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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如今收破烂的儿时玩伴刘高兴眼中的少年贾平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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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1-03   

如今收破烂的儿时玩伴刘高兴眼中的少年贾平凹

来源:新闻午报

2007年9月初,贾平凹的长篇新作《高兴》问世。《高兴》一书的原型刘高兴,这位和贾平凹一个院子出生又一起上学,共同生活了18年的伙伴,引起了媒体的兴趣。

此前,贾平凹自身的经历和作品,也多次成为他人笔下的素材。但其青少年时期一直是一个空白。刘高兴无疑是这段时期最直接的见证者,这位在西安城里以收破烂和卖煤为生的只有初中学历的农民写了篇描述青少年时代的贾平凹的文章,贾平凹读后,对刘高兴说:你若当年留在西安上大学、会是比我强很多的作家……


贾平凹是鲁迅的话,我就是闰土

这是四五十年前,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贾塬村东街五组一个普通的院落。上个世纪50年代初,我和贾平凹先后在这个院子里降生。18年后,贾平凹到西北大学中文系上大学,再后来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作家,我则去当了兵,后来回乡种地,这几年则在西安城里,以收破烂和卖煤为生。

虽然我和平凹的生活和身份如今相差千里,但那份情依然在,打他的电话,我只需“喂”一下,他就能分辨出我是“高兴”,无论他是在开会还是写作,都会和我聊上半天。

在西安城里,在这个让我这个乡巴佬格格不入的地方,我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没有任何的景象,只有声音,只有“嗵、嗵”棒槌敲打粗布衣服的声音从一个遥远而又空旷的地方传来。

这两天,贾平凹托人送来了他签名送我的书《高兴》,在微弱的灯光下,我一口气将书读完,这本以我为原型的书让我多次流泪,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一个大作家对一个小人物发自内心的关爱和怜悯。

如果把贾平凹比作鲁迅,我则是那个在月光下举着钢叉守护西瓜地的闰土。


征兵那年,平凹体检没过关

平凹比我小一岁,1952年生,中等身材,从小就略显胖。由于农村的老年人管娃不科学,平凹的头几乎和我们同龄人一样,扁,后面一个把儿,人称马提笼子头。平凹小时候叫平娃,嘴阔鼻直,眉浓,眼泡微胀,脸长而方。长大后自己将“娃”改为“凹”。不过,外面人经常将他喊作平凹(ao)。平凹走路时脚后跟落地很重,这是俗称的“平板脚”,因此,在征兵那年,平凹体检没过关。今天看来,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平凹从小不太爱说话,农村人讲娃乖,不惹事。平凹的《秦腔》中的清风街就是我们的棣花街。棣花街东西长三里,南北宽一里,往北就是陈家沟,西三塬,巩家河,过了丹江河那个叫南沟的地方,则是我和平凹砍柴割草、放牛的地方。

小时候,平凹家算一个大户,总共22口人,上有祖母,父母,伯父伯母,下有哥嫂弟妹,没有分家,家里有三间上房,堂屋两间。人多,饭自然就多,用的是桶子锅,这个锅深而大,能盛两桶水。每次吃饭时,平凹父亲先给平凹的婆(奶奶)盛一碗,然后大家排队来盛饭。做饭烧的是草草柴、包谷秆、树根等,平凹下午放了学,就去拾柴。

每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几个是最听话的。有一年的年三十晚上,大人们忙着包饺子,叮咛我们几个小娃快睡觉。平凹贪念着压岁钱,睡不着,一晚上醒来好几次,盼着天亮。天终于亮了,平凹一翻起身,先去给婆磕头拜年,婆还没起床,平凹就跪在炕边的地上,连磕三个头,起来再作揖,婆忙说:“起来,起来,算了。”平凹说:“这是规矩!”婆穿上外衣,从衣衫的小布袋里给平凹掏了三毛钱。平凹高兴地扭头就跑。然后又去给大伯、二伯、三伯磕头。


平凹胆子小,秋千荡得不是太高

“丢窝”是我们小时候经常玩的一个游戏。在屋檐底下的地上挖个窝儿,再划条线,每人拿一个核桃往前滚,谁的核桃离线最近,谁就是第一名,用劲太大,滚到线外就是最后一名。后来我在西安,有一次去一个酒店收破烂时,看到了大厅里摆的一个台子,挤了一堆人在玩。保安说那叫沙弧球。保安看我是个农民,让我赶快拿了破烂离开。我出了门,心里想,那玩法和我们小时候的“丢窝”一样。

点天灯,这是平凹父亲在山阳中学教书学会的。我、平凹还有其他几个小伙伴,把白纸用糨糊糊成直径为一米的圆锥形,底子用铁丝拴成十字形,在十字的中间绑一个盛煤油和松香的小圆盘,煤油和松香被点燃后冒出的烟把天灯送上天,穿过村镇,随风吹到很远的地方。

