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哥
来源:天涯『关天茶舍』
作者:于哥 回复日期:2006-6-1 1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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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 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美国第届总统伍德罗·威尔逊 序论
一,美国是一个表面上世俗化,本质上却非常宗教化的国家。
二,美国的表面的世俗化特征,是基督教理念的实践,并非真正的世俗化
三,美国的外交,是追求意识形态目标的外交。
四,美国的意识形态来源于基督新教。
五,美国与欧洲的区别:基督教国家与世俗化了的基督教文明国家的区别
六,小布什主义使美国的基督教理念外交达到新的高度。
七,美国的对华外交:从传教的热忱到对反基督者的仇视、再到异教徒情节
八,由美国国家和外交的本质,看中美关系的未来演变
序论 学过外交学的人都知道,外交学有一个基本理论,就是:外交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最大程度地追求国家利益。
依照这一理论,国际上的外交活动都是在围绕着本国的国家利益进行的。所谓国家利益,一般是指以经济利益为主的领土、资源、市场等可计量利益以及国家安全等不可计量的利益。
这个理论有一句名言,叫做“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敌人或朋友”。这句名言一直被讲述外交和参与外交实践的人们奉为圭皋.。
这个理论一般来讲是正确的,可以说非常形象与深刻地讲明了外交的目的与实质。它尤其是适用于世俗化国家。所谓世俗化国家,是指政治经济社会已摆脱宗教的控制的国家,如果用这一理论来读解这些国家的外交,就可以非常清楚地明白他们外交的来龙去脉、明白其目的与实质。
比如,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世俗化国家,宗教从来没能够起到过统治其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作用,日本的外交就一直遵循着利益原则。它的典型的利益外交的实例,是三十年前超越意识形态障碍并且不顾盟主美国的反对而与中国建交。
三十年前主政日本的首相田中角荣,从国家利益出发,舍弃与台湾的外交关系,不顾国内右派以及不愿被搅乱战略步伐的盟主国美国的反对,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一般人理解,田中角荣与中国建交是出于对中国的友好感情的缘故,中国媒体以及日本左派媒体也都喜欢炒作这种感情,但在其背后,其实是政治家们及其所代表财团的对建交之后所获好处的精确算计。田中角荣及所代表的财团看到,与台湾相比,中国大陆的丰富的廉价资源和潜在的广袤市场更有利于日本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与中国的建交,实际上为日本企业就近获得发展资源和进入中国市场铺平了道路。这是日本外交史上利益外交一篇杰作,充分体现了世俗国家的利益主导型外交风格。
这种理论在中国也一直很有市场,一直很受许多学者及外交家的追捧和信奉。中国也属于政教分离、社会世俗化的国家,对利益论外交有强烈共鸣。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外交的务实色彩愈见浓厚,意识形态色彩愈见淡薄,利益外交论愈发受到学者或专家的推崇。在近期的很多外交声明以及论文中,我国的学者和有关人员都公开地不加掩饰地把国家利益当作外交活动的正当性依据。在联合国的某次发言中,中国代表在对某提案表示反对态度时,提出的理由与根据是:它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我们很多外交人员在与不同意识形态国家人交往时也往往提出“国家利益为重”的原则,即超越意识形态或国家体制障碍,寻找利益的共同点。
但是,这种理论也有其薄弱之处,就是它不能涵盖偏重意识形态国家的外交,尤其是不能涵盖宗教影响强烈或者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的外交,利益论不能解释这些国家外交的实质与目的。
偏重意识形态或宗教色彩强烈的国家的外交,其行动取向深受意识形态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其目的往往不是为了获取若干经济利益,而是为了实现其意识形态或宗教的目的。尤其是宗教国家,作为极端外交行为的战争,这些国家的进行的战争往往不是争夺领土或资源等逐利性战争,而是宗教战争。
