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主题 : 趙致真是逃還是不逃?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2   

趙致真是逃還是不逃?

《多維時報》:趙致真是逃還是不逃?

多維特約記者 程恭犀

當趙致真在女兒的家門口接過那一疊文件的時候﹐並不知道他拿在手中的是一份燙手的美聯邦法院傳票﹐也沒有意識到他已經被法輪功學員以媒體煽動仇恨的罪責起 訴﹐更沒有想過他將成為在美國第一個準備應訴法輪功學員起訴的中國官員。而其案例可能開闢先河﹐改變中國官員在美接到起訴抬腳躲回國的現像﹐為美國法庭開 創一樁史無前例的判例。

在中國武漢做了十幾年媒體的趙致真﹐絕非在中國以外地區遭受法輪功學員起訴的唯一中國人﹐卻是數十名被告人中級別最低的中國官員﹐以往被法輪功學員控告的 中國政府官員包括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中紀委書記吳官正﹑中國商務部部長薄熙來﹑中國教育部部長陳至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 等等十幾人﹐他們大多被控以殘害人群罪和酷刑罪﹐大多因出國警衛嚴密傳票無法送達﹐個別的即便接了傳票﹐也迴避了事﹐絕不應訴。因為一旦應訴﹐就意味著要 經歷訴訟的全部過程﹐包括法庭聽證﹑雙方庭辯﹑法官判決﹐還要面對可能的敗訴﹐其傳達的政治意義也非同小可。但是不應訴,美國法官往往缺席判決敗訴。

而退了休的趙致真準備打這場官司是經過了左思右想的。他請示了中國駐美國使領館﹐彙報給國內,都是讓他儘快回國﹐但趙致真決定用法律手段來面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他認為﹐他根本沒罪﹐也不會敗訴﹐而且如果有可能開創一個判例﹐他願意在美國學一學如何按照法律辦事。



首次要求媒體人承擔酷刑殺戮罪責

這位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市電視台台長、中央電視台《科技之光》節目主編、中國科技新聞協會副會長、中國科教電影電視協會副會長、中國反邪教協會 常務理事、2000年和2002年北京國際科技電視節創辦人和組織者之一、中國作家協會會員,2004年7月14日上午,在其女兒位於美國康涅迪克州紐黑 文市的臨時住處,接到了一份起訴書。

趙致真成了美國聯邦法院的一名被告。  

大紀元網站當日下午刊登了記者徐竹思發自康州的報導《以媒體煽動仇恨,原武漢電視台長在美被控》。報導說:  

“7月14日上午11點,正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訪問的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市電視台台長趙致真接到美聯邦法院的民事訴訟傳票,控告他製作影片煽動 仇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的鎮壓。這是法輪功在海外起訴案中,首次要求相關人員為其媒體宣傳引起的酷刑與殺戮負責。”

該報導引述原告律師瑪什(Terri Marsh)的話說,“武漢廣播電視局和電視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主席授權製造針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恐懼和暴力氣氛。同樣的宣傳策略曾經被納粹德 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在盧旺達胡圖族對圖西族的種族滅絕中使用,在中國的文革和六四天安門廣場屠殺學生中使用。在所有上述暴力屠殺中,受害者被妖魔 化、被描繪成罪犯、殺人犯和國家的敵人。在中國,這種策略和被告製作的節目,鼓勵(使用酷刑)‘轉化’和/或非法虐殺法輪功學員。”報導還說:據“追查國 際”調查,1999年6月,在趙致真的親自負責下,武漢電視台《科技之光》節目赴長春拍攝了專題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以下簡稱“趙片”)。此片被江澤民 用來說服中共其它領導人同意鎮壓法輪功,是對全中國人民洗腦的主要宣傳之一,在勞教所等處被用來強迫洗腦並作為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依據,警察看此片而加 深對法輪功的仇恨從而堅定鎮壓。  

大紀元網站在刊登這篇報道的同時,配發了兩張照片,一張是法院的起訴書影印件,一張是法院人員在趙致真臨時住處將傳票送達趙的情景,比較模糊,大概由於當時是搶拍之故。

多維記者從影印件上看到,起訴書原告共列四人:Gang Chen(陳剛)、Fang Lin、 Lu Feng、Jane,Doe。他們幾位都是法輪功學員,於7月13日在美國康州聯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Class Action)。

赴美祝賀女兒畢業接到傳票   

多維記者設法找到趙致真,他對接受採訪十分審慎,不肯多談。多維記者又輾轉找到幾位與趙關係密切的人,大致了解到當時情景:  

7月14日快到中午,有個男士按門鈴。趙致真以為是來找女兒的,而女兒沒有在家,也沒有聽她做過交代,於是便隔著門大聲告訴這位“不速之客”:我不認識你,我的英文不好,我不開門。

但這位男士卻堅持不走,趙致真似懂非懂地聽他大聲說:你必須得開門。大白天,料想此人不致於是什麼歹徒,趙致真便打開了門。門外卻還另外站著一位拿著照相 機的中國人。按鈴者先遞上兩張20美元現鈔,接著將一疊文件遞給趙致真,並請趙在一個空白處簽字。趙致真如墮五里霧中,還以為是女兒退的什麼稅,就問那個 站在一旁拍照的中國人:“你是華人嗎?能說中文嗎?這文件是什麼意思?”

那位中國人說:“這是法院給你的起訴書,你被法輪功學員告了!”  

