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认为这个问题提得怪。也许,你也应当问自己一句:我是公民吗?也许,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必要问自己一句:我是公民吗? .LhbhUE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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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气?那就先看看《现代汉语词典》对公民一词的解释:“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这一点不假,但你知道自己想有哪些权利并承担哪些义务吗? 9#.NPf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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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你不行生病,又山穷水尽没钱医,你怎么办?”等死呗”你说。 [ a65V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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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不用等死,你有权让国库掏钱,替你治病。《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你找国家要这份治病的钱就得了。国家不给,就是违宪,违宪就是违法,并且为的是国家大法,就得承担违法责任。先不说这“国家违法”会怎么样,谁又能把它怎么样,先说你知道自己在患病时有权获得国家救治而不用等死这一条吗?你不知道。 vX!dMJ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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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举个例子。北京每年都开“两会”,“两会”结束,假使你碰巧和“两会”的代表同机离京,到达目的地后,尽管你靠近舱门,但是有人将你拦着,让代表先走,以接受鲜花,拍照和采访,你怎么办? !ktA"Jx
我想你有三种态度可供选择:第一,习以为常,乐于配合;第二,心存质疑,但事后忘记;第三,思考这事,找出它非理性的一面,并力图改变它。 U_=wL
很显然,持上述第一,第二种心态者,都不算是合格的公民,因为你既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愿意履行自己的权利。从大处说,还助长了社会特权的存在和延续,延缓了社会文明的推进。而假如你就是“两会”代表呢?在此种情况下,你也可能持上述三种态度中的一种——只需要将其第一种“乐于配合”改为“欣然领受”就成。至于第三种,对于“两会”代表来说,就简单多了,自己就可以弄个提案交到“两会”上去,直接促成取消对“两会”的代表的接送。 QL|:(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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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得有个条件,这条件就是,“两会”代表要能明白,跟别的乘客相比,自己并无什么“优先权”;明白当代表和去北京开会,都不是为了要享受特权,显示风光,接受鲜花和掌声,而是为了履行职责;还要明白,当代表,尽管“光荣”,却不比一般民众“高贵”,相反,你的这份“光荣”,是一般民众给的,是选民给的,倘硬要分什么“高”“低”的话,也应当选民为上。也就是说,在下飞机时,倘硬要分什么先后的话,具有高水平高教养高素质的“两会”代表,理当让别的乘客先走。而假使有代表觉得,鲜花接送这类事情压根儿就不该搞,属于劳民伤财的花架子,既无助于自己履行职责,还在自己与选民之间挖掘了一条鸿沟,也与现代文明精神相挬,因而身体力行,予以抵制,那么,这样的代表,就不只是“合格的公民”,可堪称为真正的“代表”了。 S]e~)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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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这样的好事,至今没有出现。相反,北京“两会”年年开,接送代表之风,正有愈刮愈猛之势。这至少说明两点:第一,“民本”思想至今阙如;第二,你我都不是合格公民。 8[{0X4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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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想起那句话————千差距,万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最大的差距,就是公民意识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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