在当今世界举足轻重的美国人的外交,其实也一直是偏重意识形态的外交。
我们看到,美国的外交与一般世俗化国家有很大的区别,意识形态往往是其外交的重要目标:
美国人一直把人权的当作一个重要的外交要价。美国人在其外交活动中,习惯性地要求对方改善人权状况,甚至在最高层次的领导人会晤中也非常认真不做作地提出人权问题。在最近的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中,美国人又将朝鲜的人权问题提出来,要求获得一揽子解决。似乎解除北朝鲜核威胁这种现实利益与北朝鲜政府是否善待自己的国民同样紧迫同样重要。
美国人又坚持世界上的国家都应该成为民主政体的国家,要求别的国家采取西方式民主体制,并不惜投入它大量的资源来促进世界的民主化。在原社会主义国家地区,美国挑起“颜色革命”,旨在促进该地区的进一步民主化;对非洲贫穷国家的债务免除上,美国以民主化实现与否为条件,在中东阿拉伯地区,美国试图通过伊拉克战争来实现对阿拉伯世界的民主化改造。
美国还将宗教自由当作它一个重要的外交目标。1998年10月27日美国总统克林顿《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宣称美国政府把“宗教自由当作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因素”,苏丹政府被美国认为是迫害基督教的政府,于是美国政府制裁苏丹几十年。当布什听说在北朝鲜存在着迫害基督徒现象时,不顾外交影响,对记者脱口而出“我极其讨厌金正日”。
再往以前看,就会发现,不仅是现在,就是在以前美国的外交也是以意识形态为目标,而不遵循利益伦原则。比如说,二次大战美国的参战,就不是一个利益论能够理清的行为。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超级大国,在二战前完全可以依照十八世纪以来盛行的帝国主义逻辑,依据自己的实力,与当时占上风的帝国主义国家德国和日本来共同瓜分世界,当时的德日两国出于对美国国力的畏惧也有这个企图,因此多次向美国示好。但美国还是站在了民主主义这一边,参与了针对德日法西斯的战争,付出了巨大的战争代价。从利益考量来讲,美国对二战的参与方式不是一个很经济的、符合利益原则的行为。
这种人权外交、民主外交、自由权利外交从利益论角度来看很不明智。
首先,从利益论来讲,别的国家的公民是否享有充分的人权不一定与美国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依照利益论的逻辑,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只要别国政府支持美国在国际上的利益即可,而不必管该政府如何对待其人民。其次,一个最简单的算计是,人权外交、民主外交容易造成很多国家的反弹,甚至可能产生对立面或敌对势力,从而影响自己国家在国际上实现国家利益。但美国人却不按照这个逻辑办事,人权状况以及民主与否一直是美国对外交往中衡量敌友的一个标准,是美国对外交往中的一个重要要价。
事实上,美国因为坚持人权外交,并且因为经常将经济制裁当作实现人权外交的一个手段,结果自己也经常为此付出代价。在制裁苏丹的几十年中,美国政府禁止企业参与石油管道铺设等项目,美国的财团也失去了相应的市场。在克林顿时代,美国在与中国的几次人权外交的较量中,都曾以经济制裁来要挟中国。但经济制裁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做法,对华的经济制裁虽然意味着中国众多的企业失去了美国市场,但也意味着众多的美国企业将被排斥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经济增长之外。
为什么美国的外交偏重人权民主等意识形态?
作为世俗化国家的学者,我国的研究者们也喜欢用利益论来解释美国外交的意识形态色彩,他们说,在全球实现民主化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这种说法是一种自虐式的说法,难道民主不是中国政府追求的目标,不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这种说法也不符合实际,单从利益指向而言,民主国家不一定与美国的利益不发生冲突,独裁国家也不一定与美国的利益一定发生冲突。实际上,是因为二战后美国以其无可比拟的实力充当了民主国家的盟主,并对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与利益的进行了统合,才使民主国家之间得以维持太平,避免了民主国家之间发生根本的利益冲突。帝国主义时期的列强之间的冲突,有时也是民主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
