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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新婚姻司法解释出台
小曼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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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8-15   

新婚姻司法解释出台

我看了这个混蛋司法解释,气的我七窍生烟,这个法就是欺负弱者,破坏家庭和谐,鼓励女的多拼事业,少在家里干些家务伺候老人照顾孩子等没用的。 PU1YR;[Fe  
}2m>S6""A  
对配偶的父母也冷血点没关系,法律支持你做个冷血的人。如果一方父母生了大病,不同意支付医药费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这都什么垃圾规定啊,赤裸裸的吃人的社会, fz|_c*&64  
P0OMu/  
家庭成员也开始人吃人了! $ dK430_B  
t98S[Z(-%+  
老公在外面生了野种,可以堂而皇之的认祖归宗。大奶你不配合,你不配合就推定这个庶出是你老公的种。 O&;d82IA{  
L ed{#+  
太无耻了。有网友说的经典,老婚姻法是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挣钱养家,新婚姻法是你负责貌美如花,你枯了我弄朵新的回家。 c~OPH 0,  
T;{:a-8  
我朝老公吼了几嗓子,老公说我吃药了。 D0kz;X  
n6U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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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打磨人啊
露佳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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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11-09-10   
评新婚姻法解释三的重大历史退步  [ZT]
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08/258391.html "zQ<)Q]U  
S-~)|7d.  
从横向家庭模式退回到纵向家庭模式 GQd[7j[sh  
——评新婚姻法解释三的重大历史退步 t?Q bi)T=z  
1= ,2i)  
    新婚姻法解释三出来多天了,我心里久不能平静。本想在第一时间发帖表示谴责,但由于自身身为女性,会让人疑心争利来着,本着避嫌原则,反不得不克制。论坛里相关热贴中的讨论、谩骂看得也触目心惊,有一种可怕的舆论倾向把很多反对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女性帖上标签,称为“贪图男人的房子和财产”、“出卖子宫”的“拜金女”。更直接的辱骂是“婊子”。也就是说,差不多一眨眼的功夫,全中国的女性有一大批被加入了“婊子”行列,就因为你批评新婚姻法解释三,你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最可笑的是,我看到一位愤激地为女性争权利的男士,他最后也被帖上了一个好可怕的标签“婊子”、“灭绝师太”,理由是如果他不是女人,为什么要为女人激烈地争权利?一旦作为疑似女性戴上了“婊子”的帽子,哪怕你本为男儿身,顿时似乎就在道德上矮了一戳。语言的暴力、语言中的性别歧视尽现于此。 >BK/HuS  
/cUu]#h  
    遥想女杰秋瑾当年就义,她的遗愿之一是处刑时不要剥去衣服。秋瑾是幸运的,她遇到了一位尊重她尊严的县令,后又有被她以革命的激进宣判过死刑的留日同乡鲁迅带着敬意,以她为原型在小说《药》创造了男性烈士夏瑜,她得以在历史上保存完美的、极富理想色彩和精英色彩的巾帼烈士形象。据说,秋瑾生前爱着男装,习过武,有侠气,有威望,能排解乡人诉讼纠纷,有“爷”之称。不得不说,秋瑾的纯正烈士形象和这种刻意淡化性别的策略有很大关系。连今日的红星范冰冰要得到社会更大范围的认可和美誉度,先要学前辈竞雄女侠秋女士,取个“范爷”的响亮称谓,尝试下切格瓦拉的造型。 6Uq;]@k%  
`VUJW]wGu  
    不得不说,秋瑾是相当有先见之明的,在这个封建传统浓厚、女性被视为最不洁最污秽之物(想想汉字女字偏旁的字吧)的国度里,女性想要在社会上发出声音,争取社会权利,第一步就是刻意淡化性别,第二步是做比爷们更爷们的事,比如持更激进的政治追求,比如耍刀弄枪。我没有力量时时刻刻像秋女侠那样把自己重重武装,生活中的自己还是个有点情绪化的女子,所以,我没有勇气在无法完全带上社会面具的情形下来为女性伸张权利。我恐惧被辱骂为婊子,失去尊严比失去生命更可怖。 JEWc{)4QD  
4(oU88 z  
    但多天过去,依然无法平静,在该解释绝对无损自己利益的情形下,总有压抑不住的悲愤,那种受掠夺、受侮辱、受伤害的感觉挥之不去。另外,我还有一个朴素的判断,如果一个社会能违拗习俗,脱离既有生产力水平,在涉及社会的基石——婚姻家庭的问题上如此草率,用表面的公正掩盖着肆无忌惮的不公,强行通过让人群中的至少一半都感到不平的法律,这个社会真的是哪里出问题了,而且问题很严重。 R2C~.d_TDu  
)8aHj4x  
