,能有两秒钟左右,没说话就倒地了。
    
    一审《判决书》认定的陶冶证言如下:
    
     2009年5月16 EI 10时许,我们办事处配合行政执法的同志一起到五爱周边整顿违章经营商贩。在小南教堂南边的胡同我停下车。大约过了5、6分钟,夏俊峰就上了我车,当时夏俊峰是主动上的车,曹阳坐副驾驶,张旭东坐曹阳后边,夏俊峰坐我后边,我开车。我们回到勤务区办公室。曹阳先下车开的门,然后我就进屋了。进屋后我走进里边的办公室准备打电话。大约一分钟后,我就听见外边屋有一声喊的声音。然后我就出去看见张旭东趴在地上,申凯靠在凳子上。我一看不好,就打了120急救电话。
    
     现初步查明的这两位城管都作了伪证;
    
     1、夏俊峰今天笔录,肯定车上只有三人,陶冶他认识,另一个是被害人张旭东,他。根本没有曹阳。副驾驶位上是空的。
    
     2、张晶调查笔录,证明他丈夫夏俊峰被推上第一辆车走时,曹阳还在现场对他进行执法处罚,没有同车走。开了罚单,他不要,扔了,曹阳扔到她的“倒骑驴”卖摊车玻璃罩上。他是第二辆车五六分钟后才走的。曹阳的车是白色城管执法轿车;夏俊峰被押走的是半挂可以装货的执法货车。
    
     3、现场目击证人史春梅调查笔录,证实现场有打夏俊峰情节。她拾到半片夏俊峰的鞋底。(一审已经质证证实)她证明押走夏俊峰的车开走后,开处罚单的城管员开车才到现场,给张晶开了罚单,扔到夏俊峰的“倒骑驴”卖摊车玻璃罩上,就开车走了。
    
     4、向张晶调取到的沈河城市执法局的《行政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有红印章原件。执法签字人为曹阳,他确在现场进行查扣保全执法。没有同张旭东车一起回值勤点。
    
     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曹阳没有在第一辆车上,案发时没有在里间方便三分钟,是事后才到的,因此也不可能听到和见证案发现场事实。曹阳、陶冶两个判决釆信的证人,都作了伪证。另一城管张伟也作了虚假证言。一、二审的基础事实已经完全动摇。


maggie 05-24-2011 18:34
希望是峰回路转。

我很心疼他家的儿子,那个有天赋的小画家。父母如果不是为了给他攒钱去少年宫继续学习画画,可能也不会有这出悲剧发生。希望他能健康快乐的长大。

chat 05-24-2011 20:40
二审辩护词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6632001016v7m.html

二审判决相关新闻报道(未找到判决书原文)
http://legal.people.com.cn/GB/14588313.html

嫣然 07-12-2011 21:03
一边吃饭一边看这个帖子,看的心里发冷,眼泪流出。
每天看中国的新闻,总会有这些让人无法想象的悲剧一天天在发生。
除了陪着难过,还能做什么?

露佳 09-28-2013 19:24
伊能静,中华民国精神的承载者 ------ 万沐  [ZT]

   伊能静,是一个来自台湾中华民国的艺人。我不知道她的艺术成就,但我却深知她的艺术精神,我惊异于她为南方周末的中国梦-宪政梦仗义执言,我也深深感动于她对沈阳小贩夏俊峰一家的支持和关爱!

   也许有人问我,什么是中华民国精神?我认为,中华民国精神就是仁、义、礼、智、信和自由、平等、博爱。中华民国精神,体现的是中华文化和人类文化的至高追求。

   伊能静有爱心,爱民族、爱同胞是仁;有社会担当,有牺牲精神,是义;敬畏正义之士,是礼;明辨是非黑白,追求理想的思想价值,是智;一诺千金,言必行、行必果,是信。


   伊能静反对专制,体现的是自由精神;与一个被政府处以极刑的小贩妻子义结金兰、收养其子为义子,更可见其平等的社会理念、博爱的胸怀和美德。

   伊能静作为一个弱女子,却让人看出众多高唱“大国崛起”、“为人民服务”高调须眉男子的猥琐;有人羞辱她是一个戏子,她却侠肝义胆、义薄云天,拒绝扮演五毛艺人而受权贵的豢养;她来自台湾、也在日本住过,但她却没有把自己当做“外人”,当大陆的“主人”们在大是大非面前选择沉默的时候,她却冒着被封杀的危险,当仁不让于许多所谓“著名艺术家”,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阴郁暗昧的灵魂。

   有人称赞她是侠士,也有人说她做秀,市井流俗的的声音认为伊能静做的一切,是因为她想成名!但我想,在女艺人们争相挽高官胳膊、靠富豪肩膀的淫靡堕落时代,以伊能静的美貌如花,名满天下,却和一个卑微苦难的家庭紧紧站在一起。即使她想成名,成这种名又有什么不好?那些说三道四者,正是奴隶哪里知道豪杰的情怀,燕雀安知鸿鹄之大志?

   当今社会,除过专制的大恶,陷这个世界于劫难的,就是愚民小人们“平庸的恶”,他们是非颠倒、他们心理阴暗、他们不知所以地起哄、他们皇上斯德哥尔摩脑癌无可救药------

   如果这个社会陷于动机论,难道,岳飞写了“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就可以解读为他是想争皇帝的封赏吗?文天祥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在这些凡夫俗子的眼里,是不是又是他的虚荣心在作怪?因为他想名留千古嘛!

   伊能静,这位中华的美女,令人可敬、可佩!写到这里,我眼前出现了在冰天雪地中,一树傲然绽放的梅花,而梅花正是中华民国的国花!

(2013/09/28 发表)

露佳 09-28-2013 20:30
(北京时间2013年9月28日)
    
    1
      
      你走了,“法官在念结果时双手一直在抖”,宣读完对你执行死刑的判决书,你就再也不会回来了。留下孤苦无依的老小,以及在非人间苦苦挣扎的我们,还得忍辱负重面对了这异常狰狞的夜色。多少人千呼万唤,想留住你的同时,留住司法尊严,但你终究还是御风而去,再也不会回来了。
    
     今秋的荒野,在夜色如墨中又多了一颗璀璨的启明星。夜雾弥漫时,请不要遮挡你遥望妻儿的视线,请别阻隔你揪心的牵挂。狼群用法律的名义,为这个非人间又添孤儿寡母。你原本只是个微不足道的街头小贩,而现在一如你的英名,天国耸立着俊俏的山峰,这山峰在银河系里已铸成永恒。
    

     2
    
     你走了,你的决然而去,让缺乏血性的劣根民族羞愧难当。以公权为依托的两脚兽们,隔三差五在制造着形形色色的家破人亡,城管当街打死贩夫走卒不时发生,岂料你会奋起自卫不甘为奴,竟砥锋挺锷,令两名城管倒在了你血性的挥洒之下。匍匐而行的民族,遂因你忆起远古的水泊梁山。
    
     但再无梁山可供你投奔。侩子手们屠城能免死,在教书育人之地绝人之后能免死,高官夫人卷入谋杀能免死,位高权重者贪赃枉法能免死……卑微如小贩的你,在官逼民反后却没有一线生机。狼群总在磨灭着羊群的血性,又岂会让羊群生出异数?于是形同娼妇的律法,再度于废墟哭成泪人。
    

     3
    
     突尼斯的一个警察没收了一小贩的推车,并打了这小贩一巴掌,导致小贩愤而自焚,一堆多米诺骨牌就此被碰翻,阿拉伯世界一个个邪恶的堡垒,在茉莉花香中陆续土崩瓦解。在两脚兽们肆虐的荒野,到处是刀光血影,到处是弱肉强食,虽也存在种种对立与冲突,但血泪仅只是滋养了黑土。
    
     你成了羊群中的英雄,成了又一个杨佳……可你的反抗,较之杨佳明显来得更是情非得已。在你身陷狼窝之后,狼群究竟对你做过什么,以至处在弱势一方的你,被逼得要拼死抵抗,谁也不难想象。但风停雨歇后,你年幼的孩子竟然无法免于失去父亲。壮士的消亡,给坊间增添的只是谈资。
    

     4
    
     你的背影映射着民心不可辱的光辉,律动着荒野原住民久违的血性,带着萧然出尘的洒脱,让痛失爱子的书生羞愧难当,让几乎泯灭血性的整个民族汗颜无地。伊能静恰又发表声明说,收你的儿子为义子,与你的遗孀成姐妹。壮士此番远去,多少人为你洒泪送别?多少人因你或羞愧或慨叹?
    
     假若你是天国的一个星座,那么凡间的伊能静,就是午夜的一丛篝火,同样照亮着路人前行。落英缤纷时,伊能静以出水芙蓉般的美丽,踏着唐风宋韵,伴着秦时明月,一路缓步走来,柔弱不争对暴政也在忧愤地浅唱。种种飞蛾赴焰的悲壮,是否能给你以告慰?能否弥补着你的幼儿及遗孀?
    

     5
    
     有网文愤怒质问:“请问,全国各地的人民法院,为什么多名城管杀人,却从轻处理,甚至无罪,这是你们所宣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你内心一定也有过类似的质问,殊不知荒野里一直缺乏的是真意义的法治,也鲜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亮前疯狂践踏法治者如此横行不法。
    
     法学博士滕彪惊闻噩耗,在推特上写道:“司法杀人,再添血债,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杀害夏俊峰的刽子手,请读读纽伦堡审判。”你在法庭上曾流下过悲愤的泪水,见“法官在念结果时双手一直在抖”。总有一天,你的血泪及庶民的血泪不会白流。
    

     6
    
     在生命若草芥的荒野,每时每刻都有原本鲜活的生命,反复以种种不该有的方式蓦然消亡。有些兔头麞脑的永沉地狱,只是减少了凡间的尘埃。有些卑微生命的脆裂,宛若无形的锥子,再次扎痛了我们不堪惨痛的心灵。贩夫夏俊峰命陨虚无的司法,无疑属于后者。这人头畜鸣的以杀去杀啊!
    
