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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关于六六的文章,
yan 离线
级别: 新兵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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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2-08   

关于六六的文章,

我很少读六六的文章,今天无聊去看她的网页,着实吓了一跳。

我是那个住在六六家里的,六六的朋友,六六劳工的同学。所以,你如果仔细读过六六的文章,你知道我在说什麽。

文学家的作品多是虚构的,但是这一篇有现实的影子,有现实的人物在里面。既然我有幸成为这篇文学作品的主角,我必须将文中虚构的部分澄清出来。否则,真实生活里认识我的人将混淆现实与六六的幻想。

除了我是朋友,同学外,我也确实是博士candidate,不过目前都还不是博士。我不是美女,这也是真的。我担心的是,大家因此觉得其他部分也是真的。

但是,我妈妈不是博导,不是副省长。我外公更不是所谓知名人士。我自己未对六六这样讲过。

我没有单恋失败,在我记忆里,我从未同六六讨论过我的感情生活。 六六有时问我是否在恋爱,我告诉她没有,仅此而已。

“燕儿是个博士生,我不能提她的学位,一提她跟我急,仿佛是我将她推上了不归路。每次我很骄傲地跟人介绍“她是博士!“她都掘着嘴不乐意,说,有什么用?不能看不能吃,被逼着没事做又嫁不出去,只好继续读。(我倒!绝对没有诋毁莫愁的意思)”。六六常常说她很羡慕我的学位,所以我每次回答说,“博士学位有什麽用呢?博士一大把,畅销作家可不是人人做得到。”我没说过“被逼着没事做又嫁不出去,只好继续读”。你觉得正常人讲这种话吗?



“我不走了,我一个人呆着难受,我就赖在你这里,你赶也不走。”这句话不是我讲的,我想象不到我会讲这种话。事实上,我一直在找房子搬家,六六知道,她挽留过我。

“无论我将她吹得天花乱坠,回回给她介绍对象,第一次过后就没回音了”。六六的男性朋友,我一共见过两位,一位是有未婚妻的。一位是来六六家里吃饭后由六六送到电梯口,而我刚好乘电梯上楼,应该都没有说过话吧?这“回回给她介绍对象”,我自己是不知从何而来。

“而燕儿在几天过后没听到反响,就会装作很不介意的样子,拍拍我的肩膀说:“继续继续!生命不息,相亲不止。”我既然从不知有“相亲”这回事,因此上面句字里一个字都不是我说的。

“燕儿是个大户人家的书香门地孩子。她母亲因为是博士导师再加上是民主党人士,再加上她外公是民盟一很重要的人物,已经贵为一省的副省长了。”重复一遍,绝对绝对,没有这样的事。

“那边油锅一热她就迅速跳起来拿了个小本本儿,认真记下炒菜的“秘方”,。。。。每次合上本子都跟我郑重地说:“要打动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打通他的肠胃,光会把罐头菜倒到盘子里是不行的!””。我只能说,完全的杜撰。

“某日燕儿要煮玉米,颠颠儿跑来问我,“玉米煮的时候要不要把外头那层衣给剥了?”我说要。过一会儿又跑来问我,“上面还有须须呢,要不要剥了?”我说随便。她想了想,又问,要还是不要啊?我说,要。再过几分钟,又来问我,下水煮几分钟?我说,水开以后大约2分钟就行了,不要开盖,闷一会儿就熟。过一会儿再来问,是凉水的时候下进去,还是等水开了下进去?我说,凉水就行。再过一会儿,她扭扭捏捏,非常不好意思地问我,再麻烦你一次,火的大小有讲究吗?我当场就笑晕了,觉得这丫头的生活智商为零。”。这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我从未在六六的家里煮过饭。

底下的故事情节。我也只能说,全部是六六的想象,已经没一句是真的了。

这段是过分了:“首先,我给她做了形象设计,将她所有的旅游鞋全部扔了,某次上街专门买了一系列非常女性化的平底时装鞋。有镂空的镶金边的,有细细一根带子系着,显出柔若无骨的脚背的那种。“脚是女人的招牌,你整天把脚藏鞋里,把脚背捂得雪白,谁知道啊?往哪儿一坐,脚趾头先露出来,雪白粉嫩,情商上胜了三分。”她怯怯看着自己的脚趾,目光的羞涩,好象不是露脚而是露胸一样尴尬,“这!这!太暴露了吧?”我倒!才露个脚趾头就算失贞了?

