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说法律的朋友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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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多朋友读帖子不大认真,所以我在这里再认真解释一遍我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看法。 Nn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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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跟网络的主流观点一样,认为该解释进一步降低了男性的出轨成本,不利于对婚姻生活的保障。 Ea?XT&,
第二,在该解释出台以前,我也不认为我国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保障足够到位。 m=:4`_0Q
第三,从网络抗议到立法部门出台新解释抑或新婚姻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这点时间总有人要结婚,结了婚的也不可能说马上就去离婚,网上过点嘴瘾就算了,现实中的日子总是要过。 Qt,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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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我才百无聊赖的写了个帖子发上来,希望能给部分(请注意,部分)朋友一些借鉴。我从来不认为一个建议能适用于所有人群的所有问题,逻辑学上有合成谬误之说,这是一种非常合理的谨慎。如果我的帖子侥幸能给部分人提个醒,我个人认为,它就是有意义的,从不奢望能拯救全世界妇女于水火。 `5~ +,/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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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是要说,关于法律,有国家意志论之说,也有契约论之说,我国比较盛行的是国家意志论,然而,我作为一个悲观的人,比较相信的是邪门的强者论。所谓对弱者的保护,不过是狮子对绵羊的仁慈,为了狮子长期有口粮吃而已。我愿所有女性终成狮子,然而,在我们没有成为狮子的时候,祝愿大家毛皮丰美,奔跑迅速,万勿龇牙。 _UT$,0u_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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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有个朋友,父母离婚。她带着妈妈来找我,让我帮忙介绍个律师。据说,在家也哭过,也骂过,也威胁过打官司,最后,才想起来真做打官司的准备。见了律师几次,始终对自己的心意犹豫不决。然而,男方那边早早做好准备,居然主动起诉。官司一败涂地。涉及他人隐私,恕我不能详细介绍。我只觉得,很多女人嘴硬心软,比不得郎心似铁。很多姑娘网络上对法律理解得条条是道,没准儿回家也拿离婚打官司吓唬老公,真正走到这一天,下得去狠手的又有几个? !'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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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法律是最后的救济手段这种事,可以做,不过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