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43楼小白兔于12-09-2009 14:06发表的 :
天啊,peace,我觉得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给弟弟钱结婚买房中美都不通用,你好像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嘛。我再明确一下,我的意思是即使在中国有强调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不适应这个CASE的逻辑,因为这里不存在赡养父母的问题。
你我说得是同一个道理, 没有矛盾啊。一些父母 要子女的钱物背后的逻辑是认为 子女是父母的财产。由其是对儿子。给儿子要就是给自己要。其实也存在着儿子给自己养老的想法。 虽然嘴里不说。对女儿是能要就要的。如果现在不要, 女儿结婚了就要不成了吗。 其实这没什么好争论的, 女儿 给不给 说不说她地收入那是她的自由。 这不是网上很多人都要劫富济贫吗。还抗起孝顺的旗帜, 认为 挣的多, 给钱是应该的吗, 这是减轻父母的负担。
我说的是进一步, 在美国 父母是没有法律上的权利要求子女赡养的。这根本就不会成为一个case
这也是在国外生活的中国人和年轻人的困惑所在。一方面有些认同 西方的观念, 一方面还有中国的观点在。
我都不知道你在跟我争论什么。我没明白什么? 我没觉的我在和谁 争论什么。 我在阐述中美法律上的不同。 还有一些产生这些法律不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