小时候的游戏还有摔泥巴,没有水的时候就用尿和泥,捏成一个中间凹的圆饼,口朝下摔到地上,一声脆响,上面就破开一个洞,比看谁摔出的响声大以及破的洞大,输了的人要挨打。平凹个子矮,劲小,常常是他输得多。我们还用泥捏汽车等。每年的清明,除了上坟外,大人们不定期要为孩子们架一个秋千,平凹胆子小,荡得不是太高。

在我们的童年里,玩具都是自制的,把包谷秆的皮从中间豁开一个口子,插进去一个木棒棒,沾上唾沫,拉动小木棒,就会发出吱吱的响声,这就是“二胡”。或者用烂瓦片玩过家家,边玩边喊:“叮当叮当饭熟了,锅里煮个狗娃球。”


凡能借到的书他都很认真地去读

我六岁那年上了小学,报过名后,高高兴兴地抱着语文和算术两本书回家。那时平凹只有五岁,还不到上学的年龄,我刚进大门,看见平凹光着身子在台阶下挖土玩,平凹看见我后很激动地喊:“我还要念书哩!”一年后,平凹也步入了学校。

在四年级后半学期,学校里准备排练一出剧,选演员,其中有一个小角色,只有一句台词:“我要我妈。”但这个角色要求做到不怯场,而且动作要逼真大方,在全校三、四年级四个班中选,挑来挑去,最后还是平凹不负众望。

平凹今天成为著名作家,是因为小时候家境贫寒,从小受到了艰苦耐劳的父辈们的影响,知难而进,不轻言放弃。上学时,平凹虽然人小,但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平凹能吃苦,我们的劳动课几乎都是到河边去抬石头,用来填学校前的大坑。平凹人小,但每次扛的石头却不小。

平凹所以能成功,最大的特点是善于思考,对发生的事能分析、琢磨,他身上经常装一个小本子,碰到新鲜事或是有意思的成语他都要记下来,积少成多,最终成了大文豪。他平时除了拾柴、打猪草外,最重要也是最有兴趣的就是看书,凡能借到的书他都很认真地去读。平凹爱看书这是大家公认的,“两鼻子流着鼻涕,坐在门槛上,手里拿着书,人经过旁边他头都不抬。”

1964年,初中开始报考,我和平凹一起复习功课,一起背一起写,两个人都较着劲。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们录取通知书双双拿到。我们家离要上学的丹凤县第二中有七八公里。平凹在全班56名学生中是“双小”,即个子小,年龄又小,坐在第一排。那时带的干粮,因为粮食少,馍吃不饱时,就吃红苕。红苕吃多了胃酸,很难受。平凹的小说《秦腔》出版后,有一次回老家拍纪录片,大家饿了,我说去拿些红苕吃,平凹赶忙摇了摇手说:“还吃红苕呢,都把胃吃坏了!”

在班里,作文写得好的就数平凹了。我在班里比较顽皮,爱开玩笑,也喜欢给人起外号,我开始给平凹起了一个外号叫“芥末籽”,芥末籽小却油多,意指平凹人小却学习很好,后来又给起了一个外号叫“一撮毛”,因为他的头发留得长,写作业时总是有一撮毛挡在眼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课,我和平凹只好回家。当年我16岁,平凹15岁,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年龄,但命运把我们推向了另一种状态。“文革”中,平凹比我多一份更加难以说清的痛苦,他的父亲在“文革”中被定为胡宗南的特务,被开除回家。教了半辈子书的文化人,一下子回家当农民,而且还要经常受批斗,每次批斗都要被五花大绑,细麻勒进胳膊肉里,疼痛不堪,而年幼的平凹只有更加卖力地埋头劳动。


偷着砍树,聪明的平凹化险为夷

生产队养了几十头牛,草料都是我们这些小伙伴们去割。每次去割草前,我妈和姨(平凹的母亲)分别给我和平凹烙一个碗口大的饼子,割完草饿了吃。但我们顶不住饥饿的折磨,在去割草的路上边走边吃,还未到割草的地方,饼子就吃完了。平凹背的是一个大口的背笼,比人还高,走起路来只见背笼不见人。

割草时为了完成规定的重量我们经常耍小聪明,比如连草根带土装进笼里,叫“就地围”,或者过河时特意走深水,让水把草泡湿了,偶尔也在背笼里放石头。

我们农业队队长的儿子叫信用。有一次,我们一帮娃们被派去挖地,大中午天气很热,有人建议,说选一个小队长,专门监督大家劳动,谁选上了就可以不干活。平凹很机灵,大声说那就选信用,大家也一致通过。信用当了我们的小队长后,平凹也被特许可以不干活,在大树下休息。

棣花街靠近河道,1957年的那场大水,淹没了整个村庄。河水退去后,全大队组织男女劳动力清理河床,并组织人力开山炸石,重修河坝。可当时最大的石头要48人抬,石头在河南边,要抬到北边,队长根据石头的大小来打工分,并把工分写在石头上。大人们抬大的,挣的工分多,我们一帮小家伙咋办?平凹出主意,咱们把工分改一下,比如2和3都可以改成8。结果就由平凹执笔,为大家混了不少工分。