我自己有两双系带子的高跟凉鞋,我也常穿。

其他的情节可以此类推。或者,六六写的是别人也未可知。

我起初搬进六六的家是因为情况紧急。搬进之后一直相当忙碌,回家也只是冲凉睡觉。印象里没有机会和六六聊艺人八卦之外的话题了。我肯定未同她聊过我的感情问题,因为,我一向与六六不算投契的朋友。所以,我也完全没有想到一个作家丰富的想象力,其实会比真实的针孔摄像机更加厉害。

前几天读蔡澜,有篇文章大致意思是,当作家有什麽难,只要将自己的幻想写出来就好了啊。而且举例子说,有个日本作家,出了很畅销的旅游书,记者都想找这个人出来做采访。好不容易找到了,发现这个人根本一直住在九州,连东京都没有去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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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儿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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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3-12-08   
哈哈,真不愧为新兵蛋子,跟我刚来时一样,不分栏目,到处乱讲 laugh.gif

其实,YAN,就象你说的,文学作品多是虚构的,

一是文人的眼力颇为老辣,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打他们手下出来可能妙笔生花;

有时为了使一个人物丰满,也许把多个人的特点和事件放在一个人身上处理,使之生动多彩;


我倒是蛮喜欢66笔下的这个燕
lotus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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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3-12-08   
不要紧的, 小说嘛, 此燕非彼YAN。

我也蛮喜欢66笔下的这个燕。 如果不是远隔重洋, 倒是很想让俺哥见一见。

欢迎YAN加入我们!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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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3-12-08   
我要赶紧澄清一下,此燕非彼燕,拜托童子们不要如此帮亲不帮理。错就是错,不可以乱抵赖或打马虎眼的。等下我要上封正式郑重的道歉信。

你们不要跟贴活稀泥了,赶紧掉转风向砸砖批判我,要深刻。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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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3-12-08   
奇怪,刚才发的一封申明不见了。补发。

文中的YAN属文学创作,请读者理解。

对YAN所受到的伤害表示深刻道歉。绝无恶意。
南洋 离线
级别: 班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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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3-12-08   
为了避免给yan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有关文章已从六六网站上删除。特此说明。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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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3-12-08   
删六六的文章, 有点过了吧。
这个yan 也事。 不是你 就不是你, 你也许 就是人的一个muse 又不是给你自传 干嘛弄得那末可钉可铆。不理解, 不理解。
煮玉米那段, 多可爱呀。 六六, 改个名字吧 叫雀儿。 然后加个 disclaimer, 窃误对号入座。

好好的文学创作, 招谁惹谁了!
jackden 离线
级别: 班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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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3-12-08   
我也觉得不该删。你自己也说了,这也不是事实,那也不是事实。。。。
那写得就不是你吗!六六又不是在给你写自传,何必往里套呢!
lotus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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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3-12-08   
LiLi, Jack虽然说得有一定道理, 可也得理解YAN。 
一个没出嫁的姑娘, 整天在实验室忙, 本来认识小伙子的机会就有限, 万一被不了解的人误会了, 点错鸳鸯, 就坏了。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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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3-12-08   
好了,已经删了,请勿将伤害扩大了。不关南洋的事。是我提出的。 不是点错鸳鸯谱的问题。到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比较好。与文学无关。
小平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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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3-12-08   
六六, 生活的源泉很多, 加上你的妙笔...... 删了就删了吧! 同样的遭遇我也有过. 我们是无意的,甚至是好意的, 可别人觉得困扰.以后多注意处理一下文字就好了.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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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3-12-08   
是呀, 毕竟不是拿自己做影子。 如果真有一天 有人用我当素材, 进行文学创作, 也许我也要造反。好在老公已经到手 不会耽误太多的事。

这末一折腾, yan 以后再去66家 打牙祭 估计就困难了吧 不是说66 不让, 只是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吧。
我要是yan 冲 66的手艺 也应该先忍气吞声才对。