     杀了夏俊峰,自有后来人。不讲法理、人性和道德,如此暴戾恣睢,总想用一群走狗去扑咬、控制整片羊群,以至虐民成性,这等如狼牧羊的套路只要还在沿用,就会有生生不息的夏俊峰、杨佳、钱明其……魂归天国的夏俊峰烈士,你此去的路上轰轰烈烈,愿你一路走好,在天国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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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夏俊峰,你在天国还好吧? ——再致遥在天国的夏俊峰烈士
    (北京时间2013年10月1日)    
    

    1
    
     夏俊峰,你在天国还好吧?秋风冷,珠露滴。你是否还在起早贪黑,为着摆脱一家老小的生存困苦而挣扎?是否还在王公显贵鄙夷的目光里,一边陪笑,一边拧干被污水溅湿了的裤管?是否还在吃力地推着小推车,日复一日穿过虚假的繁华,穿过悠长的小巷?……天国里该不会再有城管吧?
    
     片片黄叶殒秋风。在狼群的词典里,你无非就是个小贩,是个法无可恕的死囚,可你当时血性的挥洒,与“开国元勋”当年的忍无可忍,在本质上乃毫无二致。你在人心中被追认成英雄和烈士,在新的社会秩序重建之后,你也八成会得到有司类似的追认。暴风起,骤雨歇,你在天国还好吗?
    

     2
    
     或像但丁在《神曲》里说的那样: “你在天国无拘无束。”荒野有剥削有压迫,地府有咒语有炼狱。天国的福地里,有开满山麓的小花,有无数会唱歌的鸟儿,在自由地南飞北翔;合欢树下,天国的圣女美眷能长相厮守,再无生死离别;天国的法律,不会蒙羞……夏俊峰,你在天国还好吧?
    
     荒野天大地大,竟无小贩夏俊峰们的立锥之地。不见天日中,种种特权思维宛若顽固的苍苔,爬满荒庙的红墙碧瓦,爬满蛮横之树,爬满画阑曲径……你和死去的城管,同是夜色狰狞的受害者,同死于专制魔窟所催生的阶级对立,而天国的大门,更愿对你开启。夜色渐浓,你在天国都好吧?
    

     3
    
     你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敢设想也同荒庙里的野僧一般,将孩子送进世上最好的学校就读,不敢奢望侈衣美食,不敢向往雕梁画栋,甚至不敢奢求在满心疲惫后稍事歇息,更别说是悠游度假……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若苦命的工蜂般奔忙,只求能安静地摆个小摊谋生,只求能温饱自得。
    
     孰料荒野里会有汹汹而来的城管,而且就连区区城管,竟也享有杀人无需偿命的特权,更别说是荒庙里的位高权重者。你和那两个城管为着谋生,都同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代价是如此惨重。荒庙里不能少了为虎作伥,所以你只能落叶一般在生命之树上凋零。露冷霜寒,你在天国还好吗?
    

     4
    
     在夜色狰狞的暗夜,你挣扎在生活的最底层,见识了太多的不公不义和世态炎凉。情势所迫里,不待朽木做成的法槌敲响,你怒发冲冠,在血性的挥洒之下,不甘为奴的自卫本能,逼使你先行自我敲响了原始的法槌。你以生命为代价捍卫布衣尊严的同时,凸显了天地间的又一天然正义法则。
    
     强求你忍受常人之所不能忍,这不现实。忍受的结果是什么呢?是完全有可能又一个布衣死于狼群的虐杀,而后以“自杀”强行做结,而后从上到下蛇鼠一窝,装聋作哑,所谓司法形同虚设……即便九死一生,不过是荒庙外多了个上访者,为追寻公道耗尽余生。诀别黑暗,你在天国还好吧?
    

     5
    
     在这片暗无天日的荒野,在益发明显的阶级对立中,在貌似神圣的法院,你根本就找不到说理处,在昏黑中又能同谁理论去?任何居高临下的指责,说破了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伪善或伪公义。草菅人命的枉法裁决,无视事件发生的大背景及小背景,虽消灭了你的肉体,但无阻你走向永生。
    
     生存的重负压得苍生像是负重的老牛,苛责你或是苛责某个变异成兽的底层工薪男女,没有意义。“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该死的不是你,不是某个城管或警察,该死的是黎明前的这抹浓黑。你走了,泛滥成灾的浓黑不再刺痛你的心灵,你在天国还好吗?
    

     6
    
     三个家庭的横祸飞临,伴随的不只是劫后余生的无尽惨痛,伴随的还有黑暗司法的进一步深度死亡,伴随的是荒野苍生兔死狐悲的心寒齿冷……但这并不是句号。只要特权思维、阶级对立、黑暗无边等等仍然存在,夜幕中的流血就不会停止。苟活者哀悼你的远去,何尝不是在为各自而默哀?
    
     你已遥在天国,没有谁能再肆无忌惮地凌辱或是压迫你。你有属于自己的荣耀和尊严,你已彻底安全,剩下的不安全和屈辱留给的是苟活者。而要共同挣脱残破不堪的宿命,苟活者脚下要走的路山遥水远。穿行在午夜的丛林,被压迫者会想到你,会遥寄哀思:夏俊峰烈士,你在天国还好吗?
    
     “建国”64周年是你的“头七”,也是你出殡的日子。不敢想象你的妻儿等等,在这个灰暗的日子承受的是怎样的惨痛。不难想象有形和无形的送行队列里头,燃烧着怎样的怒火,怀抱着多少坚定的跟从。当年用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开国元勋”,会在天国迎接并拥抱你。夏俊峰烈士,安息!


露佳 09-28-2013 22:19
http://news.cngold.org/c/2013-09-29/c2165779.html

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被其刺死的城管队员申凯的父亲昨天告诉记者,他相信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他同时表示,仍要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诉求。

申凯的父亲在一年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申凯被夏俊峰刺死后,沈阳当地给予他们家庭90万元的补偿,同时表示将在夏案了结后,兑现给申凯的烈士待遇。昨日记者在其工作地点再次见到申父时,他称已知道夏俊峰被执行死刑,他相信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

他曾经表示,通过网络了解到夏俊峰的妻子张晶一直在为夏俊峰奔走,且得到社会多方援助,他对此颇为不忿,表示要向张晶提出民事赔偿。昨日他表示,虽然夏俊峰已经被执行死刑,但仍然会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诉求。

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是否会谅解夏家?申父对此不愿回应。

另外,也有网友提及夏家为何未积极争取死者家属谅解与和解?对此,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钟国林向记者介绍称,张晶在一审时已做过这样的努力,到被害人家里争取谅解并愿意赔偿,社会热心人士也表示愿意筹款赔偿。但两名城管当时就被政府认定为烈士,赔偿这扇门已经关掉,有政府方的积极肯定,死者方面很难来和夏家一方达成赔偿与和解,这个态度比较坚决。

若风 09-29-2013 02:06
无论从什么角度,伊能静能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就是值得尊敬的艺人!比那些靠炒绯闻炒离婚炒潜规则的艺人好多了!

江户川柯南 09-29-2013 16:01
针对夏俊峰先生的案子,一直有几个地方让我觉得有话想说。但是,有些话,在眼下这种舆论的大环境下说出来,或许会找骂;但愿,湾区这里是一个相对理性和宽容的环境吧。不可否认,夏先生这样死去,有种种制度的问题需要引起深刻的反省,但是反过头来看,夏先生是不是因为这一死就突然变成高尚无比了呢(例如15楼转发的廖祖笙先生的文章称夏先生为烈士)?

第一,我们如果抛开夏先生不谈,随便说一说街边小贩,大家对他们的印象好吗?大家真的打心底里尊重他们吗?大家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不是夏先生被判了死刑了,我们有多少次抱怨街边小贩买东西缺斤短两?我们有多少次抱怨街边小贩用地沟油?我们又有多少次抱怨无良摊贩用死老鼠肉来做羊肉串?太多太多了吧......当然,没有证据,我不能说夏先生也是无良摊贩;但与此同时,我也不想说,仅仅因为夏先生敢杀城管,因此他就是一位好小贩。夏先生是不是一位好人,应该仅仅与他在工作时的态度有关,与他杀不杀城管无关。如果夏先生也用地沟油,那他即使杀了城管也是混蛋。当然,夏先生对孩子不错,是位好父亲;但这真的说明不了什么问题,难道那些用地沟油、老鼠肉的小贩,就不是为了给孩子多挣两个钱吗?因此,如果夏先生在杀城管前,是大家看不上的黑心小贩;而杀了城管被判死刑后,却成了英雄;如果有人说“不杀城管的小贩不是好小贩”,我个人觉得,在逻辑上似乎不太成立呢。

第二,回到刑事司法的领域来看这个案子。夏先生不是第一次就被请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夏先生之前曾被城管驱逐过一次,但是后来又出摊了。所以,是面对他的屡教不改的行为,才会被强制没收一些东西也才会被请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当然,有人或许会说“他不摆摊也活不下去”,这个我问题先不着急,我在“第四”那一段再说。那么,面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我们为什么又变得如此宽容了呢?

第三,有人抱怨体制问题,说城管被小贩杀死、小贩就要被判死刑,因此推出了公务员逃不过官官相护。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冷静想一想。一来,被杀的是一个在非京城地区上街执法的普通城管,虽说有个什么中队长的官衔吧,不知道有没有科级,即使说我们的官场彻底黑暗混乱,那么一个科级官员能跟市长攀上关系吃过一顿饭,已经算是莫大的荣耀了吧。但是最终核准死刑的,确是最高人民法院,说句实话,就连案发当地的市长有没有机会见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都两说呢,那最高人民法院凭什么会跟一个上街执法的城管官官相护?二来,我们动辄调侃中国城管部队的残暴,恨不得相信数千城管可以踏平日本自卫队、美国海军陆战队。如果城管真的暴力,会至于被一位小贩弄成两死一伤?夏先生以前有练过武术的经历吗?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城管的暴力执法与最终的结局,似乎有些对不上号吧......再想到这些问题以后,我不禁要问:夏先生被判死刑并且被核准死刑,真的是那么的不合理不合法吗?

