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主题 : 聚众淫乱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楼主  发表于: 2010-04-03   

聚众淫乱

这两天我在关注南大一所教授马晓海聚众淫乱的事。

我比较同意李银河的看法。这事要是作为法律审判不合适,作为道德审判比较合适。“聚众淫乱罪”是三人以上从事的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不知违反道德规范是不是就算犯罪了。但我对犯罪的基本理解是伤害了他人的利益或权益。这里人家都是自愿的,又没有在大马路上有碍观瞻,关起门做他们爱做的事,就违法了吗?

以前好像没领证发生关系就是流氓罪了。以前同性恋也是流氓罪。

幸好社会已经进步到,我们都能够接受这些现象了。同性恋毕竟还是小众行为,同居已经成为大家都能接受的观点了。感谢这个美好的年代。

社会上只要有这个现象存在,那就是有它的需求和道理。比起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包二奶什么的,这个对社会真算是没什么危害了,也不会不处罚他们,大多数人都会效仿。法律能做的事,或者应该约束的事,要比这个多得多。

放他们一马吧!

也许多少年后,我们连换妻,也像今天同性恋一样能接受了。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累嗳,不想说话。。。
jiangwenxiao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沙发  发表于: 2010-04-03   
这样子啊,我是接受不了。但是对于别人,随他的便!
端午去海边,开心~
coffeetea 离线
级别: 班长
显示用户信息 
板凳  发表于: 2010-04-03   
确实,自愿,谁能管得着,只是这兴趣特殊了点儿
花好月圆 离线
级别: 营长
显示用户信息 
地板  发表于: 2010-04-03   
天哪,俺太想做此案法官了。

涉及聚众淫乱,我会判以下三种职业的人有罪:法官、公务员和教师。

嘿嘿,狭隘地说,谁让他们承担制订律法、管理教育百姓的职责呢。。
泉水 离线
级别: 班副
显示用户信息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04-03   
好像是老早以前的事了,一条红鲱鱼,转移公众视线,掩盖那些真正需要查处的事。再说了,换妻也是社会某种程度的开放和自由,一自由,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难度就增大,小蜜二奶们的思想工作也不好做了呀。在中国,有些法律是摆着看看的,有些法律哪怕过时了也是一定要执行滴,否则他们怎么解释这是个法制社会呢?
宝儿 离线
级别: 排长
显示用户信息 
5楼  发表于: 2010-04-03   
这个标题真醒目哦
宝儿 离线
级别: 排长
显示用户信息 
6楼  发表于: 2010-04-03   
我不认为这该判有罪,都是成年人了,做自己爱做的事,你情我愿的,又不是恶意传播疾病,又不是引诱未成年人,又没插足他人家庭以致恶果,判啥?
胡言乱语 离线
级别: 团长
显示用户信息 
7楼  发表于: 2010-04-03   
现在男女交友同居的真多。同居不一定就结婚。但是单飞跑了的多数是男性。男人现在结婚还在乎女性是处女吗?虽然男人自己不是处男,但是私心里希望妻子是吧。不平等。换妻呢,身边没遇见过,可能南方流行。
梦醒了 离线
级别: 班副
显示用户信息 
8楼  发表于: 2010-04-03   
我觉得这事特畸形,我个人思想上宽容对待不了这种事情。最好重判才好,他们是关起门来做自己的事了,对他人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是什么?人毕竟不是畜生。
加加 离线
级别: 班副
显示用户信息 
9楼  发表于: 2010-04-03   
刚刚发现六六是女权主义,就开始向李银河大妈学习了
我只能说,某些时候,道德无底线
缘份,一看二慢三通过
港湾 离线
级别: 班长
显示用户信息 
10楼  发表于: 2010-04-03   
这个要看法律是否规定了。比如,通奸在美国不算罪,但是在台湾,就是罪-伤风化罪。看法律如何规定,如果有这条,这样就算犯罪。
mzh 离线
级别: 班长
显示用户信息 
11楼  发表于: 2010-04-03   
关于法律是道德管不了的事归法律管。只惜,关于法律,我们和六六一样,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的。
ustcbbs 离线
级别: 团长
显示用户信息 
12楼  发表于: 2010-04-03   
聚众淫乱在中国是违法行为。聚众淫乱对社会的危害可以写成厚厚的一本书。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研究一下。很多人知道的一个便是罗马帝国的覆灭原因之一便是淫乱。我很庆幸政府在这一点保持清醒的头脑。这个姓马的不配称作为知识分子,他顶多是个识字分子。这样的人做了副教授,实在是令南大蒙羞。

