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就永不要再见
1993年的12月31日特别冷。我们初二(3)班的新年联欢会结束的时侯,大部分班级都已经放学了。我推着
自行车穿过空旷的操场,来到高中部的楼下,停下来,抬头望着顶层高三毕业班窗口还在闪烁着的彩灯。有
歌声从楼上飘下来:“……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
季节……”我固执的相信那一定是从高三(1)班传出来的。 我背着大大的书包一动不动的呆站在雪地里听
着这歌声。
那里面一定有他的声音。
如果校园里再没有了他,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那我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的生活岂不是连那么一点小小的
期盼也没有了嘛?想到这里,我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一年我十三岁。
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大喇叭广播各种得奖名单时,总能听到他的名字。而那时的我,黑黑瘦瘦的,梳着个
短短的男生头,走在人群中毫不起眼。我喜欢他。所以当汪多多说她也喜欢他的时侯,我赌气一个月没理她。
那时候的多多梳着可爱的娃娃头,发育很好,常常拿了她表姐的港版杂志研究怎么令胸部变大。因此我很害怕
他会被多多抢去。只是,一直到毕业我们两个都没和他说过话。
我和多多都觉得他的名字太过普通,配不上这么优秀的人。他每天吃过午饭都在操场打篮球,刮风下小雨也不
例外,于是我们叫他“风雨无阻”。我和多多怕被别人发现我们的小秘密,从不去篮球场, 而是躲在三楼的女
厕所看他打球。女厕所的窗户刚好对着篮球场。每天吃过午饭,我们俩就趴在厕所的窗台上往外看,听到有人
进来就假装在洗手。冬天,玻璃上结了一层厚厚的霜,看不到外面,我们就用嘴和气上去,然后用手指抹出个
洞来。只要能看到他,一整天的心情都是好的。我和多多都说,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认识他该多好啊!我甚至
还在心里偷偷想,如果外一他能喜欢上我就好了。这件事我没有和多多说过,因为这是一个多么不可企及的奢
望啊!
那年的冬天,一想到可能永远都见不到他了,而他甚至没注意过我,我就难过的要死。后来我辗转知道他考进
了一所全国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觉得很安慰。我喜欢的人应该是最优秀的。
再后来,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了。
2001年的12月31日,是悉尼最热的一天。我和几个朋友约了吃饭。一下班我就急忙赶去约好的那间中餐馆。还
是迟到了。
“没关系,你不是最晚的,老亮还没到呢。”一个朋友说。
我坐下来,和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笑着。忽然听到背后老亮洪钟似的大嗓门“哎呦,你们都到了!”
我转过头,正想要损老亮几句,却怔在那里。
“风雨无阻!”我脱口而出。
老亮身后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有些茫然的望着我,“你是……”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在叫他的同时猛地站了起来,桌子上的碗碟被撞得唏哩哗啦响。我摸了摸头发,尴尬的
说,“哦,我也是育才毕业的,低你几届,你可能不认识我。”
老亮“哈哈”大笑着说,“世界真是太小了,跑出了几千里还能遇到校友!”
吃饭的时候,我偷偷看他,还是那样深邃的眼睛,好看的笑容。一下子,所有那些渐渐远去的年少时的画面,突
然排山倒海般的又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眼前。
整晚我的筷子不停的掉在地上,心狂跳着。我以为这是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才会有的感觉。也喜欢过别人,也谈过
恋爱,可这样的心跳却只在我十三岁那年有过。
临走的时候,他和我交换了电话。
之后的几天,我一直盘算着怎么找个借口和他联络。没想到,他居然主动打电话来。说是听说我在会计师楼工作,想
打听关于退税的事。我生怕他反悔,马上约好了时间。一放下电话,我冲到衣柜前,拿出我所有的衣服,一件件的在
镜子前比量着。惊喜的发现自己已不再是当年那个黑瘦的小丫头,竟高兴的笑出声来。
第二天,和他在一间Cafe见面。他听到能退回比他想像的还要多钱的时候,很高兴。忽然说,“我记得你了,你常常
梳一个马尾,站在初二(1)班的排头是嘛?”
“不,我是初二(3)班的,而且那个时候我很瘦小……还有我们学校的女生不可以留长头发的,你不记得了?”
他有点尴尬的笑笑,说“呵呵,这么多年了,记错了。”
我说:“不过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很风光。市长杯篮球赛那次,你额头被撞伤了还坚持比赛。还有一次物理竞赛,我们
学校本来落后的,你连答对三道题,结果反败为胜了!还有……”
“你都记得?”我看到他眼里有光芒闪过,“好久以前的事了……”
原来他大学毕业后一心想去米国研究他最感兴趣的凝固物理,学校和奖学金都下来了,可几次签证被拒。没办法才来
了澳洲,想有了绿卡再去美国。现在读的IT专业他不喜欢,觉得是泡沫经济的产物。因为是自费留学, 家境一般的他
还要拼命打工赚钱。所以一直都很不开心。望着完全没有了当年锐气的他的脸,我忽然觉得我们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
原来我可以这么近的看着他。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头发,安慰他。
这之后他常常打电话给我,我们谈当年学校里的趣事,谈共同认识的人。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笑得很开心。再后来,
他约我去看电影,吃饭……
我打电话给在日本的多多。多多费力的想了很久,还是一再的问:“谁来的?我怎么没印象了?”多多的感情就像她
的新衣服一样换得越来越快。然后说,“这么快喜欢上一个人,不像你的作风啊!你了解他吗?”
“我认识他快10年了,用我一半的生命喜欢的一个人,怎么会不了解呢?”我能感觉得到自己脸上掩饰不住的笑容.
但是,和所有的故事情节一样,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我从没去过他家,没有他座机的号码。直到后来有事情发生,
这一切才都有了解释。
我去找他,没吵,也没闹。我告诉自己,别人说什么不重要,我要听他说,只要他给我一个解释,随便什么理由我都
会相信。
他居然没找任何借口,明白的告诉我他是先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的,而且也不会和她分开。她可以帮助他的学费,甚至
将来IT专业移民降分,拿不到绿卡的时候还可以帮他解决身份。我望着他陌生的表情,像在听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
他忽然哭了,说,可是你别离开我,和你在一起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没掉一滴眼泪。为这样的感情是不值得的。我以为我可以很轻松的放下。
又过了几个月,老亮来找我,说那天我走后,他去找老亮,喝得酩酊大醉,哭着说生活是现实的。我令他又找到了当
年自信的自己和简单的快乐。但他的手是用来做实验的,而不是在超市搬东西。他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我听了只是笑
笑。望向窗外。已经是冬天了,悉尼的冬天是不下雪的。那年雪地里的歌声还清晰的留在耳边,而那年的那个给了我
无数美好回忆的人却变的很模糊。眼睛里有东西在打转,是它们模糊了他吗?
电视里,苏有朋在卖力的搞笑,我指着他对老亮说,“我情愿他从没复出过,那样我会永远喜欢小虎队的。”
如果再见了,就永不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