“什麼!?”完全出乎意料,趙致真把文件和40美元一摔,隨後關緊了門。

不管趙致真當時態度如何,遞送文件的人又敲了一氣門之後,把文件夾在門縫裡,算是完成了一項必要的訴訟程序:將民事起訴書送達被告人。

按照美國法律,民事訴訟案的起訴書送達被告人,訴訟才能進行下去。起訴書要求被告人在20天內回應法庭:對所指控的諸項罪名,認罪?不認罪?還是認為不符 合程序,等等。然後,法庭聽証,雙方庭辯,法官判決……所有這些訴訟程序,都基於“送達”。如果起訴書沒有送達,後面的事就都談不上。

據說﹐中國許多黨政重要官員出國訪問,隨行保衛非常嚴密,其中一個原因很大程度上並不是防刺客,而是防起訴書送達員。一旦接到起訴書,就意味著你必須回答。20天內不回應法庭,將面臨缺席判決。而缺席判決,一般來講,法官會判缺席的一方輸。  

趙致真以前來過美國很多次,都是因公出差:來參加國際會議,或者與美國的科普機構、電視機構商談交流合作,還採訪過美國著名科學家、科普作家如卡爾﹒薩根 等人。唯獨這次是因私。趙的朋友羅先生說:“‘大紀元’報道說趙來‘美國康州紐黑文市訪問’,給人印象是他有公幹。其實趙已經於去年年底退休,不是台長也 不是局長了。這次是女兒在耶魯大學獲碩士學位,校方給父母發邀請信,他與妻子前來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  

不過,趙致真仍擔任《科技之光》主編、負責科技之光網站,而且,“作為作家,更不可能有退休的一天”。他介紹說,因《誰能養活中國?》和《B模式》而聞名的美國著名學者布朗即將到中國開會講學,趙致真就抓住這次來美機會到華盛頓採訪了他。



“利用媒體煽動仇恨”



大紀元等網站根據起訴書,詳細報道了原告之一、來自北京的法輪功學員陳剛的遭遇。陳剛說,他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性格都變好,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不料想1999年7月20日開始,當地派出所警察逼迫他放棄煉法輪功。22日下午,全國範圍內鋪天蓋地播放趙片。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只要打開電視,就會看到趙片;拿起任何一份報紙,都是和此片內容一樣的文章。這些連篇累牘的歪曲宣傳,使社會上大批不了解法輪功的 人對法輪功產生了仇恨和誤解,盡管我以親身經歷澄清事實,一些鄰居和同事還重復那些電視上散布的謊言甚至開始謾罵。”  

陳剛說,“其實這部片子是重演長春的宋炳辰、趙潔民等人所炮製的謊言,大量事實早已証明其內容根本就是歪曲和誹謗,1994年底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已經調查澄清了。此時趙片再次別有用心地拋出這些謊言,為鎮壓法輪功製造藉口。”  

“追查國際”認為趙片是最原始的宣傳仇恨法輪功的影片,也是強迫洗腦的主要教材。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同意並重復此片的內容及觀點,否則就會遭受殘酷的精神折磨和肉體酷刑。  

陳剛於2000年6月25日深夜,被從家裡抓走並送團河勞教所。他回憶說,“因為全身傷痕累累,腰部受損,我像死了一樣躺在床上動不了,耳邊傳來的是其他 法輪功學員遭受折磨時,所發出的一聲聲痛苦的嘶喊!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可是最傷最痛的是在心裡!我不僅失去了優越的工作,幸福美滿的家庭被拆散,被無辜 關進勞教所,現在就連內心保留給自己的一點點尊重、清白和信念都要被摧毀。”  

綜合法輪功起訴書和網站上刊出的“關於武漢市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對趙致真的指控、揭露的主要情節如下:  

當江澤民集團密謀策劃鎮壓法輪功的時候,在趙致真親自策劃指揮下,“1999年6月下旬,《科技之光》一行三人飛赴長春,拍攝了一部專題片(即趙片)及6 小時的素材帶。”中央取締“法輪功”的文件於7月19日下發前,“中央開會醞釀、研究時,會上就播放了《趙片》”。這部片子在7月20日正式開始對法輪功 進行鎮壓後的兩天,即7月22日,由中央電視台向全國反復播放,是當時唯一的反法輪功電視片,成為鎮壓早期反法輪功宣傳的最重要組成部分。該片的素材帶還 被廣泛用於製作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的影視和文字材料。調查報告指控武漢電視台《科技之光》拍攝《趙片》“是一個蓄意的陰謀”。  

調查報告用了不少篇幅敘述《趙片》被製造出來後,在法輪功學員被徹底剝奪了發言權的情況下,廣泛、大量、反復播放,對誤導民眾仇視法輪功起了極壞影響, “致使政府官員,警察和民眾對法輪功產生敵視和仇恨,對這場群體滅絕運動的啟動、加劇和蔓延起了關鍵性的作用。調查報告尤其強調“《趙片》是勞教所監獄裡 常用的主要洗腦材料”,“洗腦(官方的說法是“轉化”)被認為是這次鎮壓法輪功中最重要的精神和肉體滅絕的手段”。  

2000年“中國反邪教協會”成立,“追查國際”說這個協會是“以民間組織之名專門向社會發布和解釋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的理由”,向當局建議鎮壓的措施, 製造“揭批”理論,並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種活動,有的地方反邪教協會直接挂靠於專職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調查報告揭露趙致真主持的武漢市廣 播電視局互聯網部策劃、設計、製作了“科技之光網”、“中國反邪教網”等多個網站,武漢廣播電視局自稱“中國反邪教網”是中國反對“法輪功”最專業的網 站,受到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

