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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不是笑话:如果你需要救人
伍胥之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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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01-20   

不是笑话:如果你需要救人

彭宇案后,如果再遇到需要施救的老人,如果你良心过不去想支帮一把,请遵循《现场救人攻略》 S{3 nM<  
/&4U6a  
如果现在有人被撞了,你不是肇事者,1,蒙面2,找原意作证的证人,3,跟证人签好保证书,4,对现场先实施拍摄(手机),包括现场情况,证人证言,当事人的证言。6,给公证处打电话,要求现场公证。6,,给电视台记者打电话。7,打110,说明现场情况。8,打120。9,准备救人阶段,询问伤者情况(如果还能说话的话)。9,给伤者家人打电话(建议使用公用电话)10,公证员到达,解释现场情况,要求公证,至一切公证手续办完11,现场公证开始,记者开始摄像,开始着手施救 -IV]U*4  
!F?XLekTi  
--------------------- 7B?c{  
最近发生的几件事报道,不知是真的还是记者编出来的。 Z@r.pRr'  
&\_iOw8  
报道一:18日,江苏一名94岁的老太太在去菜市场买菜途中不慎滑倒在积雪上不能动弹。周围群众害怕救助会惹出麻烦,于是便一直任其躺在那里。 W 5R\Q,x6  
扬子晚报120日报道 18日,一名94岁的老太太在去菜市场买菜途中不慎滑倒在积雪上不能动弹。就在老太太被冻得快昏迷的时候,连云港猴嘴派出所民警及时伸出援手,将老太太安全送回家中。 mkR2i>  
当日上午9时许,猴嘴派出所副所长邱德燕和民警王伟在途经猴嘴文明路菜市场时,发现在雪地上躺着一名老太太,旁边还摔着一个菜篮子。邱德燕和王伟马上上前扶起手脚早已麻木且浑身发抖的老太太,并把她扶上警车。根据老太太提供的住址,两人很快将老太太送回家中。据老太太自己讲,她今年94岁。当天早上在文明路菜市场门前时不小心滑倒在雪地上,周围群众害怕救助会惹出麻烦,于是便一直任其躺在那里,幸好被警察碰到。 q:g2Zc'Y~W  
  MHa#?Q9  
J[&b`[email protected]  
报道二:昨天清早,家住扬州老城区国庆路73岁的戴老太去市区萃园桥菜场买菜,不小心在菜场大门口摔了一跤,老人试着想爬起来没有成功。这时一个路过的小伙子见状,热心地上前搀扶起了老人。戴老太“站”起来后刚想说声谢谢,不想小伙子的伙伴忽然嚷了起来:“你赶紧松手,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你麻烦可就大了!”小伙子听见朋友的喊叫,吃了一惊,猛地松开了手,然后飞快地跑向伙伴。 Dl}$pN  
小伙这一松手可害惨了老人。因为无力站立,戴老太“结结实实”地摔了下去。这一摔不要紧,老人的腿疼得要命,基本上不能动了;而摔倒时老人本能地用胳膊撑了一下地,胳膊也不能动了。恰好这时戴老太的老街坊路过,赶紧扶起她并通知老太的家人。晚辈们赶来后,当即将她送至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骨伤科治疗。 CD8}I85 K  
戴老太的家人告诉记者,第一次摔倒时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问题,腿部最多是轻微骨折,但第二次问题就严重了。经过检查,老人股骨头跌碎,胳膊和腿都骨折了,需要做手术进行股骨头置换,对于骨折的胳膊和腿,还需要绑夹板,敷石膏,这下老人的罪可受大了! 0bo/XUpi  
报道三:10几天前,温州最繁华的地方五马街(步行街)的麦当劳里一个老太太摔倒在地,从监控录象里看到,老太太率倒在地近20分挣扎想起来,而从旁边经过的人没有一个去拉她,最后老人家死亡。 RD.V'`n"  
报道四:救人如何避免被冤枉日期:2007-12-11 来源:江南晚报 重庆法制网 c%qv9   
本报讯 记者吉可报道遇见路上有人摔倒,你会立即上前搀扶?市民周小姐称,近日遇到一行人倒在地上,自己是做好事将对方扶起,但对方却说是被她撞的。由于没有证据,双方各执一词,经交警部门调解,最终周小姐赔偿了对方1000余元。如果今后再遇到类似事件,真正的救人者该如何施救,记者请教了交警部门人士。 U,LTVYrO  
周小姐反映,7日下午1点半左右,她开电动车行驶到67路公交车西园里站台附近时,看到一辆67路驶入站台旁,有一名60多岁的老人为了赶这趟67路车不慎跌倒。眼角上方被摔破的眼镜划了一道口子,正在流血。见到这一幕,她在距离老人1米左右处停车,并将老人扶起。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老人称是她的电动车撞了她。8日早上,经交警部门调解,周小姐支付了对方1000余元,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记者联系了受伤老人的家属,幸运的是,老人只是有些皮外伤。老人家属称,老人是不可能随意冤枉人的,明明是被对方撞的,弄不清对方为何还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_}E&9I  
