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是否侵权需待司法机关判定 k3e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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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馒头血案”作者胡戈通过各种渠道向《无极》片方道歉。《无极》出品方之一盛凯公司昨天明确表示,不接受胡戈的道歉。虽然片方尚未正式起诉胡戈,但会保留起诉的权利。 / 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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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凯公司相关负责人杨丹丹女士说,从她个人角度来讲,她不接受这种道歉。“我们要起诉他,不是因为他的恶搞和调侃,而是因为他对《无极》版权的侵犯。虽然胡戈的短片没有赢利,但他至少是有意传播了。虽然他表示自己是学习和自娱自乐,但是任何人都可以从他的短片里看出他的制作目的,并非是为了学习剪辑。”杨丹丹说,陈凯歌并不知道这件事的进展情况。对于是否起诉胡戈,《无极》的四家出品公司还要和律师商量,但目前保留起诉的权利。 >I;#B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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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对胡戈创作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侵权发表了看法。他说,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讲,如果作品是用于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如果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就“馒头血案”这个个案来看,它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判定和解决。 eJdQ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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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昨天表示,自己很认可版权司司长王自强的表态,认为很有道理。他说:“我到底有没有侵权,是不是属于合理使用,现在大家谁说了都不算,还是由司法机关来判定吧。” [aU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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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胡戈是“馒头”的制造者,那包括你、我在内的很多网民,以及对《无极》失望的观众,可能都是“馒头”的拥护者和传播者。这样一想,我们是不是也像陈凯歌所说的“无耻”到了一定程度?如果有“连坐”之罪,那得有多少人跟胡戈绑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