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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汉语比英语不知高明了多少(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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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04-01-22   
也谈语言的难易问题
——与毛喻原先生商榷
何南林

(转自《书屋》2004年第一期)
 
《书屋》2000年第九期发表毛喻原先生的文章《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对汉语尤其是汉字作了“体无完肤”式的大批判,如:
  汉字是方形的、单音节的,这对无限放射着的环圆形宇宙,以及注定了不可终极的思想之终点无疑是一种近乎残酷的凝固、定格、裁截和强硬规范。
  汉字似乎是从气象万千的世界中给强切割出来的,它的方块性与宇宙的圆融性似乎构成了一种截然对立的形象。……这情形好像是,汉语插上了一双升天的翅膀,直上云霄,已进入一种理想世界的天国,它一味地自恋、手淫和陶醉于自身的安乐,而全然不顾现实的沉沦、邪恶、堕落和毁灭。
  汉字成了一道心智思维透视世界的视觉屏障,所有的目光都随着文字形象的泛滥而变形,所有的知性都仅在相应的二维平面里作过度浪费的铺张。
  汉字的书写是一种围绕着一个虚拟中心的、自我繁杂、自我缠绕式的书写。这种书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没有明显的书写规则。这就仿佛一辆陷入于沼泽地的汽车,虽然车轮在旋转,但却是空转。也像一种步伐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原地踏步,自身循环,有双脚运动的轨迹,但没有双脚前进的步伐。
  如果没有字母文化,这个世界简直不可想象……而没有汉字,这个世界所失去的东西当属有限,因为汉字文化所创造的东西更多地属于自产自销,自娱自乐,而在这些自产自销的东西中,绝大多数又属于那种极有可能加害和有伤于汉人思维与生活品质的粗劣货色。
  一句话,这个世界上若是从未有过汉字,从未有过汉语,甚至从未有过汉人,该是一个多么美好、多么纯净的人间天堂!
  毛先生的文章,汪洋恣肆,哲理深奥,才疏学浅如我,根本不配一读。例如,汉语是如何“一味地自恋、手淫”,汉字的书写又怎么会像“一辆陷入沼泽地的汽车”,想得头大如斗,仍然不得其解,恨不能登堂拜师,亲聆教诲,尤其渴望先生“动作示范”,以便深刻理解“汉语手淫”的确切含义并由此而陶醉于自身的安乐。
  拜读全文,好不容易找到“语言难易”这样一个话题,还算简单,勉强明白;但又“不幸”有些异议,故斗胆提出,与毛先生商榷。
  长期以来,汉语几乎是一致公认的难学,主要原因就在于汉字。尤其是与英语相比,一个只有二十六个字母,一个却有成千上万个汉字,其难易似乎不言而喻。然而,却很少有人想过,这样的对比其实并不合理。字母与汉字分属两个层次,其间根本没有可比性。英语字母只是一种构词单位,除了a,i(大写)以外,均不能单独成立。而汉字却个个都能独当一面。真要比较的话,字母只相当于汉字的笔画,而汉字则相当于字母的上级单位——词(word)。一个人仅仅学会了“横竖撇捺”,毫无实用价值;同样,仅仅学会了二十六个字母,也依旧是个文盲。
  毛先生似乎要进一步,没有直接拿汉字与字母作对比,而是找出一个包括偏旁部首在内的“结构部件”,从而得出“二百一十五与二十六之比”。与上万汉字相比,这一对比的确大大减轻了汉语难学的“罪名”。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却不想领他这个情,因为这一对比仍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的,无法成立。类似于汉字与笔画之间的结构部件,英语中也可谓比比皆是,如th,sh,ch,ee,ei,ie,ou,au,ed,re,qu,ing,tion,able,ought,ology等,真要找起来,数量肯定也不少。显然,在这上面斤斤计较,互争高低,实在是没意思。
  毛先生(以及许多人)之所以要作这样的对比,无非是要证明汉语比英语难学:“在对相同数量的语言文字学习过程中,中国人比西方人要投入更多学习精力和学习时间。所以,这也是象形文字不经济、不科学、不简约的一个佐证。”
  语言的难易,当然可以比较,但如果说“二百一十五与二十六”这种简单的数量之比便可充当铁证的话,那么我们岂不更是可以利用这一比例关系,进一步具体算出汉语比英语难八点二六八倍的精确结果?即:讲英语的人如果十年可以掌握“语文”的话,讲汉语的人则至少需要八十二年!
  然而,正当我们为这一重大“科学发现”沾沾自喜时,毛先生突然又亮出另一组完全不同的数据:五万六千个汉字与八十万个英语单词。按照他的“数量决定论”,岂不又可顺理成章地得出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结论:英语比汉语难十四点二八倍!
  更令人惊奇的是,毛先生接下来谈论“汉字的早熟性”时,似乎完全忘记了他前面所作出的结论,又换了另一套说法:“据说初习汉字的人,只要掌握了最常用的二千个左右的汉字,就可读懂百分之九十五的流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而且丝毫不会感到有任何阅读方面的困难。这在西方语言的文字里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相比之下,在西语世界(比如说欧美),即使你拥有五千个左右的词汇量,你也难以应付通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此词汇量用于日常的口语交谈还可以,但要用于学理探讨和文本阐释显然万万不能。”
