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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揭开中国文化中最残忍和丑陋的一页(转贴)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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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0-10   

揭开中国文化中最残忍和丑陋的一页(转贴)

(本贴由多贴经适当的编辑而成,可能有不衔接和内容重复之处。特此说明--卡拉)

  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俗称为裹小脚,是把女子的脚用布条扎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的一种封建陋俗。这种经过紧密缠裹导致筋骨畸形的小脚竟被古人美化为“三寸金莲”面受到广泛赞美,乃至男子为这颤倒,女子为之痴迷。

  缠足的初始目的本是借以表现凌空回旋如仙如幻的特殊舞蹈语汇,没想日后却成为剥夺中国女性舞蹈和跳跃的罪魁。宋代要求妇女三从四德,深处闺中,谨守闺范,缠足很快被发现是推行女教的很好手段。明代时缠足与否是社会等级贵贱的分野,朝廷甚至有"浙东丐户,凡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准缠足"的规定。渐渐,缠足成为财富、权势和荣耀的象征,因为只有无需从事劳作的富贵家庭的女子才有条件拥有一双傲人的小脚。清人鼓词中有"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 "河南安阳的歌谣说:"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久而久之,缠足成为合乎情理的社会生活习俗,甚至被整个社会所认同,成为中国的"国粹"。

  小脚魅力大,还有文人雅士写专书研究,作诗文歌咏。清代的方绚(荔棠)便写了一本书,把三脚分为三贵五式十八类,三贵指的是小脚上品三条件:肥、软、秀,肥是肥润,软是柔软,秀是秀雅。五式指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五种样式。下分十八类,什么四照莲、锦边莲、钗头莲、单叶莲、佛头莲等等。各类有好有坏,所以又分九品级,从神品到膺品,花样繁复。这些文人不知费了多少时间和脑力,才完成这些金莲品赏大全。小脚当道,女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弱不禁风,在男人看来风情万种,婀娜风姿,至于走路运动、操持家务如何不便,他们可不管。像这样不关心民生疾苦也就罢了,还把女子缠足的疾苦当做风雅美事,这是什么社会?

  既然脚小才美,小脚也成为选美的项目,最著名的是山西大同一年一度的晾脚会。参赛的妇女盛装来到会场,坐在台阶上,任人品头论足,分个高下名次。清朝末年,湖南桃花江的妇女也以缠脚闻名,当地被称为美人窝,有首老歌不这么唱吗?“桃花江,桃花江是个美人窝。”人人传唱,殊不知这歌大有来头。

  反对缠足的人不是没有,俞正燮、袁枚、李汝珍都是,然而太少太少,多数男人,不问党派,不论出身,不管文武,都不吭气。
 
  缠足之所以能够广泛兴盛而且历时弥久、蔓延极广,无疑是宋代以后从精神上到肉体上对女性禁锢的直接后果。小脚女人不仅迎合了封建统治者与士大夫视女性为玩物的低级趣味,满足了封建时代性变态男子所谓小脚“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的病态性意识与奇特审美观,而且还成为封建时代禁锢女人走向社会的一种压迫手段。宋代朱熹就曾热衷于在福建南部等地推广缠足,作为贯彻男女隔离、“授受不亲”、“静处深闺”的“治女”策略。一经缠足,连走路都走不稳了,女人岂不就十分“老实”了?然而 ,正如《夜雨秋灯录》所称:“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再如老北京“妈妈例”教育“丫头片子”唠叨的“不烂不小,越烂越好”之语,简直是不讲人道的混账话,为了悦已、媚男,其间无数女人的痛楚——“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又有谁还记得呢?

