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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6楼冰花于01-09-2007 18:29发表的“”: 4E}Yt$| 玩笑归玩笑, 看完以上的文, 我其实是蛮理解和同情丽华的!
引用 她个人写诗如何那是她自己的事情,看客们喜欢也可,不喜欢也罢.但是如果坐在一定的位子,在某种平台上,就要考虑大众影响了.我觉得她既然做了什么副主席,就要谨慎.如果以后的诗人都只会写这种两行短诗,或者来个三句半,那也算是误人子弟了.
引用 引用第8楼不用心于01-10-2007 03:16发表的“”: f%8C!W]Dm aDN`6[ \ B%+fw 元心MM,我觉得这种社团级的什么职位不必要承担太多教育责任,除非她打着幌子开班授课—— 就像六六是名人作家,有夫妇看了《双面胶》拎不清要离婚,六六是不会被告上法庭的~~~
引用 引用第11楼元心于01-10-2007 18:12发表的“”: MUwMb!Z.s IvNT6]6 P "因为作协的“准官方机构”性质,掌握着政治权力和物质资本,各级作协专业作家的日子要好过得多。他们领工资,享受政府给予的待遇,生、老、病、死都由作协负责。即使长期没有什么创作,也无所谓。因某一部作品(或某些作品)而成名的人,一旦进入作协,便有了名分,甚至可以一辈子不用再写作——只要开会时到场,领工资时签名,或上班或待在家里,工资、待遇、房子,一样都不会少。此外,他们发表作品有稿费,出书有版税,获得的是双重报酬。 " $Z>'Jp (QiAisE 所以这个副主席可不是一般的社团副主席,是需要承担一定社会责任分量的.至于我们的六六,靠自己的本事吃饭,拿自己的工资做自己的事,作品的艺术和技巧不需我再夸了,而作品内容本身,你只能看作是作品而已,对号入坐显然是不妥的吧?
引用 引用第12楼不用心于01-10-2007 19:11发表的“”: (4-CF3D !1b;F*H 9o!Bzy+_ 作协的成员拿工资分房子我不知道; 就算是作协的成员,我觉得她也不必要过滤自己的笔—— 话说回来,所有的 public figures 都有社会影响力,都有一定的社会责任,而判断真伪,好坏,是公众的责任。每个人至少都应该对自己负责任…… 六六是我的好朋友,我一点儿也不想对号入座,希望她一切顺顺利利,千万别卷入什么风波~~~ 9MqGIOQ${j *gz{.)W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观点; 我老公就总是说我对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太高,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