  试问,不看上下文,光凭这一段,难道您不觉得这是在褒奖汉语,贬损英语吗?
  我们自幼便熟悉“学海无涯”、“书山有径”之类的训戒,深知求知的不易。但这种求知却绝不包括吃饭走路——尽管它们也不是生而知之。因为相对于文化知识而言,它们实在轻而易举,不足挂齿。越是简单的东西,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也就越少,反过来,投入的时间与精力越少,便越是证明简单易学。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吧。毛先生说:“中国人的识字任务在高小阶段就大体完成了。即是说他在小学阶段所学的有限汉字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那么请问,这样一项任务,我们能说它难吗?毛先生惟恐人们不相信“汉字易学”这一客观事实,特地举出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现象作为例子:“在西方,即使是大四毕业的学生,出学校后也得不断学习新词,查阅词典,才能克服阅读上的困难,顺利胜任对于文本的阅读。”一个是“高小阶段”便大体完成,一个是“大四毕业”还要继续学习,两相对比,孰易孰难,岂不是一目了然?
  毛先生拿汉字与英语单词比较,证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比较应在相同的层次上进行。我们由衷地为他这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态度而感到骄傲。而比较一旦在这个层次上进行,以往有关语言难易的评价也就不得不全盘推倒,重新审定。我们且以“医学名词”作为佐证。
  汉语一个“炎”或“症”字,再加上不同器官名称,便可顺顺当当地指称大多数病症。如鼻炎、喉炎、中耳炎,牙龈炎,英语分别是:rhinitis,laryngitis,otitis media,gingivitis。善学者立刻就会发现,后缀“itis”很可能就相当于汉语的“炎”。这的确不失为一种“巧记”;但遗憾的是,至关重要的前半部却完全是一付生面孔,其中根本不见nose,throught,ear,teeth等“熟字”。因此,最多也就知道这是一种病,而很难获得进一步的具体信息。
  再如:皮炎、肾炎、肺炎、肝炎、脑膜炎、阑尾炎、盲肠炎、腮腺炎、乳腺炎、肩周炎、颈椎炎、夜盲症、失语症、厌食症、肥胖症、多动症、恐高症、恐水症、贫血症、失眠症、狂想症、梦游症、健忘症、癫痫症、忧郁症、营养不良症、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症、美尼尔斯综合症、更年期综合症。读者诸君想必大多都是学过英语的,但就算四六级证书在手,托福、GRE勇夺满分,扪心自问:你能说出一组相应的英语单词来吗?即使现在一一查出,又能否全部记住,尤其是,究竟能记多久?
  《包法利夫人》中,主人公准备上医学院了,却站在介绍课程的公告栏前目瞪口呆:anatomy,pathology,physiology,pharmacy,chenistry,botany,clinicalpractice,therapeutics,hygiene and materia medica。一个将要上大学的人,对要学的专业居然“一字不识”,这在中国人听来简直有如天方夜谭。我们甚至怀疑,西方人,哪怕就是大学毕业、博士后,到医院看病,能否轻易找到相应的科室?
  当然,严格说来,英语许多单词也是有“理据”的。如“aphasis”(失语症),来自希腊语,“a”表示“缺乏”,“phas”意为“说话”,“is”则是表示病症的后缀。由此看来,英语“识字”似乎亦不难。但问题在于,希腊语就那么好学?西方人难道真的就个个精通?相反,汉语则根本用不着任何“词源学知识”,只要用汉字一写,小学生都能明白——“一种不能说话的病”。难怪日本著名语言学者金田一春彦举了这个例子后,不禁赞道:看来还是汉字方便。
  由此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打个比方,汉语就有如“活字印刷”,汉字平常都是一个个单独存放(当然如铅字一样,有一定的存放规则);用时则一一调出,组合成词。印完一个版面后,又可拆开排成另一个版面,故而有限的汉字可以无限地重复起作用。也就是说,汉语是“记字不记词”。比较一下“鼻炎”与“rhinitis”,对此便有深切体会:前者只是两个普通的汉字,而后者则是一个必须额外记忆的单词。这就意味着,除去极少数专家,对一般人来说,英语的单词是“不可拆”的——强行拆卸只能得到一堆“七零八落”的字母。借用同一个比喻,英语就类似于“雕版印刷”,一个单词就是一个雕版,排好以后便不能动了,故而有多少页码,就需要多少块雕版。既然书籍的出版是无限的,雕版的增加也就没有尽头,英语单词于是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永无止境。雕版的无限增长,可以靠扩大甚至建造仓库来堆放;但记忆容量却是有一定限度的,根本无法承载无限增长的词汇,于是“生词”越来越多。如果把相对固定的个人词汇量作为分子,把无限增长的词汇总量作为分母,则不难看出,西方人的“识字率”实际上是呈现出步步下降的趋势。众所周知,词汇量是衡量文化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那么,这一标准的相对降低,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再举个例子。学过外语的,无论英法德俄,日意西葡,都知道有所谓的“专业词汇”,一门专业一本(甚至多本)词典。