那个年月是用柴烧的土坑取暖,柴要到二十多公里外的五郎沟去砍。有一次平凹去砍柴,因为没有表,平凹看着天快亮了,就起来去砍柴了。等砍柴回来时,天才麻麻亮。由此估计,他可能是凌晨两三点就起床去砍柴了。

南沟在棣花街正南,南沟有镢头把粗的树林,南沟的人发现自己家的树被砍了,比挖了他祖坟还难过、心疼。而一些人为了砍一些烧起来耐实的柴火,总是趁树林的主人不在时偷着去砍。南沟有一人名叫虎,我叫大大(叔叔),虽说是自家人,但因相距较远,平日里很少来往,我长得啥模样他不知道。

有一次,平凹去偷着砍我虎大大家的树,结果正好被虎大大发现:“谁砍树!叫你狗日的砍!把背笼镰刀留下!”

跑已经来不及了,平凹脑子一转,对我虎大大说:“大大,我是书征。”书征是我原来的名字,我是40岁后才改名叫刘高兴的。虎大大愣了一下:“噢,原来是我侄。走,跟我吃了饭再回去。”平凹赶快说:“不吃了,我妈等着我砍的柴烧火做饭呢。”虎大大说:“好,那你赶快回去吧,多装点柴。”聪明的平凹化险为夷。

有人说平凹吝啬,即使当了大作家,挣了大钱了还很小气,作为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同龄人,我能理解他的心境,环境造就人。


同在西安城,但已经很少来往

农村里经常有一些招工,但这始终轮不到我和平凹,每次招工,不是队长的儿子,就是支书的女儿。我们这些没有关系的人只能去当兵,我连续三年报名当兵,前两次都没通过,直到1970年冬天,我才被选上。我当兵的第二年,平凹给我写信说,他被推荐到西安上了西北大学。

平凹在农村干活的时候,曾有人给他说过媳妇,当时平凹在修水库,介绍人有意安排在平凹家和那个女子见面。事后,那女子的母亲说,平凹个子不高,穿的衣服也不太整齐,最后就没有消息了。后来我才知道,平凹对那次见面也不太积极,当时平凹暗恋着一起修水库的一位女子,但后来也没有能进一步发展。

家里还曾为平凹说来一门亲事。有一年过中秋节,平凹的母亲让他去未来的丈人家送节礼,平凹坚持不去,并且和母亲说得吵起来,当时平凹正吃着饭,手里端着米汤煮红薯,一气之下翻碗摔在了堂屋的地上,提着衣服包包就出门了,当天就到丹凤。平凹的父亲认为平凹大逆不道,非常生气,叫人守在路边,把凡是经过的班车都搜查一遍,如果发现平凹就收拾一顿。结果平凹用短大衣把头包严,趴在椅子背上假装睡觉逃过了被处罚的一劫。

大约十年前,我也来到了西安,以收破烂和卖煤为生。两年前的一天,平凹突然来到了我的住处,并请我吃了一顿饭,后来又和我在茶馆里聊了大半天。直到今年我才知道,他是在以我为原型写一部长篇小说。那次见面之后,我找过平凹几次,但都没有见到他的人。一次他的爱人在家,不认识我,我自我介绍了一下,她立即把我让进屋里,递烟倒茶,很是热情。

第二次去的时候,他的丈母娘和小女儿在家,我说借用孩子的笔给平凹留个言,但那小家伙直喊我拿了她的笔,又哭又闹,我干脆想算了。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我发现平凹家的楼道口,已经安上了铁门,进门要按了密码才能进去,我只好望而止步了。

摘自《文化周刊》2007年第43期 刘高兴文
[ 此贴被卡拉在11-03-2007 08:05重新编辑 ]
描述:刘高兴(中)与老伴、儿子在一起。
图片:untitled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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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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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1-03   
贾平凹谈新作:主角原型刘高兴现在成了名人
来源:新京报

贾平凹的新小说《高兴》提供了另一个卡夫卡进不了城堡的版本:拾荒者刘高兴一心想进城,他以为他给一个城里人捐了肾,他的肾在城里人的肚子里,他也就是一个城里人了,后来的事情更荒诞,他发现自己捐的其实是肝。

  接受记者采访时,贾平凹说自己也一样,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仍有严重的农民意识。有趣的是,他笔下的刘高兴人物原型如今已经成了“名人”,还当起了作者,写了几万字与贾平凹的交往故事。

  《高兴》挑战了我的老读者

  谈新长篇小说《高兴》,解释为何用笨拙语言写拾荒者的“流水账”

  新京报:在一个大多数人热衷谈论股票、房价的当下,你为什么会写像刘高兴这样边缘的拾荒者?

  贾平凹:首先是刘高兴这样一个新农民闯入了我的世界。平时他们就好像是一只猫或一只狗,又或是一阵风,虽然进入了城市,但城里人视而不见。

  新京报:你承认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但仍然有严重的农民意识,内心深处厌恶城市。那你自己怎么能冷静地书写?

