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句为“泉涸,鱼双与予处于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出自《庄子•大宗师篇》,原文意为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动弹不得,互相以口沫滋润对方,忍受着对方的吹气,忍受着一转身便擦到各自身体的痛楚。此时,两条鱼便不禁缅怀昔日在江河湖水里各自独享自由自在快乐的生活。
“相濡以沫”是一种境界,“相忘于江湖”又为另一种境界。
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也是幸福。
生离死别,邂逅错遇,都是一种缘分。
如能“相濡以沫”,可以享受幸福,若“相忘于江湖”能使所爱的人幸福,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