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过年了,做了些蛋饺,晚上给一个身怀六甲的朋友送去。我这厢刚穿上鞋,那厢偶得跑得比我还张紧,丢下手里玩得正乐意的玩具,穿着小睡裤,光着脚丫子就奔过来拉我的手问:“你要去哪里?”
“你要去哪里?”“我们去哪啊?”“你在干什么呀?”“这是什么啊?”“为什么。。。”这是我最近一直在适应的问题。在他是小毛头的时候我就无限憧憬有一天他变成十万个为什么,那时候觉得路漫漫其修远兮。结果一转眼,他就开始了问号生涯。
天哪,偶得真的长大了!我在老着!
我笑眯眯地举着手里的盒子说,我去阿姨家,给阿姨和阿姨肚子里的妹妹送点口粮。
自从有了偶得,我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具有传统女性优点的完美女人。这是我经常惊叹并且自我欣赏的事情。首先我很耐性,在我的记忆里,三年多了,我没有对偶得不耐烦过,也就是说,除了当教师,写作以外,我还有一个职业不让自己疲劳,那就是当娘。无论他有多少问题,无论他多么刁钻古怪我都满心欣赏,一看到儿子就眉开眼笑,觉得他从发梢到脚趾甲,没一处不完美,没一块儿不精巧,他多无理的要求都不会令我发怒失态,总是忍不住对他的思想发笑。
其次我开始放慢脚步欣赏生活,如果你翻看我家的相机,会看到很多稀奇古怪的照片,那都是偶得随手喀嚓的。我喜欢翻看他的作品,让我换一个视角,放低身段,从门缝里,从很贴近地面的地方,从半只胳膊或者晃动的图案里猜测他取景的意图,你会觉得,其实人生不需要那么多的目的性,很多时候拍照片不是为了纪念或者留存档案,只是FOR FUN。
我进而扩展到我的工作我的生活,不要为写不出字来苦恼,也不必害怕自己退出大众的视野,写作就是FOR FUN。
生活不需要向谁报备或者交代,也不需要给自己借口是守是留,只要快乐就好。
而且,我发现自己的胸怀变得宽广了,容忍性很强。我连儿子都忍得下,还有什么让我烦恼?早上坐出租车,司机是个很挑剔的人,先是警告偶得不要乱按他的触摸屏,已经坏了三个了。虽然偶得只按了一下,他似乎把前三个坏了的怨气都撒在偶得身上。我笑盈盈地答应他,并假意制止偶得不让他按,我既不想让司机气急败坏,也不想阻挠儿子的玩兴,本来触摸屏就是为按而设置的,我并没看出偶得有什么破坏的行为,他基本还算正常使用。
后来司机又跟我说不愿意把我们送达目的地,因为路上太堵,他怕我们下车以后他空车浪费时间。我依旧好脾气地答应了,让他把我们停在路边,我们自己走进去。
也许在过去,我会不依不饶据理力争,通常在我强硬的时候,别人都会退缩,我本来就不是无理取闹。
可我现在涵养很好。
我不愿意当偶得的面与别人发生争吵,而且我很理解司机的痛苦,对他而言,一个靠速度养家糊口的人,多一分钟就是多一块钱,对我而言不过是在阳光灿烂的早晨带着偶得走几步路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有了孩子以后,我学会替人着想,换位思考。
所以我很感谢偶得,他的到来,带给我更多的从容与沉稳。也许没有他我也会这样成长,但我依旧愿意把功劳全部归功于这个小家伙。这就是我说的,我不需要孩子未来我老的时候孝顺我,因为他对我的孝顺在三岁前就给过我了,那样多的欢乐。
扯远了。蛋饺。
我这厢出门,偶得比我还忙地套上鞋子,自说自话骑上自行车抢在我前面就上路了。我一把揪住他,问他:“你去哪?”
他答得一点不带犹豫,顺理成章:“我给阿姨送蛋饺。”
好吧,一起去吧!他是我的小孩,他跟着我天经地义。我以前比较烦我的一个朋友在聚会的时候总带着她的小孩,那时候我还小。现在我非常理解,因为你没法说出拒绝的话,面对那张理所当然就是你的包袱且从不感到羞愧的脸。
但出于经验,我叫上偶得的爸爸。
偶得前半程表现上佳。他自己骑着小车,紧跟我们后面,还力所能及地让我把蛋饺放在他小车的筐筐里,让我感慨养儿真防老啊!
后半程小儿无赖本性就暴露了,丢下车不骑闹着要抱,说是累了。
我们的艰苦旅程就这样开始。20分钟的路走一个小时。小车越往后越死沉,哪只胳膊都拎不动,而他在他爹的脖子上,背上还不老实。看到偶得在他爹身上的模样,我就想到一只老猴子和一只小猴子在树上的纠缠,小猴子在老猴子身上吊着爬来爬去,看着晃晃悠悠,就是掉不下来。
有时候他爹抓他的一只脚踝,他都头冲地了,自己也能翻过来。有时候他用双腿夹着他爹,死皮赖脸让爹拖他像只沙袋。即便骑在脖子上,也会突然翻身后仰,表演杂技的精彩。他爹能做的就是抓住他的脚丫死不撒手,随他折腾。
他甚至跟我大玩亲热,像长颈鹿一样低下头撅嘴让我亲他。他爹必须半蹲着迁就我们娘俩。
我看他这样闹腾,不由感慨,生孩子必须要早的原因是,太老的爸爸这样被折腾,比方说杨振宁,会有当场脑溢血的危险。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劝诫。
他经常发出非常有诗意的赞叹:“你看!天上有星星哎!”我们于是会仰头观看。如果没有他,我走几个钟头都不会抬头看天。
当然,如果没有他,我也不会差点在看星星的时候被地面的椰树叶绊倒。欢乐和危险,在你有了小孩以后系数都成倍增长。
我们骗他下来走路,实在是大家都累得不行了。
他没走两步,又开始作诗。
他蹲下身子去挠他的鞋子。
我问他,偶得,你在干什么呀?
他竟然说:“树叶在我的鞋子里藏猫猫。”
这样优美的语句,穷我的想象力不能写出。
而我还好意思宣称自己是作家。
我爱这个小孩,爱到让我相信母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持久的感情,可以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