第四,我们来说体制问题。这的确是一个应该引起广泛反思、尤其是政府部门反思的问题。夏先生也不想大半夜十一点多还在出摊,那样很累,也没时间照顾孩子;况且收入也不高,一天多则也就上百的收入而已,这还是他们两口子一起劳动的结果。我相信,但凡夏先生能有个正经工作可以做,绝不会屡教不改地来摆摊。所以,当我们的立法和执法部门制定法规,要求人们不许摆摊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他们何以生存?他们工作找不到、低保领不到,他们去吃什么?当然,找不到工作并不能怨天尤人,这个不假;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在大学毕业生都大批大批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夏先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似乎也不能怨他自己不够努力吧。我觉得,这一点才是我们应该引起反思的地方,而不是夏先生究竟该不该被判死刑,更不是夏先生算不算先驱烈士(这简直就是没逻辑的思路)。当然,即使体制有问题,这也并不足以说明夏先生杀小贩就合理。我们的教育体制有问题,让孩子从小的受教育就得不到公平,我们能因此杀老师吗?我们的医疗体制有问题,让很多人看病难、看病贵,我们能因此杀医生吗?我们的公务员体制更有问题,重关系轻能力的现象在各个地方、各个级别的公务员系统中不一而足,那我们能对所有当官的见一个杀一个吗?那我们不成恐怖分子了吗?

好了,先想到这么多吧。夏先生的案子是个悲剧。但总体而言,我似乎并没有看到太多的证据来说明死刑判决有多么的不合理。如果一位小贩,因为他杀了城管,于是他就变成好人、变成英雄、变成烈士,那我们每个人都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我们的逻辑、我们的心态是不是也在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水做的鱼 09-29-2013 17:05
代表我自己,赞一个!

白菜 09-29-2013 17:36
代表我自己,赞一下柯南先生。
其他不说。老公上午枪毙,老婆下午就出来接受采访。真的悲伤是这样吗?

露佳 09-29-2013 19:59
引用
引用第18楼江户川柯南于09-29-2013 16:01发表的  :
。。。

第一,我们如果抛开夏先生不谈,随便说一说街边小贩,大家对他们的印象好吗?大家真的打心底里尊重他们吗?

大家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不是夏先生被判了死刑了,我们有多少次抱怨街边小贩买东西缺斤短两?我们有多少次抱怨街边小贩用地沟油?我们又有多少次抱怨无良摊贩用死老鼠肉来做羊肉串?太多太多了吧......当然,没有证据,我不能说夏先生也是无良摊贩;

但与此同时,我也不想说,仅仅因为夏先生敢杀城管,因此他就是一位好小贩。夏先生是不是一位好人,应该仅仅与他在工作时的态度有关,与他杀不杀城管无关。

如果夏先生也用地沟油,那他即使杀了城管也是混蛋。当然,夏先生对孩子不错,是位好父亲;但这真的说明不了什么问题,难道那些用地沟油、老鼠肉的小贩,就不是为了给孩子多挣两个钱吗?因此,如果夏先生在杀城管前,是大家看不上的黑心小贩;而杀了城管被判死刑后,却成了英雄;

如果有人说“不杀城管的小贩不是好小贩”,我个人觉得,在逻辑上似乎不太成立呢。
。。。
.......


第一,说明作者对小贩是没好“印象”的,打心底里是不“尊重”的。

出现“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和“地沟油”的,各大商店各大饭馆都存在,真的是“太多太多了”......
大可不必特别拿小贩做例子或拿夏先生来意淫,正如作者所言“没有证据,我不能说夏先生也是无良摊贩”。

你“不想说,仅仅因为夏先生敢杀城管,因此他就是一位好小贩”,我在这里好像也没发现有谁说过一句这样的或类似的话,大家彼此彼此。

后面两句,又是你的”如果“,所以也就不费时间辩论了。

但想要说的是:
夏先生在杀城管前,虽不是一个我“看不上的黑心小贩”,但离“英雄”却还相去甚远。
而杀了城管被判死刑后,他能不掉一滴泪,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坚持“正当防卫”之说,
蔑视法官念判决书时的“手抖”,还自豪地反问“你看我抖吗?”,倒真的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露佳 09-29-2013 20:31
引用
引用第18楼江户川柯南于09-29-2013 16:01发表的  :
。。。

第二,回到刑事司法的领域来看这个案子。

夏先生不是第一次就被请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夏先生之前曾被城管驱逐过一次,但是后来又出摊了。

所以,是面对他的屡教不改的行为,才会被强制没收一些东西也才会被请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

当然,有人或许会说“他不摆摊也活不下去”,这个我问题先不着急,我在“第四”那一段再说。那么,面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我们为什么又变得如此宽容了呢?
.......


按照当时执法人员的说法,夏先生不是如你所说的“被请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
而是他主动要求上了执法车进而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这是法庭判夏先生“蓄意杀人”的关键。

而按照当时其他人的证言,夏先生是被城管人员强拉硬拽塞进执法车里带到城管单位的。
要是法庭认同你的“夏先生是被请到城管执法单位去的”,他可能会免于死刑还真说不定呢。



另外,据夏先生的太太张晶讲,他们之前曾被城管追逐驱赶过无数次,但都逃脱了。
所以跟你的“夏先生之前曾被城管驱逐过一次,但是后来又出摊了”之言有差。

露佳 09-29-2013 21:10
引用
引用第18楼江户川柯南于09-29-2013 16:01发表的  :
。。。
第三,有人抱怨体制问题,说城管被小贩杀死、小贩就要被判死刑,因此推出了公务员逃不过官官相护。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冷静想一想。

一来,被杀的是一个在非京城地区上街执法的普通城管,虽说有个什么中队长的官衔吧,不知道有没有科级,即使说我们的官场彻底黑暗混乱,那么一个科级官员能跟市长攀上关系吃过一顿饭,已经算是莫大的荣耀了吧。

但是最终核准死刑的,确是最高人民法院,说句实话,就连案发当地的市长有没有机会见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都两说呢,那最高人民法院凭什么会跟一个上街执法的城管官官相护?

二来,我们动辄调侃中国城管部队的残暴,恨不得相信数千城管可以踏平日本自卫队、美国海军陆战队。

如果城管真的暴力,会至于被一位小贩弄成两死一伤?夏先生以前有练过武术的经历吗?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城管的暴力执法与最终的结局,似乎有些对不上号吧......

再想到这些问题以后,我不禁要问:夏先生被判死刑并且被核准死刑,真的是那么的不合理不合法吗?


.......


看来,作者对官衔很清楚,什么“中队长”,什么“科级”,什么“市长”。。。了如指掌。

还把“能跟市长攀上关系吃过一顿饭”,当成“是莫大的荣耀。”

当然这纯属个人爱好,个人志向,这里,我不予置评,呵呵。。。

就说“最高人民法院凭什么会跟一个上街执法的城管官官相护?”那句,这。。。这也太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了吧?

所谓的“官官相护”,都是由上往下,一层层地,有裙带关系组成的。
在中国,你可见识过高院推翻中院,中院推翻基层,基层推翻城管局,城管局推翻城管人员。。。的事例?

“中国城管部队的残暴”,还用的着“调侃”吗?
上网随便一搜,马上就会有大量的图片视频进入你的眼帘,绝对让你目不暇接,目瞪口呆,叹为观止。

小时候,就知道中国有句谚语,叫“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但像我这样一根筋的人,从来就不会好奇地问:老师,兔子“以前有练过武术吗”?
所以,我相信,如果不是两名高大魁梧180CM 以上的城管,用暴力把只有165CM 的夏先生逼急了,他们也不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卡拉 09-29-2013 21:27
我个人对夏案的判决没有异议。因为我觉得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说你是弱者就可以有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生命权是美国独立宣言提到的三项不可让渡的权利之一,而且是第一位的。城管可能有过但罪不至死。我从网上看到的有关当时的情景,我看不出夏俊峰的生命当时受到了威胁。所以连杀两人(有背伤),并捅伤在办公室外面的另一人,正当防卫是说不过去的。我看在美国判也应当是the second degree murder。

说夏是烈士,我觉得算不上,当然另外两位死去的城管也算不上。他俩应该是因公死亡,因为他俩和夏之间没有个人恩怨。

总的来说,夏案是一场三个家庭的悲剧,这三人都是某种不合理的制度的牺牲品。当然现在,在上报最高法院两年后突然判夏俊峰死刑,不排除当局有其他目的。

露佳 09-29-2013 21:35
引用
引用第18楼江户川柯南于09-29-2013 16:01发表的  :
。。。
他们何以生存?他们工作找不到、低保领不到,他们去吃什么?。。。
我觉得,这一点才是我们应该引起反思的地方,而不是夏先生究竟该不该被判死刑,更不是夏先生算不算先驱烈士(这简直就是没逻辑的思路)。当然,即使体制有问题,这也并不足以说明夏先生杀小贩就合理。

我们的教育体制有问题,让孩子从小的受教育就得不到公平,我们能因此杀老师吗?
我们的医疗体制有问题,让很多人看病难、看病贵,我们能因此杀医生吗?
我们的公务员体制更有问题,重关系轻能力的现象在各个地方、各个级别的公务员系统中不一而足,那我们能对所有当官的见一个杀一个吗?那我们不成恐怖分子了吗?

好了,先想到这么多吧。夏先生的案子是个悲剧。但总体而言,我似乎并没有看到太多的证据来说明死刑判决有多么的不合理。如果一位小贩,因为他杀了城管,于是他就变成好人、变成英雄、变成烈士,那我们每个人都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我们的逻辑、我们的心态是不是也在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


“他们何以生存?他们工作找不到、低保领不到,他们去吃什么?。。。”这些问题,好像应该是政府官员考虑的。
作者如果不是官员,也一定是位具有官员般眼界和胸襟的人物。

对于我们这些跟夏先生一样的底层老百姓,更关心的当然是“夏先生究竟该不该被判死刑”,
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城管们的棒子将来一定就不会落在自己或子孙的身上,难道只能任其暴力致死而不能自卫?