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由于缺乏目击证人,有关部门也无法断定周小姐是否为肇事者。周小姐说,今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她肯定不会立刻去做好事,有了这次经历后,她可能会选择离开。滨湖区交警部门有关人士称,在日常的交通事故处理中有时也会遇到类似情况,在判定是否为肇事者的难度较大,也只能调解处理了。如果周小姐说的全是事实,其实她只要在施救前做个有心人就能避免类似尴尬事件了。在施救前,有目击证人的话最好找个证人,这样也利于证明事实真相。如果没有目击证人的话,可以拨打“110”,边说明情况边救人,可以向“110”说明当时有人摔倒,自己去救人的事实,这样做好人被冤枉的几率就能大大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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杺栫杣杊椌柮栬,䒴蓉艿芖。
找找感觉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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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8-01-20   
同意小池的客观分析,可是为什么这样一场舆论秀能作得起来?就因为它又一次刺痛了人们早已脆弱的某根神经:这个社会还有没有道德?有没有良知?看看法官的判决词:“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从常理分析”、“更符合实际的做法”、“与情理相悖”,这些又在引导一种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六六,我也很佩服你的胸怀与坦荡,可假如你是那个彭宇,事实又是你没撞老太,结果遭遇如此判决,你会做何感想?如果这个老太确实生活困难,我相信你甚至会主动给她钱,但被“法律”如此强制,你能咽下这口气?我曾经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我想我会采取maggie的方式,很无奈!好心帮助别人,还得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而且是被冤至死,这样的环境下,草民我还是先保护好自己吧。但是六六那句“不要折了自己的寿数”让我不得不掂量掂量。是,老天爷在看着呢!可人类进化到二十一世纪了,约束人们行为的还得靠“老天爷”,不能说不是一种悲哀。这样的舆论秀做做吧,有好处!
maggi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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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8-01-20   
北京还有许多小姑娘,看似问路,实际走过来就问你要钱买面包吃.遇到几次了. D|.i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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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u4R  
俺家那头老实的猪,就在北京的过街天桥上被这样骗过,是年轻的小姑娘,还要了他的手机号码,说是好心人,有钱了我一定还你~~ \Acqr@D  
@/1w4'M  
我几次过马路看到颤颤巍巍的老婆婆,但是不敢上前搀扶,也不敢离开他们,因为艘艘开过去的车太恐怖了。我就在离他们2步距离左右,帮他们挡着点儿车,招呼他们赶紧过去,哎,在丹麦的时候扶阿婆一把,帮他们拎拎东西,都很自在, 现在哪?很悲哀~~~
嫁给了猪猪的兔子
pool1989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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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8-01-20   
引用
引用第5楼伍胥之于01-20-2008 07:19发表的  : hh[jN 7K  
p l&Muv  
ERN>don2  
很PF六六这种坦坦荡荡的胸怀与心态,可是俺要是遇到还真得好好想想,看看周围是否有人可以给俺作证啊!45K对俺可是很大的数字啊!如果几百块钱的事倒不用考虑太多了。 0c#/hFn  
[2Ud]l:6E  
约1个月前,俺傍晚快下班了才去上班,在学校大门口附近看到一个20左右的小姑娘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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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7`r=Rx  
我在协和医院门前也遇到过,单位在附近 3Gip<\$v  
那几天我每天下午都遇到,一男人带一女人,女人怀里抱着孩子,地上写着:钱包被偷,回家不能...... 9rA=pH%<>B  
又过几天,在我单位写字楼门口看到. b?'yAXk  
gatB QwJb9  
说心里话,我真的很鄙视这样人,有胳膊有腿,在这里的时间都可以随便找个饭店打工把车费赚回来的. p"U, G -_  
相比之下,我非常欣赏那些到处拣饮料瓶(可以卖给回收站)的人,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人. 'f?$"U JF  
mbueP.q[?  