玉米那段写的真好, 怎末才煮 2分钟呢? 我们都要煮上10-15分钟地。
现在倒是使用微波炉了, 那也得3分钟呀。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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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3-12-08   
还有一点教训, 未婚女子 承受能力不高, 要小心处理。以后可以写已婚女子, 已婚的,心智比较成熟 看了乐乐就完了 估计不会上纲上线 牙淄必纠。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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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3-12-08   
66 能让一个单身女子 同住。 厉害厉害。
lotus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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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3-12-08   
QUOTE
以后可以写已婚女子, 已婚的,心智比较成熟 看了乐乐就完了 估计不会上纲上线 牙淄必纠。
 对! 66,下一个就写LiLi吧。 laugh.gif

LiLi身为军长, 意思居然不健康。 应该开个学习班, 净化思想。
第一课: 为朋友两肋插刀
教导员: 66
六六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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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3-12-08   
LILI ,过分了。好象很喜欢看局势混乱的样子。我已经头很大了。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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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3-12-09   
我不是想搅局。 我也是一时冲动, 想啥就说啥了。
yan 呀, 让我语重心长地 和你说几句话吧。

1。不要怕误解 , 瑕不掩瑜。 如果你真担心 66的文章毁了你交友的机会。 你就庸人自扰了。如果那个 prospect 看了66的文章就拒绝你, 算了吧。 你还要谢谢 66 替你 pre-sceening.

2。 你这样在网络上公开你的complain, 对66是不公平的。 你应该和66直接对话先, 取得理解 让66给你个解释 而不是 将这末人性的事情 放到这末无情的网络上解决。

3。 不知道你多大了, 不过从这件事的处理上, 看得出 你好幼稚。 凡事 要多替别人想想, 而不是 将自己放在第一位。你想出口气? 给自己正名?如果你目的达到了, 看看你损失的是什末。 得不偿失呀。

4。生活中, 不只自己是最重要的。 有时候要把朋友放在第一位。宽容, 大度 是一种美德。当你对别人宽容一点, 会觉得自己也快乐了许多。你周围的人幸福了, 你也幸福了。


好了, 希望你和66 能拉一拉手, 尽弃前嫌 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莫愁湖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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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3-12-09   
支持lili,那个小妹妹故作冷静的在辩解中侮辱了66,让我看不下去。

本来就是庸人自扰的事情,她还越说越有理,非逼着66认错。。。何错之有?难道66笔下的作品,都必须和真实相符么?那她家的猫岂不要把66告上法庭?

又没有把你写成恐龙,你着的那门子急?

66,别理她,解释过了还不依不饶的,就把她放在一边,凉拌。。。
advice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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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3-12-09   
替yan说句公道话

这件事是六六做错了。小说和记录生活的散文没分清楚,这是六六错误的地方。记得“丑女”这篇文章收录文集的时候没放在小说故事里面。而我读那篇文字时也的确以为一切都真正发生的,六六的文字给我这个错觉。

一切都是假的,对yan的伤害才大。因为有一点是真的,yan是房客,是六六老公的同学。六六编的故事很容易给人燕儿人如其文的错觉,主人公够可爱的,不过这是读者角度,可被编故事者不会像我们读者那样轻松,会心一笑,就放得下,因为她的整个个人形象完全被改得面目全非。特别是如果她的生活圈子里有读六六文字的人。

我觉得yan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有理有力有节,既说明了事实真相,表达了自己的伤心愤怒,又适可而止,没有穷追猛打,特别是lili的贴子出来后她没做任何分辨,我很欣赏

六六做得也很好,诚恳道歉,及时把文章从自己的文集里摘下来。

lili的贴子过了,你从yan的角度考虑问题了吗?你对yan宽容,大度了吗?

就此话题的讨论到此为止比较好,六六的文章已经伤害了yan,网友们别再写贴子跟yan过不去了。我想六六也希望冷处理这件事。

我曾用“advice”笔名在萍水相逢与六六做过友善探讨,这次启用这个名字,无它,只是证明自己与yan无关罢了。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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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3-12-09   
advice 同志 如果你都觉得是自己的错觉, 为什末还口口声声说是别人的错呢?

按照yan的理论, PZT 早该 一份公文 控诉含冤了。

http://www.bachinese.com/forum/index.php?s...st=0&#entry3312

也许谁都说不清 谁对谁错, 大家就 let it go 吧。 66 和 yan 现在可能都是焦头烂额的。 我准备退出这个题目的讨论了。不想自己也来个焦头烂额。 还是早早地高高挂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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