所举的关于教育体制,医疗体制和公务员体制的三个例子,我怎么看,都不觉得跟这个案子有类比性。
老师,医生,公务员也像城管对小贩那样,对孩子,病患和服务对象使用暴力了吗?

逻辑,心态真的是在哪里出什么问题了?!确实是该好好反省!

露佳 09-30-2013 06:48
引用
引用第24楼卡拉于09-29-2013 21:27发表的  :
我个人对夏案的判决没有异议。因为我觉得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说你是弱者就可以有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生命权是美国独立宣言提到的三项不可让渡的权利之一,而且是第一位的。城管可能有过但罪不至死。我从网上看到的有关当时的情景,我看不出夏俊峰的生命当时受到了威胁。所以连杀两人(有背伤),并捅伤在办公室外面的另一人,正当防卫是说不过去的。我看在美国判也应当是the second degree murder。

说夏是烈士,我觉得算不上,当然另外两位死去的城管也算不上。他俩应该是因公死亡,因为他俩和夏之间没有个人恩怨。

总的来说,夏案是一场三个家庭的悲剧,这三人都是某种不合理的制度的牺牲品。当然现在,在上报最高法院两年后突然判夏俊峰死刑,不排除当局有其他目的。


------ 生命权是美国独立宣言提到的三项不可让渡的权利之一,而且是第一位的。

非常赞同!

最近发生在美国的一件案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谁是?谁非?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
http://www.bachinese.com/forum/read.php?tid=44025&page=1

美国法庭认为被告“二级谋杀”和“过失杀人”都不存在,涉事协警当时是属于正当防卫,判决无罪并当庭释放!

尘姥姥 09-30-2013 17:26
引用
引用第24楼卡拉于09-29-2013 21:27发表的  :
我个人对夏案的判决没有异议。因为我觉得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说你是弱者就可以有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生命权是美国独立宣言提到的三项不可让渡的权利之一,而且是第一位的。城管可能有过但罪不至死。我从网上看到的有关当时的情景,我看不出夏俊峰的生命当时受到了威胁。所以连杀两人(有背伤),并捅伤在办公室外面的另一人,正当防卫是说不过去的。我看在美国判也应当是the second degree murder。

说夏是烈士,我觉得算不上,当然另外两位死去的城管也算不上。他俩应该是因公死亡,因为他俩和夏之间没有个人恩怨。

总的来说,夏案是一场三个家庭的悲剧,这三人都是某种不合理的制度的牺牲品。当然现在,在上报最高法院两年后突然判夏俊峰死刑,不排除当局有其他目的。


完全赞同卡拉的意见!

卡拉 10-01-2013 10:05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周华蕾
2012-06-28

蔚少辉最爱哭,最脆弱。看守所里的他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拥抱宗教: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又在前额和胸前点下“上帝保佑”,其他宗教的餐前礼四哥也学,还跟卖淫团伙的小伙学破魔障的法印。

夏俊峰则“没什么能耐,小心眼,爱吹牛,自尊心还挺强”。
[attachment=71420]
因杀死两个城管而入狱的夏俊峰。

老夏

有两个名人陪着蹲号子,岳山想都没想到。一个众人同情,那个刺死两个城管的小贩夏俊峰,外号老夏,还在等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结果,不服,一直喊冤;一个人人喊打,原国足领队、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蔚少辉,人称四哥,十多天前一审判决下来了,跟老板谢亚龙一样,十年半,很配合,不上诉。

可能是长得比较“正派”的缘故,调房第一天中午,岳山就被委以重任:和死刑犯面对面吃饭。

岳山前一阵蹲区所,放眼尽是毛贼,办假证的、卖死牛肉的、摘褂的撬门锁的,这和沈阳市看守所市所关押的“腕儿”没法比,拿岳山的新室友来说,这里有贩卖几十公斤海洛因的毒枭,有卖淫嫖娼团伙的,有前国足的,还有犯命案的。岳山命好,从区所被调到市所,“简直是从牛棚到宾馆”,这里竟然有肉吃了。虽说是盖了大蓝戳还带毛的厚皮猪肉,还很可能捞不着,但总比区所顿顿清水白菜强,腻歪得有只虫子都想往嘴里塞,那是肉。

市所房间50来平方米,来来去去人数稳定在25人上下,除去蹲坑和洗手池,便是左右两块占去大半面积的铺板,齐腰高的红漆木板,底下是冷冰冰的水泥。“板儿”在看守所房间里占绝对的战略地位,在押人员每天有20个小时“宅”在上边,坐板儿、溜板、吃饭、睡觉。铺板上有6根立着的铁棍,专门伺候“危险人物”,他们戴着脚镣,全天候被牢牢扣在铁棍上。眼下这间房的铁棍利用率是4/6。

“看着点儿,他杀了俩城管。”看房的指着对面铺板中间一个镣住的人,对岳山说。

面前的死刑犯也不憔悴,30多岁,五短身材,手挺小,拿筷子的右手缺了半截指头。基于岳山一脸的敬畏之情,男子说,他叫夏俊峰,以前在五爱市场摆摊的。城管打他,拿凳子和水壶往他脑袋上砸,他兜里正好有切香肠的小刀就掏出来捅,就捅死俩,还重伤一个。自己手指也给折了。

老夏搁这里少说待了一年,也算“老油条”了。屋里铺板、墙上不少类似利器刻出的涂鸦,有女朋友的名字、“××到此一游”,还有“回家”。老夏也刻,刻完又划掉,没人知道他写的什么。一周前,老夏的二审判决刚下来,高院维持原判,还是死刑。老夏情绪不对,好些天没怎么说话,要么自言自语,一个劲儿看着白糊糊的墙面直愣神。

“里边的人表情非常少,每个人眼光直,总在走神想事。眼睛里看不到光,就算他看着你,也不觉得他在看你。”二进宫的80后吴有光总回想起那间惨白的屋子,屋里再多阳光,都像个太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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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足窝案而入狱的前国家队领队蔚少辉。(东方IC 无痕/图)

四哥

进门要过几道关:坐板、睡觉、放茅。

屋里有个大喇叭,6点钟起床吹号子,像军队一样,迅速起床叠被子,分列两排盘腿坐好,两个两个下板,一组洗漱,一组“放茅”,后者基本上是倒计时,三两分钟一到就换下一位,白天禁止“放茅”,岳山刚进去那会儿精神极度紧张,每天吃三大盆子饭,21天大茅未果。八点半是“坐板儿”时间,每天五班,学禅宗打坐、背监规。那得是全身重量全加在坐骨两个骨头尖上,一节课四十多分钟过去,大伙脸都煞白,久了屁股也起黑茧子。市所条件好,允许换伸腿和靠墙的姿势。这也得在统一口号下进行。往往管房一声“伸左腿儿”,二十多个人,便齐刷刷伸出左腿。

每天周而复始,好在房客源源更迭。新人能带来外边的新鲜事,像是万达着火了!啊,是吗。地铁一号线试开通了!哎哟,真假的?而后足不出户的人们就这个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即便没新闻,一群抢劫犯里来个打架的,也是生活的改变,挺好。

不几日,“新人”岳山又被搭话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凑上前小声问他:你咋回事儿啊?岳山认出他是人们口中的“足球儿”,前国足的。

如是这般自我介绍后,这个有点肿眼泡的老头儿亮出自己的身份:我叫沈辉,真名蔚少辉,他们都叫我“四哥”。

岳山没什么反应,四哥有点败兴。但四哥不气馁,一口气往下说。说他是国家足球队领队,体委大院里长大,插过队,1984年到体育总局。说他那个“蔚”字其实有知识的人都念“玉”。说他媳妇人可好了。说他冤枉,圈里传他家是LV陈列店,其实好多都是钥匙包,外国贼便宜,有时候打折500买回来的,还有仿的……

“恨不得把祖宗八辈叫什么全告诉你。”被科普过的吴有光亦表示。难得碰上个把久仰“四哥”大名的,一个月以后照样打回原形,“喂,老头儿,毛巾拿错了”。

四哥还跟外边一样大嘴巴,喜怒都挂脸上。不过惹一坏毛病,总哭。屋里数四哥最爱哭。他会某天忽然换条红衬裤,看着怪吓人的,问他咋了,他说今天是我女儿生日;一会儿又换件红衣裳,说今天是结婚纪念日。让他多吃点,他也吃不下,一会儿就眼泪巴沙地哭起来。

大伙说四哥是在云端的人,给掉坑里了,他最脆弱。四哥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拥抱宗教。岳山还记得,四哥常苦着脸,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又在前额和胸前点下“上帝保佑”,还跟卖淫团伙的小伙学破魔障的法印。

一说到球,四哥就“活了”。他开始两眼放光,一连串车轱辘话,你知道中国足球为什么不行?他们现在都不懂球,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懂球,什么叫球,什么叫足球,中国足球从哪儿开始?他能把任何事都扯到球上,滔滔不绝讲一小时,旁人犯困了他还在讲。大伙聊车,他就说有个踢球的买了什么车,进而延伸到球员哪年入队、哪场比赛拿了什么奖。电视里播到法国,他就说那年我去巴黎,代表我们国家队如何,说着说着,四哥又哭了。

解闷

老夏和四哥,一个典型的东北人,一个典型的北京人,东北人嫌北京人老哭,不够爷们儿;北京人也不喜欢和小摊小贩来往。这两位同一屋檐下的人物并不怎么惺惺相惜,玩不到一处去。

周一到周五坐板、放风,背402个字的监规。周六周日是休息时间。四哥下象棋;老夏最爱打扑克,斗地主,号称斗神,从来没输过。“几年来每周末都打这东西,54张牌,分13个花,包括两个王,什么背不来啊。”牌搭子吴有光说。

机械化生活逼出了囚徒们超凡的生活技能。

岳山学会拿水泡萝卜咸菜,咸味泡没了当土豆丝吃,放点辣椒,拌上方便面里边的调料,“特别好吃”。有人把铺板上老化的钉子撬下来,磨利了在墙上刻字。他们还做了一个镜子:把吃剩的袋装食品那层亮银的纸一点一点揭下来,拉成四方形,搁水里泡两三天,塑料薄膜一起掉,拿水印那面直接贴厕所旁的有机玻璃上,手纸叠成楞,往外边把气泡刮走,干了以后,从外边看,比家里镜子都漂亮。

四哥留头发,有把小木梳,每天对着这面镜子梳头,二八,九一,来回分。从前他留光头,喜欢清爽,2006年当上国足领队,足协的头儿说,剃光头影响不好,他就留了小平头。进来以后他坚持不剃光头,不想自己像个犯人。

大家还想方设法创造话题,尽管绕来绕去也就那些:

律师。老犯看来,律师分两类,办事的律师,直观感受是,律师来了,警察对我好了,有人罩着我了。另一类是骗子律师,老夏不喜欢他的律师,老想东想西,“肯定是骗我媳妇钱的”。“新闻上说,吴英说外面的律师没有用,都是骗她的。实际上里边的人都这么想的,律师说的,净扯淡。尤其律师谈费用的时候,简直是不可忍受了。”过来人岳山说道。

其他天马行空的。像白日依山尽谁写的?鱿鱼和海兔有什么区别?潜水艇是大是小?

