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这篇新闻没有后续报道
金雁小学诬告记者(1)
校方的态度如此油盐不浸,我也不由担忧起来,如果他们来个恶人先告状,抢先向他们所谓很"熟"的《南方日报》及我们报社领导"反映"此事,说不定我的报道计划将受拦截胎死腹中。胡乱地吃了几块饼干后,我赶紧又拨通采访部领导任天阳家中电话,将今天下午采访经过如实向他作了汇报。任天阳详细询问了有关邵姓校长威胁记者的情况,笑着安慰我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不要有所顾虑,如果他们明天当真来报社告状的话,我会把有关情况及时告诉老关他们,你只是尽记者义务,怕什么吗?……"
果不出我所料,当天夜里,神通广大的校方竟然把电话打到了《南方日报》社有关领导家中,又通过这位领导找到了《南方都市报》主编关健,他们当时具体怎么告黑状我并不清楚,但到第二天上午,当我一到办公室时,对面办公室的任天阳过来告诉我,金雁小学不但昨晚向报社领导告我一状,又于今天上午特意专程赶来报社告我的状,措辞激烈,态度强硬。任又仔细追问有关采访细节,我复述一遍,并将老蔡的传呼给他,以便报社核实。
随后我来到老关的办公室,将有关采访情况又做了进一步汇报。听完我的陈述后,老关反过来给我打气说:"只要事实求是,我们就不会怕他,不管对方来头有多大!"随即他将话峰一转,"不过,作为一名记者,一定要注意有关采访纪律呀……"
老关最后把"纪律"和"职业道德"等字眼咬得很重,颇为意味深长地盯了我一眼。当时我还没有领悟到这句话里真正犀利无比的锋芒,直到后来,我惊见金雁小学所捏造的好几页诬告信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报道尚未出笼之前,他们就已采取了极其卑劣下作的手法开始诬陷我了!
当日上午,我前往位于海珠区洛溪大桥北南洲中路的金雁学校,此校全名为:广州市培才职业高级中学附属金雁学校,属于民办性质,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年已57岁名为邵海强的人,他同时也为金雁学校董事会主席。据说此人身兼多种职业,很有来头,是个常人惹不起的角色。
尽管在此之前我已领教到校方的高招,且有关人员的态度与处理意见也十分明朗化,但我还是找到校长办公室说明了来意,谁知,对方不是语言相对,就是对我横眉怒目。碰了一鼻子钉,我只好离开。当天下午,我又与有关学生家长的交流,了解到学校其他相关方面的种种问题。下午我拿到了小朝林的医疗诊断书和病历,当晚,我顾不上吃饭,和邓世祥将这篇稿子赶写出来,然后通过任天阳交至编辑部。
5月29日,距离"六一"儿童节仅一天,这篇题为《女教师挥鞭抽打学生》,副题为《鲜血染红了8岁小朝林的校服》,由我和邓世祥共同署名的独家报道,终于冲破校方事前设置的种种障碍与阻力,刊登在当天《南方都市报》头版显著位置。现将这篇报道的全文摘录如下:
《女教师抽鞭抽打学生》
——鲜血染红了8岁小朝林的校服
本报讯: “我不敢上学去,我真害怕老师又打我……”自本月20日以来,曾就读于广州海珠区洛溪桥附近金雁小学一年级的蔡朝林,无论爸爸妈妈怎么劝说,这位年仅8岁的小学生却怎么也不敢再返回学校读书了。女老师挥起铝皮教鞭抽打他的脑袋,以致鲜血染红了校服的那血淋淋的一幕,至今令这位睁着一双忧郁的大眼睛的孩子不寒而栗。
蔡朝林的父亲蔡景表对记者说,5月20日上午,小朝林的语文老师梁某(女)要求他背书,嫌他声音小,即叫他上讲台罚立正,并责问他刚交上来的作业是不是独立完成的?胆怯的朝林吓得半晌不敢出声。梁某即当着教室所有学生的责骂他说:"这次的作业肯定不是你自己完成的,你以前写字从来没有这样认真,一定是你姐姐代做的,还不快老实交待!"接着,梁某挥起手中的教鞭朝低头不语的小朝林头顶狠抽了两下,小朝林疼得痛哭起来,梁某还欲挥鞭再抽时,看到有鲜血从朝林头上流出,并很快流到校服上。梁某见状慌忙停手,并从宿舍找出一瓶"万花油"为哭叫不已的朝林涂抹伤口。随后,梁将朝林沾有鲜血的短袖校服脱下,找出另一件校服为朝林换上。梁将带血的校服用水洗干净后晾起,下午晾干后又给他换上。为了稳定痛哭的小朝林的情绪,梁又买来一袋"鱿鱼丝"喂给小朝林吃,并再三嘱咐不要告诉家长,否则就不让他读书。