原告的康州律師萊寧(Joshua Lanning)說,“此訴訟案是法輪功學員通過法律制止在中國及世界範圍內對他們的迫害的進一步。選擇以暴力反對其公民信仰的中國官員應該知道,他們無法因自己控制國家法律就可以避免責任。”

“全球監視追蹤系統”與“刑事起訴”

大紀元等網站報道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起訴趙致真時,都提到去年12月3日,位於坦桑尼亞的聯合國“盧旺達戰爭罪刑事法庭”,審判了1994年在盧旺達大屠殺 中利用媒體煽動暴力的三名被告。盧旺達前政府新聞官員、“千丘廣播電視”(RTLM)負責人納西馬納和報刊總編輯納澤被判無期徒刑;盧外交部原高級顧問、 RTLM電台主要創辦人巴拉亞維薩被判35年徒刑。三人罪名都是“大屠殺,策劃實施大屠殺,政治煽動和直接參與大屠殺”。  

“看中國”網站7月15日報道稱“趙致真利用製作影片來煽動教唆針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體滅絕。這是第一起類似的訴訟案。該案提出進行反法輪功宣傳的相關人員應該為在中國發生的群體滅絕和酷刑負責,為針對居住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犯罪負責”。  

這篇報道並披露﹐趙致真被列在“追查國際”的監視名單上。當接到關於趙致真出國的舉報後,“追查國際”立即啟動了“全球監視追蹤系統”,很快將趙定位。  

該報道在注解中解釋說﹐“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是由多個人權團體、個人自願者組成的網絡,旨在全球範圍內動態監視那些在迫害法輪功中嚴重侵犯人權的相關人員的行蹤,為有關的司法機構和受害者提供準確的信息。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16日發表社論《煽動仇恨者必須為殘酷的鎮壓負責》,“大紀元”“看中國”“博訊”“明慧”“新生”與“人民報”等多家網站刊出大量 評論:《良心﹒“文化名流”及趙致真》(華風),《輿論打手趙致真》(王一峰),《追究用媒體煽動仇恨罪》(曹長青),《趙致真剪去的“不”字值多少條人 命?》(史達)……  

署名史達的文章不僅認為“這裡牽扯到一千多條人命”“其他還沒有記錄在案的被迫害致死者可能有好幾千”;“趙致真對這些人命案責任重大”,還舉出了十分具 體的例証:“趙片”在非常關鍵的地方切掉了一個“不”,完全顛倒了事實。史達引述評論家章天亮說,“當時我在中國大陸看‘趙片’的時候,有一個情節印象非 常深刻。李洪志先生1999年2月在洛杉磯演講的時候曾經明確表示過去預言家講的1999年會有大劫難,但是實際上這個劫難是不存在的。這段錄像的原版我 看過,大陸的很多法輪功信眾也都看過。而‘趙片’恰好剪接掉了一個‘不’字。做電視剪接的都知道,要想剪一個片子出來都要把被剪接的部分前後幾秒的時間 (Time Code)看好,否則根本就無法剪接。在看前後幾秒的過程中,製片人百分之百的清楚,李洪志先生的上下文是什麼,也決不會在理解上產生歧異。更何況剪掉一 個‘不’字是一個精確到‘幀’的操作,不是故意的,怎麼可能只剪掉一個字,而且是這麼關鍵的一個字。”  

不僅提起民事訴訟,7月17日大紀元報道:“法輪功對趙致真提起刑事訴訟,新聞發布會今日召開”,稱當天上午11點在紐黑文市聯邦法院門前舉行新聞發布 會,公布7月15日,原告向美國聯邦駐康州紐黑文市檢察官對趙致真提出刑事訴訟,要求聯邦檢察官對被告所犯的一系列反人類罪採取刑事調查和刑事審判。原告 的康州律師萊寧將接受採訪,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迫害的圖片展等。

兩部片子“完全兩回事”?

當多維記者向武漢有關部門人士查証法輪功指控的“趙片”內容與拍攝經過時,一位知情人回答:“中央電視台向全國播出的《李洪志其人其事》電視片,壓根不是出自武漢電視台之手,而是中央電視台自己拍攝的。”  

“完全是兩回事。”趙致真在美國的朋友羅先生引用網上曹源的文章說,“即使這個節目得諾貝爾獎,奧斯卡獎,趙致真也不能‘貪天之功’,‘掠人之美’;反過來,倘若這個節目有‘彌天大罪’,‘滅族之禍’,也找不到趙致真頭上”。  

羅先生說:“真要是武漢台做的,豈不是立了大功?就算趙致真不去爭功,趙的部下和武漢市領導也不答應啊。更可笑的是,說‘武漢廣播電視局和電視台由中華人 民共和國前主席授權製造’!美國法官或許不知道在中國權力體系中,江澤民與武漢台這樣的局級機構之間隔了多少層,他會‘授權’武漢台拍片?”  