利益论者还解释说,美国人的人权外交实际是人权大棒,专门打向美国的敌对国,也是实现自己利益的一个手段。其实这样解释不符合实际,美国也同样指责盟国如欧洲国家和日本的人权的不完善,并操纵人权机构在这些国家建立了分支机构,促进该国人权改善并对该国及周边国家的人权状况予以监视。比如,自八十年代起,就有许多菲律宾女郎或主动或被人骗去日本卖春,这些女郎固然为自己挣得了一些养家糊口的好处,但基本人权也遭到了蹂躏,有的人直接变成了黑社恶会组织控制的失去人身自由的性奴隶。为制止这种现象,美国政府和人权机构对日本政府施加压力,使日本政府将每年给这些女郎颁发的签证由每年8万个降低到8千个,从而使菲律宾卖春女郎大为减少,这个贫穷国家少女的人权获得了保护。美国对盟国也施以人权压力的例子很多,说明人权对美国而言,是一个普遍的标准。
实际上,要理解美国的意识形态外交,就必须了解美国的主流宗教基督新教,尤其要了解新教中的起源于英国的清教徒派的思想。
美国的外交深受其社会性质以及国民的行为方式的影响,而美国的社会性质和国民的行为方式又深深地受着美国主流宗教基督新教尤其是清教徒思想的影响。
因此之故,美国人的外交经常表现为基督教理念所左右的、旨在实现基督教理念的宗教色彩强烈的外交。在基督教保守势力强大或总统本人基督教信仰虔诚的时候,美国的外交指向往往是直接的宗教目标。
具体来说就是:
美国人所热衷推行和维护的自由、人权、民主的价值观和制度,看起来是世俗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但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新教的价值观和宗教改革,体现着基督新教的信念。这些价值观与新教教义一起,构成了延续两百年的美国式的价值观及社会体系,构成了美国的国家和社会的本质。
美国在世界上推行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并充当这些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的保护人的角色,实际上是在推行和保护基督新教的价值观和制度,旨在全球建立一个基督教文明的社会和国际秩序,在宗教信仰虔诚的总统执政时期,这些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往往被直接的基督教传播行为所取代。
促使美国采取这样对外政策的,是美国人的由来于基督新教的天命意识,起源于基督新教教徒的救世主义态度,尤其是清教徒的一些特有革命性宗教信念,比如后千禧年思想等等,它们又强化了美国人的这种天命意识和使命感。
美国人的外交虽然也经常表现为一城一池的争夺,一锱一铢必较的利益性外交,使人看起来美国的外交也执著于利益,但其从全局上,从来没有偏离过在全球建立基督教文明体系的战略目标,而且,其利益外交也是为实现其战略目标而服务的,利益外交仅仅是战术上的表现。
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住美国国家和社会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美国的外交实质,明白其真正的外交目的,也才能明白中美关系的实质及走向。政府才知道怎样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巨无霸大国打好交道,我们的国人才知道怎样与美国人相处。
这本小册子,将说明美国的主流价值观和社会制度是如何起源于基督新教的,说明基督新教是如何构成美国的国家本质、以及如何决定了美国的外交实质的,并且从美国作为基督新教国家的这一本质出发,结合现在国际上一些流行的观点和看法,对中美关系未来的演变做一个预测。
第一章 美国是一个表面上看来很世俗化,但实质上是一个非常宗教化的国家 “我知道,上帝喜欢你们” ——毛泽东与布什大使的谈话
“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 ——法国著名作家政治家托克维尔 一、美国是一个表面看起来是一个很世俗化的国家 一般人在看待美国时,都把它看作是非常世俗化的国家。
所谓的世俗化,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人们心理上已经摆脱了宗教影响或束缚的状态,主要表现为:
1,政治与宗教的分离。
政府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国家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不得受宗教的影响。表现在立法上,就是法律规定,政府不得偏袒或迫害任何一种合法的宗教,公务人员不得以公职身份参加宗教活动等等。