  贾平凹:我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还是经常感到不自在。初稿10万字我带着我和他们对城市的厌恶下笔,后来才醒悟过来重写。农民是对城市充满了偏见,但我不能把自己当成农民工,既然他们离开土地就必须正面城市。马克思也说过,乡村的都市化是国家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这条路可能要牺牲一代甚至两代农民,作家所能做的只是留下一份社会记录,很有限。

  新京报:有网友批评这本小说写得跟刘高兴的流水账似的,你怎么看?

  贾平凹: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用再考虑技巧。呈现这种语言状态,表面上看,是因为小说以刘高兴这个农民的第一人称来叙述,但更主要的是作者心态的折射。这个小说对我的老读者来说的确是一种挑战,我就写了两三个拾破烂的人的平淡生活,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但是写书法的人都知道,越是简单笔画的字越见功力。

  新京报:小说发表后,刘高兴的命运有无变化?

  贾平凹:他可成名人啦。人家都说他:“你身上带个钢笔啊,有人要找你签名呢。”他还写了3.5万字和我交往的故事,别人看了都说写得生动。现在他们一家三口都在西安,他投靠儿子送煤,他老婆先是去帮人家照顾病人,后来人家嫌她吃得多,把她辞退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帮助青年作家要雪中送炭

  新京报:陕西是中国文学的重镇,但70后、80后的青年作家却并不显眼。作为新上任的陕西作协主席,对培养青年作家你有什么想法?

  贾平凹:每个人都年轻过,年轻时希望获得帮助。要雪中送炭,落到实处。但一棵树能否长成参天大树,还得看自己。

  新京报:中国作协批准有抄袭前科的郭敬明(blog)加入而受到质疑,你怎么看?

  贾平凹:我主张对人对事都要宽容一些。

  新京报:听说你一直计划写一部有关“文化大革命”的小说。

  贾平凹:对。很多写“文革”的作品都刻意夸大和庸俗化,我希望写得真实。最近找到了一些思路。

  新京报:《高兴》书中配有八帧插图,都是你手绘的。

  贾平凹:我天生心特别静,喜欢这些。画不了的就写,写不出的再画。我现在基本的生活状态就是:夫人早上7点半送我到工作室,一整天我就呆在工作室,半夜一两点才回去。中午11点前写作,下午再接着写作。白天留两个小时社交,晚上休息,和朋友们一起写字、画画儿。 (曹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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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11-03   
贾平凹:写一份社会记录留给历史
来源: 广州日报

      慈母去世、新作出版、当选陕西省作协主席,贾平凹9月经历大悲大喜

  第13部长篇小说出版、高票当选陕西省作协主席、慈母溘然长逝。2007年9月中旬后平常的十几天,对著名作家贾平凹来说,却是他一生都无法全部忘却的苦辣甜酸。他说,“因刻苦写作而受伤手指的疼痛以及失去母亲的伤悲,令我刻骨铭心。”

  虽早在9月初记者就联系好了对他的专访,可因母亲过世等原因,著名作家贾平凹在新书《高兴》出版后的第二天才抽出时间接受本报的专访。此时,时间已经到了9月底。历经大喜大悲的他告诉记者,“我这一生,事儿太多,不管是好事坏事,是悲是喜,该干的事还得干,往前一个劲儿地走,平淡地去面对人生悲喜……”

  “我把15万字的初稿改得面目全非,感觉不到位就推倒重来。结果把手写伤了。这是我多年来修改次数最多、最折腾的一部小说。”现在贾平凹的右手中指已经严重变形,不仅磨出了一个大坑,皮下也有淤血。

       与拾荒者同吃体验生活

  《高兴》的素材早在2004年就已经酝酿成熟了,早于《秦腔》。为了更好地写作这群都市边缘人的生存状态,贾平凹不断地到西安一个“拾荒村”去调查采访。这个村子全是来自农村、在城市里拾荒的农民。贾平凹和他们一起体验拾荒生活,还跟他们同吃同喝。

  “因为怕被淘汰”而“来现代化的都市看看”的贾平凹,心中始终坚守着他的乡村情结。30年间海内外出版的贾氏作品约有160多种版本,长篇小说13部,大多都触及 “三农”问题。这次他的《高兴》依然将目光锁定在农民身上。《高兴》与2005年出版的《秦腔》大不相同——《秦腔》采用“密实的流年式的书写方式”,评论家孙见喜说:《高兴》是贾平凹创作中的根本性转型,它彻底抛弃了传统的审美方式,采用纯北方语言的“口述体”,不仅让汉语重新焕发出活力,也使作家自己重获新生!

