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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Lost in Austen
xias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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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6-28   

Lost in Austen

终于集齐了奥斯丁的六部小说!初识奥斯丁是在高中,那时我沉醉于英美名著小说,利用语文课偷偷的看了好多闲书,《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爱玛》就这么被我囫囵吞枣般的浏览了一遍。当时并不太喜欢这位作家的风格,觉得写的都是些很琐碎的家庭生活,女主角往往为一句话或一件小事要细细思量半天工夫,心理描写太细致,故事情节也并不波澜壮阔,好在结局总是圆满的。之后多次重读奥斯丁,渐渐觉得有意思起来,她笔下的人物总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惹人发笑却又引人深思,尤其是对家庭生活的逼真描写,实在是精雕细琢的艺术品,而我也成了一个简迷。

奥斯丁的时代
奥斯丁1775年12月出生于英国汉普郡,1817年因病离世,终生未婚。她的小说没有描写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矛盾,殖民主义给殖民地人民带来的悲惨命运,只是描绘了乡村小镇上三四户人家的小天地,始终围绕着绅士淑女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展开故事。就是这么简单平常的题材,却显示出经久不衰的魅力。

今天我们看来,书中未婚女子的生活多么优雅,白天在铺着白色纱布的桌边读书、做针线活,在落地窗旁弹琴聊天,天气好就沿着家门口的草地和林荫小道散步、拜访邻居、打听新鲜事并相互传播,和姐妹好友的信件来往也要占去不少时间,晚上总乘着马车去聚会,晚饭后打牌或跳舞,经常出去旅行、去城里或亲戚家过节或度假,有女仆负责打扫洗衣做饭,身边总有绅士们献殷勤。绅士们也没有工作的压力,不用为生计发愁,住着气派的大宅,有专门的马厩马车,有园丁照管屋后的草地和花园,有管家和仆人负责那些生活琐事,只要用打猎、骑马等活动消磨时间就行,当然最重要的是选定一位淑女求婚。真的是这样吗?在那个年代,你得根据自己的身份来生活,选择地位相当的朋友和交际圈,不论男女,在婚姻问题上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绅士得靠父亲给的地产和职位,淑女则要靠父亲给的嫁妆,门当户对才是首位的,一位男爵的女儿是不会跟一个农夫订婚的,同样的,一位拥有爵位的绅士也不大可能和没有财产的小姐结婚,等级观念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也就是说,从出生那一刻你的人生方向就注定了,很难有所改变,每个人都和他的先辈一样按照严格的等级观念生活。

奥斯丁将目光集中在小镇的上层阶级,一方面和她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奥斯丁的父亲就是一位家境良好的牧师,奥斯丁年轻时也曾那样生活,一方面也反映当时英国的社会环境。维多利亚的黄金时期,另无数少女向往的乡间田园风情的背后,英国人依靠工业革命和战争殖民发了大财,和我国封建社会一样依靠地位低下民众的辛勤劳动,才能有那么多绅士淑女负担的起不用工作光享乐的乡间生活,只不过这些从未在书中有正面反映。


奥斯丁和她的小说
虽然奥斯丁的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可是一开始没有出版商愿意出版,稿酬也不可观。当时出版界被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所统治,奥斯丁在书中也讽刺过这一现象,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奥斯丁的小说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出彩,几部小说都是经过修改才出版的,后期作品要更加成熟。《理智与情感》探讨了应该用理智控制感情还是感情优先,整体情节更戏剧化;《傲慢与偏见》通过几段恋爱的对比对爱情和婚姻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的展示,写作风格已经完全成熟,结尾两章的处理是典型的奥斯丁风味;《曼斯菲尔德庄园》说教味更浓,表现了环境对人的影响,虽说故事情节和前面的作品大不一样,却也延续了一贯的风格;《爱玛》揭示社会地位与爱情的对立,整体氛围更轻松,读起来像一部侦探小说,可以说是奥斯丁在写作风格上的一个新尝试;《诺桑觉寺》没有明确的主题,在结尾才提出父母与子女对婚姻问题的矛盾,这也是奥斯丁的哥哥在她逝世后整理出版的;《劝导》是关于究竟该坚持自己的原则还是听从他人的劝告,是奥斯丁的最后一部作品。奥斯丁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进行细致的观察,聪慧的头脑进行深入的思考,对爱情充满憧憬却又现实,以至于她的作品中充满嘲讽意味。