那麼為什麼法輪功學員要告趙致真?武漢知情人的解釋是,武漢電視台《科技之光》根據群眾來信,確實赴長春拍攝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電視採訪片,“但從來 沒有在任何地方播出,包括武漢電視台都沒有播出,不可能產生任何好的或壞的社會影響”。此後,“中央電視台製作自己的節目時也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這個 題目”。於是有人就把這兩者混為一談了——大家都看上這個題目了嘛,當時公安部政策研究室發表的一篇文章,也用的是一模一樣七個字。  

那麼,這兩個電視片除了片名一樣,彼此有沒有關聯呢?多維查到《人民日報》2000年元月1日第九版,刊載了趙致真在全國科普工作大會上發言的摘要《深情 奉獻 科技之光》,其中就有兩段說:“作為一切歪理邪說、封建迷信的天敵,《科技之光》多年來在批判‘水變油’、‘邱氏鼠藥’、‘巫醫胡萬林’等鬥爭中一 向沖鋒在前。去年6月下旬,《科技之光》一行三人飛赴長春,拍攝了一部專題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及6小時的素材帶。後來為中央處理‘法輪功’提供了有益的 參考,並為中央電視台揭批‘法輪功’準備了資料。”“荒唐得無以復加的‘法輪功’居然在中國大行其道。痛定思痛,更應該認識到科普不僅關係到國民整體素質 的提高,還關係到政治的穩定和國家的安全。”  

羅先生回答:對,法輪功訴趙,這段話應該就是他們重要的証據。中央電視台製作《李洪志其人其事》時,確實用了《科技之光》節目中的一些鏡頭。但是就從這篇 發言,也絲毫得不出中央電視台播放的《李洪志其人其事》是武漢台《科技之光》拍攝的結論。中央電視台作為中國最高的電視機構,他們資料來源非常廣泛,能夠 說他們採用了《科技之光》的一些鏡頭,中央電視台的片子就成了“趙片”?  

羅先生還談到王一峰在《輿論打手趙致真》文中說的“‘趙片’被複製成上億個拷貝”,他說:“《科技之光》赴長春製作的節目沒有播出一次,也沒有複製一盤。‘上億’是什麼概念?十個中國人就攤上一個?這真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  

多維記者問:他們說趙致真剪掉一個“不”字,又是怎麼回事?  

羅先生說:“不可能。某些人所說的荒唐話都列舉不完,有什麼必要用這種手法給他編造呢?”    

趙致真與盧旺達一案是否能相提並論?曹源的文章認為二者並不具可比性:盧旺達的案子有種族滅絕這個前提,是由專門的國際法庭(ICTR)審判的。三個被告 不但參與秘密策劃屠殺,而且在傳媒中公開煽動暴力,法庭對被告“播放內容有罪”的認定,逐字逐句落實了罪証,例如,他們宣傳“胡圖族男人娶一個圖西族女 人,就等於身邊睡一個敵人,應該立即採取行動”,並配以匕首等畫面。而《科技之光》製作《李洪志其人其事》,只是批駁李洪志的荒唐無稽,希望人們不要上當 而已。  

據羅先生透露:《科技之光》派人赴長春拍片,“好多人都知道”,與其說是頂著法輪功的壓力,不如說是頂著政府的壓力,當時誰料得到法輪功以後會被大張旗鼓取締?《科技之光》一向批判偽科學,這次和過去相比並沒有任何不同。  

羅先生還說,法輪功狀告趙片“煽動仇恨”,為何不把罪証也拿出來“示眾”?誰手上有中央電視台《李洪志其人其事》,也最好放到網上,讓大家看看其中都用了《科技之光》的什麼素材,究竟該不該落下跟盧旺達煽動仇恨、種族滅絕一樣的罪名?接到起訴書,趙致真打算怎麼辦?  

王一峰在聲討趙致真的文章中有幾句話:“也許趙致真也可以選擇盡快離開,但是這仍是躲過了初一,逃不脫十五。……逃跑決不是上策,甚至不是中策。伏罪、懺悔、向世人公布真相、挽回影響才是最好的出路。”

從不屑一顧到延期應訴

據悉趙致真本來早就預訂了7月19日機票回國,7月14日接到法輪功起訴書後,他決定推遲回國,因為他不願意不明不白走掉。  

分析家說,中國出訪的重要官員嚴防死守不讓起訴書遞到自己手裡,以防被動。但是總有防不勝防之時。接到了傳票,一般來講,對中共那一套政治鬥爭堪稱行家裡手、而對西方法律訴訟制度不摸門的這些官員,最常見的態度,就是“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分析家指出,接到了起訴書的官員面臨兩難處境:  

應訴吧?可出訪本來就是短期,日程安排得緊,在國內又擔當黨國重任,哪能容得在這裡安營扎寨,按照西方法律程序曠日持久地打官司?打官司需要提供証據,猝 不及防,就算馬上要國內手下準備有關証據(絕密文件是否被允許拿到美國法庭呈堂?),也非一日之功;更不用說要請律師要花錢,動輒數十萬美元,錢從哪裡 出?  