我去过日本,有许多无家可归者,但没有乞讨的,那些人都是去拣别人扔的杂志等再出售来养活自己. S1?-I_t+]  
SZXY/~ =h  
北京还有许多小姑娘,看似问路,实际走过来就问你要钱买面包吃.遇到几次了.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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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已经是信用危机了,和你个人道德素质没有关系.利用同情心来养活自己,可怜之至~
我要你们 幸福微笑......
rené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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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8-01-20   
世风日下,我等还是要先保护自己。 10U9ZC  
救人,打电话报警,更可靠。。。
一半是冰水,一半是火柴
伍胥之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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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8-01-20   
引用
引用第1楼六六于2008-01-20 20:05发表的 : +o51x'Ld*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会违背我做人的基本原则。 9uQ 4u/F  
!U~WK$BP  
人家没良心没道德,我不能跟随。 'u1?tQ=gmk  
@$+ecaVW  
人的运气与寿数都是天定的,尽量不要自己去折损。 8M`#pN^  
.......
X7g1:L1Ys  
Z LD}a:s  
很PF六六这种坦坦荡荡的胸怀与心态,可是俺要是遇到还真得好好想想,看看周围是否有人可以给俺作证啊!45K对俺可是很大的数字啊!如果几百块钱的事倒不用考虑太多了。 82DmG@"s2  
VH1d$  
约1个月前,俺傍晚快下班了才去上班,在学校大门口附近看到一个20左右的小姑娘坐在地上,用粉笔在地下写了几个字“钱包被盗,请好心人帮俺张车票回贵州老家”。小姑娘看起来很单纯的样子,不像是骗人的,可是她面前并没有钱。因为是有急事去办公室,所以没有多停留。走在路上想等会出来吃晚饭的时候再过来看看,俺是不会帮她买车票的(去贵州的车票得好几百呢!),但是如果她还在那里,俺要请她一起吃顿晚饭,顺便仔细了解一下情况。俺又攥了攥手里的50块钱,心想如果她真的需要就吃完饭给她算了。可是,可是俺一去办公室干活就没有空出来吃晚饭了,等第二天就不见那人踪影了。心里好久都在想究竟她是被人骗了还是她就是个骗子?如果她真的不是骗子却因为俺没有帮她让她被别人骗了,良心上过不去啊!后来只能强迫自己相信她就是个骗子,我只不过是没有上当而已,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在经过那个地方时不再去想这件事(我第一次被骗是被一六十多的老太太骗的,不过我身上只有不到十块钱,可是那种感觉居然真难忘,有觉得自己是傻瓜的感觉。后来再遇到类似的事就强迫自己相信对方是骗子,借此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 u5%7}<nNi  
1{r)L{]  
唉!这TNND什么年头啊!
杺栫杣杊椌柮栬,䒴蓉艿芖。
伍胥之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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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1-20   
天涯上有个小孩经过了良心的折磨后,不忍看着老人不管而离去,又不敢伸手,怕自己好不容易挣来的45K就这么赔进去,最后折中处理如下: .8G@%p{,  
E3iW-B8u8  
“我就离那老太太3-5站住,看着点,如果有人出手相扶,我更要看清楚。如果那老人要赖那出手相助的我,我一定要给他/她作证”。 i?F >+  
L~NbdaO  
呵呵,这么点小事都能把人逼疯了。
杺栫杣杊椌柮栬,䒴蓉艿芖。
水做的鱼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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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01-20   
我当时看了此案诉讼阶段的电视采访,不知道网上还能不能找到相关的视频。 k4 [|'Dk?  