  主人公为作者同学

  贾平凹透露,小说主角“刘高兴”在现实中真有其人,此人和贾平凹是小学到中学的同学。刘高兴原名刘书祯,幼时在商洛农村跟贾平凹住一个院子,两家关系很好,还沾点亲戚关系。

  后来贾平凹大学毕业留在西安当文学期刊编辑,而“刘高兴”复员后回到家乡,成为一个拾荒者,过着艰难的生活,但他自己却对痛苦浑然不知,“作为一个作家,我没有更大的能力帮助他,也想不出解决办法,我只能写作,把我看到的、想到的、迷茫的东西写出来。”

  而促使他用两年多的时间完成这部作品的原因在于,“在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到处张扬的繁荣,或许从这些破烂王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摸出这个年代的另一面、城市不轻易能触摸到的脉搏,刘高兴使我萌生了写作的欲望。”

  经常会写得激愤

  贾平凹《高兴》是在浓重的悲凉下写一个幽默、常乐的农民,但与北京作家刘恒《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不同。他自爆在写作中遇到“二难”:一是身为农民的儿子并一直自视是农民的他,为小说中人抱打不平,以至于创作中常常控制不住情绪,把自己写得激愤起来。而一个成熟的作家要力戒这种心态,以悲悯情怀关注社会、关注每一个人,所以他得不断调整自己的写作心态;二是现在写农民工的作品大多概念化、程式化,不太真实。而贾平凹还是要求自己写熟悉的生活,做到“不走眼”。

  《高兴》

   农民进城后的人生与爱情


  《高兴》讲述了一个进城拾荒的农民刘高兴在都市里的生存故事。小说里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即与刘高兴发生恋情的妓女孟荑纯。妓女与刘高兴虽产生了爱情,但他们注定不可能走到一块。

  小说中的这两个人物都在生活中确有其人。刘高兴是贾平凹老家丹凤县棣花镇同村的伙伴,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刘高兴”当兵复员后回到农村,做过泥瓦匠、吊过挂面、磨过豆腐、摆过油条摊子,什么都没干出名堂,年过半百只好进城打工,拾破烂、给人送煤。孟荑纯则是贾平凹在西安“拾荒村”调查时了解的一个故事。这个女孩子的哥哥被人杀害,她只能卖淫挣钱自己积攒追凶经费。


   本报记者对话贾平凹:

  “让更多人关注他们,我就满足了”

  关于创作:

  关注进城农民工


  广州日报:《高兴》一出版,就引起了全国读者的关注,创作这本书的初衷是什么?

  贾平凹:虽然我在城市里已经生活了好几十年,但我始终有一种农民情结。一个作家的良心迫使我必须以自己的笔去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大家都知道,在《高兴》之前,我已经写了一本反映农民生活的《秦腔》。早在去年3月“两会”期间,我就曾表示过,下一部长篇小说将关注进城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和矛盾困惑。其实,在写《秦腔》之前,我就已经在开始酝酿创作《高兴》了。

  现在每年全国都有千部长篇小说出版,我也在不断思考自己的写作意义是什么。在作家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学作品不可能经典的当下,作家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社会记录留给历史。讲讲刘高兴这样的乡下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在城市安身立命,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的命运和生活,我就满足了。

  广州日报:《高兴》已经是您的第13部长篇小说了,您对这些年艰苦创作所取得的收获满意吗?今后您有何长远计划?

  贾平凹:实际上一个作家的创作是没有办法计划的,当年我说还要拼十年这句话,有当时的状态,50岁时吧,劲头比较足,人一过五六十岁,好像慢慢就精力不济了。回顾自己过去这5年吧,看咋说哩,反正一直在朝前走着,也没有荒废时间。你看也写了《秦腔》、《高兴》,但你要真的说达到了啥目标、到了啥高度,好像也没有,因为一旦达到了,人也就不想再动弹了。

  广州日报:接下来有什么特别想写的题材吗?

  贾平凹:写作就是要不断突破自我。我一直有股冲动,想写一部有关“文革”的小说,我当过红小兵,家庭也受过冲击,这方面的材料比较丰富,记忆也都特别深刻。但这个比较难写,一直没动笔。关键是怎么写的问题。这需要好好思考。年轻时见什么都想写,50岁以后,好多东西反复思量它的价值才动手。

  关于当选:

  担任主席感到惶恐


  广州日报:您这次当选陕西省作协主席,是否觉得意外?

  贾平凹:我做事一向比较低调,从不和人去争。这一次被选举为主席,我也的确没有想到。陕西作为全国的文学重镇,我担任这个职务,是很有压力的,感到很惶恐。

  广州日报:您现在担任多个社会职务,每年光开会可能就要占据四分之一时间吧,您是否觉得这占据了写作的精力?

  贾平凹:现在既然被选成作协主席了,就要参与一些活动,肯定要分散一大部分精力。关于开会,我的原则是“能不开就不开,能少开就少开”,为此背了不少责难和骂名。我当西安市文联主席15年一直是这种状态,争取到了自己创作上的自由。作为一个作家,最关键还在作品,只有作品才是作家最值得关注的东西。

  广州日报:能否谈谈前任主席陈忠实?

  贾平凹:在作家中,其实我与老陈的接触最多,老陈是一个在文学界非常有声望和成就的作家。个人交往嘛,我们是朋友,我们是十多年前一块儿起来的,一块儿在报纸和刊物上发作品,作品也是一块儿由稚嫩一步步走向成熟。我觉得朋友嘛,并不是说,谁和你好都是天天在一起打牌、吃饭,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关于生活:

  平淡面对人生悲喜


  广州日报:你最近新著问世、职务变迁,但也遭遇了人生悲痛,你如何看待生活中的悲喜?