引用
引用第0楼六六于04-03-2010 09:24发表的 聚众淫乱 :
这两天我在关注南大一所教授马晓海聚众淫乱的事。

我比较同意李银河的看法。这事要是作为法律审判不合适,作为道德审判比较合适。“聚众淫乱罪”是三人以上从事的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不知违反道德规范是不是就算犯罪了。但我对犯罪的基本理解是伤害了他人的利益或权益。这里人家都是自愿的,又没有在大马路上有碍观瞻,关起门做他们爱做的事,就违法了吗?
.......
ustcbbs 离线
级别: 团长
显示用户信息 
13楼  发表于: 2010-04-03   
我最近发现,其实凡是中国政府做的事情,有那么一群人便会无视青红皂白的站在对立面或是抨击或是针砭,而且一个有趣的共同点便是,这些人往往举起自己贴上去的德先生、赛先生以及浮先生的标签的喇叭为自己扩音。

而且这些人中的一些口袋里还揣着一堆“五毛党”卡片。凡是与之唱反调的人都将有幸收到他们一张“五毛”卡。

引用
引用第9楼加加于04-03-2010 20:37发表的  :
刚刚发现六六是女权主义,就开始向李银河大妈学习了
我只能说,某些时候,道德无底线
[ 此贴被ustcbbs在04-03-2010 21:47重新编辑 ]
小曼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14楼  发表于: 2010-04-03   
引用
引用第7楼胡言乱语于04-03-2010 18:29发表的  :
现在男女交友同居的真多。同居不一定就结婚。但是单飞跑了的多数是男性。男人现在结婚还在乎女性是处女吗?虽然男人自己不是处男,但是私心里希望妻子是吧。不平等。换妻呢,身边没遇见过,可能南方流行。

别说是南方 说其他地方嘛
婚姻打磨人啊
cuihaifeng 离线
级别: 班长
显示用户信息 
15楼  发表于: 2010-04-03   
跟梁冬,徐文兵学<<黄帝内经>>,国学,开开窍...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6楼  发表于: 2010-04-03   
引用
引用第13楼ustcbbs于04-03-2010 21:41发表的  :
我最近发现,其实凡是中国政府做的事情,有那么一群人便会无视青红皂白的站在对立面或是抨击或是针砭,而且一个有趣的共同点便是,这些人往往举起自己贴上去的德先生、赛先生以及浮先生的标签的喇叭为自己扩音。

而且这些人中的一些口袋里还揣着一堆“五毛党”卡片。凡是与之唱反调的人都将有幸收到他们一张“五毛”卡。



嫩要是这样讲话,就没意思了。

难道我每次发言以前,都要手举红宝书喊两句: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敏感词的领导?

我内心里爱不爱这个国家,需要每天挂嘴上吗?我显然是爱,我才将大多数的情感都投入在这里。你说的那一群人,在论坛里能点名说出来是谁吗?我们批评TA。

我整篇文章里说马教授做得对,做得好了吗?我说的是他应该接受道德的审判而不是法律的审判,你为什么不相信老百姓有道德审美观?而事实上,大多数正常人是没有这种猎奇心的。

就好象美国某州州长偷情被发现以后,没有法律或行政将他开除,他不是辞职了吗?这就是道德审判力量。他不必接受法律审判,仅仅是社会舆论学校的解聘以及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就已经将他的后半生惩罚了。

一个社会有宽容度的表现就在于,它既保证了大多数人的正常生活,又允许一小部分人异于常人的依旧有生存的空间。否则怎么办?跟你不一样观点的都杀了?
累嗳,不想说话。。。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7楼  发表于: 2010-04-03   
引用
引用第7楼胡言乱语于04-03-2010 18:29发表的  :
现在男女交友同居的真多。同居不一定就结婚。但是单飞跑了的多数是男性。男人现在结婚还在乎女性是处女吗?虽然男人自己不是处男,但是私心里希望妻子是吧。不平等。换妻呢,身边没遇见过,可能南方流行。


同学,你已经OUT了。我问过可能问的八零后及九零后,当我跟他们谈论处女问题的时候,无论男女都把我当妖怪。他们更关注的是现在,而不是过去。
累嗳,不想说话。。。
六六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8楼  发表于: 2010-04-03   
引用
引用第9楼加加于04-03-2010 20:37发表的  :
刚刚发现六六是女权主义,就开始向李银河大妈学习了
我只能说,某些时候,道德无底线


我个人认为,整个社会应当对马教授这样的弱势群体表示宽容,而对宋思明这样的强势群体,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

千万不能倒过来。否则那才是道德无底线。
累嗳,不想说话。。。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9楼  发表于: 2010-04-03   
我是老了。....................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描述
快速回复

验证问题:
3 * 6 = ? 正确答案:18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