7fba-7-P  
这个案件有个重要的第三者证人,但是老太说是假证人。证人却有证明自己是在场的,报警和联系老太家人的电话都是他打的。只是,他也没有看见事发时老太跌倒的瞬间。期间,报警的原始记录丢失,重新出现的手机拍摄证据又被证明是造假。……太多让人偏向彭宇的印象。 HZf/CE9T  
9& 83n(m  
只能说法律无情,人不能多情啦!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pool1989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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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01-20   
是什么让彭宇案一边倒? SK#(#OQ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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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9月5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宣判,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判决一出,国内舆论哗然,纷纷指责判决的荒唐,道德的沦丧。 Q{lpK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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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法院的判决书多次使用了“从常理分析”、“更符合实际的做法”、“与情理相悖”之类的措辞,这实际上正是法官运用自己对人情世故的经验,对案情事实进行某种逻辑推断,进而形成“内心确信”。 a,WICv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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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专业角度来说,彭宇一案判决有两点不妥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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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该案运用了民事诉讼法原理上的“大致推定”原则,这说明,比起只知道“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官,鼓楼法院的法官理论水平还是较高的,然而,法官对该原则的运用上出现了问题,即推定的角度错了。 [a wj 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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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该案的判决运用了公平原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如果原被告相撞了,则必然一方乃至双方都有过失;反之,没有相撞,原告受伤,彭宇就既没有主观过错,也没有客观行为。 &Ob!4+v/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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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1yV  
   以上是对彭宇案中法律问题的分析,综上所述基本可以确定法院判决的不妥自然会引发媒体的质疑,但媒体一边倒的反应却是同样的不妥。 !GNBD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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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到的一个信息:彭宇是“好人” ] A+?EE2/  
]@Uq=?%  
   媒体关于此事的新闻标题大体是“扶人却被判撞人赔钱 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男子搀扶摔倒老太反成被告判赔4万”……看这些标题,可以接收到这样的一个信息:彭宇没有撞倒老太太,而只是把她搀起来了。 T]=r Co  
A'&K/)Z  
      媒体经过合理想像,认为彭宇没有撞人    nPy$D-L,  
    HEM9E&rL  
      记者没有看见彭宇把老太太撞倒了,但是他们也没有看到他没有把老太太撞倒。所以关于此事的所有描述,都是引述双方当事人的相互指责或者“合理的想像”。法院经过合理想像,认定彭宇撞人了,而媒体经过合理想像,认为彭宇没有撞人。 @("a.;1#o  
vG"=h%  
    这一场舆论风波有作秀的性质 ktpaU,%  
   E`uY1B[c  
    简单的彭宇案可以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让人略感意外。有人犀利地批评,这一场舆论风波有作秀的性质。但是往更深里说,作秀或者炒作,其背后也是对大众心理的迎合,真正的幕后推手没有区别,都是一种潜在待满足的集体渴望。 lH6OcD:kj  
E }nH1  
   网民们大有要将判决颠覆之势 %Va!\#  
Kiu_JzD  
  网络上的热帖,几乎一边倒地认定彭宇不曾撞人,并且以此为前提,推断此案判决背后有“猫腻”,与徐老太的警察儿子有关,并且将之拔高为法律和道德共同失效的证据……愤怒是如此汹涌,其中可找到许多我们熟悉的社会情绪:对司法机构的不满、对道德人心的不满、对社会规则的不满。 ^kB8F"X  
9uA>N  
  挥舞道德大棒存在一种无意识的风险    PU1Qsb5  
J:zU,IIJ  
  我们并不是第一次看到民间重建道德的渴望。在黑砖窑事件中、在虐猫案中、在黄静案中、在高莺莺案中…然而,这些行动都是暂时的。实际上,未经制度化的道德力量几乎注定短命;而且,未经制度化的道德力量本身,还存在一种无意识的风险,有时候会表现出暴力的倾向。 ~15N7=wCM  
]n~ilS.rkl  
  “彭宇案”,你搞清楚了没有? 3skC$mpJHw  
Tap.5jHL  
  来自各方的评论文章把此事都扯到了道德上!什么“好人做不得”、“不能学雷锋”等等,所有的这些对于法院的批判,无一都是在认定彭宇没有基础上的。我们已经说了,这件事情到现在为止是一笔糊涂账,法院的判决只是在这笔账上浓墨重彩地画了两笔。
我要你们 幸福微笑......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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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01-20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会违背我做人的基本原则。 Nqa&_5"  
c:o]d)S  
人家没良心没道德,我不能跟随。 W|g4z7Pb  
:dQ B R  
人的运气与寿数都是天定的,尽量不要自己去折损。 ry`z(f  
]33>m|?@  
我若碰到这样的老人,只当TA老年痴呆,但我不能因为人家的呆,我也犯傻。
累嗳,不想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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