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辉实在是遇人不淑........房检通不过, 退款是理所应当的, 根本就是毫无疑问的事, 这个经纪居然敢这么干, 真是太不要脸, 也胆子不小.
给国内的同学科普一下啊.
在美国, 不论买房还是卖房, 都可以通过经纪或者不通过经纪. 但大多数人会通过经纪, 因为他们是专门吃这碗饭的, 有很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用他们卖房子, 他们要打广告, 上经纪人房市, 卖得要快得多, 而且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现成的文本, 填上就行, 如果自己弄, 可能会很麻烦.
买房和卖房又不一样, 卖房因为要做许多前期工作, 所以卖房的经纪是要签合同的, 一般是三个月. 不管谁来买, 6%的佣金是不能少的(其中3%是给买房的经纪的).
买房不一样了, 约定俗成的, 你找哪个经纪看房, 哪个经纪就是你雇的, 并不需要签合同, 你可以随时换, 但是这边的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换, 除了一些不太懂的, 或者是想贪小便宜的, 才看一个房子换一个经纪.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美国的一看到阿辉写这个, 就很奇怪. 要是我, 我是打死我都不会签的,就算是此州法规不同,买房也要签, 也要货比三家,多面试几个...签字时要小心啊... :)
再说一下买房的规矩, 当你看到一套房子, 决定要买以后, 就可以让经纪帮你写出价的合同了, 为了保证你是认真的, 你要先付大约3% -5%的定金. 这个定金就是保证你是认真的, 如果价钱谈不下来, 这个钱要退的, 如果房检过不去, 或者房检后价格谈不扰, 还是可以退的, 买方没有任何损失, 经纪公司也没有理由不退款, 哪种情况不退呢? 就是买方突然后悔了, 对方同意了你的价格, 房子也没有问题, 可是你就是不想买了, 你也可以不买, 但这个时候, 定金就拿不回去了.
所以从阿辉讲述的, 没有任何理由不退这一万块的. 这实在是个烂人....同情阿辉同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