2,公民的绝对的信仰自由。
政府不得干预公民的信仰自由。
3,社会生活不受宗教的清规戒律的束缚。
比如人们生活追求奢侈豪华、追物质利益等等。
从表面上看起来,美国的国家和社会确实有以上的特征。
在美国,尽管有一些宗教团体仍然主张建立政教合一的社会,甚至对美国国民意识的形成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清教徒思想也有政教合一的倾向。但是,在法律和社会制度上,美国是个政教分离的国家,而且从立国以来就是如此。
美国宪法禁止政府设定某种宗教为国教,禁止政府干涉或参与宗教活动。国家公务员无论有怎样的狂热的宗教信仰,都不能以公职身份参加宗教活动,不能以公职身份对某种宗教做出评论;公务员的宗教活动只能以私人身份,并且是在公务时间之外。这体现着政教分离的原则。
美国的这种特点与日本形成了对比。在日本,首相经常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并且法院都裁定为不违法(近期日本终于有法院裁定小泉的公职参拜属于违宪行为),这实际上不符合政教分离精神。从美国的标准来看,如果首相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无疑是违背了近代国家政教分离的原则,但如果以个人身份,就只能说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
在美国,无论你是天主教徒、还是基督教徒、佛教徒或者伊斯兰教徒或某种新兴宗教的信仰者等等,国家都保护你不受任何来自政府或者民间的宗教迫害。这体现着信仰自由的原则。
美国每年都会有各种不同的带有明显邪教性质的宗教出现,一些在本国受到取缔的邪教往往最后跑到美国去寻求庇护和发展,这是因为宗教自由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而美国国家与社会普遍尊重这种权利的缘故。美国对一些邪教的镇压,理由也只能是他们违背了具体的世俗的法律,如果不构成违法,即便是其有许多违背公德或主流意识形态的行为,政府只有听之任之,奈何不得。
美国人狂热地追求财富,追求舒适豪华的物质生活,也让人们认为美国是一个非常世俗化国家。
美国主流人群追求生活的舒适和豪奢,生活的富裕也让别国百姓羡慕向往。中产阶级的富裕的生活一直引导世界工业化国家的消费潮流,并不断地将消费推向一个新的高水平。美国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可以与过去皇室贵族的气派相比拟。
美国人崇尚经济成功。美国式的英雄是白手起家一代聚集亿万财富的英雄,而不是靠祖传财富生活的富人。盖茨的财富总和并不一定是美国首富,但他是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的个人奋斗获得了巨大财富,所以成了是美国文化中的英雄的代表。
美国人对财富的追求和崇尚,以及对奢侈的物质的毫无愧疚的享受,似乎是只有在极端世俗化的国家才可能出现的现象。一般注重意识形态的国家或宗教性国家都鄙视物质享受,或者将追求物质当作是罪恶。社会主义初期的苏联与中国的共产党人,以及现在伊斯兰世界的宗教领袖们都将追求物质享受当作是恶行,早期的欧洲清教徒的行为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禁欲主义,天主教徒则将禁欲刻苦修行甚至对自身的摧残当作通向天国的必由之路。美国人的物欲主义态度似乎与这些宗教精神相背悖,只有世俗化到拜金主义盛行的国家才会出现与美国相类似的物质主义态度。
政教分离、信仰自由、以及生活的奢侈和对物质的追求等等,使得一般人们都认为:美国是一个极端世俗化的社会,美国文化的主流是世俗主义、现世享乐主义,真正的宗教信仰在美国已经衰落,基督教在美国仅仅是一种传统习俗,是由来于基督教文明的生活习惯,有些宗教活动,如各种基督教节日的等等甚至在美国已经演化为娱乐。
二、但实质上,美国是一个非常宗教化的国家 但其实,这种看法是一种误解,被美国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没有看到美国的社会和国家的实质。实际上,美国是一个非常宗教化的国家,基督新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国民心理上起着关键的主导作用。
依据美国盖洛普的调查,在美国,有95%的人“信仰上帝”,其中,86%为基督徒,基督教徒中,60%的人为新教徒,28%的人为天主教徒,10%为东正教。其余信仰犹太教或伊斯兰教。成年人中,70%的人从属某个教堂。
这几个反映国民信教程度的数据,美国在全世界主要国家居最高。其中可以看出,基督教占绝对的优势,其主体又为新教。