英国人一直为他们的幽默感自豪,幽默感与他们的绅士风度搭配得恰到好处,良好的教养、世袭的身份地位使得英国绅士在面对种种尴尬和不体面的情况下需要利用幽默或讽刺来化解和发泄。而这一点在奥斯丁的小说中表现的尤为突出,每部小说都有一两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荒谬人物,贝内特太太、贝茨小姐、帕尔默太太,而每个人物在奥斯丁笔下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不管是伊丽莎白还是爱玛,这就使整部小说的讽刺意味更浓厚,这也是奥斯丁小说的独特魅力,你可以尽情嘲笑他们的缺点,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并乐在其中。

在小说中可以捕捉一些奥斯丁的影子,爱玛是奥斯丁自称最像自己的人物,她可以说是理想化的奥斯丁,几乎有着年轻女子的一切有利条件,却宣传自己不会结婚。爱玛年轻富有、有地位、长得好看且多才多艺,对她来说单身并不是不体面的事,这种理想化的单身女子恐怕在当时是不存在的。奥斯丁终生未嫁或许是一系列的巧合事件引起的,却也是她的性格使然,她没有简遇见宾利的好运气,没有玛丽安出于感激之情的报答之心,没有夏洛特为了生活无忧而选择婚事的打算,没有爱玛几乎完美的社会条件,却有着埃利诺坚决为爱情而结婚的决心。或许她后悔过,因为最后一部作品《劝导》就是一个错过后再相遇的故事,或许她最后并不后悔,因为最后安妮还是坚守爱情而与温特沃斯上校结合。

随着对奥斯丁作品研究的深入和一些资料的发掘,奥斯丁本人的真实面貌也一直众说纷纭。据说奥斯丁的姐姐在奥斯丁过世后烧掉了对妹妹不利的书信,家人也竭力保持她的形象,可还是有不少评论家认为奥斯丁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这或许可以从她作品中对各位女性人物的嘲讽中得到体现,这种嘲讽有的是直接通过人物语言表现,有的则是通过人物的前后变化暗含其中。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家庭和谐,生活幸福的女性即使对同性有这么深刻的认识,也不会无情的把其种种缺陷放大并暴露在公众面前,何况奥斯丁是一位终生未嫁的老小姐,这在当时也不寻常。奥斯丁的一生过得并不如意,也许正因为她不曾结婚才能孕育出这六部小说,或许是注定她要因为这份追求不能结婚。


影视剧改编
因为奥斯丁小说的广受欢迎,加上以男女恋爱结婚为题材,将故事搬上银幕成为必然的选择。近些年来,奥斯丁的小说不知道被翻拍了多少次,而BBC于1995年制作的《傲慢与偏见》是众多影视剧中最为成功的,看过某网友的推荐语“如果你还没看过95版的pp,你怎么能不看一遍;如果你已经看过,当然不介意再看一遍”。这当然是一位简迷的心声,却反映了这部六集迷你剧的成功,Colin Firth因为出演95版的达西而成为无数简迷心目中永远的Mr Darcy,而其它演员的表演也都和原著很契合,只不多达西小姐这个角色身材瘦小了一些,书中她比伊丽莎白丰满,可是影片正好相反,除了这一点伊丽莎白还是被表现得很传神的。

