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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一个兵团二代的网文:告诉你真实的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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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7-07   

一个兵团二代的网文:告诉你真实的乌鲁木齐

来源:网络

 听到乌鲁木齐发生了暴乱,心里面一直无法平静,一天都在不断的搜寻各种信息,无法静心工作。因为这里,对我的意义,和大多数人并不相同——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园。

  网上言论铺天盖地,有过激的,有平和的,但是我想,对于这里大多数的人来说,那都是一个遥远的地方,遥远到甚至连想象都会出现两种极端,或者认为那里的人都在住帐篷,或者认为那里和其它城市没有任何不同。没有人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即使是有心人,也只是从网上查一些资料,然后得到一些统计数据

  虽然已经有九年没有回去了,但是我仍然希望,能够以我的经历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乌鲁木齐。

  在写这篇文章前,我本来想弄一幅地图出来,结果当我打开go2map时,却只能哭笑不得,是城市弄错了或者是地图的格局变成上东下西了?但是很快发现不是,城市还是那个城市,街道还是那个走向,只是街道名却全都错了。一个公认的国内地图竟然会将国内省会城市画错到如此地步,倒可以看出,乌市确实是令大家太陌生了。

  好吧,还是让我们打开google的地图吧。

(见上图)

  在现在的地图上,有一些地名没有标出来,但是却是乌鲁木齐的地标,

  南门:就是人民路和解放南路交叉口.

  北门:就是解放北路到方艺路交叉口.

  大十字:就是解放北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小十字:就是解放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大西门:中山路上和新华北路的交叉口.

  找到这些方向标,你大概就能明白,乌鲁木齐的老城有多大了,这也是乌鲁木齐市的核心区,现在最繁华的地方,也都在这儿.

  我想大家经过这两天,对乌鲁木齐的资料应该已经知道一些了,乌鲁木齐,现有200多万人,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各项统计数据放在城市堆里都不算显眼,不过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项数据却和别的城市不同,那就是城乡人口比例,城市人口的比例达到80%。这个指标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但是在那个年代,大多数城市(即使是北京),基本上都是城市人口少于农村的。

  这个80%的指标里面隐含着很多的东西。第一个,可以说明,乌鲁木齐是一个完全移民化的城市,而第二个,更重要,乌市更是一个几乎由平地生长起来的工业化的城市。只有在很短的时间,通过大量的投资,才可能造成这样悬殊的城乡人口比。

  实际上,自从49年中央政府进疆之后,便开始了持续的汉人进疆活动,一开始是王震的一兵团分赴新疆各地,然后就地驻防.

  不过在整个五十年代,似乎并没有大规模的移民活动,因为这个时间段来新疆的人,都基本是零散的,.我父亲的单位,有八千职工,五十年代来的很少,问起他们的经历,一般都会自称为盲流进疆.

  而占单位绝对多数的职工,则是六十年代来新疆的,这个时间段,大概是63年到66年间,因为66年之后,再来新疆的人,就没有全民所有制的正式工作了(家母正好赶上这个点,于是虽然有工作,却是集体所有制,一辈子都十分郁郁)。他们几乎有着相同的经历,即入伍、复员转业、不愿意回家乡、然后就来了新疆。

  而复员转业的军人,似乎来自各地的都有,但是最多的是陕西和四川,甚至到现在,老陕和川帮的斗争仍然在很多单位里反复出现。

  在六十年代之后,新疆的移民就基本上停止了,不过这批人是有组织的移民,而且带有半军事化的性质。

  现在,大家知道新疆有生产建设兵团,但是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当初新疆的兵团要比现在大的多。现在的兵团都是一些农场,又叫农垦兵团。而在80年代之前,新疆的大部分工业也是兵团建制的,新疆现在的很多局前身都可以追到工业兵团的某个师。可以说,新疆的汉人大都是兵团的后代。

  比如父亲的单位,是建筑公司,而在80年代的很长时间,都是以工一师工*团*营**连这样的名称存在,然后才改称新疆第*建筑公司*工区*队。虽然他们自从退伍之后就没摸过枪,但是这种建制,已经说明了他们的准军事性。

  当父亲们复员转业到新疆后,自然就遇到结婚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托朋靠友,从内地介绍,而当时的政策,这种婚姻的女方,仍然是由国家分配工作,并且享受全民所有制待遇。政策的取消应该是66年或者是67年。

  于是,大批的家庭就这样出现了,随之出现的是婴儿潮,这一点倒和全国同步,在64年到78年间,无数的家庭以平均4到6个孩子的速度生育着中国的人口,一举将中国人口推过10亿大关。

