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鹰
来源: 科学时报
2007年4月16日,就“西安翻译学院(简称西译)诉北京某报和方舟子侵犯名誉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裁定的终审判决——西译胜诉——给这个名誉侵权案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有关此事的争论却没有尘埃落定。
缘起:一个排名起风波
2004年10月底11月初,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西安翻译学院(原西安翻译职业学院)院长丁祖诒当选“十大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随后,该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一些媒体还专门进行了调查。
当时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排名机构和《洛杉矶时报》刊登的排名结果是否为广告两个问题上。
对于排名机构——美国50州高教联盟的问题,方舟子在《追踪“美国选出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假新闻》一文中称,(所谓“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实际上,美国并不存在这个机构,这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英文名称也显然是某个中国人捏造出来的。
对于刊登的排名是否为广告的问题,在北京某报刊登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中提到,方舟子经向《洛杉矶时报》工作人员核实,那的确是一个广告,而不是《洛杉矶时报》记者采写的报道,《洛杉矶时报》不对广告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遭到质疑并且被严指造假之后,西译以被告侵犯名誉权起诉了方舟子和该报社。
结果:两场官司定输赢
在第一场官司中,由于双方不同意庭外调解,2006年11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在民事判决书(2005)长民初字第1984号的判决中认定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判决书中称,被告在报纸同等版面刊登文章,向原告西安翻译学院及原告丁祖诒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内容须经本院审查。逾期由本院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主要内容。同时,被告赔偿原告西安翻译学院经济损失15万元,以及赔偿原告丁祖诒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判决下来后,被告于2006年12月5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判令撤销(2005)长民初字第1984号民事判决;判令驳回被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的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悉数驳回了方舟子上诉的辩称,作出了维持一审裁定的终审判决。
判决书中称,上诉人方舟子和该报社两上诉人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文章是自费广告,故其该报道内容失实。
网络争论仍不断
然而,在终审判决结果出来后,网络上的较量却没有停止。
比如,对于《洛杉矶时报》刊登的排名,在方舟子的新浪博客上,署名为明的文章称,该报每一条新闻都清清楚楚地标明是哪个记者的报道。如果认为排名是《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那就应该有记者的署名,实际却没有。
而对于此次事件中的西安翻译学院,一位网友如此评价:学校不可否认是个好学校,但是将校长夸得太狠了吧,若不是办大学收益高,试想还有几个去办。与其说某人的高风亮节,还不如说是市场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