21日上午,小朝林经广州海员医院初步诊断为头皮裂伤,医院对伤口进行了包扎。为防止骨断裂或脑震荡,按医生嘱咐,蔡景表夫妇又带孩子到解放军177医院拍片,进行CT检查。
21日晚上7时许,记者冒雨赶到客村某出租屋蔡朝林家采访时,正好碰上提着水果前来慰问的金雁小学校长区某、女教师梁某及另一位女办事员,区校长说:"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校方让梁老师作了检讨,并扣除梁老师5月份的奖金,所有医药费由梁老师个人负责。"当记者问梁某为什么会打学生时,她说:"我是一时心急才这样做的。"记者问:"你那教鞭是用什么东西做的?"梁答:"是条软铝鞭,外面包着一层铝皮,但打人不疼。"梁承认自己做错了事,但她称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
据悉,蔡朝林家长将就赔偿事宜与学校交涉。
报纸上市后,立即在广大市民中激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亦引起批评对像金雁小学的极大恐慌与恼羞成怒。当天一早,校方先是以电话方式向《南方都市报》的主管上级《南方日报》社告我的恶状,随后校方更多次致电《南方都市报》有关领导人,并然诬告我在采访时曾企图敲诈勒索10万元未遂!几天后,即6月4日下午,金雁小学董事会主席邵海强(后来我才知道,就是此君在5月21日晚在电话中再三邀请我的那位所谓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校长区宝琼手持校方和直接责任人梁禧颜所写的一份长达数千字的所谓情况反映至《南方都市报》社找有关领导人诬告我"捏造新闻"、"歪曲报道",并声称我早已与受害学生朝林一家是好友,诬陷我伙同蔡景表企图敲诈勒索金雁小学10万元人民币,同时将这些毫无根据的诽谤、诬告"材料"向其他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散发,致使我良好的社会声誉严重受损,认识我的人鼓励我面对黑恶嚣张势力决不低头,然而许多不明真相的读者纷纷对我来电指责:你这个记者怎么这样黑心?居然向一所外来工子弟学校索要10万元,太过分了吧?
金雁校方在这些四处散发的诬告信中称,"《南方都市报》记者石野及其编辑部某些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新闻权力,为所欲为,制造新闻,欺骗社会,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对于这种恶劣的老师打学生之事,校方只淡描轻写地称,“……学校一位年轻女教师因一位一年级学生违纪而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把学生从座位上拉出来要他承认错误,不幸正碰上了放在教坛上一把铝尺子的锐角,刮伤了头皮沁了血(医院检查诊断为0.5cm头皮裂伤)。事发后学校立即召开行政会议,对该教师作出严肃处理,并由学校数名领导带着女教师上门向家长赔礼道歉,赔偿了该生家长带孩子上医院医疗检查费、交通费、餐费、误工费等共500余元。”他们诬称……不想无业游民石野(家长的朋友)一手策划,教唆家长向学校提出无理要求:一是赔偿10万元巨款,二是要学校把该学生转到公立小学就读,由学校负责其入学赞助费及1-6年级全部费用。此人还先后冒充为《南方都市报》政法部、《羊城晚报》教育部记者企图对校长施加压力,并以把事情登报来要挟学校就范……"可笑的是,本人正是《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而作为教书育人的金雁学校竟然称我冒犯《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同时校方诬称"5月29日的《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是篇别有用心,歪曲事实的报导"云云。我见他们如此公然篡改事实,编造谎言,还一再诽谤我因敲诈金雁小学10万元未遂才一手炮制此篇假新闻……”。这真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