    都说这部法律解释是和物权法挂钩,维护个人财产之不可侵犯的。为这法律解释辩护的人认为它很公正,体现了一种时代的进步。我认为,这部法律解释体现了重大的历史退步和荒谬的逻辑错误。 ,RY;dX-#  
jrz.n 4Y`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在这部法律解释里,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房产为什么没有高额赠予税?(如美国的富翁之所以并不热衷留给子女多少财产,就因为在父母和子女之间传递继承财产有极高的税。若是房子,继承者常发现不如买新居能避开那高税。所以常听说美国有些街区,那些老房子就那么一片一片空着。)而相反,配偶若要加名,有些地方却要征税。 .\ya  
=h|cs{eT\2  
    按照这个逻辑,那就是承认社会不是建立在以夫妻为核心的现代家庭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以父系血缘关系为中心的传统家庭基础上的,父母和儿女的关系比夫妻之间的关系更重要、更紧密。也就是说,这部法律在强调夫妻某一方从自己父母那里所得到的所谓财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加以保护时,在前提上已经承认了血缘关系重于夫妻关系,源于血缘关系所取得的财产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天然合法性,以父母和子女的纵向关系组成的单位才是第一顺序的利益单位,而没有血缘关系的夫妻这种横向关系的单位则是第二顺序的利益单位。如此一来,这部法律解释就会和目前的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产生冲突:在遗产继承方面,目前还是承认夫妻是对方的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父母、子女则是第二顺序的。那么,伴随着这新婚姻解释的颁布,是不是遗产继承方面的顺序也要跟着改? $o\z4_I  
5/h-H r  
    可以这么说,新婚姻法解释三把现代社会的基石在根子上撬动、改变了。和现代社会大生产相适应的现代社会、文明社会,婚姻被普遍认为首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的结合,父母、家族是第二位的。而这部法律解释却为了保护所谓个人财产,而在对个人权利正当性来源上作出了极错误的判断,把纵向的血缘关系放到了第一位,而我们应该知道,以血缘为中心的家庭模式应该是和传统的手工式小生产相适应的。 s3Zt)xQ3  
G{>PYLxOb  
    所以这部所谓“新”婚姻法解释三看似“新”,其实很陈旧,很落伍。如果把采取了现代大生产的现代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系统,这个向传统家族模式、向传统血缘关系倒退的法律解释很可能撕裂我们的社会,它和整个系统的规则是不一致的,这种逻辑上的悖谬会引发机能的失调和混乱,最终甚至可能引发整个系统的崩溃。 -U A &Zt  
xVX:kDX  
    在传统中国社会,向有五伦之说,即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这样五种伦常关系。因为家国同构,国家的基石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所以父子关系是五伦的中心,但在地位上,君臣关系位于父子之前。与此相适应,传统中国的财产制度是某种不完整的私有制,虽论财产往往是以家族为单位,但君王可以任意予取予夺,一个富有的家族之所以几代之后就可能衰落,正是因为这种荣衰和王权的变迁、政治人事的无常密切相关。关于这方面的精妙表述,尽现于《红楼梦》,就不赘述。 L$ sENOm  
B)L0hi  
    现在出现这样的新婚姻法解释三,应该说是传统的家族精神的复活,浮躁的法律界人士欲用法律的形式确保父母的财产不会被通过婚姻和子女结合的外姓人士侵占。但在今天的社会里,如果用法律重新确定社会人际关系以传统的父子血缘关系为中心,不仅与既有社会生产方式方向相违,更重要的是完全失衡。 7l =Tl[n  
&ynAB)  
    在传统中国,尚有君主关系高于父子关系,祖辈的钱财不大可能稳稳当当在子孙那里传递多代;而在所谓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西方,那句被奉为金玉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格言,可绝不可能改成“风能进,雨能进,妻子/丈夫不能进。”国王之所以不能随意进入一个平民的破草庐之家,是因为在世俗的君权之上,还有神权。在至高的神面前,国王和平民一样是平等独立的个体,他们都单独地和神订立契约,平民个体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这涉及到人和神的契约问题,人向神的进献和神许给人的应得之物都要靠财产来体现。夫妻则以亚当和夏娃的关系为原型,夏娃为神用亚当肋骨所制,夫妻结合成为一体(《圣经》原文: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以保护个人私有财产为名让夫妻成为财产独立核算个体,那才违反了神为人造配偶的原意,拆散、侵犯到结合的、不可分割的一体中去。看不到他国法律中的宗教理性精神,而以剥离的方式把某些原则片面化,绝对化,这就造成了看似公平下的极大不公,貌似新潮下的极大倒退。 "X;5* 4+  
H<<t^,E^.t  