  这批第二代,就是现在新疆汉人的主要组成部分。

  对我们这些第二代而言,新疆就是家,而父母的出生地则十分遥远,虽然我们现在说起来,都会说自己是陕西人、湖北人或者四川人,但是,实际上,无论我们喜不喜欢,新疆的印迹都已经被留下了,因为一生的记忆都是从那里开始的。

  前面介绍过,最早的乌鲁木齐其实很小,城外就是戈壁滩了,好在有一条河从天山流下来,叫乌鲁木齐河,经过人工修筑之后,宽阔的河滩被约束成了和平渠,而原来的河滩则被改建成了公路,如果看地图,就会看见,城市被一条道路纵贯南北,这条路就叫河滩公路。而其实城市的发展,也是沿着南北展开。现在乌鲁木齐有很多个城区,而最主要的城区还是原来那三个,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所有的事情其实也发生在这三个区里。

  在父辈们刚来到乌鲁木齐时,这里就是南门北门那么大的地方。自然容不下那么多单位,而各单位唯一得到的政策,就是城外的地方随便选,于是大家采用的差不多是跑马圈地的方式,划出各自的红线,然后在里面开始盖房子。从半截在土里的地窝子到土房到砖房再到楼房,即使你现在去乌鲁木齐,仍然会发现很多地名实际上是一些单位名,比如地质局、物质局、二建之类。我们一般都会称单位的住地为院子,也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等到我们懂事时,乌鲁木齐已经很大了,北边越过了红山,发展出很大一片新市区,南边则一直可以到雁儿窝列士陵园。而实际看来,乌鲁木齐就是一座汉人的城市。在八十年代,曾经由政府下过一个通令,所有的牌匾上必须写上维族文字处理。这大概也是成立民族自治区之后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结果吧。不过对于小商铺而言,想让装修工翻译出那些曲里拐弯的文字,确实很麻烦,所以现在的大街上,仍然是到处都只有汉文。

  我在这上面,好象多次说到八十年代,想一想,这个确实是最重要的一个时间点,在此之前,新疆的汉人的感觉中,维族人几乎不存在,因为他们都很老实,也很善良。甚至以后的很长时间,我们也都在说,是汉人把他们带坏了。父辈们流传着六十年代的一些传奇故事,都是说一只钢笔换一头羊,或者一个什么小物件可以换两面袋子杏子。但是自从八十年代之后,这一切都在慢慢改变,也许,今天的悲剧确实是那时候种下的。

  而在这之后,维族人在我们的心目中,逐渐变的凶恶起来。强卖现象就不说了,这是每个汉人都会遇到的。打架时成群上,不管有理没理。应该说,即使有很多抱怨,但是在九十年代之前,我们和维族人还是经常打交道的,到自由市场买牛羊肉,还有买葡萄干,还有好多土特产,都是和他们打交道。当时的说法就是,在他们那儿买东西,要就是问一下价不买,如果是讨价还价了就得买,不买的话,就可能打架。但是如果你狠一点,他们也不会怎么样。比如维族人的刀铺里,他们经常会拿着刀在你眼前比划,似乎是威胁,又似乎不是,反正好象你硬一点也就过去了。

  当时,在整个乌鲁木齐市,随处可见维族人,也随处可见汉族人。就象这次出事最严重的二道桥(就是国际大巴扎),当时,初中的我们,也是成群结队地过去玩。

  但是,当我2000年回去探亲时,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时闲着无事,就决定去我最熟悉的路上去走走。由二道桥,经解放路到南门,曾经是我们最常走的地方。然而这么长的一段路,竟然发现全是维族人,而很少见到汉人了,所有的店铺都是维族的,甚至连招牌都有很多只是维文。可以说我是在一种恐惧中走完这一段路的。而当我走到南门之后,再往前走,就出现了大片的汉人区。一街之隔,对比之明显,让人触目惊心。其实所谓民族的融合,说到底就是双方自由往来,那怕相互之间有矛盾都不要紧。而最差的情况,就是双方各自聚居,老死不相往来。而乌鲁木齐,经过多年所谓的民族团结局面之后,反而真正的形成了双方民族各自收缩,集中聚居的现象。

  说了这么多乌鲁木齐的历史,还是让我们回到google地图,看一看乌市现在的局面是什么样子。

  乌鲁木齐的道路中,最明显的一条,是外环路,大家找到外环路的南段,这是一条东西向的路,然后再找河滩路(南路)。以外环路和河滩南路的交叉点为中心,放大地图。然后,就可以看见更细致一些的布局,东面的第一条路,是新华南路,再往东,是解放南路,再往东,是外环路(东段)。再向北,找到人民路。维族人的主要聚居区,实际上就在新华南路、外环路(南段)、外环路(东段)、人民路这四条路的范围内,而解放南路,则是其核心区,如果你看了新闻报道,就会发现,所有出事的地点,也都是以这个范围向外扩展的。

