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主题 : 威望大放送啦!(结束了,谢谢大家的参与。)
jasmin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楼主  发表于: 2010-06-15   

威望大放送啦!(结束了,谢谢大家的参与。)

管理提醒: 本帖被 jasmine 执行取消加亮操作(2010-07-08)


俺有大个儿的红包。。。。。现在起, 48小时内, 来本版发帖的, 均加分8块, 转贴的也可以。 

最好是中国有关外国人的政策的。  比如, 中国绿卡怎么拿, 外国人居留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条例, 护照申请程序, 跟外国人结婚有哪些手续, 出国手续怎么办, 外资公司工作有或没有哪些福利, 外国人买房规定 (地区的也可以), 外国人开公司规定, 外国小朋友在中国念书学费的规定, 等等。。。。。 

还有, 发帖信息不局限中国跟美国, 任何国家的移民法规,有关的签证规定, 出入境规定等等, 都是highly desirable 的。

PS: 为方便以后大家查询, 翻贴,活动结速后, 我会把现有的贴子,一贴一贴的搬出去。 如果不太麻烦大家的话, 请大家把后面要贴的, 去另立贴子好吗?我照样一分不少的加分。  
[ 此帖被jasmine在07-08-2010 20:32重新编辑 ]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很报歉, 我因为基本不用 “好友” 功能, 又不想引起误会, 所以把所有的 existing  好友都删了。 如果有事, 请短信我, 谢谢。
小老鼠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沙发  发表于: 2010-06-16   
响应号召!转贴啦。

[ZT]  外国人在中国购买商品房的资格
      虽然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但都是依据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制定的,该文件对外籍人士的购房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一种是境外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另一种是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而购买的房屋必须是“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基本也是和商品房买卖一样的要求。现实中有外国人出资而让中国人出面登记为产权人,以规避“自用、自住”原则的情况,然而其中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如登记的产权人可以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此时因为不动产的公示原则,除非外国人能证明买方非“善意第三人”,否则不能要求买方返还房屋。即使外国人与登记的产权人签订了详细的协议,因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政策,也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决无效,外国人只能要求登记的产权人将购房款返回,而无权要求变更房屋产权人。
二、    外国人购房采用实名制
“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这从操作层面上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核义务。
三、    外国人在中国购房用人民币付款
      外国人以人民币支付购房款,需提交人民币的合法来源证明,或者先将外汇结成人民币,再支付购房款。具体在办理结汇时需提交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2、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3、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4、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
四、    外国人在中国购房的税收情况
        根据调查了解,外国人在中国购房的税收情况与国内是一样的,并不存在不同的征收标准。因此外国人除了必须进行买卖合同公证外,在国内购房的最大门槛还是购房资格问题。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乐淘淘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板凳  发表于: 2010-06-16   
中国绿卡的申请条件 [ZT]

“绿卡”实际上是一种大众称谓,我国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规定,是参考了国际上的“绿卡”制度。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现在通称叫“绿卡”。

(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4年8月15日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地板  发表于: 2010-06-16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06-16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人员申请时,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七条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

  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九条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条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5楼  发表于: 2010-06-16   
第二十二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第二十三条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第二十四条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lili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6楼  发表于: 2010-06-16   
出什麼事了?             
杉菜伊伊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7楼  发表于: 2010-06-16   
转帖

————————————————————————————


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子女,如果想要回国接受义务教育,今后将依法免缴学费和杂费,与大陆居民的子女一样,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来自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中的主要内容。

  新发布《二〇〇八年世界华商发展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从中国大陆走向世界各地的新华侨华人总数超过六百万人。这一庞大的人群中,既包括三十年来通过各种途径移居国外的大陆人,也包括随同他们定居海外或者他们在海外所生的子女。

  按照国侨办和教育部的规定,华侨子女今后在其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将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此规定所称的华侨子女,是指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在国内监护人的选择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关于就读材料的提供,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制定具体办法。

  规定要求,接受华侨子女的学校,要积极做好华侨子女的教育培养工作,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华侨子女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此规定将不适用于回国就读外籍子女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华侨子女。而对于外籍华人子女来华接受义务教育的,各省(区、市)可按照规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平安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8楼  发表于: 2010-06-16   
引用
引用第6楼lili于06-16-2010 00:19发表的  :
出什麼事了?             


今儿端午节,米国是明天。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2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jasmin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9楼  发表于: 2010-06-16   
要去哄额的宝贝儿子睡觉觉了, 请大家继续发帖, 我睡醒了再来一个一个的发红包。。。。。。。。。。

谢谢大家的支持!
[ 此贴被jasmine在06-16-2010 00:50重新编辑 ]
很报歉, 我因为基本不用 “好友” 功能, 又不想引起误会, 所以把所有的 existing  好友都删了。 如果有事, 请短信我, 谢谢。
小老鼠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10楼  发表于: 2010-06-16   
谢楼主说话算话给加工分。真不错,一下子出来这么多有用的信息。
jasmin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1楼  发表于: 2010-06-16   
引用
引用第6楼lili于06-16-2010 00:19发表的  :
出什麼事了?             