  贾平凹:有个朋友曾打电话说,你这一星期之内,真的是经历了大悲大喜,天上一下,地上一下的。

  母亲去世,对任何一个人来说,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无法弥补的。我总觉得吧,人生到了这个年纪,有些事情可以看透了,50岁之后也就知天命了,人生就是那样,这些东西与我母亲(的去世)相比,还是小事情,当然从工作角度来讲,这些都是大事情。反正该干的事还得干,往前一个劲儿地走,平淡地去面对人生悲喜。

  广州日报:写小说和写字画画,在您看来,那个更重要?

  贾平凹:那当然是写作最重要,写字画画都是余事。我写小说时,就不写字画画,谁拿多少银子来我都不弄那事。我的欢乐都在文学创作里,写字画画是为了生存、休息和修养,随时可以终止。

  《高兴》主人公原型刘高兴:

  想不通城里人咋还有烦恼?


  刘高兴原名刘书祯,幼时在商洛农村跟贾平凹住一个院子,两家关系很好,还沾点亲戚关系。三年前,刘高兴来西安打工,先是收破烂,现在和儿子一起给一家煤厂卖煤,并且把老伴也接了过来,一家人在西安落了脚。

  刘高兴有四个孩子,年轻时靠种地为生,负担重,日子过得不如人。现在孩子们都大了,三个女儿都在商州市,过自己的日子,这让刘高兴卸下了很重的包袱,下决心进城打工。“三年前我来西安找活干,现在常住这里,只是农忙时候回去务务庄稼。我现在给沙井村的一家煤厂卖煤,头天晚上把煤装好,第二天蹬着三轮车四处叫卖,车上有蜂窝煤,也有煤炭,卖一车煤能挣20元钱,天气好时,一天顶多卖两车,除过吃喝,能剩30元。早上6时30分出门,中午11点多回来,做饭一吃,睡上一觉,到下午3点又出去,七八点回来,晚上回来还要讨账,联系明天的买主。”“你觉得这样苦不苦?”“咱农民苦惯了,也不觉得啥。”“儿子跟你一起卖煤吗?”“不是,他开机动三轮,跟我是独立核算。”

  刘高兴和儿子平时就住在煤厂提供的一间十平方米的小屋内,屋子不通风,很简陋,除床铺和电视机外没什么东西。“我老伴在电子一路给人当保姆,就住在人家屋里。以前她侍候一个老太太,主家嫌她饭量大,就把她辞退了,这是新找的人家。”

  刘高兴平时卖煤时不忘拾破烂的老本行,瞅见人家的酒瓶子、废报纸就留心收上,或者拿煤换,多挣一个是一个。刘高兴说自己在城里有吃有喝,又开了眼界,整天乐呵呵的,他想不通城里人住那么好的房子,吃穿又讲究,咋还有烦恼?

  刘高兴粗通文墨,平时爱好写作,过年时他给家中大门上写的对联是“张开口除了吃喝还要笑,一闭眼都在黑黑就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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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11-03   
展现生活真实故事引发读者灵魂震颤
贾平凹娓娓讲述新作《高兴》

www.xawb.com 2007-08-10

采访贾平凹有时很困难,因为他不善言谈,你问三句他回答一句,这一句还只有两三个字。但这次是个例外,听说我是奔着他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高兴》而来,他很高兴,楼上楼下地翻腾,给我拿出《高兴》的手稿、小说后记和书中生活原型刘高兴给他写的“传”,回答起提问来也是滔滔不绝,神情兴奋。

  刘高兴在生活中真实存在

  贾平凹说他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但骨子里还是个农民,是农民就少不了农村亲戚朋友,刘高兴就是其中的一个。“刘高兴原名刘书祯,我们一块长大,小的时候我并不热乎他,他头发有些卷,鼻孔里老流着黄涕,但我崇拜他父亲。他父亲不识字,但出口成章,能把戏本子背得一字不漏。刘高兴继承了父亲的乐观健谈,说话幽默,《秦腔》中的书正就是以他为原型的。我俩一起初中辍学回家务农,后来他去当兵,我上了大学,再后来我是逢年过节回老家看望父母,他已经在乡政府做起饭。再后来,我写开了书,他做过泥瓦匠、吊过挂面、磨过豆腐、摆过油条摊子,由于不讲卫生,没人光顾他的摊子。他什么都干过了,什么都没干出名堂。年过半百只好进城打工,拾破烂、给人送煤。”让刘高兴骄傲的是,尽管日子过得不如人,但他这些年却与大作家贾平凹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到“贾府”来如串亲戚,很随便,来了就大声说笑。贾平凹笑说:“农村人心思多,到城里来就怕被人慢待,但高兴没有这些压力,他哪好上哪,在别人看来这么难过的日子,他却过得很乐哉。”贾平凹给母亲过寿,给女儿办婚事,刘高兴都在场,“他的衣着和别的宾客明显不一样,就像苹果筐里突然冒出个土豆,但这个土豆是欢乐的。”

