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迟到》
迟到,尤其约会迟到,是我最厌烦的事情。可最近,接连两次,两次非常重要的约会,我都迟到了。搞得自己狼狈不说,一起约会的人心中一定不悦。
我一向崇尚逻辑和范畴概念,对数字也比较敏感,尤其用来表征时间的数字,格外小心,所以通常和别人约会,为了给彼此一定范畴内的相对误差,我总愿意这样约时间,比如,我想十点到达,我会说,十点左右,九点五十至十点二十吧。有的时候,不太重要的约会,我会说,假设十点二十,你还没见我来,我们的约会自动取消。这样一来,若有突发状况,彼此就有了提早或略为迟到的合理范畴。
在这样的范畴里,我几乎没有约会迟到的记录。不仅如此,我大多是提早10分钟的那个人。
在等待里煎熬,实在不是好过的事情,我常觉得,让别人在不知所以的地点和时间里等待,是一种刑法,残忍而不人道。被等待的人,某种意义上,不异于刽子手。
可我,最近,作了两次刽子手。
一次是去见两个女朋友,一个是从未见过面的,一个是好友。本来约好周日10点钟,可早上女儿咳嗦呕吐,待整理停当后,已经9:30了,还要开车去地铁站,再搭乘40分钟的地铁才能到达。发现自己必然要迟到了,那个时刻很懊恼,心想,要么知道女儿生病没完全恢复,就不要约会,要么就早早出门。
终于在迟到一个小时后,见到了朋友,简单地解释了缘委,朋友安慰我说,没关系,反正我俩好久没见面了,聊得正欢呢。心中稍得慰籍,心说,好在大家见面主要是为了见面。算是给自己一个理由,虽说这个理由不够充分。
二一次的迟到,至今不能释怀,是要去旧金山见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这位老人,仰慕已久,有幸相见,应该是非常荣幸的事了。约好了上午11:30到达,可我到达的时候是11:40,我没做任何解释,只说,不好意思,让您久等。心中懊恼不堪,其实那天早上早早起床,早早准备好了出发事宜,我甚至有一大把余出的时间用来修改小说。正在悠然自得的时候,股票代理打来了电话,我才发现我的股票必须在近期卖掉,否则要有一大笔税金,于是一大团慌乱不期而至。待我出发的时候,显然我不可能是那个提早十分钟到达的人了。
“从东湾到旧金山,你又是乘公共交通,时间控制不好,也在所难免。” 老人家宽慰我,我便越发懊恼。我要是早作了作业,股票的事情早搞清楚,那个早上就不会那么慌乱,我自然能够早10分钟到达,老人家也不会自己捧着一杯茶,在餐馆里木然的等待600秒。甚至另一个朋友也被牵连,紧赶慢赶地帮我说:不好意思,对不起。那个时刻,我觉得自己是刽子手的感觉非常真实,至少我扼杀了别人的10分钟。
整个午餐,我都被这个感觉紧紧地包裹着。
曾经和一位知名的创投家聊天,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别人只关心你的结果,要么对,要么错,没有人愿意关心你的理由。
这句话常常被我想起,在第二次迟到的那一刻,我又一次想起这句话。是的,结果就是这样:我迟到了。 我不想让自己再一次沉湎于解释,因为任何结果,理由都是多余的。
[ 此贴被小平在12-27-2006 14:4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