大家想啊想,不管想多远,最后肯定得回到这屋里。白炽灯、监视器,肉身还在铺板上,起床、拉屎、吃饭、坐板、睡觉,统一时间统一规范统一伸出左腿或右腿。

“给亮儿”

里边也有高下之分。近年,这等级在所谓“可视受虐报告系统”——监视器的监控下,文明礼貌许多。号里还是有牢头,统称“管房”,这类人往往在社会上有钱有关系,“不能太土鳖,人格太次了还当不了。”岳山说。管房吃、住都是最好的,一方面是生活资料的占有,比如放茅时间不受限制,打饭时有权先挑几块肥猪肉,睡觉靠墙“把大角”,不用值夜班,洗澡还有人搓背;另一方面是“给亮儿”(东北话:给面子),安排谁拖地,谁睡谁旁边。

每天起床半小时洗漱,牢头优先,慢腾腾地爱怎么洗怎么洗,剩下的时间二十多人急三火四地均摊:前面两人正在水龙头下洗头挠呢,后面排队的牙膏都挤好放嘴里刷半天了,厕所也是,前边还蹲着,后边的人就开始一个劲揉肚子。一般人白天不准如厕,夜里双手置于被外,睡觉不准打鼾,号服摆成一条线,上下不能超过两毫米。坐板儿时得坐靠前的位置,摄像头看得比较清楚,不能动,还不能睡觉,不然喇叭一喊,就该挨罚了。坐后边,就能靠墙、偶尔小声嘀咕几声、看会儿书,有时牢头调房、“下队”(指进监狱)了,一般人就有了晋升的机会。

还有一种人叫底眼儿,刑期特别重,外边没人照顾,人还“不行”——“你要是没什么能耐,起码可以给人洗碗洗袜子吧,底眼儿也不愿意。”岳山注释道。

按屋里人的想法,老夏就属于“底眼儿”。没什么能耐,小心眼,爱吹牛,自尊心还挺强。

老夏极少和人谈起家里的事,不提案子。老夏是“老油条,这一套已经熟了,不愿跟别人袒露内心,”吴有光说。另一方面,他又总爱炫,和道上几个大流氓玩过,一次他一个人出面,平息了一桩很大的黑社会火拼。老夏爱凑热闹谈车,到最后什么细节也说不出来。里边有来头的人多了,四哥的LV和劳力士都算不上什么。有时别人拆穿老夏,老夏很没面子,脸都红了,旁边还有人忍不住偷笑,老夏就跟人抬杠。

事实上,只有谈起鱿鱼卷在十二线批发市场进货最便宜,或者唱起“小满鸟来全、芒种开了铲”的时候,老夏才是专家。

“他就是一个卖炸串的,就我这种半道的痞子,一脚把他倒骑驴掀了,他能拿我怎么样?”因重伤害被关押的吴有光说。

“里头爱吹牛,骗个身份,骗个尊敬,让别人不欺负他,”岳山说,“越是小狗越爱叫,它缺乏安全感,倒是大狗温和。”

出去

倒是在外边,底眼儿老夏挺受重视。

“上面”的人来巡查,进来都问,谁是夏俊峰?举一下手。

外面都“给亮儿”了,也就没人招惹老夏。偶尔一次,有人打牌和老夏起了争执,老夏一个咸菜罐子撇过去,对方想还手,立马被一群人拦住:他都判死了,哪怕把你给打死,他还是死,你能把他怎么样呢?

大伙偶尔也谈起枪毙和安乐死,这类话题,老夏是绝对缄默的。一次警察提老夏去审讯,他不怎么配合,警察说他,都要死的人了拽什么拽!他忽然怒起来,就把警察给骂跑了。回到房里老夏还在骂,脸通红通红的。那天晚上,狱警给老夏额外加了餐。这就算里边的大起伏了。

老夏不知道老婆在外边忙活他的事,他老觉着媳妇要跟人跑了。在里头关太久,对啥都疑神疑鬼。关个三五年,亲娘都懒得搭理你,这类事他看多了。老夏属于严管型的犯人,三年来,他只在法庭上见过老婆两面。儿子办画展、老婆逢年过节在家哭,这些事他通通不知道。

绝境中的人,气场也不一样。祥林嫂是老夏精神状态的一面。他难免也选择对象絮絮叨叨,说当时城管打他,拿凳子和水壶往他脑袋上砸,他兜里正好有切香肠的小刀就掏出来捅,就捅死俩,还重伤一个。自己手指也给折了。

最后他说,我也不想死,为啥他们不放过我呢,都给我判死刑了还让咱家赔30万,那我就不赔他了,要他不判我死,50万我也赔。

后来,岳山和吴有光陆续出去了。基本上每走一个,四哥就紧紧搂着对方哭一场。“以后好好做人”,四哥哭着对年轻人例行教诲。

老夏没什么反应。

出门第一顿岳山吃的海参。他看到外边的人脸上油光光的,身上都是赘肉,说话跟他们也接不上轨,对人和事的认识都不一样了。

等到岳山终于缓过劲来,不再拿个小缸用凉水浇着洗澡的时候,2012年6月13日,四哥的一审判决下来了,得蹲十年半。

老夏呢,他的事还那样,等最高院的死刑复核。这屋里,捱久了,自己也就成了一口钟,到6点自然醒,吃饭都不会多吃一口。要么彻底成为世外高人,像老夏对面铺那关了四年多那位,时不时半夜把人叫醒,讲述美国研究追踪导弹的故事。

吴有光过去换过几个号子,见过的死刑犯就老夏一个。

隔壁屋倒有过执行的。每周五是执行时间,送饭的狱警要先负责把犯人拉走,吴有光听到解镣子哐当哐当的声音,他以为自己会恐惧。但最终只是嘟囔了几句,今天的早饭时间又延误了。

(为保护受访者,岳山、吴有光为化名)

http://www.infzm.com/content/77882

卡拉 10-01-2013 10:24
来源:天涯
作者:汤芍药
2013-09-27

  在网上看到的,很震惊,消息看起来也很真实。充分揭发了夏俊峰这个杀人狂魔的真实面目。

  夏俊峰曾经在小南街街道办当过临时工,街道办经常去搞综合执法,也算是城管的一员,占着这点关系,夏俊峰长期霸占附近上最好的一处摊位从来没有被处罚过(这个细节很重要),这一次可能是搞什么综合治理,别的街区的城管过来砸了他的摊子,他主动跟着熟人司机上车,这是做给周围的小贩看的,意思是让别人看看他面子大,还能把车拿回来,结果到了城管局别人不给他面子,他觉得自己被扫了面子才拿起刀捅人。夏俊峰在那附近也算是一霸,出事前几周还因为争摊位打伤了人被派出所处理过。

  第一,夏俊峰是否在小南街道办工作过?

  答案是肯定的,
  夏俊峰在律师笔录和庭审记录中,多次提及,“以前我在街道帮过忙,看过他(指司机陶治)。”  “问:你以前认识陶冶? 答:在街道办事处(小南)认识的。”

  第二,夏俊峰认识开车的司机是否认识夏俊峰

  答案也是肯定的,夏俊峰自己承认,自己认识陶治,并且提到,陶治对他没有敌意,没有打他。

  被告人:以前我在街道帮过忙,看过他。  
  审判长:他在干什么?  
  被告人:他进里屋,没有动手。  

  第三、夏俊峰到底是怎么上了城管的车?

  夏俊峰如何上了城管的车,这个细节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照夏俊峰的说法,是三四个城管把他推上车,带到城管局继续殴打,城管的说法,是他自己跟着城管上了车,哪种可信?

  城管首先肯定是没有带手铐铐住夏俊峰的,我也没有听说过城管把谁带到城管局去,顶多是收了东西丢上车扬长而去,从常理上来说,城管不太可能把夏俊峰抓上车;
  根据夏俊峰自己的说法和陈有西大律师的最新证据,夏俊峰乘坐的那辆城管车上,一共只有三个人,张旭东(死者)夏俊峰、陶治(夏俊峰认识的那个司机);这里问题又来了,陶治和夏俊峰是有点交情的,夏俊峰也没有拉他下水的表现,那依据中国人的习惯,如果他真的看见夏俊峰这个老同事被抓上车,会不会打几句圆场说几句好话呢?就算他当时不说,当车上只有三个人的时候,他会不会说几句“这是我以前哥们,就放他一次”之类的好话呢?夏俊峰对车上的经历是这么说的,“车上也没说啥”,试想一下,如果真是个老实巴交的小贩被抓上车,看见自己的熟人,当时车上又只有三个人,会不开口求助?