    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一边倒地向强势方、有钱方倾斜,是这部新婚姻法解释三最令人诟病的地方。如果说法律应标识一种伦理取向,包含一个时代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话,这部法律解释不仅提倡一种失去了制约的伦理旧观念,更可怕的是它完全没有道德,因为不仅不保护弱者,还为强者用各种变相的方式掠夺弱者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它是在鼓励和纵容反道德,已经突破人类文明的底线。所以众多网友在无限多争论之后,常常感慨:反正只要不结婚就好拉。又没有说非结婚不可啦!因为非如此不能避开这部法律解释造成的风险和恐惧。 6\I1J= C  
9rT^rTV  
    再退回到这部法律解释和传统中国社会的关系上。这法律解释一出来,很多女性痛觉,打着现代平等的外衣,原来在这法律解释下,女性的实际地位还不如传统社会有保障了。这是确实的。在传统社会中,夫妻关系虽居于父子关系之一伦之后,但由于家国国同构的社会构造,又由于女性在家庭中的实际付出,女性作为母亲、作为结发妻子的地位并不能被轻易抹消。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国人熟知的秦香莲的故事,一个被无辜抛弃的发妻是有资格去声讨权利的。 Qy[S~D_  
6vps`k$,~  
    这秦香莲的故事是在一个叫《琵琶记》的南戏上发展起来的。《琵琶记》里的男主角蔡伯喈比陈世美要无辜,他是一个挣扎在忠、孝冲突中的人,因为前面说过,传统的五伦中,君臣高于父子,他的年迈父亲叫他离家出去科举应试,同时也是把才华货于帝王家,他不敢不听,忠的价值高于孝,至于和新婚的妻子离别则不在他担忧的范围之内。他的发妻最终获得重视是因为她在老家中代他尽孝,以孝而占了道德制高点。而他后娶的权臣之女即便娘家再有势力也不能取代发妻的地位。这就是传统社会中男子的自私处,也有他的老实处,他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承认了妻子在家庭中的付出。 /N<aN9Z<x,  
|pG0 .p4  
    《琵琶记》被视为南戏之首。南戏是在南宋时在永嘉(温州)一带发展起来的,题材偏家庭情感类。据说永嘉一代男子有富易妻的习俗,常在利用了结发妻子的劳动发家后抛弃妻子。这和今天不少“成功”男子中年弃妻的风尚倒很接近。但从南戏的由来,从南戏的代表作《琵琶记》、以及以后沿这主题发展的秦香莲故事,或者向先秦时代追溯,相似主题的还有《诗经;卫风》中那“氓之蚩蚩,抱布贸丝”的诗句后的故事,可以看到,无论在什么时代,传统社会中的民间伦理一贯不支持这种弃妻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如果太轻易,不仅影响家的稳固性,也影响社会秩序。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主题的作品对被抛弃的妻子的同情和支持很多体现在对她在家庭中的付出和劳动的夸张描绘上,这些妻子往往被描绘得极为吃苦耐劳,像超人的劳动模范,以一种受罪母亲般的形象激发人的同情和对抛弃她的丈夫的愤慨。以这种苦情方式要求得到承认固然令人深感传统社会中女性地位的低下,但在今天的法律解释下,因为不承认所有的家庭劳动,当那些把精力更多放到家庭中的妻子被没有代价地离弃时,连舆论支持和同情也将不再获得,而只能得到诸如“被抛弃的老女人”“被甩掉的寄生虫”等各种明的暗的鄙视。 RjO0*$>h  
U/cj_}uX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认为,法律的基础是人类的理性。在这部新婚姻法解释三中,其实一直在传递一种隐性的强盗逻辑。以让金钱吸引更多的金钱、让资本涌向已有资本所在处的血腥资本积累方式揭开一向笼罩在婚姻家庭的温情面纱,不仅残忍,而且极其不智。一场就要到来的、失去了盔甲也将失去底线的战争令人恐惧,就像去除所罗门咒,就要放出瓶里的魔鬼。这样的法律解释体现的不仅不是人的理性,甚至都达不到兽的理性,而是魔的那充满毁灭冲动的“理性”——如果魔也有“理性”,其理性就是毁灭人类毁灭文明的话。 dPf7o   
ANM=:EtP  
    东方将明,匆匆写到这里。多时郁结于心的愤懑略得一抒。但这种愤懑也许还将用别的方式表达。而对一个用法律绞杀残存的一点原始公平的社会也将持久地忧虑,忧虑。 )S`[ gK  
2cIKph  
作者:梅雯 &n I>`Q'  
K n=EDtg  
yqL"YD  
I_Gz~qk6  
ustcbbs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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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11-09-05   
与会同志一致指出,如何进一步加快我国房地产事业的高速发展,将是目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议题。面对美国新一轮经济低迷所可能带来的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新婚姻法的公布实施将无疑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先锋力量房地产开发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往往醉后 离线