  创作冲动来自人物的性格魅力

  贾平凹说:“我今年50多岁了,到了这个年龄,不太容易产生创作冲动,对好些事都麻木了,但刘高兴的进城却激起我探究的兴趣。我在西安30多年,每天都能看见城里拉着架子车、骑三轮车拾破烂的人,也曾招呼他们来收过破烂,但从没想过这些人是从哪来的,为什么来拾破烂,拾破烂能顾住吃喝吗,白天转街晚上又睡在哪儿呢?在旁人眼中,他们蹲在马路边跟个树墩没啥两样。我认识一个拾破烂的,进城三年没说过多少句话,除了问报纸多钱一斤没人跟他搭话。自从刘高兴进城收破烂后,他经常给我讲他们这行的趣事,让我一惊一乍的。”

  《秦腔》正式出版前,贾平凹已开始构思《高兴》,激励他用三年时间完成这部小说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在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上百万,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或许从这些破烂王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摸出这个年代城市不轻易能触摸到的脉搏,刘高兴使我萌生了写作的欲望;二是,现在每年全国都有千部长篇出版,我的写作意义又是什么?我绝不会为了迎合去舞笔弄墨,我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我认为,在作家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学作品不可能经典的当下,作家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社会记录留给历史。讲讲刘高兴这样的乡下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在城市安身立命,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的命运和生活,我就满足了。”

  孙见喜带贾平凹寻访“破烂王”

  仅认识刘高兴还不能完全了解拾破烂群体的境遇,在动笔前,贾平凹决定会会这些平时不打交道的人,好友孙见喜是个热心人,自告奋勇带路。孙见喜也是商州人,他的老家村里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在西安拾破烂,他的一个亲戚干的就是这行。孙见喜领着贾平凹借找乡党之名,在“破烂王”们居住的巷道里穿行。“想不到西安有这么多靠拾破烂为生的人,他们很警惕,不愿过多地交谈,我们就观察他们吃的啥,穿的啥,好容易有人愿意搭话,就赶紧发纸烟。”贾平凹告诉记者,“破烂王”们每天最好的收入是十五六元,他在他们家中吃饭,只有包谷糁稀饭,没有菜,只好吃盐面。“后来他们中的有些人还跟我成了朋友,我出面为他们讨回被收走的架子车,又帮助一个拾破烂老汉解救被拐卖的女儿,这让他们很感激,常把拣来的好东西送给我,这种感情在以前是不曾有过的。在写作的时候我常想,我和他们的年龄差不多,如果我不是因为偶然的机会考上大学进了城,我肯定也是农民,到50多岁,也可能来拾垃圾,那又会是怎样的状况呢?刘高兴要搞写作,肯定比我写得好,但拾破烂我不如他。”

  在贾平凹眼中,刘高兴是拾破烂人中的另类,他越是活得沉重,就越懂得轻松;越活得苦难,才越享受着快乐。“他是泥塘里长出的一枝莲,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贾平凹给记者展示刘高兴给他写的“传”,上面记录了两人几十年的交情,有3万多字,“我没想到刘高兴的文笔还不错。”

  读者不要对号入座

  贾平凹认为《高兴》比《秦腔》好读得多。“《秦腔》里人物多,头绪多,在行内评价很高,但一般人半天弄不清关系,常常读不下去,《高兴》有故事、有人物,语言直白,一口气就能读完,拍成影视剧会更好看。现在写民工的小说、影视剧不少,但说的都是民工讨账、打官司的事,缺乏新意和高度。”贾平凹说,在《高兴》中,他有意写到西安许多真实的街道名、单位名,意在增强小说的地方风味和真实感,但所写事件与这些地方无关,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贾平凹说这是作家的一种写作技巧,读者不要对号入座。

  写《高兴》,让贾平凹最深切的感受是精力不济了。“10年前写书,一天至少一万字,一个人躲起来写,没有电视、手机、麻将的干扰。现在一天最多5000字,还往往要写到深夜,早上离开家到工作室时孩子还睡着,晚上回到家孩子又睡着,常常好几天见不上娃的面,我过的就是这种日子,应酬多、找的人多,根本弄不成事。之所以能比旁人有更大的毅力,是因为真正爱写作这个事。”

  写作之外,贾平凹也从事书画创作,他说弄书画是养家的,写作才是养心的。“我现在写书已不考虑印数、稿酬、卖点,这些对我不重要了。”在采访中,贾平凹特别提到韩寒、郭敬明等新锐作家,“他们的书能上网、能发行50万、100万册,很厉害。我的小说不上网,发行量也比不过人家,但这些年有一批固定的读者群支持,我会快乐地写下去!”