  解放南路,由外环线到人民路,是很长的一段,前面说了,解放南路上已经看不到汉族人了,但是不幸的是,很多辆公交线路还是会经过这里,更不幸的是,当时正应该是下班时间。我很难想象出当时的惨境,那些能够躲到武警队伍里的,是幸运者,或者说,在解放南路上的,恐怕还多数是幸运儿,而那些在小街巷中行走的人们(这个圈的外沿,仍然住着很多汉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当暴徒们向他们涌来时,也许他们已经有了本能的警惕和畏惧(这种本能是几十年生活的经验),但是当英吉莎小刀划破他们的喉咙时,他们会想到什么?也许,这就是命吧。

  暴乱发生之后,就不断打电话给那边的人,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因为包括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想到会死这么多人。这边炸两个车,杀一两个人是常事儿,但是聚众游行发生骚乱,好象还是自八十年代最后那一年之后的头一次。

  那一年的事,其实不用说了,内地闹的更凶,新疆自然也一样。大家都在人民广场示威,不过,当学生们发现,竟然有几千维人也来凑热闹时,就知道势头不对,不能和他们搅和,立即撤回学校去了。而果不其然,没多久,维人们就忍不住本性,冲进了市政府,将所有的东西砸了个稀烂,也由此开始了这里长期的动荡过程。

  ZXB说,这次行动是由境外组织策划的暴力活动,这个结论真的不太对。要知道,在现今的世界局势下,想通过针对平民的暴力来促成地区的独立,不但达不到结果,反而只会起反作用,让那些支持者们都无法再支持。科比娅老奶奶,毕竟还是个上等人,大概确实只是想让新疆的维人们,站出来,表明一下态度,起码不能对内地的那件事毫无反应,因为这也不附和维族人的生活方式。但是,要说,科比亚就是要让维人去杀汉人去把乌鲁木齐砸烂,这个就是十分的错误了。因为,在我看来,这短暂示威之后的不受控制的暴行,恰恰是街头维人的本性暴露,因为,由古至今,他们还从未有过不把和平示威变成一场暴行的先例。

  暴力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其有不可避免性,还因为,其实这样的暴力活动每天都在发生,只是分散的,而7.5日,则是集中的。街头几个维人将一个汉人打的死去活来,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的事儿,从八十年代就开始了,从开始的义愤到现在的麻木,都已经成为新疆的一大常态。这也是我们举家东迁的重要原因。看来我们走对了,因为这一次,我们终于可以不担心家里人的安全了。

  前面说过,所有的改变都开始于八十年代。对少数民族的倾斜政策,是全面的,从工作职位安排,到高考加分,再到底层的“少抓少杀从宽处理”。其实这些政策,对于个体的有利,却造成了对民族整体的全面侵害。尤其是“二少一宽”,要知道,每个民族都有败类,对这些败类的清除是本民族的一种优胜劣汰。而如果针对民族之间搞什么不平等的话,受益的是坏蛋,而受损害的整个民族。在河里的争论中,无数的人为民族倾斜政策鸣不平,说这对于汉民族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去新疆看看,就知道,这些优惠政策是如果在多年之后,使得维人作为一个族群彻底地丧失了社会能力的。

  到新疆,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那就是汉族的节日,比如春节、中秋什么的,维人也会放假,而维人的节日,比如古尔邦节(汉人放一天)、肉孜节,维人放假,汉人不放假。大家都会说,这真他妈不公平,但是仔细想一下,才会发现这里面竟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因为这个现象说明,即使维人放假了,汉人依然可以继续工作。也就是说,在新疆,一切活动都可以不依赖维人的参与而正常进行。

  而再实地的考察一下,你就会发现,所有的工矿企业,领导层中,都会有一个少数民族。这个指标是定的。但是,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少数民族。这个人其实处于十分尴尬的局面。那时我曾经在炼油厂工作,在基层员工中,几乎很少有维人,即使有,也是十分熟练的汉语,而那个维人的厂长助理,在讲话时坚持用维语,可想而知,他能在厂子里获得多少威信。

  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义、奎屯,只要有工矿企业的地方,就是汉族占到80%以上。而更有意思的是,主要的岗位都是汉人占据,在几乎所有的企业里,维人都是很特殊的,他们可以不请假就不来上班,而且不扣工资。因为大家都是觉得有他不多,无他不少。而这些维人,其实都是维人中最出色的人,他们都是经过大学出来的。