级别: 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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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发表于: 2011-09-03   
今天又有新的想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m9hL>5vR  
0#8, (6  
其实决策层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修改《婚姻(公平交易)法》其实是一招妙棋! aQ\SV0PI  
lMu-,Z="  
诸位可否想到前段时间呼之欲来的房产税为何没实现,其中一个难点就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征税单位? :Rv+Bm  
oQm XKV+[v  
那时甚至有人设计出以假离婚来逃税的办法,现在不淡定的“伪”夫妻都急着去登记啦。 M/9[P* VE  
^gp]tAf  
mTWd+mx  
H? Q--pG8  
不知我的想法是否符合逻辑? {6RA~  
#5{xWMp/0  
预言一下:在征收第二次月饼税后房产税将会开始征收! UF-'(  
*n&Sd~Mg  
哈罗 离线
级别: 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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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表于: 2011-08-23   
咔咔,法  婚姻大法啊
菩提老祖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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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表于: 2011-08-23   
这个社会的当权者、法律、大部分的规则制定者均是男性。所以妄谈真正的男女平等是一种绝对的奢望。 w+*rbJ  
?6&G:Uz/  
这个国度在逐渐走向均衡制,它在无视男女生理区别,无视女性在社会稳定、家庭稳定下所需要承担的额外付出。 SG\ /m'F  
女性在家庭稳定下的自我牺牲,情衷所致,譬如生孩子之类的,那是被计算进“自我甘愿”,不是女性公民必尽的义务。 J(/J;P W  
8,[ *BgeX  
所以,不用计算那些家庭的额外付出,因为那属于情的范畴。 YLA(hg|  
是以良心及道德作为评估前提。那是不可控的,是无法具象化、无法统一的。 hFr+K1  
就好像我们从来只说这个人欠了我多少钱,而从来不说对方欠了自己多少情。 F*Hovxez  
iV?8'^  
法律只是一种利益纠缠的说明,它做的是划清权益、一切明码标价。纠结及愤愤是不是潜意识里把身为女性当弱势方? IZLCwaW  
H!X*29nX  
如果身为女性且不把自己当弱势,如果坚信以己之力亦可创下非男士扶持不行的生活。那一切愤愤皆不存在了吧。 pKj:)6t"  
bCC &5b  
回到这个回复的第一句话,奢谈公平?我想还是抽空流一下口水,郁闷地幻想一下,我靠,姐怎么长了子宫而不是生了两睾丸? HpIi-Es7C  
h?OSmzRLd  
愿来生得菩提时,心似琉璃
小小波兹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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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表于: 2011-08-22   
回 56楼(露佳) 的帖子
露佳说的也太过瘾了。 O{\<Izm`D  
Q$]1juqg  
我现在就是庆幸,我自己还没有丧失养活自己的能力,我们的房子没有半分钱是婆婆公公的。 Hf_ p e  
<D)@ ;A  
我觉得用自己挣来的,心安理得。因此,低眉顺目,离我很远。 /|UbYe,  
.|07IH/Di{  
其实,这就是现代女性的悲哀。无论你在外能力多强,你还是孩子的妈,为孩子付出,咱是不会计较的,这是我心甘情愿的。 <bg6k .s  
+4T.3Njjn  
这家里说不清道不明的付出太多了,所以,很早,我就认识到,还是自己挣来的钱,花的最舒心,而且,还让家里人尊重你。 CL7 /J[TS  
2 YWO'PL  
家务不干,可以老人干,可以钟点工干;还是要把精力放在刀刃上,咱得有看的见得产出才行。为咱孩子付出的,就不要计较了,那也是为孩子有个好的生活远景呗。 hrzxc4,W  
Cu24xP`  
这法律的确让人心寒,即使我不靠它保障自己,也觉得这是一个很没人情味的章法。 q5EkAh<PD|  
!A% vR \  
畸形社会的产物吧。
露佳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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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表于: 2011-08-22   
回 39楼(一手臭牌) 的帖子
http://blog.baby.sina.com.cn/s/blog_4a0608fe0102drl8.html ZTfW_0   
= B;qy7?  