  缠足时代,社会上形成崇拜的小脚、以病为美之风,柳腰纤步、娇柔可怜、弱不禁风、举步维艰的小脚女人独步“脚坛”。肉麻文人更是绞尽脑汁、费劲心机,大唱小脚之赞美歌,把一双小脚吹得天花乱坠,甚至制定出“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等七条小脚标准。清代文人李笠翁曾说小脚最大的功用是叫人(男人)昼间“怜惜”、夜间“抚摩”(无耻!可笑!)。明清以来,当男女缠绵之际,女人的小脚不仅能够激发男人的性俗,有些女子为了引诱自己爱慕的男子,总是大肆卖弄莲钩三寸。“有时故意一缩,有时故意流露,有时故意整一整,有时故意蹴一蹴”,这样的卖弄,在旧时莲迷们看来,比之暗送秋波.眉目传情还要“刺激”。男女调情,也往往从小脚开始。现在很难想象,纤纤小脚竟然成为小脚时代男人们最热衷的女性隐秘“性感区域”之一,以至于明代的春宫画中女子已是赤身裸体,只有小脚上的一双绣花鞋不肯脱去——小脚俨然已成了古代缠足女子的第三性征。在那个连穿着绣花鞋的脚都性感的奇怪时代里,“醉闹葡萄架”中的潘金莲不仅脱得精光,而且任由西门大官人把红绣鞋也脱掉胡闹,难怪张竹坡要怒斥《金瓶梅词话》为“妖淫”了。 

  经过缠足后的畸型小脚,被称为“三寸金莲”。很好听的名词,却是女孩子的血泪所换取。几岁缠足,各地不同,大概从四、五岁开始,缠到七、八岁就大功告成。清代章回小说《镜花缘》写男子林之洋来到女儿国,被国王看中,封为王妃,命宫女为他缠小脚。作者李汝珍把缠足过程描写得活龙活现──

  先用白矾洒在脚缝,五个脚指紧靠一起,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层,用针线密缝,一面狠缠,一面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火炙烧,疼痛难挨,随后日子还要他人搀扶走动,以活络筋骨,如此日复一日紧紧纠缠,并用药水薰洗,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折作四段,十指腐烂,鲜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烂的血肉变成脓水,流尽后只剩几根枯骨......

  虽然是小说家言,虽然受难者设定男性,且为成年男子,但缠足的过程、痛苦大抵如是。大部分男人可不像作者李汝珍那么悲天悯人,他们无动于衷,甚且津津乐道,清代文人李渔(李笠翁);《闲情偶寄》说三寸金莲“瘦欲无形越看越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男人看女人的畸形小脚,白天眼睛吃冰淇淋,入夜后抚摩把玩,妙不可言,小脚令男人消魂迷恋,性感不下于胸脯,诱惑不输给阴部。呜呼,旧社会审美标准如此,哪个家长敢不给女儿缠足?

  中国女人缠足,到底始于何时?文献和传说都不为少。别的不讲,咱们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称之为“王母娘娘的裹脚布”。传说王母娘娘可是黄帝时期人物,说那时已裹小脚,无疑有点“古已有之”的阿Q遗风。其实,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时代。

  早在盛唐之世,人们对妇女的“弓鞋”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据说头部微翘的弓鞋最初为脂粉浓腻.体态丰满的盛唐宫女所创,给那些喜欢猎奇的男人以极大的感官剌激。“划步香阶,手提金覆鞋”,南唐统治者李煜更是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南唐小朝廷虽然短命,却有二事领风气之先,一是大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李后主,开感人至深的一代词风;二是他的妃子窅娘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之记录。

  北宋初年,妇女缠足尚未流行。其到宋徽宗宣和年间,才在东京汴梁(今开封)闺阁中出现了缠足专用鞋,名曰“错到底”,并开始在社会上流传。从北宋词人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所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判断,当时弓鞋尺度,绝对不会是“六寸肤圆”与“尺减四分”那样长大可观。进入南宋以后,缠足风尚开始兴盛,小脚已然成为首都临安(今杭州)时髦妇女的一种象征,而后影响全国的缠足之风就是从这里开始“起步的”,时称“杭州脚”。

  建立元朝的蒙古人缠足之风远胜于南宋,最明显的是在元代的杂剧散曲中,描写人物,无不及足,且动辄以纤小著称,“三寸金莲”之称就是在这时候开始出现的。进入明代,妇女缠足达到了深入人心的程度,缠足甚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时髦,坊院中不少妓女无不以小足金莲作为媚男的本钱,而小脚女人亦成为当时城市女性竞相模仿的对象。有时真想不明白,过去小脚女人走起路来已然是摇摇晃晃,弱不禁风了,还要嫌自己的一双小脚不够小,你一定会认为她这是“有病”。然而现在,我们不是一样看到身边的一些女孩子明明已是标准身材了,还要天天嚷着喊肥健身,这与古代迷恋小脚的女人是不是同一种心理呢?