  实际上,正是这种所谓的优惠,造就了现在这种个体上占优,而整体反而被排挤的现象。我觉得这种优惠政策在很多国家似乎都造成了反作用,就比如法国对于解雇劳工的约束。优惠政策实际上将一个群体的弱势给突现出来,让主体社会见到这个群体,就会想到他们的问题,而不是作为个体区别对待。在新疆也是一样,企业招工,是需要考虑民族,但是所有的企业都会以这个政策作为上限,多一分优惠也不加上去。比如企业,15%必须是少民,那就是15%,养着他们就行了。其实如果是计划经济,这样还会有成效。问题现在国家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了,私营企业绝不会管政府的这些规定的,除非是政府给好处。就象这次的韶关事件之后,我想就再没有企业敢去新疆招工了。人家是来赚钱的,不是来给自己找麻烦的。

  维人的传统是农业和商业。但是正是因为“二少一宽”,造就了汉人对于维人强卖的印象,而这种印象造成汉人根本就不和维人做生意。而工业的发展,也严重压缩了维人的商业活动,维人的商业,主要是土特产、手工艺品。但是1998年,我回家时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原来遍布大街小巷的土产批发店,几乎没有了,改换后的门面,基本是买工业品的。仔细一想也是,一店的葡萄干能顶的上几筒油漆的利润。自此之后,维人的商业活动逐渐集中在自由市场中,并且越来越集中在那么有限的几种商品上。

  在新疆的大西门批发市场,还有上次着火的国贸城中,还有整个火车站附近的几大批发市场里,内地来的商贩们,最早以一个床位一个床位的方式批发零售各种服装、小手工品,现在大的已经开了店面。可以说,这是个纯汉族的领地,汉人的第二代们,其实也没有铁饭碗可端了,但是大家从这里批发东西,然后开各种店面去卖,新疆各地的商人,也到这里拿货。这是一个完全越过当地经济结构的商业网络。但是背靠这一经济网络,你可以想象汉人将比维人拥有多大的优势竞争力。

  随着旧城改造的进行,很多古旧的商街被改造成精美的店面。但是这种改造,可以想象中,也意味着维人商业的进一步退缩。在当时我们住的地方旁边,有一家很小的凉皮店,那曾经是大十字最兴盛的店面,每天买凉皮的人排着队。但是随着大十字的改造,这家店不得不搬到现在这个称不上商业街的地方,惨淡经营。也许,咱们可以说,全国的城市改造,都造成这种结果。但是在乌市,维人看到的,大概只是维人的店铺不断减少,而汉人的店铺不断增加。

  法之所以为恶,在于其导人向恶。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暴虐的人,也有善良的人。但是中国有一句老话,“仓廪足而知礼仪”。我不知道,在这一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维人到底有多少失业,但是从市面上那么多只有汉字没有维文的店面,就可以知道,维人们受到的冲击会更大。而这种冲击,将大批的青年维人推向街头。所以,如果你说维人比汉人暴虐,这肯定是对的。因为对于一个整体民族来说,其实决定这个民族特征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极端特征,而是具有共同特征的人的比例。一个拥有更多街头少年的民族,自然远比一个大多数在为挣钱和学习而忙碌的民族显得凶狠的多。

  应该说,给少数民族加分,给企业设定招工比例,这些都是对事实上的经济不平等的一种补偿。无论这些政策有多少反对声,基于国家考虑,我们都是应该给予的。看看现在的世界,美国白人在说黑人和墨西哥人,法国人在说北非移民,德国人在说土耳其人。都是说国家给了他们太多的优惠,但是,我们看到的,还是这些受照顾人群绝对的贫困,似乎除了在街头争斗中之外,他们百事无成。

  而且,这些优惠其实真改变不了什么。民考民根本就与汉人无关,而民考汉,对于一个不同种族的考生,对于一个语言不通却希望融入的考生来说,这根本就是一种鼓励(当然对于那些把自己民族改成少民的人,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毕竟,连孔子都说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而且,即使最终,我也看不出,他们会占什么优势。不够分数的人,都会先去民族学院上一年,那里,本来也不是我们要去的地方。而在内地的各大院校里,那些民考汉的学生更是少之又少。抱团打架虽然不对,但是并不限于维族学生,前几天,我的同事一样在宣扬他们海南人在学校的同样的壮举。