未来丈母娘解读《新婚姻法》 GtIAsC03  
UCj+V@{  
    上个月我老人家带俩丫头去欧洲找她们爹团聚去了,我没在国内的一个多月,听说出了老鼻子大事情啦!动车掉下去了,高速公路出事了,北京下暴雨了,新《婚姻法》出台了! T8&sPt,f  
40].:9VG  
    俺爹俺娘那个年代的人,没兴趣研究《婚姻法》,那是在思想道德上循规蹈矩的一代人,受了党和国家那么多么年的教育,各个根红苗正,所以不需要什么法律来约束或保护,男女都自律呀!当时,有的夫妻因工作两地分居二十多年都不出轨,从一而终,打死都不离婚,那叫一个坚贞!因为社会常态就如此,所以什么《婚姻法》只是惩罚极少数不良分子的,基本要用不上了。 !qlk-0&`  
d`$w3Hy  
    我这一代,七零后。我的同龄人大多数都是“一对夫妻一对孩”号召下的产物,比爹娘那一代能勇敢一点,也就一点点吧,涨着胆子喊过:实现自我价值!最后还是老实巴交地接过了爹娘的接力棒,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续发扬下去。我们这代人的婚姻,有仔细研究《婚姻法》后做出最有实用价值的婚姻选择,也有一激动就裸婚的,有嫁狗随狗的,也有半路出墙的,各有个的追求,各有个的幸福和烦恼,一半一半吧! IV':sNV  
w?nSQBz$  
    到了我这个年龄,奔四的女人都是豆腐渣了,男人都是社会上小姑娘们嗷嗷追捧的对象了,当男人的第二青春期到来的时候,女人的唯一一次青春已不在。有四十多岁带孩子的男人娶到二十岁未婚美眉的,三十岁未婚优质女人找三十岁的男人,人家自卑了,找五十岁的男人还被嫌弃容貌太老。有些职位,只要三十五岁以下男的。。。。。。这,就是社会现状!你,看到男女平等的痕迹了吗? _]Ob)RUVH  
hH;i_("i(h  
    一直觉得,关于《婚姻法》,离我很遥远,毕竟目前还不需要它来保护或指导,生活完全在可控制的自律状态下正常运转,虽然现在的熟人见面都流行调侃那句:最近,离了没有? G@jx&#v  
=+DhLH}8  
    可是《新婚姻法》一出台,我这个未来的丈母娘可就坐不住了,因为咱有俩闺女呢!虽然,她们才是小学生,当娘的我必须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天外来物,这叫对孩子的将来负责! xnWezO_  
0~W XA=XG  
   记得刚生下双胞胎闺女那阵,单位同事有一个算一个,都跟我说,“幸亏是俩闺女,要是俩小子,将来结婚买房子都是双份的,那你就完了!”我还嘴硬地说:“就是俩小子也不怕,将来象他爹那样,无钱无房也能娶到媳妇,靠自己本事呗!”现在看着《新婚姻法》,忽然觉得家有俩小子的,乐了!家有俩闺女的还没能力给俩闺女买房子的,可能要完了!因为没有房子的小子也有娶到媳妇的可能,而无论丫头的婚姻是否幸福,那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就是没有你一份呀!一句话,法律说了,没可能! +/mCYI  
`H*mQERb  
    我特想知道参与制定这个《新婚姻法》的专家们都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婚姻幸福的男女?还是饱受婚姻摧残的男女?这专家里面有女人吗?即便是有个把女性,我猜也是男人做了变性手术混进来的。  ;ud"1wH  
BU>R<A5h  
    虽说社会上有不少拜金女和拜金丈母娘,但是还有一部分从没想过用闺女的婚姻幸福去换钱花的丈母娘。我就是!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就没拿婚姻换过钱,所以本身没经验,就更没法在这个路子上指导孩子们了。得!这回《新婚姻》一出台,把拜金女拜金老丈母娘与非拜金女非拜金老丈母娘,统统一网打尽啦! 4A(h'(^7A  
`uusUw-Gf  
    那好吧,整急眼,我这个老丈母娘还逆反了呢!因为我能感觉到《新婚姻法》对女性尊严的藐视。将来会有多少缺德男人脖子一扬说,“别跟我提结婚二十多年的情分,房子可是我妈给我买的,我让你滚出去,你就必须滚出去,我让哪个女人搬进来,我就允许她搬进来,这都是我的权利!我是受《新婚姻法》保护的!” 811QpYA  
5-({z%:P  
    回想当年,我也算有远见,任何时候,我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俩闺女炫耀说:当初我和你爸结婚时,没向你奶奶要过一分钱。虽然后来你奶奶拿出过x千元送给我,还是被我当场拒绝了。所以,任何时候你奶奶也不敢象骂你婶子那样说我挥霍了她的血汗钱结婚。你们俩要有你老妈当年的风采,女人要活得有骨气,别跟没见过钱似的,是结婚,不是卖身,要什么钱?要什么房?什么都不要,闪老婆婆一个跟头。 c>/7E-T  
T9r6,yY  
    可能将来,我没能力给俩闺女都买房子,我老人家的房子还贷着款呢!但是我却有信心把一种能力传成下去,那就是女人当自强!有房子就了不起呀?《新婚姻法》给男孩家撑腰女孩家就该低头呀?那什么,我们还有妇联呢。。。。。。妇联这个部门我看可以放假关门了。 saQ ~v@  
j^U"GprA  
    整我脑袋迷糊地。。。。。。 ks%;_~b  
-:45Q{u/  
