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网--饶毅的博客
中国社会有个不好的习惯,有时利用人物去世来廉价炒作。
人去世是悲哀的。依不同情况,可能得到尊重,也可能得到同情。
但是,无论是对死者的尊重还是同情,不应该被媒体和不负责任的爱热闹者用来夸大事情,甚至不讲道理地冤枉活人。
国内有很多要改进的地方。为了获得掌声而表面上为去世的人说话,不是很合适。
批评国内单位也要有证据,不重证据、人云亦云,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本来应该搞清楚真相,给出事家庭提供合适帮助,给类似群体提供合适防范措施的事情,经过媒体和爱热闹者的廉价炒作,利用家庭悲伤扮演居高临下的同情者,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对于实际应该解决的问题无济于事,甚至炒作本身导致原有事件没有的副作用。
最常见的是,因为抑郁症而导致的自杀,被媒体炒作成为怪罪活人的新闻。这样的做法,貌似同情和支持抑郁症患者,其实,可能侵害病人权益,损害病人群体的权益:以后很多单位因为害怕,而拒绝给抑郁症患者工作。
抑郁症发病率很高,在药物控制和一定情况下,可以和常人一样工作。如果很多单位怕炒作,怕承担舆论和社会压力而不给他们工作,最后受损害的是这个巨大的病人群体。
有些人自杀不是抑郁症,但现在很多自杀是因为患病。
最近媒体热炒浙大青年教师事件。但是据媒体自己报道,7月回浙大,8月服用药物,9月自杀。(消息来源:
http://nf.nfdaily.cn/ttlist/content/2009-10/21/content_6057833.htm)。
如果是这样,工作刚刚开始,要说其自杀与浙大有关,有何证据不是牵强附会?为什么不是更可能是由于患病。如果要批评浙大,也要有证据,而不是听传言。如果冤枉了浙大呢?那也不是称为伸张正义。
如果真是一回浙大就发现不好,一个海外的博士,在中国换一个学校工作,在目前还是不难的,无需以死抗争。
前几年,科学院有个年轻人,评审没有通过自杀。也被媒体热炒。媒体为自杀的人说话,好像是正义的化身。其实可能正好相反。不能通过科学院的评审,中国还有很多单位可以去。媒体热炒,可能败坏中国科教界风气,抑制科教发展:如果不要评审,不要刷人,是用国家的经费来安抚人,而不是给尽可能好的人做工作?
中国科技教育界,目前标准不是高了,而是低了。多数单位都很害怕刷人,很多不称职的仍然得到不应该得到的支持。原因多个,其中一个就是怕自杀的威胁,还有些怕被无理炒作。
所以,当社会热衷低水平的媒体和凑热闹的人,比批评他们不分青红皂白的、没有冷静分析的热炒,不仅对于出事的个人不尊重、对于家庭不是同情,而且有时实际起到了妨碍公平和阻碍社会进步的作用。
媒体水平如果不能提高,可能起危险的作用:绑架好单位、胁迫好人。
这些道理,肯定很多人知道,但是每次热点一来,不敢讲,长此以往,可能助长不良媒体。
不依赖确切证据、不分青红皂白地炒作还有一个明显的副作用:吓得人不敢处理类似事情,远离类似事情,因为敢于负责、真正愿意妥善处理事情的人,容易首当其冲被炒作恶搞;而不负责任、拈轻怕重的人,反倒可以避免风头,在一旁说风凉话,显得高尚。
补充:
有几个记者来问我的意见,我写了此评论。
我自然知道这样的写法不讨好。要获得掌声,肯定不能这么写。
但是,我得有intellectual honesty。这是我的真实想法。它可能错,可能有争议。
我也知道,如果同样的情况在美国发生,媒体不会群起而攻学校,除非有证据。美国媒体对于抑郁症也比较熟悉。
浙大博士何时生病,以前是否生病,我相信,他的家人知道。浙大有可能也知道。
也许浙大有错,但是,迄今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浙大有错,而是媒体用去世来高压浙大。
所以,我提出的是,人们应该考虑,既然年轻人肯定生病了,也要考虑生病的因素。我学过医学,因为在神经科学研究界,也知道一点神经精神疾病(不是专家),稍微知道抑郁症的发病率,所以,提出另外一个可能性,供考虑。
要批评国内不良倾向、不良作风、不良做法,当然可以。但是,我肯定不会因为借用海归一词,用没有证据的事件,用可能有其他解释的事件,来做批评,来给自己和海归说话。
如果有证据,那是另外一回事。
补充二:
有人热炒要浙大公布遗言,而传说遗言有6页之多。
如果是这样,而热炒的压力集中于浙大。凭什么断定内容是针对浙大?万一内容对去世老师的家庭不利呢?浙大难道也要屈服?这样的屈服,不是害了逝者家人?
遗言是否公布应该是逝者授权家人做主,并不是浙大做主。
所以,热炒、给单位压力并不一定是同情逝者的做法。
至于有人说我做院长才这样讲话,那完全搞错了。
要做官的人,有争论的时候,都不会出来说话。只有我这样凭intellectual honesty的人,才会答话。其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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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6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