  最新看《新宋》,说其实自古以来,对归化的少民历来都没什么好办法,一种如汉唐,奉而养之,一种如晋,视如奴婢,不过好象就是晋的政策,才造就了那么多民族仇恨,才会有那么华丽丽的血时代。何况如果真把中国历史看一遍的话,其实汉唐那些归顺的番人,反而是国家政权最忠诚的保卫者,无论是金日蝉还是阿史那社尔。既然我们不想去学当后清,那么也就不要想着去屠族这种事情,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真正应该反对的,是“二少一宽”的政策,因为这是彻彻底底的恶法。人之所以从万物中脱离出来,就是因为“劳心者制人”,即智力决定了一个人的地位。所以,人类所有的法律,都是在抑制强个体对弱个体的侵害。可以说,任何的与此相背的法律,都会是恶法。

  前天理发时,和理发师聊起现在的年轻人,他说,现在的小孩了不得,不是比谁学习好,而是比谁进去的次数多。我说,这其实只是不同群体的不同标准罢了,街头少年自然有与学校少年不同的标准,军队还以谁杀的人多为标准呢。那些优惠政策虽然很让汉人不平,但却是针对学校少年的。而“二少一宽”政策则是来纵容街头犯罪的,我不知道这一政策出于什么考虑,甚至这都不符合西方的原则,因为在当年看过一片文章,那个亿万富翁的纽约市长(或州长),上台之后大力宣扬的就是“零容忍”政策,认为街头实际上就是“破窗子”法则,如果有一扇玻璃破了,没有补,自然就会有第二扇。

  当经济改革政策将更多的维人赶向街头时,“二少一宽”政策却又在为这些维人的犯罪开绿灯。打个人没事,捅个人也没事,杀个汉人也没事。其实又有多少罪犯天生邪恶,广州的那些“背包党”以前不也是走投无路的农民工。每个城市街头的罪犯,不管是汉人还是维人,说白了,都是政府的失职造成,如果他们的第一次犯罪的想法,能被法律吓住,而没有实施,也许根本就不会有后面的这许多事情。冥冥之中,似乎自有天意,一次事件,竟然将最南的省和最西的省联系到一起,而这两个省,最大的相同,就是他们拥有相同多的治安事件。

  其实,人思维中一个最大的误区,就是喜欢将群体中的一个代表的光荣看成自己的荣耀。比如看着姚明球打得好,个长得高,自己也觉得好象长进了不少。其实你1.67的个,即使姚明长的再高,打得再好,和你有什么关系。但是,即使想到这一层,下次当姚明得了什么荣誉,我还是会觉得特别高兴,所以我是姚蜜,并且不喜欢天涯杂谈。这种思维,叫群体无意识也罢,叫从众心理也罢,反正在很多人的思维中都存在。然后对于社会性而言,有一条理论,叫存在就是真理。既然所有的人都这么想,那么至于真象是什么样子,那就不重要了。

  乌鲁木齐的暴乱就是这样的,ZXB说的对,确实是一小撮,3000暴徒,如何能代表800万维人,要知道,任何一个民族,特别是农耕民族,能够举刀杀人的都是极少数(所以即使战争时期多的也是炮灰而不是英雄)。但是,没有人会这么看,就象我们见了姚明得好处我们也瞎高兴一样,我们见了这些维人杀汉人,就会把帐算到所有的维人头上。甚至即使我自己对我说,维人大部分是好的,但是下次再见到维人,我还是会由心底里生气。我想,新疆的汉人肯定会是这样的想法,而且新疆的维人感觉到这种想法之后只能会和汉人更远离,即使那些想亲近的也不会,因为人都有尊严。为什么兵强马壮的南黎巴嫩军在以色列撤离之后连一天都挺不住,这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尊严,这样的人也被我们称为汉奸。

  所以,这一场的暴乱无论对汉还是维都是一个悲剧。其实维族的独立意识根本就不怎么强,因为历史上他们也重未建立过一个国家。我们经常说库尔德人的悲剧,拥有5000万人口的民族却没有自己的国家,而维族也差不多。所谓民族独立意识的增强,是二战之后美国体制下的产物,大家有没有发现,二战之后小国家越来越多,而且大的国家还有往小里拆的想法。甚至出现了独立的另外一种潮流,就是发达地区希望独立出来,不和那些穷哥们一起过(比如意大利北部)。在新的世界格局中,领土完整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其实造就了几千年来的大变局,弱小民族不再需要托庇于强势民族,也能够生存,而且小国家更易生存,起码对于上层领导者来说,做一个国家元首肯定比做一个省长强。可以说当今世界的很多分离意识都与此有关。