    再次解读《新婚姻法》,既然,婚姻之后,我不是这个房子里的女主人,那我也不去做这个房子里洗衣服做饭孝敬公婆侍侯孩子的带薪保姆,也不去做一个凭着结婚证就免费住婆婆家房子的贪便宜女人。我是一个新女性,我要尊严,要平等,要自强。来吧!我贷款买房,把你娶过来,生个孩子随我的姓,你要孝敬并侍侯我妈,你要是做出一丁点对不起我的事,就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不是男女平等嘛,有何不可? Zj ^e8u=T  
!~'D;Jh  
    还有一种折中的方法,就是让你妈妈给你买的房子接灰长毛见鬼去吧,本姑娘不住!就是不想寄人篱下,就是不想看着公婆眼色活着,来吧!咱俩去贷款买房,咱俩去艰苦奋斗,这样的生活才有尊严,别跟我说你个大小伙子受不了奋斗的那番辛苦,本姑娘还没混到为了找个免费的住处才把自己硬塞进婚姻里的地步,我娘家也是我免费的住处呀!你不介意,可以一起搬过来住,男女平等嘛! :ntAU2)H  
p*YV*Arv  
    另外,诸位未来的丈母娘们,但凡有一点经济能力,但凡有一点替闺女着想,将来就是卖咱房子卖咱地卖咱血,也要给闺女整套房子预备着,以防外一嘛!虽然将来一对要结婚的小夫妻,可能会同时拥有两套房子,各人是个人的呗,可能会把房地产商乐疯,可能会再次推动房价飙升,那咱也得这么干。在《新婚姻法》面前,谁去装修别人的房子谁有毛病,谁为别人的房子添置东西谁脑子被驴蹄了! Zn)o@'{}{  
b{-|q6  
    所以,有婚房的婆婆们也别美,世上真有这样拽的丈母娘,不为别的,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幸福,谁都会把子女可预见的罗乱消灭在萌芽里。奉劝适龄婚姻女子,别白去住婆婆家的房子,你,不属于那,憋屈! 0 .T5% _ /  
]qq2VO<b  
    说到哪了?对了!《新婚姻法》倡导了男女平等,提醒女性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打击了一批企图通过婚姻不劳而获的不良女子,歌颂了美好的爱情是脱离物质诱惑的,净化了社会风气,是谁的财产就是谁的,不能瞎惦记,还能唤醒一大批正在家庭里牺牲掉自己的碌碌无为主妇们,从此自强! LqJV  
MuzQ z.C  
    好吧!至此,为了幼小的孩子和多病的公婆,请假的女人越来越少了,辞职的女人基本没有了,在伟大的《新婚姻法》面前,为了所谓的家庭而牺牲自己事业的女人等于脑残!全力支持男人工作?好好经营家庭?孝敬公婆?一切为了孩子?默默付出?呸!我只是这个房子里的房客! 0Db=/sJ>  
f61vE  
   不趁年轻好好为自己奋斗个前途,还想在家务中做贤妻良母?呸!那是慢性自杀!自强的女人们,什么产假哺乳假统统取消,加班去!充电去!出国深造去!晚上应酬去!孩子没人管?呸!我顶多算是你房子里的一个房客,你有什么资格让我毁掉自己赚钱的大好机会,将来你要是把人老珠黄的我踢出家门,我还得给自己先准备个窝呢! w EI? 9  
gC kR$.-E  
    如果有一天孩子问妈妈哪去了,希望孩子爹能很有良心地说一句:自强自立的你妈妈出去赚钱给自己找窝呢! FdEUZ[IT`{  
~Cynw(  
    感谢《新婚姻法》,让我等妇女阶级,从此醒悟,从此自强! O6b+eS  
XA.1Y)  
    感谢政府!感谢法律!感谢社会!还没有让嫁了男人住了婆婆家房子的女人按月交房租呢!谢谢啊! ;Q/1l=Bn  
FrLv%tK|  
    画外音:经过你这个缺德丈母娘的乌鸦嘴一念叨,过些年,这《新婚姻法》还得改!你-----这-----个-----衰-----神! \fI05GZ  
'BgR01w J  
懒惰鬼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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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表于: 2011-08-20   
女人一个个都变成女强人,身兼男女两性天职,那这天下还有男人什么事。
[ 此帖被懒惰鬼在08-20-2011 03:40重新编辑 ]
懒惰鬼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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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表于: 2011-08-19   
只是感到悲哀,现代男人怎么啦?雄性荷尔蒙严重缺乏。
小曼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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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表于: 2011-08-18   
改成卖淫法有点悲观了,改成合同法和公司法
婚姻打磨人啊
Se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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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表于: 2011-08-18   
看完淘淘转的,想想觉得有点明白,有点糊涂,有点茫然,更觉可怕............