  第四、夏俊峰的性格究竟是怎么样的

  据南方周末一篇采访,夏俊峰在牢房里的牢友对他的评价是夏俊峰 “没什么能耐,小心眼,爱吹牛,自尊心还挺强”。在牢里,偶尔一次,有人打牌和老夏起了争执,老夏一个咸菜罐子撇过去,对方想还手,立马被一群人拦住:他都判死了,哪怕把你给打死,他还是死,你能把他怎么样呢?(有兴趣的可以去百度一下和夏俊峰、蔚少辉一起蹲班房来源:南方周末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周华蕾 )

  那么现在,基本上可以还原出当时的真相:夏俊峰曾经在沈阳小南街办事处当过一段临时工,后来大概是嫌这工作收入低,就转行去做了炸串,他总是在小南街附近卖,因为他曾经在街道办事处干过一段的原因,街道的人多少给他点面子,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夏俊峰在摆摊的中间也算是个人物。2009年5月16日,因为搞综合治疗,其它街区的城管过来搞综合执法(不属于小南街),收了夏俊峰的煤气罐,夏俊峰肯定和城管起了冲突,双方肯定有推搡动作,城管也火了,干脆没收了夏俊峰的煤气罐,还给他开了个《行政处罚通知书》,这个细节还是参看陈有西大律师的证据,试问有几个城管肯惹麻烦填写这玩意的?夏俊峰觉得丢了面子,决定上了熟人陶治的车,准备到城管局再拿回煤气罐,谁知道这次别人根本就不是小南街道的人,再说他就是个临时工,面子就那么大,夏俊峰这人家“没什么能耐,小心眼,爱吹牛,自尊心还挺强”(这四个形容词马上

  那么现在,基本上可以还原出当时的真相:夏俊峰曾经在沈阳小南街办事处当过一段临时工,后来大概是嫌这工作收入低,就转行去做了炸串,他总是在小南街附近卖,因为他曾经在街道办事处干过一段的原因,街道的人多少给他点面子,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夏俊峰在摆摊的中间也算是个人物。2009年5月16日,因为搞综合治疗,其它街区的城管过来搞综合执法(不属于小南街),收了夏俊峰的煤气罐,夏俊峰肯定和城管起了冲突,双方肯定有推搡动作,城管也火了,干脆没收了夏俊峰的煤气罐,还给他开了个《行政处罚通知书》,这个细节还是参看陈有西大律师的证据,试问有几个城管肯惹麻烦填写这玩意的?夏俊峰觉得丢了面子,决定上了熟人陶治的车,准备到城管局再拿回煤气罐,谁知道这次别人根本就不是小南街道的人,再说他就是个临时工,面子就那么大,夏俊峰这人家“没什么能耐,小心眼,爱吹牛,自尊心还挺强”(这四个形容词马上就说出他杀人的原因),一怒之下掏出刀老捅了人,这就是真相。

  有人会说,如果这是真相,城管方面为什么不提呢?废话,怎么提?告诉公众夏俊峰当过城管,所以长期摆摊可以不受处罚?因为这一次受了处罚,所以才愤而杀人?这不是打城管自己的脸吗?所以城管当然不敢说了!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622609-1.shtml

(转贴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真假有待读者明辨。转贴者对本文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卡拉 10-01-2013 11:00
有些事情我们信以为真,其实不是真的。夏俊峰儿子的画作就相当可疑。由于牵涉到未成年儿童,相关信息我就不转了。大家自己可以去看。

作为一个美术专业的研究僧,不是我阴暗,夏俊峰的儿子的画作确实可疑。

来源:天涯
作者:XZ_W

地址: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623189-1.shtml

maggie 10-01-2013 13:32
谢谢卡拉的转贴,这些信息,为这个案子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更深度的解读。

不知道是否属实,至少从夏的家人和老婆的披露信息里面,很少涉及到。

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不能因为弱或者强,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社会地位等外在因素,去剥夺别人的生命。

悠然之至 10-01-2013 15:45
偶认为炒作,讨厌炒作,我打赌,那个杀人犯的老婆会带着儿子去国外过好日子去了,好不容易逮着个“大”机会,瞧她和“姐妹”照片上的笑容,颇有得意之态。

卡拉 10-01-2013 17:47
来源:新京报

  夏健强是小贩夏俊峰的儿子,2009年,他父亲因在街头摆摊被城管驱赶而动刀杀人,如今只剩下他和妈妈相依为命。画册收录了强强2007年至2012年150余件作品,画册销售所得将全部捐给他妈妈以及两个城管家庭。在序里他妈妈张晶写道:“每个只记住仇恨的人都过得不快乐”。图为作品《我和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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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晶:“这个案子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新京报:之前想过那么多网友会来吗?

  张晶:估计会有人来,大家对我们一家都很关心,但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网友们的关心,我很感动。

  新京报:会有人觉得你太高调了?

  张晶:夏俊峰憋屈了一辈子,到最后为了讨生活死了,他是为了我、为了强强、为了我们这个家没的,我心里只想让夏俊峰走得体面,别的什么都没想。

  那么多人关心夏俊峰,我觉得我有义务告知大家关于他的一些事情。最后见那一面,夏俊峰特地嘱咐我,要我帮忙感谢网友们的关心和帮助。

  新京报:夏俊峰去世,强强失去父亲,如何避免让强强造成阴影?

  张晶:我总跟强强说,要记得大家对他的好,要相信世界是光明的。夏俊峰刚出事的时候,强强有段时间情况不好,但随着大家的关爱,他慢慢就走出来了。我也不知道夏俊峰的死会不会给他造成阴影。一切都需要一个过程吧。

  争议

  问心无愧


  新京报:这几天,网上有不少质疑的帖子,比如捐款数额,比如伊能静收强强为义子?

  张晶:我真不明白,网络上的那些东西是怎么来的。最近都在忙夏俊峰的后事,时间充裕的时候,我会把捐款明细贴出来给大家,我们受人的恩惠,都会一笔笔记下来。

  伊能静我去年就认识了,她一直打电话鼓励我们,并不是夏俊峰死了,她才说这件事,看到网友们伤害她,我很难过。

  新京报:网上有人怀疑强强的画是代笔?

  张晶:强强从小到大画的三百多张画都摞在家里,大家怀疑尽可以来看。我不怕质疑,但要有事实根据,恶意构陷别人,太不磊落了。

  新京报:怎么规划接下来的生活?

  张晶:一切都太突然,这些天只要一空下来,我脑袋里全是夏俊峰跟我说的那些话,那个场面,太难受了。葬礼结束后我会带儿子去老家歇几天,好好安静一阵吧先。

  案件

  不放弃申诉


  新京报:还会申诉吗?

  张晶:夏俊峰有错,他伤害了两个家庭,但他有老婆孩子,每一天都在为自己的小日子奔波,如果不是遇到了不能忍的事情,他干吗要杀人?

  夏俊峰说他不服,我也不服,我们家人都不服,我不相信法律会一直这样下去,我绝不会放弃申诉。

  新京报:会有人说夏俊峰是英雄,在你心目中,老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张晶:这些年,我的念头只有一个,留我老公一条命就好。这个案子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我张晶做牛做马愿意赎罪,只要夏俊峰能活下来。夏俊峰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商贩,网友们的厚待让我很惶恐也很感激。但是在我内心里,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城管申凯父亲

  申向党:这个悲剧该结束了


  申向党

  63岁的申向党是夏俊峰当年刺死的两名城管之一申凯的父亲,几年中,为两名死去城管奔走的任务主要都落在了申向党肩上。“一个案子拖了那么久,对谁不是折磨呢?”他说。

  “谁家不需要同情呢”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申向党:25号,是纪晶(张旭东妻子)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时我还不敢相信,后来看了报纸才知道是真的。

  新京报: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

  申向党:法律最终给了我们两家公道,但心情挺平静的其实,被人说杀我儿子的凶手终于死了,我是不是会开心?一点也不,不管怎么样,我的儿子也回不来了。

  新京报:夏俊峰死了,还恨他吗?

  申向党:他活着,他死了,我恨的都不是他,我恨他当时煳涂的行为,他那几刀,把三个家庭、十几口人的生活都扎碎了。

  新京报:你觉得是夏俊峰制造了这起悲剧?

  申向党:他要承担最大的责任。三家人无仇无怨,因为他的不理智,酿成了今天这么个结局。这几年,我多希望,三个人当年没遇到过,什么都没发生,各家过各家的日子,多好。

  新京报:很多人对夏家表示同情。

  申向党:谁家不需要同情呢,我家四代单传啊,夏俊峰断了我家香火,张家的儿子也是顶梁柱,我们是这个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我年轻时候坐过牢,跟妻子离了婚,改造好出来之后和儿子生活在一起,那时候我什么都不用愁,儿子帮我打点一切。

  现在儿子没了,什么都靠自己。这两年,我早晨5点起床赶到停车场给人看车,晚上八点下班再去倒垃圾、捡垃圾,时间晚了,我就随便找个车棚子睡,为了省饭钱,一天三顿都是馒头、烧饼就凉水,如果儿子还在,我用经历这些吗?

  大家都说张晶孤儿寡母的惨,但是夏俊峰的几刀,仅仅是他家有孤儿寡母吗?

  三家都是人们表达情绪的靶子

  新京报:你会特别关注网上的声音?

  申向党:铺天盖地的都是,我不关注行吗?

  新京报:你会觉得网络偏向一方?

  申向党:这个事情被网络炒起来之后,死去的两个孩子成了靶子,大家说他们活该被杀,我真的想问问那么多的网友,他们的心是不是肉长的?后来我明白了,很多人是借这个事件发泄心中的情绪,表达对社会的不满,我儿子和张旭东也好,夏俊峰和他老婆孩子也好,都是人们表达情绪的靶子,没有人真正关心事实是怎么样的。

  新京报:你觉得事实是什么?

  申向党:事实就是,我的儿子和张旭东被夏俊峰用刀捅死了,我们两个家庭都毁了。夏俊峰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是法律给这个不幸事件做的终结。

  新京报:当人们在网络上攻击申凯,你会怎么办?