關鍵還有一條政治上的考慮:跟法輪功打官司,這算怎麼回事?按照中國大陸的觀念來說,自己是代表國家一級機構因公出訪的官員,對方是被宣判為“邪教”的成 員,他們“告洋狀”,憑藉美國人來挑戰中國權威,難道自己竟要在美國法庭與之對簿公堂,豈不有失身份?真在異國他鄉打起官司來,贏,可以說毫無把握;可輸 了,就是給黨與政府丟失臉面。  

正是出於這種種考慮,對傳票置之不理,一走了之,就是最省事的了。“美國的法律和法官憑什麼管中國內部事務?我不尿你那一壺!”常常就成為他們的藉口。 

但是不應訴也有麻煩:只要起訴書送達被告人,20天期限一到,不應訴法庭也會進入訴訟程序,屆時缺席判決,肯定是判缺席的一方輸。趙致真顯然知道的最切近 的一個前車之鑒,就是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來美國訪問時接到法輪功學員的起訴書,他立馬起程回國,美國法庭缺席判決他輸了,對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巨 額賠償。  

分析家指出,盡管只要趙志飛副廳長呆在中國,只要中國當局不理睬,美國法庭這一判決沒法執行,原告是拿不到這“巨額賠償”的;但是趙志飛副廳長今後大概也甭打算再來美國了。  

應訴,還是不應訴?“這是個問題”!  

據多維記者調查,以前遇到這種情況,中國很多官方部門和中國駐美使領館最常見的建議就是趕快回國,不要惹麻煩。然而這次趙致真的對策倒有些另闢蹊徑。他既 沒有立刻應訴,但也沒有一走了之。他以“英語水平十分有限、健康原因和組織北京國際科技電視節”為由,向法庭提出延期到11月30日再對訴狀作出回答的申 請,得到了法庭的批准。  

自稱非常了解他的一位住在俄亥俄州的友人夏女士說:“趙致真從小就因為父親被打‘右派’,受過很多坎坷,‘文革’更歷盡磨難,他是敢於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堂 堂正正的人。他寧願在法庭戰敗,也不願不戰而逃。”不應訴,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被缺席判決敗訴;應訴,勝負至少百分之五十對五十吧。”  

羅先生也說,趙致真對美國的法律還抱有信心,不相信在標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大旗的美國,一個中國電視科普作家會因為五年前揭露了某些人的謊言而獲罪。

聲援趙致真的國際人士

多維記者了解到,法輪功學員起訴趙致真一案的影響超出美國華人圈,在國際科技、電視界引起了紛紛議論。  

多維記者在網絡上找到了部分國際科技、電視界人士聲援趙致真的聲明和信件。其中態度最為堅決的是美國著名反偽科學大師詹姆斯﹒蘭迪,宣布在自己的網站披露 這一事件,聲稱趙致真“是一個積極捍衛理性和科學進步的中國人。我認為他的事業應該得到我們所有人的支持和鼓勵”;“他是一個具有高尚人格、敏銳洞察力和 對事業極具奉獻精神的人。這是一個值得我們竭盡全力來維護的人”。  

聲援趙的還有世界科技傳媒大會IAMS主席,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部門主任安尼克.德蒙娜、德國之聲國際發行部主任海因茨.皮揚卡、日本Kajimavision制片公司執行製片、顧問,國際評委村山利夫,以及美國、澳大利亞、意大利、新西蘭等國名流。  

8月初,趙致真向聯邦法院遞交了延期答覆的申請後,大紀元立即做了報道:  

“2004年8月2日,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出現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的聯邦法院,並遞交了延期應訴的申請。這是繼中國前教育部長陳至立7月19日到坦桑尼亞法庭應訴後,法輪功學員海外起訴案中的又一名被告出席法庭。  

“趙致真8月2日在正式的出庭表上聲稱他將回中國,請法庭將今後所有與訴案有關的文件都發到他工作的武漢電視台。趙致真以‘英文水平十分有限’為由,向法庭申請延期應訴。  

“原告律師萊寧說,趙致真在7月30日還曾向法庭遞交了另一份延期應訴的申請,以語言不通、無醫療保險、與需組織2004年北京科技電影節為理由請求將應訴的截止日期推遲到11月30日。”  

法庭批准趙致真延期應訴請求後,原告的瑪什律師認為,趙致真因語言原因要求延期應訴情有可原,但近四個月時間是不合理的,趙致真可以請一位律師在他離開期間替他應訴,法律程序不應因此拖延。但法庭仍然堅持了對趙致真這一請求的批准。  

在大紀元8月3日上述報道中,仍然沿用了原先的指控:1999年6月,在趙致真親自策劃指揮下,武漢電視台《科技之光》節目赴長春拍攝了專題片《李洪志其 人其事》,此片被江澤民用來說服中共其它領導人同意鎮壓法輪功,並在1999年7月22日,即正式鎮壓的第三天通過中央電視台向全國反復播出。  

原告律師瑪什針對所謂“言論自由”的說法還指出,“美國法律保護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是一個極權的國家宣傳機器。在中國,人們只能聽到一個聲音,無論 它是從武漢電視台、中央電視台、或是江政權產生的。中國的媒體不是自由的,而是像江澤民在接受華萊士採訪時聲稱的是‘黨的喉舌’。在中國的文革中,在六四 天安門廣場的屠殺中,在迫害法輪功中,包括電視、電台和報紙在內的一切媒體發出的同一聲音都不是出自講話者的信仰與看法,而是當時的迫切需要。”  

趙致真並不打算一走了之,出乎不少人意料。據悉,起訴一方隨後改換了幾個原告,將列在起訴書上第二、第三的因在中國駐芝加哥總領館前挨打而起訴的原告,改換成了兩位來自武漢的法輪功學員。

各方都在領教“法”

法輪功學員起訴趙致真案,是法輪功最近數年來一系列起訴中的一起。  

中國商務部長、原遼寧省省長薄熙來,今年4月在美國被起訴犯有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今年6月,隨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出訪時先後在波蘭和羅馬尼亞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