Se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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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表于: 2011-08-18   
有网友说的经典,老婚姻法是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挣钱养家,新婚姻法是你负责貌美如花,你枯了我弄朵新的回家。 WI&}94w  
Y;g\ @j  
小曼啊,这么经典的话,哪看的,哈哈。
一手臭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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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表于: 2011-08-18   
Re:回 39楼(一手臭牌)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47楼乐淘淘于08-17-2011 15:54发表的 回 39楼(一手臭牌) 的帖子 : gMPp'^g]_  
这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国女人又不傻! Xi\c>eALO  
Wfc~"GQq4  
我再加一条: 就是中国女人以后外嫁的趋势会越来越多! qFq$a9w|@  
!3DY#  
HRu;*3+%>F  
还外嫁啊?本来中国女人就少。
一手臭牌打遍天下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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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表于: 2011-08-18   
婚姻法改了,“先富先贵”的流氓爷们乐坏了  [ZT]
听说婚法改了,"先富先贵"流氓爷俩马上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喜不自胜了。 p:0X3?I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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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盲目欢呼婚法三解的人,连“婚姻家庭”与“两性爱情”的区别和联系也没搞清。但是,听说婚法改了,“先富”“先贵”流氓爷俩,马上就高兴的手舞足蹈,喜不自胜。糊涂虫们没搞清,可这爷俩一听就明白了,就心领神会了:从此以后,淫乱的成本低多了。 \W= qqE]  
 /Ah&d@b  
他们一会说,为爱情而结婚,就不应该在乎财产。一会又说,婚姻本来就是契约,就应该明晰夫妻之间及家庭各成员间的财产。如此糊言乱语,除了流氓们的别有用心,别有所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把“两性爱情”与“婚姻家庭”混为了一谈,以为“婚姻”就等于“爱情”,以为社会生活中人们组建成一个个“家庭”的原因是为了“爱情”,不知道“家庭”起源和存在的社会根由和历史阶段性。 "{t]~urLd  
V s=o@  
家庭,是与人类社会物质生产资料私有制相适应而产生的,是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人口再生产组织形式和家庭内部成员物质公有消费方式。它承担的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职能,最终是要解体的。而爱情,则是伴随人类社会始终而存在的两性生理的和精神的娱悦关系。财产和人身关系上,家庭对外是私有的,内部是公有的。 +#<Z/  
yg~@} _C2_  
当代社会中,人们观念中依然存在的所谓“爱情的专一”,实质是因婚姻家庭义务而提出的对双方的专一要求,并不是两性关系上双方个人自然生理和社会心理上必然的要求专一。当家庭承担的内部公有制养小扶老消费功能全部丧失之后,也就是全部由社会来承担之后,则家庭也就自然地到了解体的时候,就被剥离的只剩下二人的两性关系--即所谓“爱情关系”。而这种不再受家庭社会义务束缚的两性关系,这时也就自然地裸露出了它的本来面貌--那就是:暂时的专一性和一生的多变性,即所谓“共夫共妻”制。 "Y- W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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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这些,再来谈这次婚法修改,就会清楚:这种颠覆性修改,在当前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人口繁衍方式发展进步所达到的有限水平条件下,在家庭还没有完成其历史使命的情况下,在家庭还不能历史性地解体的情况下,是极其有害而无益的。 '4Qsl~[Eh  
cKoW5e|u  
在当前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把私有制原则引入家庭内部公共财产消费领域,实际是对家庭婚姻稳定的破坏,是把社会两极分化状况下由于社会不平等而产生和存在的两性关系上丑恶的严重扭曲人性的卖淫,正式引入了家庭。它不仅不能起到一些人所期望的“张扬爱情”的作用,反而是对有限爱情的扭曲、对正常婚姻的亵渎、对和睦家庭的破坏。它不仅不能起到“阻吓小三”的作用,反而会引发小三泛滥,实际等于把结发也小三化了。 =]"I0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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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发之妻,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力,婚时甚至将不得不无奈地与男方签定一系列关于财产关系的和人身关系的协议。比如,婚房产权归属及使用权限协议、每周交配次数及每次价款和付款方式协议、生孩子子宫出租及孩子归属协议、每天家务劳动协议(如对做一次饭,喂一次孩子等都要明确定价)、双方老人赡养和每周看望办法协议、一方出规及小三插足惩处协议,等等。 *BF[thB:a  
{c*5 )x!  