  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生活还是第一位的。宣传很重要,如果你的周围全是说独立好,汉人拿了我们的地,拿走我们的油,拿走我们的棉花(这些也全有事实依据),你发现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只能在街头混,那么我想,只要是有思想的人,都会生出悲愤之情的。而乌鲁木齐的解放南路,恐怕充满的就是这样的声音。那儿买的书我都不认识,但那种情绪能够感受到,我能看到的就是那儿新修了很多寺,但是整条街的建筑,几乎还都是以前的老样子。有人问,那儿难道没有警察,说实在话,真没有看到,问题是,你在汉人的城市里,走过三个街区,又能看到几个警察。

  族群的形象是对外的,在一个族群里,一样会分出无数个小群体。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每一个族群都有街头少年,也有学校少年。汉族的街头少年比之维族,其凶恶程度一点也不差。问题就在于,如果这个社会,将族群看淡,那么整个社会,先分出来的就是街头少年和学校少年。而不论行为,先看族群,那么我们知道的就是,某族人在杀人,而最终的后果,只能是族群分裂。现在的新疆,恶果已经结成了,可是那些肉食者们,仍然将头扎在沙子里,喊着什么安定团结来之不易。

  暴乱就是暴乱,暴乱就有暴乱的解决方式。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韶关的领头者要杀,而乌市的暴乱中所有的杀人者,也一样要杀。只有这样,才能将族群的概念淡化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将天平摆回来的根本做法。问题是,有司们,能做到吗?

  前面,我曾经发了一篇聊斋上的小文《盗户》,现摘给大家看看。“顺治间,滕、峰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宰别之为‘盗户’。凡值与良民争,则曲意左袒之,盖恐其复叛也。后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为所惑,聘术士来,符捉入瓶,将炽以火。狐在瓶内大呼曰:‘我盗户也!’闻者无不匿笑。”

  将这个盗户,改名维人,是不是就是现在的状况。“二少一宽”的政策错了,纠正是必须的,但是以后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庸官做法能变吗?其实何止是民族矛盾,我们的葫芦官们,又判了多少葫芦案子,远的不少,最近福建的那个医闹的案子,不也是这样。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上文是摘自《晁错论》,其实我们的国家,无论成立时间还是发展,都已经到了汉景唐玄的那个时代,第一代打天下的老人已经谢世,而下一代承平日久,见血光不知所往。二战的老兵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好战,也不怕战,因为他们知道战争是怎么回事,也知道在何时运用,知道生命珍贵,不是韭菜,但是更知道,要想获得持久的和平,有些人的头,就是必须要拿来示众的

  其实上一代人已经将那些血腥的事情做了,给我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我们做的,就是将那些公平的政策执行下去。“所有的族群一律平等”,同时尊重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而最重要的是,国家更应该知道,沉默的大多数是什么人,哪些人,才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柱石。
图片:tu211_F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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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chozha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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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7-08   
主楼的文章分析得真不错。顶一下!
第一要真诚,其次要善良,最后要我们永不相忘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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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7-07   
新疆暴动撕裂 民族感情伤口
来源:联合早报

发生在星期天的新疆乌鲁木齐流血暴动,一下夺走了156人的生命,近千人受伤。然而,比这场新疆多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暴动更叫人震惊的,却是局势的后续发展:逾万名以大学生为主的汉族青年昨天走上街头,他们手执铁棍与木棍,高喊“镇压恐怖份子”、“打到热比娅”等口号,声称要用武力保卫家园,要维族人血债血偿。

谈起新疆问题,大陆专家往往不愿意谈到民族矛盾。诚然,对于敏感的民族问题确实不宜渲染,可是经过几天来局势的演变发展,汉维民族矛盾与心理隔阂,已经以血的方式摆在大家眼前。

维吾尔族与汉族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在观察一片土地上两个民族的矛盾时,我们首先关心土地归属与居住合法性的问题。疆独核心的观念是:汉族占领了属于维族的土地,掠取了当地的资源,而且在文化上将其殖民,将维族“汉化”并最终在文化与精神上都被驯服。

中西方的研究都指出,“维吾尔”或者说维族的认同,实际上并非自古以来既有的概念。维族是个多源民族,也就是多个民族融合形成的民族,“维吾尔”的意思指的就是“联合”、“同盟”,而在民族形成以前,沙漠上逐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的是部落认同,而没有民族概念或者民族认同。