  清代,妇女缠足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脚为最,并有“从来小脚说山西”之誉。山西小脚又以大同为第一。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年间曾经诏禁之,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当时有某大员以“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上疏,结果传为全国笑谈,可见缠足“魅力”之强大。最后闹得康熙皇帝在禁止缠足的禁令仅颁布了几年便自动撤销。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女缠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老儿拿汉人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若狂,奔走相告,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缠足之风最初盛行于权贵豪富.诗礼之家,像山西小脚女人那样满炕乱爬的“抱小姐”,最初了只能在大富之家才能生存。但可悲的是,由于趋势、攀龙附凤的从众心理,一般平民百姓也盲目地效仿,使得缠足陋俗愈演愈烈,形成了天下同风的小脚局面。小脚女子不惟成了男子的择偶标准,“娶妻要娶小脚妻”成为社会普遍的风尚,即便是家徒四壁的卖油郎武大哥也以能娶小脚女人过门为赏心乐事。订婚之时,三寸金莲缠裹得如何必定是男方家属急于得知、多方打听的闺阁秘密之一。为了给自己的姑娘找个好婆家,以便取悦官人、光耀门庭,做母亲的在闺女很小的时候,就将女儿除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折断,窝在脚心下,然后用布缠起来。在小脚盛行的“重灾区”,大脚女人往往遭人耻笑,甚至难以出嫁。那时,如果别人骂你一句“好大脚”,比骂娘还难听!

  再说那双缠成的小脚,离开了它的外包装——裹脚布和绣花鞋。仅仅一瞬间的裸露便可看到一个怪异的形象和可憎的阴影(初次目击者必定全身抽搐)。它是一双妖魔似的脚,一个长在小腿上的梦魇,一种无法面对的现实。它的奇丑形象,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女性这个优美的词汇联系起来。它与她同在一体,同入一屋,同上一床,伴随她织布、嫁人、睡觉、生孩子、吃饭、喂猪、下田、挑担、拉车、绣花、做鞋、上茅厕。从五六岁开始敬仰它、塑造它、装饰它,并在十余岁时拥有了它,就没有一分一秒离开过女人的身体。因为,它已经成为女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又是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器官。它承担着男人强加在肉体上的审美和性欲,又以丑陋和痛苦的真容表达着这种审美和欲望。它是世界上最惨痛的表达和最真实的谎言,打着美的幌子在经营魔鬼面具,是人体地狱的铁证。她们沉沦在时间的底层,露出死亡的表情,僵硬、冰冷、苍白、狰狞,全铺盖在它身上。

  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这样的“脚”是怎样缠成的呢?——为了让她(缠脚女人)脚形瘦削狭窄,使脚心凹陷深入,使脚背弯弓隆起,使脚缩短减小。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因此她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她毛骨悚然地捏着自己变形的脚,看着苍蝇一群一群向她扑来。她的眼眶红肿得透不进一点亮光,她的内心已是一片漆黑。她奶奶又拄着拐杖,走到墙下,从老墙的缝隙里,捉来几十只黑色的虫子,把它们活生生地裹缠在她血肉模糊的小脚里。开始时,她感到小虫子在里边乱钻乱咬。后来,小虫子全死了,化成一种刺激性很强的东西,与瓷片、血肉混合在一起,发出刺鼻的恶臭。过了几天,她母亲为她解开缠足布,惊喜地说:化脓了,只是脓血不大。她奶奶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母亲又把她的脚缠裹起来,安慰她说:快了,快了,脓血流干后就不疼了。

  从此,她母亲每天用白棉纸为她抹一次脓血;

  从此,她隐身在黑暗的房中洗脚,晾晒臭鞋和缠足带,修剪小脚上的老茧,在小脚上敷贴叶片……

  从此,她以丑陋和痛苦获得男性荷尔蒙的攻击;

  从此,她被男人供养着,足不出门,知"足"常乐;

  从此,她拼命为男人生孩子,并把所生的小女孩,按照男人的要求,全部裹成小脚娃娃……

  在缠足时代,有些乡下女人“不幸”成了漏网之鱼,长了一双天足“解放脚”。这些人最怕出名,否镇人人注目脚下,害得老太太岂不难堪!小和尚朱元璋为了维护皇后马大脚,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脑袋。有一次西太后要召见合肥李鸿章的妈妈“大脚夫人”,满朝文武都去迎接。李鸿章怕老太太露出大脚出丑,气得老太太勃然大怒,大骂“你老子都不嫌我脚大,你倒嫌我脚大!”一气宣布不下轿了。李大脚的壮举一时使全国大脚女人扬眉吐气。从此,再没人敢笑话人家老太太的大脚——谁知道哪家门再出个朱皇帝或者李相国呢?