李安翻拍的《理智与情感》也是很成功的一部影片。在我看来,《理智与情感》的两条感情线索中,女主角应该是埃利诺,贯穿全书的线索却是玛丽安的感 情线。如果根据玛丽安的线索,可以分成四集来拍,分别以威诺比匆匆离开玛丽安、两人在伦敦相遇、玛丽安重病埃利诺遇见威诺比为界,当然要把威诺比向埃利诺解释这一幕和后来埃利诺向玛丽安分析威诺比拍进去,这样更能反映主题。

BBC根据其余四部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没有很出彩的版本,只能算是忠实的反映了书中的故事,这一部分是因为《傲慢与偏见》与《理智与情感》的故事情节更浓、人物性格更鲜明,当然也和演员、制作等因素分不开。光把小说搬上银幕还满足不了英国人对奥斯丁的狂热,反映奥斯丁本人生活的题材也引起广泛关注,近几年有奥斯丁书友会、奥斯丁的遗憾、成为简奥斯丁,甚至于穿越题材的Lost in Austen等。奥斯丁书友会是典型的现代故事,只不过借用奥斯丁的名字罢了;成为简奥斯丁是参考傲慢与偏见和奥斯丁生平的一个浪漫故事,纯属YY;奥斯丁的遗憾与其它作品相比较真实,没有浪漫故事和圆满结局的电影总不那么符合大众口味。至于穿越,如果玛丽安在雨中遇到的是闲逛的宾利,伊丽莎白和姨父母正好游览到奈特利先生的当维尔寺,爱玛结识了埃尔顿去巴思碰到的安妮的表兄,如果她们都没有正好遇到Mr Right,而是与另一个人发展又会如何呢?这更像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正因为有95版PP的成功,英国人还将把奥斯丁系列继续拍下去,而我们也可以期待更多更精彩的影片。


关于版本
第一次买奥斯丁的书还是通过贝塔斯曼书友会,买了南海出版公司的《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之后还买了译林的《劝导》,渐渐的想收藏一套完美的版本,却发现并不容易。在众多中译本中,我看过的较好的是译林和译文的版本。译林的优点在于孙致礼翻译了全套六部,并且在市面上总有的卖,价格相对便宜;不过我觉得有些地方翻译的感觉不对,加粗一些字很莫名其妙,封面的选择也不好,没有插图。译文的优点在于翻译的更符合中国人口味,有插图,封面制作比译林强;可是字体偏小,排版不太好,插图只有20幅,而且我找了好久也没能看到有卖全套的。当然,作为收藏,最好的当然是英文原版,不用担心翻译问题,有全套插图,可以买合订本或单行本,选择多多,不过价格也贵多了。当某天,发现了我心目中完美的中译本,我当然会毫不犹豫的买一套,不过我担心那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微型奥斯丁图书馆了。

另一只眼看《傲慢与偏见》
奥斯丁小说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人物的塑造极为成功。奥斯丁往往会用一些抽象的词汇介绍人物的性格,比如良好的教养、高尚的品格、谈吐乏味、缺乏高雅的情趣等,对于人物的衣着相貌往往一笔带过。人物的特点往往在出场时就由奥斯丁做出了解读,随着情节发展,这些特点被进一步突出,而一个人到底是兴趣广泛、爱好交际还是夸夸其谈、虚荣心强,到底是谨慎的把个人好恶藏在心底、待人亲切礼貌还是性格冷淡、匮乏观察力来明辨别人的真实感情,这都是由奥斯丁在我们和他初识时就告诉我们的,就像剧本第一幕之前对出场人物的介绍。由于人物众多,我们往往是通过一位角色来了解另一位,比如通过伊丽莎白我们认识了威克姆,而最后伊丽莎白对他的看法完全是错误的,由此导致的一系列结果恰好是对伊丽莎白的嘲讽。除了语言,奥斯丁还通过人物前后的遭遇感受、突然转折的情节以及偶尔一两句跳出人物的主观评述使得整部小说都充满了嘲讽的味道。