他们生活的新疆地区,自汉代起称西域,清朝时更名为“新疆”,取“故土新归”之意。清朝时代,中央王朝已经完全控制着新疆地方政府,实现了新疆与内地各省行政制度的统一。

疆独的理想是建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在中国军阀混战的民国时代,“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也曾两次出现,一次是在1933年,政府设在喀什,一次是三区革命(“三区”是指当时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个地区)初期的1944年,政府设在伊宁。但是时间都不长,第一次只维持了几个月,第二次,三区政府最后与国民党政府谈判改组新疆省政府,成立联合政府,放弃“东突厥斯坦”的称呼。

东突厥斯坦是上世纪20年代,在特殊的国际环境背景下随着泛突厥主义传入中国,有考证说,突厥族与突厥斯坦,实际上与维族并没有主要关联。

从一种意义上看,这个在当时有苏联支持背景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苏联多次试图吞并新疆地区,将其改为“东突厥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理想或者说疆独思想理论体系,催化了维族对中国的离心力,“我的土地被你侵占”了的观念由此被强化。不过,换一种角度说,民族相处的矛盾,经济地位的差距,维族对汉族政府统治的不满,应该也加强了疆独理论的魅力,为分离主义提供了土壤。

在各种问题之中,一个较常被忽略的是民族尊严的问题。

少数民族问题往往让汉人满腹不平,政府对少数民族施行许多优惠,如高考民族加分、经济扶持、计划生育特殊规定等等。然而,这些政策是否解决一些少数民族人士感觉“被统治”的心理,在新疆与西藏这两个地区里,显然还有困难。有少数民族在网上留言称,政府虽然施予“小恩小惠”,但是在民族关系敏感地区,他们感觉到被防备、行动受监控。

在乌鲁木齐暴动后的,国际上的许多目光再次聚焦到中国民族问题上。西方学者指出,疆独煽动了一部分极端分子,但毕竟不是所有维族,政府需要检讨固有的少数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手法。

这应该也包括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与思想感情的了解与尊重。以汉人为主体的政府也需要自我教育并且教育广大汉族人口,在照顾经济均衡发展的同时,以更大的包容心来看待文化、生活习俗与自己千差万别的少数民族。

也有国内学者指出,苏联时期留下来的民族政策框架或许已经过时。这套政策设计下的“民族”是一种政治认定,长远而言,将“民族”去政治化,以文化取向的“族群”代之或许更有利于淡化民族识别,促进和谐。

在乌鲁木齐暴乱发生后,中国官方与世维会展开了相互指责。在将矛头指向疆独组织,痛声谴责暴力的时候,中国政府显然陷入两难。电视画面播出汉族被打得头破血流的画面,固然加强政府镇压的合理性,但也在反向激起汉族对维族的怨恨。

汉族大规模上街,手执武器要打少数民族,在新疆、西藏或者其他少数民族地区都是罕见的。这说明他们已不信任政府能够有效地保护他们,也表明他们认为,星期天的暴动不是维族对汉人官员、汉族政府的暴力,而是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罪行。

汉维关系走到今天,是许多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暴力、流血不可能为任何问题的解决催生良善的方法。如果暴动真有策划者,这恐怕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结局,反之,这更凸显当政者化解民族矛盾的重要性。

乌鲁木齐昨天宣布了戒严,也许暴动就此结束,愤怒的情绪可能被抑制下来,但抚平民族感情裂痕却将是未来一段漫长的旅程。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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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7-07   
中国新疆地区暴乱的原因与对策
来源:联合早报

在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经济问题一直是应该重点加以解决的。我一直认为,中国最大的敌人,始终是贫富分化问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发展再快,最后必将是以动乱和大破坏来加以结局。

中国应该借鉴美国以及新加坡等的成功经验,要以民族大熔炉的政策(Melting Pot policy)来取代民族自治政策。强化华人(Chinese)概念而不是某一单独民族概念。

这两天新疆地区的暴乱,以及造成的巨大的人员伤亡,联想到去年西藏发生的流血冲突,感觉实在是太让人痛心。然而仅仅痛心是没有用的,现在已经到了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首先要说明一下中国大陆目前的民族政策,其核心就是“民族确认与民族自治”。说实话,如果不是一个像我这样在中国大陆生活了三十来年的人,外国人是很难能体会在中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所能享受到的好处。在我幼年时,物资还异常匮乏,而我的一位姓杨的同学,据说他是回民,所以每到过年时,就有普通汉民没有的牛羊肉、芝麻油等副食品的供应。这几乎让每一个汉族人都觉得非常羡慕。

而且,我知道他家里是完全和普通汉族人没有任何区别的,甚至包括吃猪肉等等一般回民的禁忌。以后,开始上大学了,才知道,原来少数民族上大学也是有分数照顾的。直到我读硕士时,那一年的全国统考的英语及格线是55分,而如果你是少数民族,那只需要50分。前几天大陆刚刚又爆出了丑闻,重庆的高考状元将自己的民族由汉族改成了少数民族。