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但字母文化所隔的,远远不止于专业知识,而且包括所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说,其“语文”同知识一样,也必须“活到老学到老”,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学习,其任务之艰巨,难度之大,也就可想而知。惟独汉语是个例外。一个人只要小学毕业,便如毛先生所说:“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无论将来从事何种专业,也无论该专业将涌现多少新术语,都一律采用“增词不增字”的方式从容应对,故而从无“专业词汇”一说,凭一本《新华字典》便可畅行于所有专业之间。外国人到中国留学,也有这种体会。只要过了语言文字关,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学习各种专业——包括使用不少古汉语的中医。
  英语不仅词汇量大,任务艰巨,而且即便就每一个具体的单词而言,其学习也并不见得比汉字容易。汉字只要会读会写,也就算完;而英语单词除了本身的识记以外,还涉及许多语法上的“嗦”。我们下面仅以单数变复数的规则为例,看看这些“节外生枝”到底有多麻烦。
  一、规则复数形式
  1.直接加-s(根据辅音的不同,有s,z,iz三种读音,这里就不讨论了)。
  2.以-th结尾的名词加-s(根据元音之长短不同又有不同读音,亦不讨论)。
  3.以-s,-x,-z,-ch,-sh结尾的名词加-es。
  4.以辅音+y结尾的名词变y为i,再加-es。
  5.以元音+y结尾的名词加-s。
  6.以-f,-fe结尾的名词,一般先把-f,-fe变为v,再加-es(所谓“一般”也就意味着有例外,还得个别记忆)。
  7.以辅音+o结尾的名词,一般加-es(又是“一般”)。
  注:有少数以-th结尾的名词,以-y结尾的专有名词,以-quy结尾的名词,少数以“辅音+o”结尾的名词,以“元音+o”结尾的名词,以-o结尾的专有名词,有些以-f结尾的名词等等特殊情况,这里不再一一例举。
  二、不规则复数形式
  1.变换内部元音,如foot-feet,mouse-mice。
  2.带词尾-en的复数形式,只有下列三个名词:brother-brethren,child-children,ox-oxen。
  3.单复数同形:aircraft-aircraft,sheep-sheep。
  4.具有规则和不规则两种复数形式:fish-fishes-fish,reindeer-reindeers-reindeer。
  三、外来词的复数形式
  1.保留原来的复数形式:stimulus-stimuli,basis-bases,thesis-theses。
  2.除原来已有的复数形式以外,还具有英语的规则复数形式如:focus-focuses-foci,nucleus-nucleuses-nuclei,medium-mediums-media(注:有些外来词的英语复数和原来的复数意义不同,如:geniuses(天才)-genii(妖怪))。
  四、复合名词的复数形式
  1.第一个组成词变为复数:comradeinarms,comradesinarms;lookeron,lookerson。
  2.两个组成词都变为复数:woman comrade women comrades。
  3.最后一个组成词变为复数:boy friend,boy friends。
  五、缩略词、拚缀词、首字母缩略词、缩写词、字母等的复数形式
  1.缩略词和拼缀词的复数形式(根据现有材料)一般加-s如:motel,motels。
  2.首字母缩略词一般加-s或's如:IC,Ics;VIP,VIP's。
  3.缩写词一般加-s如biggrin.gifr.,Drs;No.,Nos.(有时重复最后一个缩写字母;有些表示度量衡单位的缩写词,其复数往往不加-s)。
  4.字母、阿拉伯数字等一般在字母、数字等后面加's或-s如:It happened in 1960's/1960s。
  此外还有物质名词、抽象名词、专有名词、集体名词等等的复数变化形式,恐读者耐心有限,不再抄录。
  最后做一个小测验:给出下列词的复数形式:lookeron(旁观者)、runnerup(亚军)、attorneygeneral(检察总长)。显然,它们都是复合名词,故而可以套用第四条规则。然而,即使把几条细则背得滚瓜烂熟,又能否说得清楚-s应该加在哪里——第一个还是最后一个组成词,抑或两个都加?这实际上就意味着,在许多情况下,什么规则都用不上,只能一个个死记硬背。这样的任务,难道会轻松吗?
  以毛先生的学识,英语自然不在话下,不论有多少规则,也不论每一条规则之下有多少例外,统统倒背如流,如数家珍,所以才敢大言不惭,声称“容易”。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甚至包括英语本族语者,却没有这样高的天赋。周有光先生曾接到一封大洋彼岸寄来的宣传品,说是到2000年,每三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文盲,故而恳请人们加入扫盲斗争。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教育程度如此之高,且又生而有幸,上苍赐予这么“容易”的字母文化,若说“一字不识”,恐怕难以置信;照我们猜测,美国人的“识字”当不成问题,但这“密密麻麻”、“坑坑洼洼”的语法细则,实在是记不胜记,背而又忘,故而虽能说写,亦不妨碍相互理解,但错误不绝于耳,病句放眼皆是。因此,从标准语言的角度而言,将其称为“半文盲”,或许更加合适。