伊丽莎白在书中事实上和四位男士都有过感情纠葛,现代作家很可能写成“一位小姐和四位男人的罗曼史”,而无数女性读者都羡慕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美满姻缘,忽略了另三位绅士,这也充分表现了奥斯丁独特的视角和成功。威克姆和伊丽莎白相遇时表现得彬彬有礼,对她殷勤备至,加上本人英俊潇洒、待人热情周到,很快便赢得伊丽莎白的好感,伊丽莎白几乎爱上了他,如果不是他没有大宗财产和令人敬仰的身份的话。如果威克姆具有宾利那样的社会条件,我想伊丽莎白在初相识时就会毫不犹豫的和他订婚,而最后的结果还比不上夏绿蒂。当然威克姆有了足够挥霍的财产,兴许不会看上伊丽莎白这样一个没有多少嫁妆、有几个不体面的亲戚、长得也不惊艳的普通人家的小姐。伊丽莎白发现威克姆的虚伪和不道德后,对他的态度急转直下,却没有把他的恶性公诸于众,如果用奥斯丁的“刻薄”眼光来看,或许是伊丽莎白的自尊心不允许吧,让周围的邻居都嘲笑她看错了人,对这么一个人产生好感并被他迷得团团转,这可让她受不了。威克姆在知道伊丽莎白了解他过去的事情后,有没有一丝报复的动机让他和伊丽莎白的小妹妹私奔也很值得怀疑,虽然伊丽莎白把这归结于威克姆的放荡和莉迪亚的愚蠢轻浮,她心中就没有怀疑和内疚吗?表哥柯林斯在外表、思想、情趣、谈吐诸方面和伊丽莎白的确不协调,加上当时有威克姆在身边,所以纵使柯林斯对她和她的家庭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伊丽莎白还是坚定的拒绝了。依照当时的情况,如果伊丽莎白的父亲不是那么宠爱她的话,她的拒绝无疑要被众人责备,而在家庭和社会压力下,她能坚持多久可不好说,因为她毕竟还是靠父亲生活,以她的个性说不定会和威克姆私奔。和菲茨威廉上校的相遇不过是一段小插曲。当然双方互有好感,可是由于身份的差距,上校作为小儿子还得仰仗父亲,在婚事上他有自己的打算,加上伊丽莎白当时的心境并不好,两人还是友好的分别了。


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欢喜姻缘可说是一个另类的灰姑娘故事。这位灰姑娘开始时并不喜欢王子,对王子有偏见,有时还故意和王子作对,而王子却是很早就看上了她,不过对她的家里人看不上眼,行为也有几分傲慢。伊丽莎白凭着她的聪颖发现了家里人各有各的缺陷,这缺陷还被周围的邻居都看在眼里,这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她的社会地位家庭背景比不上达西,两人在一般人看来是不般配的,尤其在她的小妹妹和达西最看不上的人私奔后,这桩婚事哪怕在现在99%的人都不看好,但因为灰姑娘情结,99%的女性读者对他们的完美结局都赞叹不已。达西大概是因为伊丽莎白不像别人对他那么恭敬顺从,总是顽皮的当面给他碰钉子才渐渐注意她并产生好感的,伊丽莎白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达西有感情的呢?这可就微妙了,应该就是她游览到达西先生教区参观彭伯利的时候。亲眼看到彭伯利优美的环境,舒适的条件和达西殷勤有礼的态度,何况达西父母双亡他完全可以自己作主,原来当达西夫人是这么幸福啊!如果达西像埃德蒙那么重视道德完美,他可不会娶一位有私奔丑闻家庭的女儿,如果伊丽莎白像芬妮那样恪守自己的身份,惯于服从他人,她也不会期望和达西结良缘,德布尔夫人也不会无意中成为两人传情的信使,因为这的确是在“攀高枝”,要是爱玛知道这桩婚事的不相配该有多吃惊啊!埃德蒙如果因为哥哥的病而成为长子,像达西一样有钱有地位,克劳福德小姐像芬妮那样把心事暂时埋藏起来,不把所思所想外露的话,芬妮也只能一辈子暗自神伤了。芬妮要是像简把人人都看得完美无缺,她就会像简喜欢宾利一样的爱上克劳福德先生的,这位先生对她的家庭和她本人的好处都不亚于宾利对简一家,要知道芬妮家地位可比不上简家,而克劳福德先生几乎和宾利一样有钱,一样讨人喜欢。