另外,一个社会一般来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中国,如果你是少数民族,和汉人犯了同样的罪,你完全可以获得更宽厚的处罚。因为在大陆法律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对待少数民族要实行“两少一宽”的政策。什么叫“两少一宽”呢?无非就是对少数民族的犯罪人实行“少捕少杀”,并且在“在处理上一般从宽”。所以,整个大陆在九十年代以后内地出现的大量新疆籍犯罪集团的问题,内地的司法机关几乎都束手无策。由于政策的原因,不少地方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犯罪的纵容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种事情,我想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因为在中国,你如果是少数民族,是可以享受到很多普通人没有的好处的。

民族政策的误区 

但是,即使是这样,得到的实际效果却并不好。中国境外总会指责中共当局歧视少数民族,中共当局更是自感冤枉到了极点。少数民族尤其像藏族和维族固然是不买账,而一般汉族的普通民众也是牢骚满腹。觉得自己和少数民族一比,纯粹成了二等公民。在这所有的族群之中,竟然没有一家感到满意,真是奇怪到了极点。所以,无论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它绝对是一个有问题的政策。

 为什么会这样呢?其根源还在于中国的民族政策本身就是一个误区。中国的民族政策其实完全是照搬了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政策。关键就是我上面讲的“民族确认与民族自治”。其实在中国,强调“民族”(Nation),并同时强调“民族自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以前有人问我“汉族到底是个什么民族”?说实话,我用了几乎好几个小时才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因为对这个问题,你不能仅从血缘上考虑,而要从文化来加以把握。

其实,一般有过出国经验的人都知道,出国时填你的民族,我们决不会写 “Han(汉)”而只是写“Chinese(华人)”。像我提到的那位回民同学,他自己的爸爸是汉人,妈妈是回民,他自己填表时填的是回族(不能不说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后来又娶了一位汉族的女子,而他的孩子,据我所知,到现在填表时还是填回族。像这种情况,再强调他的民族,又还有多少意义呢?而且,最致命的一个问题在于,前苏联诸多加盟共和国,一遇风吹草动,就纷纷独立出去,这种民族自治造成的分裂局面殷鉴不远,难道中国还想重蹈覆辙吗?

但是有人可能要问了,同样是民族自治地区,为什么只有新疆和西藏闹独立呢?这是因为这两地除了民族问题以外,还有宗教冲突,另外还有一个潜在的矛盾就是贫富分化问题。看看中国最近几年的“群体性事件”也是层出不穷,其中一个主导因素也是因为贫富、官民之间的对立。而到了新疆地区,这些问题都被民族和宗教问题掩盖掉了而已。

应取消过度倾斜的政策 

那么解决之道在哪里呢?首先,要重新考量民族政策中不合时宜的地方。不能再“人为地扩大民族问题”,比如说应考虑逐步取消不平等的过度倾斜的民族政策。在这方面,中国应该借鉴美国以及新加坡等的成功经验,要以民族大熔炉的政策(Melting Pot policy)来取代民族自治政策。强化华人(Chinese)概念而不是某一单独民族概念,否则,一旦有了社会动乱或者其他问题,即使现在看起来没有问题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等也难保不出现独立的趋势,前苏联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其次,要正视并解决民族矛盾之外的其他矛盾,比如宗教上的矛盾。这一点在西藏问题上尤甚,中国政府在以前,比如文革期间是有欠账的。而在现在,意识形态上的巨大差异,对无神论的推崇和宗教的防范也应该有一定的限度,不能将之过度强化到全体国民的意志之上。当然,对于以宗教为工具来分裂国家,自然已经超出了可以容忍的限度。

另外,在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经济问题一直是应该重点加以解决的。我一直认为,中国最大的敌人,始终是贫富分化问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发展再快,最后必将是以动乱和大破坏来加以结局。而以新疆为例,南疆这些维族聚居地就一直比较落后,贫富差距、汉维之间的差距也大。而这些经济上的赤贫者,是最容易被煽动而参与暴乱的人。解决了他们的贫困问题,就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同样的道理是要加强赤贫地区的教育问题,除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外,可以考虑再延长三年。多建一所学校所花的钱,总比少建一所监狱对一个社会的贡献要大一些。而这两点,不仅对新疆适用,对中国其他内陆地区也同样适用。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的民族政策已然实行多年。现在要想改变,又谈何容易。再加这几年整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割裂与对抗已是愈演愈烈,作为一名海外华人,思之真是不胜伤感。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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