  刘绍铭先生在美国执教中国文学达三十年之久,竟用“令人心寒”这样的字眼来形容美国学生语文修养之差。例如:“去年笔者班上有十六位美国学生,除了四五个文字尚算通顺外,有一半以上写错文法、拼错字和不会标点或断句。”这似可为“半文盲”之说作证。
  诚然,中国大学生的汉语也不敢恭维。据说,某大学一寝室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会写“钥匙”,最后不得不以“key”代之。中国人的语文水平下降,是否可以归咎于汉语的难学,暂且不论;但我们这里却不得不提及另一个重要原因,即英语学习所占时间越来越多。如果说,中小学阶段,汉语与英语之比重还基本接近的话,那么,到大学乃至读研考博,就再没有人会“傻乎乎”地为汉语“浪费时间”了。从正规教育的角度而言,中国人在英语上面所下的功夫,绝对不会低于汉语;受教育的层次越高,其间的悬殊就越大。试想,假如不学英语,时间全部用来背唐诗宋词,读名篇杰作,语文水平会这么差吗?同时在两条战线上发起攻击,又能期望多么辉煌的战果?相形之下,美国人比我们轻松多了,但光是应付一门英语,其表达能力便已是“一塌糊涂”(刘绍铭语),假若他们也像中国人一样,花同样多的时间来学汉语,就更不知道要一塌糊涂到什么程度!
  诚然,几千个汉字学起来也的确不容易,但它们如同“铅字”,一旦铸成,便具有“一劳永逸”的神效,正所谓先苦后甜,先难后易。只要努力翻过这座山,前面便是一片坦途,终点近在咫尺。相反,英语二十六个字母貌似简单,学来轻松,却是先甜后苦,先易后难,道路越走越窄,陷阱越来越多,防不胜防,令人怯步。毛先生说,西方大四的学生,出学校后还得学习新词,这不过是“活到老学到老”的一方面而已;事实上,他们往往还要回顾“旧词”。譬如,单数变复数,其规则之五花八门,其特例之数不胜数,便不得不时时“温故”。之所以会有“一半以上”写错文法,拼错单词,显然绝不是没有学过,而是记忆消退,又不及时巩固所致。一句话,西方人幼时省下来的时间,到成人甚至老年时却不得不加倍付出!
  另一方面,汉字其实也不像西方人想象的那样可怕。事实上,按部就班读上来的小学生就并不觉得怎么辛苦,需要扫盲而且效果不佳的都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学语言,不论母语外语,本来就是一桩费力不讨好的事,成功率极低。西方人若也像我们学英语一样,从娃娃抓起,两千汉字,最多中学毕业即可掌握,“就可读懂百分之九十五的流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而且丝毫不会感到有任何阅读方面的困难”。而我们的学英语,中学毕业是个什么水平,大家心里都有数。
  中国人的识字任务既然高小阶段就大体完成了,这就意味着有更多时间用于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事实上,中国人之所以能够拿出这么多时间来学英语,不就是因为汉语简单易学而节省下来的吗?换成美国人试试看?如此说来,汉字的“早熟性”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然而,毛先生却高人睿智,目光敏锐,见常人之所不见,竟一眼看出这是一场灾难来,即:“极有可能导致错误地认为对于社会所有文本的虚假性全面解读,从而阻碍汉人认知能力的持续发展。它的可悲的社会文化效果可能就是导致人们所谓智力的‘早熟’,而智慧永远不成熟。因为他们的识字能力(进而带来的阅读能力)似乎是一次性地就完成了,解决了,也就再也没有什么必要去继续深化和发展这种能力了。显然,正是汉字的这种形式的早熟性和词汇掌握的早熟性,导致了汉语世界人们理性认知和智慧探索的阻碍和迟滞。推之究极,汉字的早熟性要对中国人民的心理(文化)迟熟或不熟负起直接的责任。”
  按这种逻辑,吃饭走路等行为“一次性地就完成了,解决了”也绝不是什么好事。不少人成年之后,吃饭依旧难免噎着,走路还可能摔跟斗,看来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去继续深化和发展这种能力了”。反过来,假如我们需要花费一生的时间来学习走路的话,那么等到八九十岁——但愿能活这么长——保证个个健步如飞,可以到奥运会拿金牌。推之究极,走路的早熟性要为全世界人民的步伐不稳负起直接的责任。
  毛先生为了证明象形文字不经济、不科学、不简约,举的例子就是需要投入更多时间与精力。那么相对而言,西方语言岂不就是“早熟”了?西方语言早熟,不曾听说会影响到西方人智慧的成熟,何以汉字一“早熟”,就“导致了汉语世界人们理性认知和智慧探索的阻碍和迟滞”,并且“要对中国人民的心理(文化)迟熟或不熟负起直接的责任”呢?我们真希望毛先生能拿出一两个具体的例子,以解释这种“对西不对汉”的奇怪现象。
  语言之难易,严格说来,只能算做一种“经验之谈”,不易“科学举证”。不过,亲身体验往往也足以令人心服口服。我们便不妨来听听其中之一。辜鸿铭认为:“汉语口头语言不仅不难,而且与我所掌握的其它半打语言相比,除了马来语外,它可算是世界上最容易的语言了。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既没有语格、时态,又没有规则和不规则动词,实际上没有语法,或者说不受任何规则束缚。”
  这位十三岁出洋,精通近十种语言,其英语水平被孙中山、林语堂誉为中国第一的“文化怪杰”,在进行了大量“中外”对比之后,竟作出这样的结论,岂不令“拼音文字至上者”如丧考妣,痛不欲生?毛先生身为“灭汉扶英”大军之急先锋,对封建老朽辜鸿铭使出的这一“毒招”,理应责无旁货,奋勇还击。
  那就让我们来观赏毛先生扬刀跃马、驰骋沙场的雄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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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04-01-22   
汉语----面临的另类战争