夏绿蒂表现的像一位现代女性,依靠自己改变了今后的生活。虽然丈夫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人并不坏,有“铁饭碗”的牧师职业和稳定的收入,还有一幢可爱的房子,这对于一个大龄无财无貌女青年来说,是唯一也是最好的选择了,如果天上不掉下一个达西先生给她的话。简这个人物无疑是“缺心眼”,无论对谁都只看到好的一面,要是在现在小时候早就给人贩子卖了(因为长得美),或者在青春期被某位社会青年迷住不能自拔,宾利先生只能在心里哀叹命运的不公,在下一个目的地寻找他看的上眼的美女。宾利小姐不甘心失败,屡屡找机会去彭伯利,企图离间达西夫妇的感情,说不定会联合莉迪亚丢达西夫人的面子。本内特先生拿妻子女儿取笑之余,闲来无事想把自己的家庭生活改编成剧本,给晚年生活带来一些乐趣,也增加点收入。

奥斯丁不愿过多描写书中主人公婚后的生活,总是在最后一章简要的介绍各主要人物的结局,好像童话故事一样,“他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能奥斯丁自己也没有把握,婚后的达西夫妇是会像温特沃斯上校的姐夫姐姐一样相处和谐形影不离,还是当激情褪却,矛盾浮现,如大多数夫妻一样在磕磕绊绊中生活。



当然,奥斯丁那个年代和我们现在的生活观念已截然不同。正因为这样,让人不得不惊叹奥斯丁对于婚姻这一永久话题的深入思考,真不愧是“无与伦比的奥斯丁”。

奥斯丁的小说让我们远离身边琐事的烦扰,沉浸在童话般美好的结局中。书中人物的种种可笑缺陷对他们的生活并无很大影响,只不过供邻居取消一番罢了。我们在嘲笑他们的同时,也更能接受自己和他人的弱点,在嘲讽中怀着一颗善良的心,让我们在面对困境时仍对未来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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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一点 财富 +10 2010-06-28 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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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茜 离线
级别: 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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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07-03   
喜欢奥斯丁的人飘过。:)最喜欢傲慢与偏见。话说她的小说偶都搜罗着看了。
xiass 离线
级别: 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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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06-30   
字体大点看起来不累眼睛,也方便别人,呵呵

我觉得奥斯丁和张爱玲有相似的地方,看得透彻又带点刻薄,期待爱情却又害怕婚姻

不知道是太聪明还是太糊涂
lotus520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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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10-06-29   
习惯阅读字小点的,因为自己手书体就很大,非常羡慕字小的人,认为心思慎密,做事用心。呵呵,主要是不用常常换行读句,属于比较懒的类型~~~别介意哈,写得不错,顶一个!
给我一个微笑就可以,如薄酒一杯,似柔风一缕,不要给我太多的情意,我拿什么还你!
xiass 离线
级别: 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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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06-29   
原创,一年前写的,时间过得真快
小白兔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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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06-29   
我很喜欢奥斯丁的小说,尤其是《傲慢与偏见》,第一次不是读的,是听的。电台每天6:30,有朗读名著的节目。后来又自己读,再后来就读原著,电影电视剧看了好几个版本的,总之我对这本小说很有感情。《理智与情感》、《爱玛》我是直接读的英文原版,但是我不喜欢看李安导演的电影《理智与情感》。
小白兔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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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06-29   
请问xiass是原创还是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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