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和勞工在深圳買了一套房子﹐當时向银行借了一笔贷款。
今年春节之前﹐把余款全还上了。还款时,我们向银行的职员了解,什么时候可以赎回楼契﹖
那个职员说,过完年来吧,初9上班。
我们考虑这事也不是这么快就可以办完,要有一定的时间去处理,就回家了。
我們在深圳過了年﹐本來打算開工就去辦有關的手續﹐
但我先生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初8就不得不離開深圳﹐
而赎契的手续又需要有两个人同时签名才行,我等在深圳也沒意義﹐我也只好也返回香港。
回家的路上,坐在車上﹐我发现银行的大门都开着,觉得很奇怪。
到家后,立即打电话给银行,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初八开工,而不是初九,
而且我又向有关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被告知只要我们两人在一张委託書上签个名,
余下的事情就都交由銀行去辦理。
我当时一听这个气呀,这么简单的事,
那天还款时就应该让我们到有關部門直接签字,而不需再走一次。
柜台的人不了解情况,不应该擅自做主就把我们打发了。
还有,如果她不是说错了开工时间,我們也可以在初八签完名字再走。
现在可好,那个小姐一句话,就错过了两个机会,气极。
一個月後﹐乘先生出差回港,我特地到深圳和他会合,打算把文件签了。
来之前,我特地给有关银行打了两次电话,详细地询问了办理赎契手续的步骤和我们需要的文件。
银行的人说,你们的所有文件我们都有,什么都不需要,来人就行了。
我不放心,还是把买楼的文件带着,到了深圳。
按计划,我先生回来后,第二天有大半天的时间,足够签个名字了。
但是在他回来之前,我在深圳先办了两件事,结果被折腾得晕头转向(那些遭遇另外再控诉) ,
我已经隐隐觉得去银行也不会顺利,所以当劳工下午4点多钟到家之后,
我们抓紧时间,立刻就去了银行。
银行的负责经办人已经和我在电话里打了几次交道,雙方早已确认了要办的事情。
谁知一见面,那个人就说:“你们看,办事就在对面的那个大厦,很近,我现在就领你们去”。我们一头雾水,忙问:“不是在这签名吗?去那座大厦做什麼”?
他说:“去办房产证啊” 。
房产证?什么房产证?
原来,房產證就是房契。
在买楼的时候,就應該辦理﹐
但是售楼公司说要等储够一批一起去政府土地局辦,要我们等通知。
后来,凡是有贷款的,都由贷款银行给代办了,
可是3年来,竟然没人通知我们,我们也早就忘了这回事。
这次要赎契,銀行連樓契還沒辦呢﹐贖什麼契呀﹖
可那个人在电话里一丝都没有透露这件事。
我们大致弄清楚了事情﹐立刻跟着他向外跑。
突然,他一拍脑门:“哎呀,你们拿到文件了吗”?
我忙问:“什么文件?” “就是你们供楼的文件呀,在总行哪,快去取,现在还来得及”。
我看了下表,4:35分,拉住先生就向外跑,跑了几步,觉得不对劲,连忙折回头,去问那人:
“我们不是就来签个名字,然后由你们全权办理余下的事情吗?为什么要去这去那的”?
那人说:“其实那个方式也可以,不过要等,时间较长。而如果自己去,即刻就可以办理。”
我考虑了一下,认为明天一天办这么多事可能时间不够,
所以坚持要求委托给银行,一、两个月我们都可以等。
那人听了,立刻劝我们说:“你们现在去总行拿文件,然后明天早晨咱们就一起去土地局办房产证,马上就可以办完,为什么要等这么久呢?”
“可我明天要赶着走哇。” “什么时候走?” “中午” “那没问题,一定办完。”
看他那副诚恳的﹑为我们着想的样子,我们就糊里糊涂地听了他的,冲上了的士去銀行的总行。
到了总行,我们按照分行那人说的部门名称,走进了[个人资产贷款部] 。
硕大的部门,没几个人,他们望望我,没有人睬我,我大声问,请问哪位可以接待一下我,
还是没人理我,
我跑到门口又看了一下名称,没错,就是这。
我又回来,喊了一声,不知从哪传来了一个声音,“你干什么?” “我取供楼文件” 我答到,
一边寻找着不知从哪飘来的声音。
“电梯后面!” 又来了一声指令。我扭头向电梯跑去。
在一个隐秘的小过道后面,我还真找到了那个部门。
进了门,只见有6、7个人围着柜台站着,我马上到后面去排队。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小姐望了我一下,示意我递上还款收据,我觉得不太好意思,这不是夹三儿吗?
就说,还有他们哪,并指了指那些人。
那些人看了看我,没有出声,但闪了个空给我,我才知道原来他们都是围观的,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这是银行啊,怎么秩序这么混乱?
我连忙递上還款的收据,小姐看了一下,说:“你是自己去注销还是等我们帮你办?”
我又晕了,“注销什么?” “就是把楼契转你的名,以前因为有贷款,所以是银行的名字。” 乖乖,这么久,我都不知道原来这个物业不是在我们的名下。
我连忙问:“哪个对我们来说比较少麻烦?委托你们吗?”
“当然了,但是时间较长,要等10天左右。”
我看了一下表,只有20分钟的时间,肯定今天办不完了,就说那好,委托给你们办吧。
她又说,那你出去影印身份证,我赶紧跑出去找地方影印,然后回来把文件交给她,就等着档案。
坐在那,從其他客戶的咨詢已經銀行小姐的斷斷續續的解答中﹐我才了解到,
我还要到卖楼给我们的发展商那去借一份正式买卖和约,交给银行。
等银行用完之后,我再去銀行取回,送给发展商。
10天之后,还要再去取转好名字的楼契,这哪里像分行的人说得这么简单?
再继续听下去,原来还有其他的内容。
我们在买楼时已经交了10年供款期的保险,如果提早还款,还要去保险公司把余款讨回,整一万多块钱。
這些本來都是應該事先向我們消費者詳細交代清楚的﹐但沒有一張紙一個人事先給予指引﹐如果不是听八卦,还被蒙在鼓里哪。按小姐揶喻我們的話﹐
不退的话,保险公司就净赚这笔钱,你有錢願意這樣做也沒人反對。
到现在,我明白了,我需要办的是兜兜转转的很多事,而不是银行那人说得那么简单。
作为银行的专业工作人员,他们怎么可以这么随意地指引客户呢?
他事先应该把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地打印出来,让客户明白自己要干什么,然后做出选择,
是自己处理还是委托他们办理。
现在,每一个环节都要自己去跑,而且在跑的过程中还会横生出很多枝节,
明知道这中间要做很多事情,根本不是半天就可以解决的,为什么要隐瞒呢?我不理解。
第二天,我还要在外面东撞西撞,不知还有什么门坎要迈,唉,真是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