送交者: 万锋 2004年1月21日20:46:28 于 [天下论坛]


中文(汉语)与英语同属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两大语言,但认同地位上,英语显然占了优势。因为,显然,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学习英语,而且,使用汉字的人群中,学习英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而且,英语本身也在良性地发展进化,从构词法,缩简语、略语或新词等都有规律可寻或权威字典及时收录供查找,尤其是,英语的发展适应了当今计算机等高科技的支持。
那么,中文的现状怎么样?可以说,潜在的危机隐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这里仅强调几点显然的危机与缺陷,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和学者重视。
繁简混杂:台湾文化的渗透?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台湾商品和资本的进入大陆,台湾的文化渗透也在悄然进行。当然,繁体字本是中华的古典文化遗产。如何看待繁体字与简体字的关系?当然,中华古典文字有一种古典的艺术美。但是,文字的意义最重要的并不是艺术美,而在于她的意义表达是否清晰简明和交流是否顺畅明快,书写是否简要快捷,输入传递是否容易准确,理解确切无歧义。从文字的作用来讲,简化发展汉字是一种必然趋势和适宜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但实际上,目前的现状怎么样?很多人盲目崇拜繁体字,有繁体广告牌,繁体书籍,繁体报刊,在很多人眼中,繁体是一种时髦,是一种新时尚。可不,连电脑网站也必须有简体和繁体版之分。尤其感到可悲的是,在美国,华人书刊报纸、媒体文字绝大多数是以繁体为主,即使近几年来,随着大陆移民留学生大幅度增加,有了一些简体网站,但仍有繁体版想随,即使大陆团体、教会发放的资料都喜爱繁体字,这是怎么着了!实际上,这是台湾的主体文化在影响感染大陆文字文化。本人不是禁繁体字派,但不主张泛繁体字,提倡文字的合法、合理有序使用。文艺复兴并不是复古,文字要发展,要适应现代生活的节奏。
那么,应该如何?国家有所谓的汉字简化委员会,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机构应该如何工作?显然,目前运行得并不令人满意。第一,这样的机构学术方面必须由多方面的学者结合起来,如汉语言文学专家,计算机专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以及传媒界组成,使得汉字简化有科学依据。第二, 他必须有很好的社会沟通渠道,让人人有参加的机会和权利,及时发布权威的文字信息,指导监督国家文字规范化。第三,应有权威的字典出版公司,协作收集、传播。
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是,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中文终于在美国进入AP项目了。但是,应该非常严肃地对待这件事。应该将标准的中国汉字而不是混杂不清的文字推广到美国乃至全球。同时,也希望政府重视海外的中文传媒标准化。
汉语拼音和通用拼音:目前,陈水扁为了台湾去中国化,竭力从各个细节体现与大陆的差异。从繁体汉字到通用拼音,目前,尽管汉语拼音在全球得到公认,陈水扁班子仍强行政令全岛推行通用拼音,取代目前的汉语拼音。那么,是否会出现象繁体字那样,通用拼音也登陆或渗透大陆,影响大陆的文化体系呢?国家如何防范与应对。
汉语拼音的研究应该继续,要发现问题,使该体系更加完善。应立法,规范拼音,以及地名、单位、人名的正确拼音,乃至英译。汉语拼音也是汉字和英语联系的纽带,应该建立官方的网站,就汉语拼音与英语的关系详细阐述,推广。对不符合规范的应进行修改。一个最大的例子,清华大学的英译就采用了通用拼音,而非汉语拼音,让国人不知所云。此外,应就人名,尤其是名字的汉语拼音英译规范化,如胡锦涛的翻译可以这几种写法。Jintao Hu, Jin-Tao Hu, Jin Tao Hu, 复姓应该如何标准译写,名字是3字以上的又如何译写。如欧阳春晖, 李王建军,陈有富贵之类。特别是在英文国际刊物发表科学文章,如何规范中文人名的英文译写。
实际上,只有完善的文字或拼音体系,能够通过政府或民间不断推广应用,最终得到华人乃至全球其他语种人群的肯定和接受,特别是在陈水扁之流故意去中国化和企图以所谓台湾本土文化渗透大陆,扰乱中华文化,达到其别有用心。文字也成为了另类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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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04-01-30   
中国人聪明的真正原因 zt