  中國信息產業部部長、前河北省委書記王旭東,在芝加哥參加“第三屆中美電信峰會”期間接到傳票,被以酷刑罪和嚴重違犯人權等罪名起訴;  

幾乎與趙致真被訴同時,中國前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陳至立7月在非洲國家坦桑尼亞被起訴,罪名是在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實施酷刑和虐殺”。  

最新的起訴是:8月30日,歐洲法輪大法協會及多個人權組織,向維也納檢察院提出控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北京市委書記任內,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9月2日,15名法輪功學員又向西班牙馬德裡國家法院再次提交對賈慶林的訴狀。  

這些起訴中,法輪功贏得官司的並不算多,對於法輪功來說,鍥而不捨地告狀,重要的或許是其象徵意味、宣傳效應。  

夏女士對多維記者說:在被法輪功起訴的官員中,趙擁有幾個“第一”:級別第一低的官員,第一起媒體負責人,第一起退休後被起訴,第一個因私出國被起訴,第一個申請延期應訴。  

對於法輪功學員起訴趙致真,各方解讀不一。曹長青撰文認為,在中國毫無司法公正的情況下,人們有權利在美國這樣自由的土地上,在法治的環境中,起訴追究那 些迫害者,討回公道。他也指出,最終的追究和追討是在中國——當中國有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有了法治和民主的那個時候。  

但也有人認為,法輪功追查對象過於寬泛。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勢必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官員和各界人士出訪西方,大多負有發展經貿合作和文化交流的使命,採取 “體制的罪惡,體制内每個成員都得分擔”這麼一種邏輯,不問青紅皂白地起訴,對合作交流是一種干擾,既有害中國,也有害東道國,對法輪功的形象也是一種損 害。  

曹源、陶世龍等人持批評態度。曹源指斥法輪功說,他們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將趙致真“成功定位”,似乎是什麼國際刑警組織將誰“一舉擒獲”了。誰給了你們這樣的權利去跟蹤、盯梢、偵察一個平民的行動?  

對趙致真不跟其他很多官員一樣趕快回國,而是採取法律手段應對,正面反應居多。紐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華人律師對多維記者說,法輪功學員認為自己遭受迫 害,就拿起法律的武器來討還公道,趙致真決定也拿起法律武器來自衛,而不是沿襲中共傳統思路,只想著動用權力機器來反擊,這就做對了,但願更多的中國官員 明白,對於你接受不了的信仰、思想,都要尊重他們的選擇,要維護他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人權,都要在法治的軌道上解決。中國當局如果早採取法治的辦 法,也就不會激起這麼強烈持久的抗爭了!  

這位律師還說,你中國官員別在美國接到起訴書撒腿就跑,那是愚蠢的辦法,怯懦的辦法——有罪沒罪,最後都被判有罪了。不是說要“依法治國”麼,你就在這裡學一學如何按照法律辦事。在國內你有權、別人沒權,在這裡大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講各的道理,各擺各的事實麼。  

不過,對“人人平等”的說法,在律師樓任助理的程小姐質疑說,法輪功在美國起訴來訪的中國官員,原告在時間、地點和語言上都比被告佔了優勢。不過,她也對多維記者承認:恐怕也想不出比這更好的辦法,“除非是可以在中國打官司”。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板凳  发表于: 2005-01-05   
真理可以被伤害但不会蒙羞
作者:赵致真
来源:新语丝

  在耶鲁大学的校园里,我和妻子接受过一家美国电视台的采访。女记者说:
“你们知道吗?今天布什总统夫妇也来参加庆典活动了,他们的女儿和你们的女
儿是同届毕业。能不能谈谈有什么感想?”记得我当时回答说:“无论是美国家
长还是中国家长,不管是贵为总统还是一介平民,此时此刻,天下父母心大概都
是相似和相通的。”的确,我和妻子从遥远的中国专程来到纽黑文,当看到笑靨
如花的女儿从系主任手中接过毕业证书时,我们在台下几乎喜极而泣,心中充满
了对孩子的骄傲和对学校的感激。当时自然没有想到,此后将有一场荒谬而离奇
的官司等待着我们。

  7月14日是个好天气,女儿去外州找工作了,我和妻子正准备到附近的小山
上摘桑葚,却冷不防接到了美国康涅狄格联邦法庭公差送来的一大叠法律文书。

  对法O功的“滥诉”行径我尽管早有所闻,但仍然惊讶于他们竟会对我这个
一官如芥、因私出访、在美国深居简出的退休科普作家暗中追踪并突然下手。随
后他们又升级了,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我“刑事起诉”,法O功律师还拿
出卢旺达种族灭绝中有电视台长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例来威胁和恫吓。互联网上一
连多日更是众口喧腾。法O功的《大纪元》、《明慧网》、《新唐人电视台》等
十几个媒体先后刊发播出了40余篇消息和评论,称我为“舆论打手”、“煽动仇
恨”、“教唆酷刑”、“鼓吹群体灭绝”、“用笔杆子杀人的刽子手”、“双手
沾满法O功的鲜血”。并翻译成十几种语言流布世界各国。

  我最早的反应自然是不予理睬。但看着看着反倒产生了兴趣和好奇,不由真
想领教一下法O功究竟会如何在美国判我“终身监禁”了。

  他们起诉我的核心事实和基本证据到底是什么呢?原来是我领导下的《科技
之光》5年前制作了一部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对此我根本不屑于“辩
诬”,但这里却不妨约略回顾一下当时制作这部电视片的情景。