《当代》杂志社责编孔令燕-----《高兴》描写都市拾荒者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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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杂志社编辑孔令燕是最早读到贾平凹的新作《高兴》的人之一,近日,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真的很喜欢这部作品,从看第一稿到发稿看了三遍,每一遍都很感动,这在近年的作品中实在难得。在阅读的过程中,虽然也会被作者幽默的语言和人物的憨直逗笑,但心底总有一股浓郁的忧伤情绪,这进了城的农民,他们的命运实在让人唏嘘。

  描写都市拾荒者的命运

  孔令燕告诉记者,《高兴》将于8月底在《当代》杂志全文刊出,大约有22万字。说到阅读感受,她认为《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进了城的农民———城市中的拾荒人的命运。作品采用口述体的第一人称,语言幽默,流畅,易于阅读,是作家近年创作的最好看的小说。

  “在这部小说中,贾平凹写了刘高兴等来自农村、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同时涉及了城市底层中的各种人群,有乞丐,有民工,有妓女等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而且,作品在描述他们生活困境的同时,着重关注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写了他们的理想、追求和爱情。”让孔令燕感动的是,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一共写了五遍,每次拿给编辑都亲手誊抄得干干净净,有一个字的改动就整张重新写过。

  揭开城市灯红酒绿的面纱

  孔令燕认为,《高兴》是对城市底层人群的生活记录,作家揭开城市灯红酒绿的面纱,直视他们的生活状态。这些人生命的唯一价值就是活着,竟然还无比艰难。他们被生活的艰辛压得无暇反思自己命运的悲剧本质,甚至会为微不足道的所得而高兴,这样的快乐和高兴的内心却隐藏着深深的悲凉。“贾平凹在创作上达到了‘含泪的笑’的高度和深度,作家对底层人群的关注显示了一位职业作家的社会责任感。他用心体验写作对象的生活和精神,认真思索这种社会的存在,为人们关注社会提供艺术的参照。尤其是用第一人称写一群和自己的生存境遇完全不同的人,又极为真实地再现了他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所以,这部作品显示了作者在写作上的深厚功力,也让读者看到了作者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大胸怀。”

几年前,孔令燕曾编辑过贾平凹的中篇小说《艺术家韩起祥》,她认为《高兴》在语言上与《艺术家韩起祥》相似,没有过多花哨的东西,有点西安本地的方言,但经过艺术加工后,显示出一种不可修饰的精到,正所谓大象无形。



作家出版社编辑张懿翎-----读完《高兴》我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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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曾说,作家出版社的张懿翎女士是一位眼光独到的厉害编辑,只要被她看上的作品,她就会想尽办法弄到手。近日,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张懿翎,提及贾平凹新作《高兴》,她一开口就说:“看完小说我三四天无法释怀,心情非常沉重,在西安的大街上连着晃荡了三个晚上。”

  作家的忧患意识让人感动

  张懿翎是贾平凹的老朋友,相知相交20多年,用她的话说就是对贾平凹的作品有一种独特感情,贾平凹的《怀念狼》《秦腔》出版时都由她担当责编。她认为,《高兴》是一部雄伟而秀雅的作品,秉承了《秦腔》痛苦的灵魂。“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在精神层面的追求正一点点遗失,小说让人有种‘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感觉。作家的忧患意识让人感动,他运用的是一种椎心泣血的方式,但故事却讲得很妩媚。”

  张懿翎说,在《高兴》中,贾平凹将白描手法运用得登峰造极,文字的感觉很准确,许多句子、语言都让人玩味、咀嚼、联想,他把处在社会底层小人物内心的雄伟传达了出来,又把复杂的社会环境以一种秀雅的方式表现出来。小说虽然只有两三个主人公,但他们像漩涡一样越漩越大,最后搅得地动天摇,让人感受到小说的爆发力。表面上看平静如水,内在却很汹涌,甚至凶狠。在社会急速变化的转型期,还有人这么平静地写一部小说,真是难得。

  读过小说后我感到惭愧

  今年5月中旬,张懿翎就来到西安等书稿,她说自己在第一时间看过小说后,就只想一个人在西安的大街上漫步。“我们好像第一次发现了一个作家眼中的城市,我们以前只注意过城市的标签,比如城市的高楼、广告牌、立交桥、肯德基等,却从未关注过处在城市底层的那些人的衣着、表情,他们的汗水和疲惫,从不注意他们晚上睡在哪儿,因此读过小说后我感到惭愧。与这些人相比,我们是城市的主人,但我们活得像老鼠一样肮脏,小说中的人物拣拾的是物质垃圾,我们则在拣拾精神上的垃圾,小说让人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高兴》中除主人公刘高兴外,还写了一个妓女孟荑纯,她是小说中唯一的女性。这个人物也是有原型的。她的哥哥被人杀害,警察追凶没有经费,让受害人家属出钱。迫于无奈,她只能把卖淫挣的钱拿了出来。张懿翎说,妓女与刘高兴虽产生了爱情,但他们注定不可能走到一块。刘高兴是精神上的贵族,喜好舞文弄墨,但无钱娶媳妇。孟荑纯虽然爱他,但觉得自己的身子脏了,不可能过良家妇女的生活。他们尽管都非常爱对方,所有的爱也都在,只是没有让爱开花结果的气候和土壤,这就是人生的痛楚和无奈。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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