送交者: dayang 2004年1月29日14:35:53 于 [教育与学术]

中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记得有一次,大概是胡野碧在辩论时干脆把它清楚地说了出来。前几天‘世纪大讲堂’请了一位学者李锐也认为全球化的结果是让英语统治世界。只有阮次山在一次‘大时代,小故事’中谈到汉语的思维速度比英语快。但是,他又提出一个问题;既然由于汉语使用了‘声’使得汉语的思维速度比英语快,那么,由于广东话中的声比普通话多,是不是广东话的思维速度比普通话更快呢?我的回答是,广东话虽然使用的声调多于普通话,但是,广东话有两个缺点,第一、它的文字规划得不好,文字表达欠佳,且有闭音节的声音存在。第二、它的声音利用率不高,普通话有21个声母、35个韵母和四声,连乘的结果是2900个声音,但是能够被利用的是2500个,而真正被用到普通话中的仅1200个。广东话有九声,即使它的声母和韵母与普通话一样多,那么它实际使用的声音也应该是普通话的两倍多才对,但是,广东话中实际使用的声音仅有1500个,与普通话相差不多,而它的利用率比普通话小了几乎一倍。利用率小,就说明难学。因为同样的一个声母或韵母,每次的使用实际上也是一种练习的过程,利用率高的声母或韵母必然容易记忆、容易掌握。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看到,凡是常用的语言元素,包括声母、韵母、汉字和单词等到,越是经常使用的越容易掌握。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最好的语言是不学而知,但是所掌握的知识又最多的语言,或者说,学少而知多的语言。

  英语与普通话相比则不同,国际音标中,英语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所以英语的声音种类不会超过20×20=400个;反过来说,不在这四百个声音之内的任何声音都不被英语所承认,或者被认为是不正确的发音;这里所说的不是‘音节’。比较一下就会看出,汉语的发音种类是英语的3倍,两者的比值远大于广东话与普通话的比值。