据美联社调查,美国人花在宗教上的时间和金钱,远比化在体育娱乐上的时间和金钱要多得多。例如,1990年,美国人观看各种体育比赛的人数3.88亿人次,而出席宗教活动的人数则为52亿人,比看比赛的总人次多出13倍;1992年捐给宗教事业的资金总额为567亿美元,而棒球、橄榄球、篮球三大联赛的总收入只为40亿美元,两者相差14倍。
同样,在参加社会组织方面,据美国学者伍斯诺(Robert Wuthnow)的调查,在上个世纪末,由2/3的美国人从属于某个宗教组织,而只有1/5的人从属于工会或商会。
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货币上至今印有“我们坚信上帝(IN GOD WE TRUST)”的字样,美国的“爱国誓词”也说:“我宣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以及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一个国家,归上帝主宰”。在美国的总统就职仪上,新任美国总统也必须手按《圣经》,向《圣经》宣誓。这些做法,在世俗化成为主流的今天已经很少见,可能全世界内也就独美国一份,反映着美国人的强烈的宗教情绪。
美国自建国以来,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中起主导作用的一直是所谓的“WASP”人群,他们在今天也被认为是美国社会的主流群体,体现着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所谓的 “WASP”人群,也就是既具有白种“盎格鲁萨克逊人”血统(White、Anglo-saxon ),又是“新教徒”(Protestant)的人群。在这里,清教徒信仰或路德宗信仰是其主要特征之一。许多华人在美国生活数辈,经济上也颇为成功,但也经常有种是边缘人的感觉,感觉没有融入其主流人群和文化,其原因,就是美国的主流仍然由WASP在把持着。
美国自建国以来,总统的绝大多数都是基督教徒。美国在历史上留下重要业绩的总统几乎都同时都以虔诚的基督教信仰而著称,其中,有些总统因基督教信仰而给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美国第一任总统国父华盛顿在总统在就职典礼上,亲吻《圣经》,手按《圣经》宣誓,并且在正式誓词之外,另外说了一句“我宣誓,我祈求上帝的保佑”。以后历届总统都向《圣经》宣誓,并在就职演说中祈求上帝的保佑。在独立战争期间,华盛顿命令所有军官把向士兵宣读祷告文作为一天的开始,并于1776年7月开始自己的部队配备随军牧师。自此以后直到今天,美国军队一直保持着士兵作战前祷告并在军队中配备牧师的习惯。
华盛顿认为美国的独立是上帝的恩典,他曾经说“美国人民比别的国家更有理由承认,上帝介入过他们经历的诸事。美国人不应该忘记,上帝的大能在我们的革命时期多次彰显,全能的上帝是我们唯一的保护。”
第二任总统亚当斯 (John Adams)是第一位迁入白宫居住的总统,他曾经志愿做一名全职的基督教牧师,为此进了哈佛大学专修神学。在总统府迁入白宫后,亚当斯下令在正式的餐厅刻上祷词:“我祈求上帝,将最好的祝福赐予这座屋子和以后居住在这里的每个人,但愿唯有诚实睿智的人永远在这屋檐下治理!”这个祷告词至今刻在白宫的餐厅上。
林肯结束了美国的黑奴制度,统一了美国。他作祷告时都是站着祷告的,他发表的众多演讲也听起来就像宣教士在教堂中布道。比如,当他的牧师让他祷告,祈求主站在联邦军队一边时,他回答说,“我更愿意祷告,让我的军队站在主的一边。” 正是林肯,于1863年末签署感恩节公告 (Thanksgiving Proclamation),使一个早期清教徒创造的庆典活动成为美国历史上的永久性节日。
麦金利 (William McKinley) 曾经发动了美西战争,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菲律宾,将美国的国土延伸到了中国门口。麦金利是卫理公会教友,他说“我相信基督的神性,并认为基督教是世界文明最强大的因素。”麦金利也是位被刺杀的总统,在遇刺中弹后,要求善待刺客,临终前说:“这是上帝的旨意。愿他的旨意成就”。
罗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绰号“强人基督徒” (muscular Christian)。因为在他的信念中,更倾向于“因行为称义”的教义,竭力推崇靠行为得胜。他说:“我相信《雅各书》, 基督徒不能只单单听道,而且要行道”。罗斯福坚持去归正会教堂 (Reformed Church)做礼拜。在罗斯福时代,美国铺设了贯通大西洋底的海底电缆,并着手始建设苏伊士运河。罗斯福也是美国总统中的少有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威尔逊(Woodrow Wilson)是长老会信徒,他多次表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上帝庇佑的美国负有全球性使命。这种使命感使他在政期间提出著名的“威尔逊十四条”,使美国的意识形态外交第一次获得明白的表达。也同样是在他的倡导下,成立了国际联盟,即联合国的前身。