  《科技之光》是因法O功1999年4月25日包围中南海而听说这个组织的。此
后,节目组收到一些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和同事、邻居联名亲笔签署的信,揭露李
洪志的欺诈行为。凭着科技新闻记者的职业敏感,我们派出3人摄制组到长春,
按照信上提供的地址和电话找到当事者进行了电视采访。回来后,粗剪了一个长
度30分钟,只有访谈而没有解说词的资料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当时法O功话
题尚属敏感,加上片子内容单薄,因此并未播出。7月22日,中国政府取缔法O
功,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放了他们制作的同名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中间
借用了《科技之光》在长春拍摄的部分采访镜头,(法O功竟称中央电视台的片
子为《赵片》!)这就是整个的事实过程。

  从美国回来后,我找到中央电视台的《李洪志其人其事》又仔细看了一遍,
全片除了揭露“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是骗子不是好人”,除了表示对广大善良的
法O功学员的忧虑与关切,从头到尾根本找不出一句话、一个字和法O功指控的
“罪名”沾得上边。更不消说选用《科技之光》的那些素材了。从网上看到一个
帖子说,要弄清中央电视台的这部电视片究竟“该当何罪”,最好的办法莫过于
将它拿出来“示众”,让全世界人民都当一回“陪审团”。我举双手赞成这个主
张。

  至于我自己,倒很愿意充当一个被法O功起诉的“典型”,请世人通过我,
好好研究研究法O功决心严惩不贷的人究竟如何“青面獠牙”和“罪恶滔天”。
我多年愚勤,笔耕心织,虽不敢说自己的作品有多少价值,但却力求每篇都有益
于世道人心。即使从我几百万字的文章中“掘地三尺”,怕也找不出半点“煽动
仇恨”、“教唆酷刑”和“群体灭绝”吧。法O功完全是在谎言欺世和构陷忠良。

  不过话说回来,我倒并不以为法O功诉我是“找错了人”。《科技之光》和
法O功迟早总有一天会狭路相逢,我决不打算从他们的滥诉中“苟免”。作为一
个以普及科学为己任的电视栏目,当得知长春有个小号手突然成了宇宙间最大的
神仙,具有隐身、定物、搬运、思维控制四大功能,会在每个学员小腹中安装一
个据称是宇宙缩影的“法O”,正转吸收能量,反转释放能量,并宣布要把罪孽
深重的人类从已经毁灭过多次的地球这个“垃圾站”和“大粪坑”中拯救出来,
他的亿万法身能保护每个弟子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且已经有几百万苍
生对他匍匐在地、顶礼膜拜,连稚声奶气的孩子都把人生第一课变成了背诵《洪
吟》……《科技之光》不可能不做出最起码的本能反应!

  我之所以能平静接受法O功的恶诉,还因为我深深知道,科学是有敌人的。
今天虽然已经不是布鲁诺、哥白尼、伽利略的年代,但我们随口说出“要为科学
而斗争”时,却仍然应该想到这并不是一句空话,因为斗争总是会有对象。我作
为意大利普里莫.罗菲斯奖的得主,作为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作为多次国际电
视节的获奖人,科学给了我太多的荣耀和光彩。我知道,所有这些奖誉选择了我,
和今天法O功选择了我,都是出于同一个理由。这种褒扬和攻击恰如一枚硬币的
正反两面。我不会一面欣然领受科学给我的荣誉,另一面却抱怨为科学而蒙受的
“磨难”。相反,我倒宁愿将这次受到的起诉同样视为无上的骄傲和光荣。

  我有幸担任其常务理事的中国反邪教协会,则更是勋业卓著、资望超群的各
界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联盟。如果法O功以为祭出“滥诉”的“法器”便能让中
国知识分子噤声钳口,从而实现“剜天眼,浊人心”的梦想,他们实在严重低估
了这个群体的操守和血性。

  如果说今天有些痛悔前失的话,那就是面对这样一个集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之
大成的邪教,我们的作为太少了。当“大师辈出、神功林立”的时候,我们也许
更多叹息于“江河日下,砥柱为艰”。身为科普工作者,我们一直对国家和民族
怀着深深的职业内疚。我们今天遭到“滥诉”,不能不说是自己当年种下的因果。

  法O功送达诉状的时候,正是2004年北京国际科教电视节报名参赛的高潮。
各国朋友们闻讯后函电交驰,争相对我表示同情和支持,他们的鲜明态度和深刻
见地都令人难忘。此时,我不由特别怀念起卡尔.萨根。我抽屉里珍藏着他生前
的来信,案头堆放着他的等身著作。“我们是不是来到怪力乱神满天飞舞的黑暗
时代边缘?我们是不是就要陷入装神弄鬼谣言惑众的渊薮?”《魔鬼出没的世界》
这本书便是卡尔.萨根遗爱人间的一柄光明火炬。今天,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科
技电视工作者对我表示高度关切并伸出援手,这些炽人心胸的情谊使我更确切地
感到自己置身于世界人类进步事业的行列中,而反对邪教和伪科学正成为一项越
来越明确的国际性共识,也是对人权的切实维护。