  缠足起源于五代,经过宋代,元明以来大盛。满人入关,建立清朝后,一度严禁妇女缠足,违者责其父母(这是康熙元年的事),但缠足已是人心所向,缠足禁令又取消了。──这才是最悲哀的事。缠足已经变成全民共识,“三寸金莲横量”的女子评价不高,嫁不到好人家,因此,即使举办公民投票,恐怕主张缠足的仍占多数。

  清末,门户洞开,洋人来华传教,带来不可缠足的观念。“天足会”于焉诞生,入会的妇女不得缠足。随后,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和弟弟康广仁在广州成立“不缠足会”。梁启超也反对缠足,并于上海成立不缠足总会,规定: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凡入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凡入会人所生女子,已经裹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

  尽管后来从慈禧到孙文,掌控的政府明文禁止缠足。然而偏远地区,妇女缠足现象仍然寻常。缠足陋习,作为中国女性病态美的象征,一直延续到1949年建国时期方始告终。1950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有害健康,妨碍妇女参加生产等理由,严禁缠足。年轻女子缠足现象才开始绝迹,中老年妇女纷纷放足,缠足逐渐成为历史名词。如今随着那些小脚老太太的仙逝,小脚也将彻底从中国历史舞台上消失了。  

附图:

幼女
图片:GIRL_BI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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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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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3-10-10   
少妇
图片:LADY_BIG.JPG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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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3-10-10   
老太太
图片:Footbinding4.jpg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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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3-10-10   
裸露之裹足
图片:boundfoot.jpg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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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3-10-10   
尖口鞋
清末民初最流行的形式,鞋幫由兩片合攏,鞋頭纖瘦尖銳,走路時只有瘦窄尖銳的鞋尖外露,看起來更覺金蓮纖小。
图片:shoe6.gif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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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3-10-10   
棉鞋
為河北、山東等地冬天婦女穿著的鞋子,幫內塞有棉絮或襯以毯子。
图片:shoe5.gif
臭孩兒 离线
级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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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3-10-10   
我小的时候家里的佣人就是裹小脚,那年头年轻人不做帮佣,
都是老太太,每个佣人我们都称姥姥。她们全部都是小脚,
走路一颠一颠的。晚上洗脚有时会被我偷看到,好恶心啊。
比卡拉的照片难看多了,她们倒也习惯了,不以为荣,也不
以为丑。我妈妈经常要我帮姥姥们干粗重活,可能也是怜悯
她们的小脚干活不方便,为此,我倒是多挨很多打骂,因为
年纪小,干活总出错。

我们是满人,我的奶奶和姥姥都是大脚,很带劲儿。
scubadiver 离线
级别: 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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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3-10-11   
it is one of the ugliest tradition of chinese culture, and we should all be so grateful that it's over. My grand mother's feet are about 4 inches long, and that is already salvaged by my grand father, otherwise it's going to be even shorter. The story was that my grand father went to see his bride-to-be, and after giving his approval of the marriage, he asked his future parents-in-law to stopped the torture-in-progress. For that, we still admire his wisdom at age of 14.
苇儿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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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3-10-11   
我们家的女人,从我母亲和姑姑这一代才是“大脚”。

记得姥姥在世的时候,因为一双小脚,忍受了很多痛苦,因为裹足,脚部和腿部的血液循环受到影响,每年从秋天开始,姥姥的小腿以下到足部,肿胀不堪。老人的这种痛苦我们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因为从小在姥姥身边长大,和老人的感情格外深。姥姥活了90多岁,晚年因为行动不便,经常是我工作之余帮她洗脚和修剪指甲,每当看到因骨骼变形而磨起的茧子,对过去裹脚的风俗就痛恨不已。

臭孩兒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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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3-10-11   

葦兒好偉大﹐我不敢看﹐更不敢碰。
爱一点 离线
级别: 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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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3-10-12   
看了难受,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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