  下面要说一下,为什么声音种类越多,思维速度就越快。这个问题,去年我在‘北大中文’论坛讨论了一个月才使大家弄清楚,在这里我希望尽量说得简单。假设有一个仅会发两种声音的人,具体地讲,他就会发a和b两个音。根据电脑的理论,我们知道,他用这两个符号依然可以表达整个世界。再假设,世界上仅有400种事物需要表达,那么,一个英国人可以用每一个发音来表达400种事物中的一件,而仅会发两个声音的人,有时就不得不用九个发音来表达400种事物中的一件,因为二的九次方才大于400。比如,英国人用‘i’代表‘我’而仅会两个声音的人可能要用abbababba代表‘我’这个概念。一般人每发一个声音大约需要消耗四分之一秒的时间。比较两者就会看出,仅会两个声音的人,不但表达得慢,而且还费力气。在表达‘我’这个概念的时候,英国人使用四分之一秒的时间,而仅会两个声音的人使用了二又四分之一秒。如果两个人总以这样的比例生活一辈子,他们一生中所享受到的所有信息将是它的反比9:1。实际的情况中,最明显的是日语与汉语的对照,我们知道,日语使用了100种不同的声音,而汉语使用了1200种声音,因此很多汉字让日本人一念就必须用两个或者三个声音来表达。我们假设日语中所有的字都用两个声音来表达,那么岂不是说,日本人一生所能够享受到的信息仅仅是中国人的一半吗?我曾经思考过,这是不是与日本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伟大的思想家有关。我们知道,思维实际上是一种心里说的过程,如果在说话时表达得快,那么,思维的速度也应该跟着快。具体的例子是赵元任曾经比较用英语和汉语背诵乘法口诀的速度,汉语使用了30秒,而英语使用了45秒。因此,如果两个人同时用英语和汉语来背诵的话,到了30秒的时候,汉语使用者一定想到了九九八十一,而英语使用者则一定到不了这里,说不定,他想到的仅仅是七七四十九。这就证明了使用发音种类多的语言比使用发音种类少的语言思维速度快。这一点曾经被国、内外许多学者所证实。至于思维速度快是否就代表聪明这个问题是被很多学者所承认的。

  我的证据是解释一个历史上的‘谜’古希腊人为什么比其他人更聪明?因为希腊的文化来自古菲尼基人,我们知道菲尼基人发明了人类的拼音字母,就声音的分解来说,这是一大进步,就思维速度来说,它是一大倒退。因为,为了筛选容易区分的声音元素,菲尼基人仅仅使用了22个辅音,这样,它的表达速度当然比现在任何语言都慢,而希腊人则采用了元音,我们知道元音与辅音结合以后,声音种类等于增加了好几倍。事实上,菲尼基人的声音中也有元音,否则他们是发不出来的。所谓的22个辅音是说他们仅承认这22个辅音为信息栽体,也就是,ma、me、mu、mai、muo在他们的耳朵里与一个m没有任何区别就像me的四种声调对于英国人来讲没有任何区别一样。由于声音种类的突然增加使得希腊人的思维突飞猛进,造成了后来的现象。论坛上曾经有人问汉语的声音种类依然多于英语,为什么没有英国先进。我的回答是,当声音种类突然增加的时候就有新思想出现,反之,当声音种类减少时,思想就趋于保守,而元朝以后,中国的声音中失掉了一个‘入’声,中国的衰弱正巧从那时开始。最后,在讨论尼安德特人的时候,人们也发现,使用声音种类少的人种会被历史淘汰。

  我之所以认为汉语必定战胜英语的根据还不在这里,关键是要解决人类目前所面临的知识爆炸问题。我们知道,目前的英语单词包括各种生物名称及专利发明的新术语已经超过了数百万,如果考虑到英语中有一些可以推导和联想的成份;比如前、后缀和复合词等,它所需要记忆的基本单词也有一百万个。而所有这些单词在汉语中都可以用四千个汉字来表达。根本的原因还是英语的发音种类不够。

  比如pork这个词,在英语中代表猪肉,它和猪pig、肉meat没有任何关系而仅仅代表它们的一个联合体而已,如果把猪肉pork、羊肉mutton、牛肉beef、猪油lard、羊油suet和牛油talon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话就发现,英语中所有的联体词都是一个与其中任何一个分解词毫无关联的新符号,而它们却构成了英语词汇的主体,英语中几百万的单词就是这样来的。它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如果将pork改成pig和meat连在一起的形式,那么就要发音四次而pork仅仅发音两次;所以联体的词能够节省发音却要增加记忆,而分体的词,无需记忆可是却增加了发音次数。设想,一位屠夫,每天要用到‘猪肉’这个词上千次,使用两次发音的单词要比使用四次发音的词节省两千次发音,何乐不为?但是遇到不常用的词的时候,英语还是和汉语一样,使用分解的词,比如驴肉就用donkey meat来表达。因为不常用的词,即使设立了符号形式,别人也记不住。汉语能够将英语中联体词汇分解的功能,非常有用,它使所需要记忆的词汇大大地减少;不仅如此,它还能够将词汇在人们头脑中的位置整理得清清楚楚。达尔文主义的诞生就是建立在林奈的双名法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方法使得各种印象在脑子中由原来的平面,变成立体的。比如,在林奈以前,人们给所有的生物一个名字,结果,由于种类太多,同一种生物可能有两种名字,而另外的生物,可能没有名字。林奈则将所有的生物先分类,并且给出一个类名,然后在类名的下面放一个词,两者组成双名法的名字。这样不但清晰,而且大大的减少了需要记忆的符号;比如原来有一万个名字,现在分成一百个类,又在每类中分成一百种,我们所需要记忆的仅仅是一百个类名和一百个种名,共二百个,而不是原来的一万个。随着知识爆炸的问题逐渐恶化,人类就有必要将其他的术语也仿照这个方法改造,而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汉语的结构进行改革。而原因还是在于发音种类的数量。