过节了嘛, 给大家发银子。。。。。 还有我们版块几乎都是美国的移民信息,中国的几乎没有, 也给在美国的华人收集一些需要的信息。
很报歉, 我因为基本不用 “好友” 功能, 又不想引起误会, 所以把所有的 existing  好友都删了。 如果有事, 请短信我, 谢谢。
jasmin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2楼  发表于: 2010-06-16   
引用
引用第10楼小老鼠于06-16-2010 00:41发表的  :
谢楼主说话算话给加工分。真不错,一下子出来这么多有用的信息。


再次谢谢小老鼠的支持!
很报歉, 我因为基本不用 “好友” 功能, 又不想引起误会, 所以把所有的 existing  好友都删了。 如果有事, 请短信我, 谢谢。
clean0551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3楼  发表于: 2010-06-16   
我是来顶贴的,顺便领个红包~~~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2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俺的博客~欢迎来踩!
http://clean0551.blog.tianya.cn/
小曼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14楼  发表于: 2010-06-16   
中外婚姻的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到省级民政部门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婚姻打磨人啊
clean0551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5楼  发表于: 2010-06-16   
俺很满意  
俺的博客~欢迎来踩!
http://clean0551.blog.tianya.cn/
smilly 离线
级别: 排长
显示用户信息 
16楼  发表于: 2010-06-16   
济州岛面向外国游客实行免签证制度
  
济州岛当地政府向投资50万美元(或5亿韩元)以上的外国人给予办理韩国永久居住权。



今年6月14日至16日,正值中国端午节三天假期,韩国南部旅游胜地济州岛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不失时机地面向中国购房者推出为期两天的包机看房之旅。

  14日上午,来自北京和上海的共155名中国购房者搭乘包机前往韩国,参加济州岛“乐园国际度假村”看房、购房活动。这是韩国Raon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今年“五一”期间组织上海“看房团”搭乘包机赴韩国看房后,第二次大规模组织中国购房者赴济州岛看房。

  韩国Raon房地产开发公司及PNJ投资公司董事长朴英祚介绍说,济州岛“乐园国际度假村”从今年五一节开盘至今,每周都有来自上海、北京等地的中国购房者前来看房,这一项目受到了许多中国购房者的欢迎。

  业内人士分析,中国购房者关注济州岛房地产的主要原因是,济州岛从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房地产投资移民法”,济州岛当地政府向投资50万美元(或5亿韩元)以上的外国人给予办理韩国永久居住权。此外,济州岛面向外国游客实行免签证制度,使外国游客前来旅游、休假非常方便。

  济州岛不仅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环境优势和人文优势,距离上海也只有50分钟的飞行时间,距离北京仅2小时的飞行时间,所以很受北京、上海等地购房者的欢迎。此外,价格优势也是重要方面,“乐园国际度假村”所售房屋全部是精装修,配备了家具、电器等用品,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如小区高尔夫球场等,而价格每平方米不到人民币2万元。

  据参加此次“端午节看房团”的部分成员介绍,中国购房者赴济州岛看房、购房,有些人是想使自己前往济州岛度假、休闲时更加方便,也有一些人是因为看好济州岛房地产发展前景,准备进行投资。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S^^
柯羽飞 离线
级别: 团长
显示用户信息 
17楼  发表于: 2010-06-16   
    过节送礼了  赶紧滴吧

为了威望,俺转个《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部 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29号  颁布时间:1996.0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公安厅(局)、外事办公室、外经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及有关部门,各驻外使、领馆、处: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

  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劳动部门应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就业证,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就业。逾期不办的,按非法就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式样

          2.《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式样

          3.《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式样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柯羽飞 离线
级别: 团长
显示用户信息 
18楼  发表于: 2010-06-16   
  附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度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
  (一)由我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第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
  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二)聘用意向书;(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 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
  第十五条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七条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九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
  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应吊销就业证。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位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立即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挂失、补办或换证手续。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未申领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拒绝劳动行政部门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外国人,由劳动行政部门收回其就业证,并提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对需该机关遣送出境的,遣送费用由聘用单位或该外国人承担。
  第三十条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发证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收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在内地就业按《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就业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并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和公安部1987年10月5日颁发的《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附件二: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附件三: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8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柯羽飞 离线
级别: 团长
显示用户信息 
19楼  发表于: 2010-06-16   
再来一贴:

外国人在北京买房所需手续:


第一,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

第二,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第三,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第四,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第五,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第六,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京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PS: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隶属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2号
邮编:100744
咨询电话:010-651927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asmine 威望 +9 2010-06-16 -
隐藏评分记录
描述
快速回复

验证问题:
3 * 6 = ? 正确答案:18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