  特别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法O功企图对一个中国新闻记者新闻自由的剥
夺,对一个中国科普作家言论自由的剥夺,恰恰发生在“新闻言论自由至高无上”
的美国。当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可以揭露,克林顿的失检行为可以曝光,布什总统
无奈于《华氏911》的获奖时,偏偏中国东北公主岭人氏李洪志的欺诈行为不能
质疑!我不相信美国会为了法O功“滥诉”之便,废除《宪法第一修正案》。也
不相信“自由女神”有朝一日会穿起黄裤褂盘腿而坐,小肚子里被装上一只滴溜
溜的法O。

  对于美国的司法制度我知之甚少,但却不妨碍对它的充分尊重。作为知识分
子,自然也会在中国法制化的进程中,把更多的兴趣和注意投向这里寻找借鉴。
我实在想不到今生会有一次和美国法律近距离接触的奇遇。那些古老的条文我虽
然陌生,但它当初决不是为法O功们今日的“滥诉”而设计的吧。法律的核心价
值在于它的正义性,其中的任何漏洞,都不应该成为邪恶者滥用司法体系肇事生
端的方便之门。法律,法律,多少罪行假汝之名以行?但我决不低估美国主流法
律界的智慧和理性。

  我前后到美国已经有10次了,最难忘1990年作为美国新闻总署的客人,我以
国际访问者的身份赴美整一个月。从华盛顿到卡那维拉尔角,从夏威夷到马丁.
路德金故居,处处都感受到热情和友谊。此后便是《科技之光》和美国众多电视
机构年复一年的亲密合作。911事件刚过两个月,我就参加了在华盛顿召开的世
界科技制片人大会并登台发言。2003年,《科技之光》应美国国务院邀请,派摄
制组完成了科普专题片《方兴未艾转基因》。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增进两个伟
大国家和人民之间的了解。我们普及科学,也是在普及友谊与和平。今天,法O
功“追查国际”开列的科学家和新闻记者的黑名单正不断延伸。如同一位网友调
侃说,“法O功其实只用把支持他们的几个人写成红名单,剩下的人全部默认为
黑名单可也。”他们企图用威胁和恐吓,让中国的知识界人士对出访美国视为畏
途,在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路上栽满荆棘。

  我和几位美国朋友曾经做过深入讨论:诚然,各国之间的社会制度、文化背
景互有差异,但人类社会总有更多共同的价值取向,譬如都反对偷盗、贩毒、劫
机、贪污,自然也包括对邪教的抵制。这也是当今世界能够沐浴在和平与发展主
题下,并结成反恐统一战线的基本依据。如果仅仅因为某些偏见,就把中国的
“痈疽”都当作“宝贝”,到头来恐怕会延祸自身。

  我要衷心感激互联网上仗义执言的海外学者,这些不知身在何处的陌生人,
却给了我亲情般的温暖和慰籍。此次“蒙难”,也大大改变了我社会关系中的亲
疏排序,我将永远记得朋友中那些“多才之士,多义之士,多金之士”的鼎力相
助。

  特别牵挂大洋彼岸身单影只的我的女儿。我迢遥万里来到美国,本来为了祝
福孩子的毕业,结果却无端搅乱了她的平静生活,给她带来无穷的袭扰和惊吓。
女儿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是永远无可替代的。

  年轻时便非常喜爱马克.吐温的作品,并知道有个叫哈特福德的美丽地方。
没想到这次竟会因为递送对法庭的回复而造访这座城市,却没有时间和心境瞻仰
马克.吐温的故居。但我相信,哈特福德我还会再去的。那时候,将和朋友们开
怀笑谈这桩也许在美国司法历史的某个角落留下痕迹的昔年往事。
[ ������卡拉��2005-01-05 19:47���±༭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沙发  发表于: 2005-01-05   
赵致真回复康州法庭,要求不予受理法O功诉讼案
来源:新语丝

  原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的律师布鲁斯.罗森(Bruce S. Rosen)近日向康涅
狄格州联邦法庭正式提交了要求撤销法O功诉讼案的法律文书。理由是美国法庭
对中国事务无管辖权及一个科普作家和记者拥有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应当毫无疑义
地受到保护。

  纽约时报2005年1月2日以显著版面对此案作了报道。

  2004年7月14日,赵致真于康州纽黑文市参加女儿在耶鲁大学的毕业典礼后,
收到了法O功的诉状。声称赵致真领导的《科技之光》制作的电视片《李洪志其
人其事》构成了“煽动仇恨”、“教唆酷刑”和“群体灭绝”罪。此后,赵致真
以英语水平有限,必须回国组织2004北京国际科技电视节等理由,申请延期4个
月回复诉状,并得到法庭同意。

  此后,法O功5名原告中4人退出,另外更换上4名武汉籍人员,并对诉状进
行了大量修改。赵致真则聘请了新泽西州律师布鲁斯.罗森为其法律代理。

  罗森认为,美国法庭对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事务不具有管辖权,因此不应
受理此案。法O功起诉赵致真所援引的法律条文均不适用。《科技之光》对李洪
志的揭露纯属新闻记者的正常工作,与美国媒体对美国邪教的揭露并无不同。中
央电视台节目《李洪志其人其事》也丝毫不涉及“煽动仇恨”、“教唆酷刑”和
“群体灭绝”。况且该片并非赵致真所制作,而仅仅使用了《科技之光》在长春
拍摄的部分素材。

  罗森已将《李洪志其人其事》电视片和解说词的英文文本同时送交法庭。
(晓春)
[ ������卡拉��2005-01-05 19:46���±༭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描述
快速回复

验证问题:
3 * 6 = ? 正确答案:18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