  申向党:我一个60多岁的老头子,网络上的那些评论跟洪水一样,我能怎么办?我知道我儿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后来我就想,网民们骂的申凯和我的儿子申凯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新京报:现实中的申凯什么样的?

  申向党:他是个仁义孩子。如果他不穿那身衣服,那些骂他的人在沈阳碰到他,一定会觉得他是个特别好的东北小伙儿。他活着的时候,邻居有啥要帮忙的,他都当仁不让。在部队当兵的时候得过很多荣誉,早早当了班长,还入了党。他走这些年,很多战友、同事都怀念他,念他的好。

  新京报:你后悔让儿子当城管?

  申向党:没有。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他活着的时候跟我说,“爸呀,你说我这工作又苦又累,天天撵小贩儿让别人埋怨,你说我图啥?”

  我不知道怎么答,儿子就开导我,“城市要是不管理,肯定要乱套,所以我的工作跟我当兵时候是一样的,为人民服务。”他说完就乐,我记得特清楚。

  “要争取民事赔偿和烈士荣誉”

  新京报:不会放弃对夏家的索赔?

  申向党:法律判了民事赔偿,这是法律给我们的权利。

  新京报:政府已经给了两家各90万?

  申向党:政府是政府,夏俊峰是夏俊峰,这是两码事。很多人拿那90万说事儿,如果我的儿子能回来,我给夏家90万也成。

  新京报:还有申凯的“烈士”称号?

  申向党:以前找政府,政府承诺给我们的是,要等夏俊峰的案子判决了,看判决结果。现在夏俊峰死刑了,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结果。

  申凯的骨灰一直存在墓园,没有入土为安,我想等称号下来再安葬他。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个称号?

  申向党:儿子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殉职的,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牺牲的,如果不去做这个工作,他也不会死,这是他应得的。

  新京报:会把夏俊峰的事去墓园告诉孩子吗?

  申向党:不安葬孩子,是等这个案子的结果,一方面是我不想和儿子分开。这些年每当想他的时候,我都会去墓园看看他,跟他说说话。

  上个月22号是他的生日,我去看他了。每次我都跟儿子说,“儿子,爸现在自食其力,活得很好,你安息吧。”

  现在夏俊峰死了,这一切悲剧该结束了,但我不会跟儿子念叨,我还是在心里跟他说,儿子,你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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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佳 10-01-2013 18:42
引用
引用第29楼卡拉于10-01-2013 10:24发表的 这是真的吗?杀死城管的夏俊峰原先就是一名城管!!! :
来源:天涯
作者:汤芍药
2013-09-27
。。。
(转贴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真假有待读者明辨。转贴者对本文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


从来没见过卡总转帖时特别标出上面的声明,印象中这好像是第一次。

其实,对这类文章,读者才懒得会去花时间辨真假,至少我就是。只要发现其中有一句是虚假的,那么整篇文章还有什么真实性可言?

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就是思维奇怪,逻辑混乱:
------ 夏俊峰曾经在小南街街道办当过临时工,街道办经常去搞综合执法,也算是城管的一员。。。

照作者那样的思维,是不是也可以如此推理呢:
我曾经在学校当过临时工,学校经常组织教学工作,我也算是教师的一员。。。
我曾经在医院当过临时工,医院经常开展救人工作,我也算是医生的一员。。。

呵呵,一点都不觉得荒唐么?

露佳 10-01-2013 19:26
引用
引用第30楼卡拉于10-01-2013 10:47发表的 夏俊峰也是城管,我一点也不惊讶(转载) :
来源:天涯
上贴者:m1engk1e
2013-09-29

        夏俊峰是沈阳市沈河区人,当过几年武警,据说练过几天武术。。。

  2005年左右,滨河办事处在五爱市场附近的教堂广场成立了一个夜市,。。。夏俊峰的媳妇没有工作,夏俊峰就利用自己当管理员的身份把他媳妇安排在市场口部炸香肠,。。。

  。。。所以他们的收入十分可观,每月至少在几万元左右,

  。。。在516杀人事件前几个星期,一位负责清扫夏家摆摊位置清洁的环卫工人,应为对他家把竹签废纸扔了一地有些不满,遭到夏俊峰的殴打,并报案处理,由于夏俊峰的父亲是沈河区城管局的职工,派出所调节,夏家赔了几百块钱。

  09年5月16日这个队长清理商贩罚没了夏家的一个煤气罐,夏当时非常生气,。。。

  夏俊峰也是城管,我一点也不惊讶.


.......


1)夏俊峰电机技校毕业,当车工。失业后,又去学过美发。但一些报道从来没说过他当过武警,到底是在几岁,哪几年,在哪儿当的武警?
     是不是觉得一米八以上的两个城管被一米六多一点的夏秒杀,是很没面子的事?需要伪造一个当过武警,又“据说练过几天武术”的对手,来遮羞盖辱?

2)这里把夏俊峰夫妻摆摊的时间整整提前了三年。
据报道,他俩是从2008年11月开始摆摊,到2009年5月16日出事,只有短短6个月时间。这是在写穿越剧吗?

3)一对靠摆炸串摊的夫妻,一个月收入能有几万,这还是至少滴说?。。。
   人那卖的的炸串么?该不会是毒品吧?

4)那位被夏俊峰殴打的环卫工人,姓甚名谁?
     夏俊峰的父亲不也是个环卫工人么?怎么突然变成是沈河区城管局的职工了?

5)09年5月16日,才被罚没了一个煤气罐,夏为什么要“非常生气”?不是每个月有几万元的收入么,那可以买多少个煤气罐呢?

6)夏俊峰也是城管,我一点也不惊讶,
但他后来辞掉城管,我真的是太惊讶了!放着欺行霸市,油嘴肥肠的轻松活不干,偏要去摆那起早贪黑,含辛茹苦的摊,他的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

。。。。。

卡拉 10-01-2013 21:05
我转的那两条天涯帖子实际上是取自海外各大网站的都登的一条新闻《反转剧?夏俊峰被指曾是城管 因东西被抄没面子才杀人》,说明来自天涯。这是个综合信息,为了核实我自己搜索了一下,想发现原帖,但只发现后半部分的原帖,前半部分都是表明转贴 说是个沈阳人写的。所以我加了说明。

关于他孩子的画,我看的很仔细,我比较倾向相信质疑者。

下面是海外各大网站登的信息的前一部分,我在天涯上没找到原帖。

《反转剧?夏俊峰被指曾是城管 因东西被抄没面子才杀人》

  我做为一个沈阳人每天都路过沈阳最繁华的五爱市场,对于2009年5月16日发生的商贩杀害城管的事件有一些了解,为此还间接的接触了一些和杀人者夏俊峰熟悉的人,他们所说的和夏家的说法大相径庭。

  夏俊峰是沈阳市沈河区人,当过几年武警,据说练过几天武术,还时不常的在公园练铁鞭子(就是很长的铁链子涮一个牛皮绳子,一甩发出巨大的声音很远就能听到)在部队回来后没找到工作就在家附近闲逛,平时帮帮别人要个帐,打打架什么的,算不上流氓,但也是个混混。

  2005年左右,滨河办事处在五爱市场附近的教堂广场成立了一个夜市,由于夏俊峰在当地混过,办事处城管科就雇佣他当临时管理员,主要负责管理不缴费和不听话的业户,夏俊峰的媳妇没有工作,夏俊峰就利用自己当管理员的身份把他媳妇安排在市场口部炸香肠,这个市场是晚上5点以后才可以经营的,但夏俊峰的媳妇却可以全天的在那卖东西。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2008年由于整顿街办市场,这个夜市被取缔,夏俊峰也被辞退,夏俊峰就通媳妇一同炸香肠。他们夫妻两个卖货的地方位于沈河区五爱市场北五十米,风雨坛街和乐郊路的交叉口,左右有十个车次的公交车乘降站,十分繁华,五爱市场每天客流量30万左右,三分之一的经过这个地方,所以他们的收入十分可观,每月至少在几万元左右,不信的网友可以到沈阳打听一下。

  由于夏俊峰在城管干过,所以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和区执法局这几年一直没有管过他,夏俊峰也常常以自己当过城管认识人自居,在他卖炸香肠位置的前后50米不准别人和他卖一样的东西,如果谁不听话,轻则掀摊重则打人,在516杀人事件前几个星期,一位负责清扫夏家摆摊位置清洁的环卫工人,应为对他家把竹签废纸扔了一地有些不满,遭到夏俊峰的殴打,并报案处理,由于夏俊峰的父亲是沈河区城管局的职工,派出所调节,夏家赔了几百块钱。

  09年执法局新来了一个队长,很多次当着其他商贩的面管理夏俊峰,夏峻峰非常没有面子,5月16日这个队长清理商贩罚没了夏家的一个煤气罐,夏当时非常生气,但当着其他商贩的面,夏峻峰还死要面子说罚没他的东西他到执法局就能取回来,当时正好滨河办事处城管科的车也在现场,夏和城管科司机比较熟,就坐城管科的车去执法局处理,在执法局由于城管还是没把罚没的东西给他,和夏峻峰认识的城管也没有帮他说话,夏峻峰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行凶杀人,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

  事情比较纠结的地方地于,为什么始终没有对外公布夏俊峰也做过几天临时城管的事情?怎么提,政府会告诉公众夏俊峰当过城管,所以长期摆摊可以不受处罚?因为这一次受了处罚,所以才愤而杀人?这不是打政府城管自己的脸吗?因此政府的城管始终不愿说出这一段真相。

。。。。。。。。。。。。。。。。。。

- See more at: http://www.backchina.com/news/mainland/2013/10/00264019.html#sthash.4fXWd555.dpuf

卡拉 10-01-2013 21:21
谢谢露佳的质疑。我查了网上多个信息,有关夏俊峰的经历大致如此

“技校毕业后到沈阳一家电机厂上班,因工厂破产下岗,之后以打零工维持生计,还拿了十几个月每月235元的低保,之后在五爱市场摆摊为生。”

http://www.baike.com/wiki/%E5%A4%8F%E4%BF%8A%E5%B3%B0

“技校毕业后到沈阳一家电机厂上班,因工厂破产下岗,之后以打零工维持生计,还拿了十几个月每月235元的低保,之后与妻子在沈阳在五爱市场摆摊为生,每天有百十元的收入。夏俊峰有一个儿子,2011年就九岁了,夫妻俩想通过摆摊赚钱改善儿子的学习条件。夏俊峰一家共五口,家里固定的经济来源是夏俊峰60多岁的父母。夏俊峰的母亲每个月退休金800元,[5]父亲是环卫临时工,每天扫街,月工资700元,在此之前,家里的开支都是由两个老人承担。”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5614157/5760959.htm?fromId=5614157&from=rdtself

所以说他曾经干过武警可能是造谣。因此我删除了第二个帖子。

引用
引用第35楼露佳于10-01-2013 19:26发表的 Re:夏俊峰也是城管,我一点也不惊讶(转载) :


1)夏俊峰电机技校毕业,当车工。失业后,又去学过美发。但一些报道从来没说过他当过武警,到底是在几岁,哪几年,在哪儿当的武警?
     是不是觉得一米八以上的两个城管被一米六多一点的夏秒杀,是很没面子的事?需要伪造一个当过武警,又“据说练过几天武术”的对手,来遮羞盖辱?