  这个现象最先是德国的莱布尼兹体会到的,他认为汉语是自亚里士多得以来,西方世界梦寐以求的组义语言。但是,他没有看到声音的真正特性,却由于汉字的数量上的性能而定义汉字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字。我想,如果他看到今天知识爆炸的世界,他一定会要求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废除拼音文字而采用汉字。

  最后,谈一下关于人的一生中到底能够记住多少单词或符号的问题。中国人所使用的汉字通常在三到四千,而莎士比亚时代的英语仅有三万个单词,他本人能够全部掌握。但是,到了丘吉尔时代,他的单词量依然是三万个,可是,那个时候的英语已经拥有近百万个单词了。所以,我认为,莎士比亚使用英语单词的熟练程度是后人根本无法达到的。我曾经在网上向很多英语中高等教育的语言机构请教,到底学习英语应该掌握多少单词才成,但是,他们的回答总是含糊不清,或者扯一些别的东西。后来,在一些无法避免这个问题的文章中我发现,语言学家们对于英语单词的要求是:一个受过教育的英语使用者应该掌握五到二十五万单词,不但差距范围很大,而且,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莎士比亚和丘吉尔都应该是文盲,至少是没受过教育的人。我认为,这是任何推崇英语的人的软肋,只要他们能够躲过别人问这个问题,其他的方面 ......

  我的观点曾经在北大中文网上讨论过。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不知道的人还有很多,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劣等民族和劣等文化。所以,在鼓舞中国人的信心方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大家努力。其实,只要大家能够恢复信心,中国人在很多事情上早就应该领先于世界的。可是我们太爱钻牛角尖,总是当外国人设立一套标准的时候,我们拼命地追呀赶呀。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够设立标准,也让他们换换口味?我记起几年以前,西方国家有一个喜欢指手划脚的毛病,那时,我也有一个毛病--喜欢掣肘拖腿。美国有一份cox报告,内中例举了大量的对比,用以说明中国人不可能通过三、四十次的核实验取得与美国一千多次核试相同的成果。唯一的解释就是中国盗窃了美国技术。有人也称这次事件为李文何事件。我那个时候给美国所有的参议员各发了一封电子信件。内容是说,如果他们希望彻底调查此事,就应该设立另外一个调查小组,好好研究一下汉语和英语在思维上面的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弄清楚,为什么中国三、四十次的核试所取得的进展与美国一千多次核试的进展相差无几。在信的后面又附上了我的对于两种语言对比的计算书。后来,接到了不少回信,要求我告诉他们我的真实地址才肯继续考虑。

  ……我也明白,不会有哪个美国参议员会提出任何有关的议案的,因为,任何有关议案的提出,其本身都是对于汉语的一种变相宣传,都是对于英语的贬低。没有任何美国人愿意辩论它。道理非常明显,如果辩论下去,必然牵扯到语音和语言学中的诸多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是他们的一块伤疤。目前,美国一直要求中国降低人民币汇率,但是,态度依然没有超出礼貌的范围,所以,这套理论还不适合。一旦他们超出了理性,那么,非常容易扯到语言学的问题上来。换句话说,是:由于英语的思考范围狭窄,所以不能够从更加长远的利益来考虑问题。但是,这话我还不敢说,至少不敢对美国人说。因为我是学工科的,工程上的事情我有点把握,可是一碰到经济问题,我心里没底。

  类似的事情还有就是找世界语bbs进行辩论。谁都知道,世界语实际上是将英语改头换面设计的语言,当然不懂得使用‘声调’。我的问题是,英语的单词已经远远超过了常人的记忆极限,世界语有什么办法弥补这个缺陷吗?当时有人回答我说,世界语中使用派生的结构比英语更加明显。可是,当我将汉语中的声音种类,以及‘声调’的利用方法向他们解释以后,再也没有人发言了。

  还有就是美国有一个‘只说英语运动’english only曾经向全世界争求意见。可想而知,我的意见是什么了。我告诉他们,你们一意推行英语实际上是将美国文化推向深渊,是在摧毁美国文化。拯救你们的方法只有重新选择一门带有‘声调’的语言。对于这些没学过汉语的人来说,他们一般不懂得什么是‘声调’,所以,只好用唱歌时候的音阶来向他们解释;任何一个英语‘音节’都可以跟随音阶变化出至少八种不同的声音,这和‘声调’的作用差不多。上述所说的实际上就是美国人的软肋,没有必要的话,我是不会乱碰的,影响团结。而且,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加,我们可以说的也越来越少,因为说多了,就给人借口说中国威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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