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17楼细柳于09-04-2014 11:06发表的 :
因为大家都不耐烦了,而且私有制又是另外一个话题,我简短一点说两句,兔子你看了就算了,不用再花时间了。我很明白兔子你的意思是每个人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是立国之本,国家不可来侵犯,而皇权也不可来侵犯。法律程序是大家公认的法律,不是谁说了算的程序,这点我是同意你的。
虽然“建立一个消灭一切差距的共同富裕的社会是没有可能的”,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没有调节,就只能靠强权来维系了。因为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最后势必导致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当然不会接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能建立在大多数人都比较满意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
我们家豆爸根本不认为荷兰是福利社会,他认为大家交的税就是用来失业领钱,医疗费,孩子学费和铺路架桥的。在他看来交税给政府和交保险金给保险公司是一样的,我平常交了保费,出险了你当然应该赔我。当然,如果大家都不交保费,保险公司也就不能运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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