.......

悠然之至 10-01-2013 21:27
如果夏是农民,那俩个被杀的也是农民,这故事后续还有吗?伊会高调做,,,事吗?那就不会了,没有利用价值了。
这次有“城管”这敏感的字眼,大有文章可做了、、、这种意图太明显了,还用说明吗?

东方不散人 10-01-2013 21:32
http://youtu.be/f9WhMrUlZhs

由艺术独立论坛主办、泰达当代艺术博物馆承办、贰楼出版机构协办的“强强的画——夏健强和他的朋友们”爱心售书及画展活动在泰达当代艺术博物馆举行,夏健强及他的母亲张晶、高氏兄弟、徐星、艾松、马惠东、武文建、窦良羽、蔡青、徐子林等出席。
视频中的画作一口价八万,好像还没有卖出去。


不相信法院,不相信警察,更不相信城管;不相信报纸,不相信电视,也不相信网络。
在信息发达的现在,各路消息多如牛毛。在信任严重缺失的国内,这些事情也在考验民众智慧。
不排除有人炒作。


悠然之至 10-01-2013 21:36
背后的炒作单位和所谓艺术家可借机红了,何不乘机大捞一把。

卡拉 10-01-2013 21:39
从视频中看,艺术家武文建与强强现场合作­了一幅绘画作品,但可以看出主要是画家在画,强强只是添了几笔。

人真是不能作假。只要被人发现一次,所有其他的东西别人都会质疑的。

引用
引用第39楼东方不散人于10-01-2013 21:32发表的  :
http://youtu.be/f9WhMrUlZhs

由艺术独立论坛主办、泰达当代艺术博物馆承办、贰楼出版机构协办的“强强的画——夏健强和他的朋友们”爱心售书及画展活动在泰达当代艺术博物馆举行,夏健强及他的母亲张晶、高氏兄弟、徐星、艾松、马惠东、武文建、窦良羽、蔡青、徐子林等出席。
视频中的画作一口价八万,好像还没有卖出去。

.......


东方不散人 10-01-2013 23:20
夏先生的遭遇是个悲剧,夏家孤儿寡母的境遇令人唏嘘。
现在最大的争议是夏先生的量刑,如果他判死缓,舆论会平静些吧?而夏先生或防卫过当,或情绪性杀人,他的行为不值得称赞或提倡。

国内的制度有问题,这谁都知道。但是怎样改变改善制度让最大部分的人受益,现在很多人在为此努力吧!

高调做善事,他(她)们的高调和善抵消了,我认为没有带来什么。
而那些一直在生活中关心、关怀他人,默默无声不想为人知做善事的人,才积淀成社会的正能量。

newport93 10-02-2013 10:06
引用
引用第42楼东方不散人于10-01-2013 23:20发表的  :
高调做善事,他(她)们的高调和善抵消了,我认为没有带来什么。
而那些一直在生活中关心、关怀他人,默默无声不想为人知做善事的人,才积淀成社会的正能量。
.......

+1

懒惰鬼 10-03-2013 19:51
城管解决不了无证小贩的问题。

一些行之有效的帮助无证小贩的办法。

---- 分流   由社区进行职业配对, 根据他们的技能和经验,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 职业教育,由政府出资大部分,小贩负担小部分, 对小贩进行社会所需的技能教育,让小贩能找到养家糊口的工作。

---- 有政府牵头和投资,建立小贩中心,以大大低于成本的价格将摊位租给小贩,将无证小贩变成合法小贩,让他们为社区提供廉价的食品和服务,降低居民的生活开支。

无证小贩的本质是贫穷。

这些新加坡的做法有效地消除了贫穷和维护了社区的和谐。

这些做法的成本将低于组织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城管队伍。

城管的作用只是将无证小贩赶走,它不能消除贫穷,只是使无证小贩更加贫穷。所以城管只是加剧了社会矛盾,制造更多的问题。




悠然之至 10-03-2013 21:33
很赞同懒惰鬼说的。
在新加坡随意摆摊那是犯法的事,我有一次曾经看到在巴刹(类似小菜场)某个店面门口摆了一些藤条编织的藤椅等杂货售卖,管理人员出现了,规定小贩在某个时刻之内立刻拿走,否则。。。。,小贩很顺从地快速整理货物走人了。

宝子妈 10-04-2013 01:43
仅代表个人支持卡拉和柯南。不给摆摊就杀人,统共俩乌青就说被毒打,不悔罪还自认英雄,搞得跟为民除害的样子,像话吗?!夏罪不至死,那俩死者就罪大恶极不杀不平民愤?!杀2伤1还不该死?
伊的做法令人讨厌,完全是炒作搏眼球。

卡拉 10-04-2013 17:35
来源: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作者:wuwuti
2013-10-4

1、@张晶微博 :强强从小到大画的三百多张画都摞在家里,大家怀疑尽可以来看。我不怕质疑,但要有事实根据,恶意构陷别人,太不磊落了。方舟子,王八蛋!看见了吗???我很难理解方舟子,一会儿灭中医,一会儿吹捧转基因。这也就算了。我们只当你是一个脑残。可是夏俊峰的儿子惹你啦。你再怎么样也还算是个知识分子吧,不强求你有品德,起码应该有点儿人性吧,怎么会又来欺负一个孩子,你还是人吗??【铁军微评】这时候@方舟子  质疑夏俊峰儿子的画是代笔,应该说,方肘子做人的准则早已丧失殆尽,卑鄙无耻第构陷他人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呼吁全社会及时认清方舟子危害性,以秋风查落叶一样将害人的方肘子扫尽垃圾坑!

2、方舟子微博:有画稿算什么,韩寒还有手稿呢。不要和画家“合作”,一个人当众表演一下绘画才能如何?莫非绘画天才也无法自证?一个小贩,居然会认为我批中医、科普转基因是“脑残”,把自己当成什么人了?真把自己当成“英雄”妻了?恼羞成怒,破口大骂,觉得自己有公知们撑腰就上层次了是不是?


++++++++++++++++++++++++++++++++++

前些日子,有人(不是方舟子)质疑夏俊峰儿子的画,个别画作,有别人“代笔”的痕迹。
——人家爸爸刚被死刑,这时候,质疑其子画作有假,明显是犯忌讳的。
——人家,未来是要靠这个天才才能生活的,总不能下辈子还做小商小贩,是不是?
总要有阶层上升的,总该有阶层上升!
否则,李嘉诚也会永远是小商贩。

抛开夏俊峰刚刚死刑这个具体的情境,应该说质疑本身并不为过:你看到一个孩子的画儿,感觉不是孩子画的,像是成年人装嫩画的,你提出质疑。。。
——应该是允许的!
——被质疑者,或者不回应,或者当众自己画个画,都ok了。
——真要是造假者,早晚会露馅。
——真天才,何惧质疑?
——在质疑中,强强的天才光芒将会更为灿烂!
——骂人,就不好了!


+++++++++++++++++++++++++++++++++
【不幸的是,这回方舟子又倒霉了~】
——其“罪状”,只是跟着质疑者的帖子,评价了几句。
——然后被认为是“卑鄙无耻第构陷他人”、“做人的准则早已丧失殆尽”
——而且,“脑残”、“没人性”。。。

【纳闷的是:面对城管制度,面对死刑了其丈夫的城管制度,此女没有破口大骂。。。】
——却在挑事儿人的挑唆下,污言秽语开骂方舟子~
——这算不算欺软怕硬?
——不过考虑到她总要找个地方发泄其怨气,也就不要过分解读了。
——可恶的是挑事者。

【说到夏俊峰的死刑,其实在大多数国家都是必然的】:
——俩城管死了,而其自己并未有大碍。
——按照法律精英专家的说法,这件事可被解读为典型的“激情杀人”。
——杀一个也许可以免死,杀的太多,咋也说不过去。
——与当年『YJ』的事件有共同性!
——他们都不是【英雄】!
——上不了【人民英雄纪念碑】!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9544897

露佳 10-04-2013 19:21
夏俊峰该不该核准死刑?
------ 关于最高法院夏俊峰案答疑的若干回应

http://wqcyx.zfwlxt.com/RDGZ/20131001/75672.html

陈有西------夏俊峰案死刑核准审辩护律师

[ 陈有西按]
本文是化了国庆期间的三天时间陆续完成的。特别是第九部分,详细分析了最高法院最终核准夏俊峰死刑的主要原因。
各位有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这篇全文。

露佳 10-04-2013 19:30
引用
引用第39楼东方不散人于10-01-2013 21:32发表的  :
。。。
不相信法院,不相信警察,更不相信城管;
不相信报纸,不相信电视,也不相信网络。

在信息发达的现在,各路消息多如牛毛。
在信任严重缺失的国内,这些事情也在考验民众智慧。
不排除有人炒作。

.......


顶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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