现代家庭,实际只是建立在有限爱情基础上的家庭,而不是无限爱情上的两人世界。如果只为爱情,其实根本就无需结婚组建家庭。问题是,这样的情况,目前的人类社会还达不到。以为结婚只是因为爱情,这是幼稚者的幻想;以为结婚如同合伙卖买契约,这是不想承担家庭应尽义务的无德者的恶念。婚解三,客观效果上实际是将伟大的母亲们第一次打成了父亲的“免费妓女”和家庭的“免费保姆” 。 difX7)\  
)Z['=+s%  
如果说“婚姻家庭”是一种契约,那它也是一种家庭成员内部不成文的亲情关系契约和财产公有平等契约,而绝对搞成荒谬的内部财产明晰个人私有制,那就不成为家庭了。家庭之所以为家庭,其本质特点正在于内部人身关系上的伦理亲情关系和内部财产关系上的公有消费关系。 A&WC})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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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为什么被喻为“温馨的港湾”,正是因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无情社会里,家庭是“家庭成员内部生活资料公有制消费单位”。正因这一点,所以它才是充满亲情的昷暧的。如果连这个内部也私有化了,家庭就不成为家庭了,就与市场没什么区别了。私有制无情社会里作为“避风港湾”的家庭,其内部的人与人关系也就成了纯粹的商品关系,人生一世就没什么幸福可言了。 L<Z,@q `  
'ShK7j$  
这种颠覆性修改,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将《婚姻法》改成了《卖淫法》。 n%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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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beiman x)eoz2E1  
)E^4U 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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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懒惰鬼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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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表于: 2011-08-17   
(ZT) 澳大利亚出台规定:要结婚先谈妥离婚条件 8V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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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从本周开始实施新的结婚证书颁发办法,所有要登记结婚的配偶,可以先谈好彼此的结婚条件,包括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甚至可以规定如何行房等。 ~(GN Y 5  
WLfDXx 2A  
  在这个新办法中,欲结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就彼此认为需要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条件达成协议后才注册结婚。例如,从小孩应如何教育,或是要到什么地方渡假,一周做爱几次等“小事”,以迄离婚时小孩的归属以及财产如何分配持有等“大事”,统统可以在结婚前先谈妥离婚条件。 QgQ$>  
r`h".=oD  
  这种结婚或离婚时“你能得到什么”的条件式、条列式结婚证书发给方法,对澳洲这个有百分之三十离婚率的国家是减少上法庭的好办法,特别是对第二春的男女更可省掉许多麻烦。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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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表于: 2011-08-17   
回 39楼(一手臭牌) 的帖子
这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国女人又不傻! #Q*V9kvU/H  
i27)c)\BM  
我再加一条: 就是中国女人以后外嫁的趋势会越来越多!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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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表于: 2011-08-17   
引用
引用第41楼露佳于08-16-2011 21:45发表的  : VfP\)Rl  
gw[Eu>I  
cF8X  
还出啥补充条例? 就让它乱呗 ,叫那些制订该法律的权威专家们自食其果好了! T&b_*)=S  
|5X[/Q*K`W  
C_8_sb Z/  
他们是嫌国内目前还不够乱哈! 呵呵~~~ c-n/E. E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小曼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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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表于: 2011-08-17   
回 44楼(qishuang1984) 的帖子
干脆痛快,相信你会找个真男人的。
婚姻打磨人啊
qishuang1984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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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11-08-17   
切,我才不信,老公会不管老婆,他敢。
弯曲人,不做笔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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