杜鲁门(Harry Truman)是个浸礼会 (Baptist) 信徒。杜鲁门在1952年签署了设立全国祈祷日的国会联合决议案。杜鲁门在口袋里随身带着自己的祈祷文。它的开头是:“全能永恒的上帝,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帮我为人正义,帮我思考正义的事,帮我采取正义的行动,就因为是正义的。让我在诸事中真诚、诚实和正直。”在杜鲁们时代,美国开始了东京轰炸,向日本投放了原子弹,签署了波茨坦宣言,创立了大西洋公约组织。
艾森豪威尔 (Eisenhower)不仅被称为“冷战英雄”,而且确确实实是二战英雄,是二战时期盟军总司令。在他担任总统期间,他要求美国开始在《效忠誓言》中加上“美国归上帝主宰”的字样,在货币上印上“我们信赖上帝”的字样。
卡特 (Jimmy Carter)是南方浸礼会教友,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基督教复兴运动“耶稣运动”将卡特推上总统宝座。卡特的信仰非常虔诚,在首都华盛顿期间,卡特经常到浸礼会教堂的主日学校传道,在官方的招待会上卡也是滴酒不沾,因此被送个绰号叫作“教堂执事”(Deacon)。为了回应基督教保守派的支持,卡特执政期间,将人权宣布为美国外交的基石,以后,美国的外交就一直秉承着这个路线。
卡特之后的里根 (Ronald Reagan)以保守的基督教信仰著称。里根说,“我始终坚信凡事都有某种神意的安排”,“除了相信这是上帝的计划,我解释不清楚我是怎么当选为总统”。里根极为认同基督教保守派福音派教义,里根在位期间表现出来的坚决的反共态度有赖于他的福音派信仰。现在,里根因为搞垮了苏联和启动了八十年代的世界的民主化潮流,而被基督教保守派认为是美国建国以来最伟大的总统 。
老布什 (George H.W. Bush)在位期间经常邀请福音派领袖葛培理到白宫祈祷,并作小布什的宗教导师。葛培理自卡特时代起就是白宫的宗教导师,与布什家族一致关系密切。老布什时代,美国发动了第一次海湾战争。
1993年上任的克林顿 (Bill Clinton)是南方浸礼会的信徒,这位以口才著称的总统同样熟知《圣经》和基督教神学,可以自如地运用基督教福音派的言辞。
现在的小布什则同样代表了美国的基督教保守势力,这些势力支持他发动两场对伊斯兰世界的战争,并且能两任美国总统。布什的战争无疑改变了世界。
这些总统,在近十多年举行几次关于最有影响的十位美国总统的评选中,都曾当选过。
在美国,在多数情况下,总统的竞选者必须强调自己的虔诚的基督教信仰,这样才会有广泛的选民基础。因为作为总统,必须首先要满足选民的信仰诉求。2000年总统竞选期间,美国的皮尤研究基金会 (Pew Research Foundation)就选民的态度与总统竞选者宗教信仰的关系作了个调查,结果表明,高达70%的人希望他们的总统“笃信宗教”。仅仅在近几十年,美国就有至少三位总统是因其强烈的基督教新徒形象而登上了总统的宝座,他们是卡特、里根和现代的布什。布什因为从基督教保守派获得了强烈的支持,并且在言行中强调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因此被认为是在作秀,是在利用美国的宗教热情。为此,老布什不得不出来辩解,说“你们面前的男人,至少将《圣经》读了四遍”。关于布什,在下面将详述。在美国,由于新教徒信仰的影响,天主教出身的人很难成为总统,在历史上,只有肯尼迪一人是天主教家庭出身,而那也是在美国社会受世俗化影响强烈的时期,此前此后,都没有过天主教出身的总统。
美国的政党也深受宗教的影响。
美国基督教一直存在着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斗争。自由主义者主张,《圣经》仅仅是上帝给人提示的信仰的模型,《圣经》讲述的事情细节不一定都完全正确,不一定完全符合历史和科学,解读《圣经》,只要把握其信仰的精髓就可以,只有这样,才能面对现代科学对《圣经》的挑战。保守主义则主张《圣经》是绝对无缪的,每一句话都是上帝启示的真理,科学和考古的发展只能证明《圣经》的无缪性,而不是相反,所以,应该百分之百地相信《圣经》。
美国共和党的主要的社会基础是基督教保守派,林肯、里根、大小布什等总统都隶属于这个政党。共和党的主要支持来自于福音派人群,福音派领袖葛培理(BILLY GRAIHAM)自卡特时代起,就是白宫的座上客,影响着白宫的决策。福音派坚信《圣经》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坚持用《圣经》的教义来指导社会生活,《圣经》的标准直接成了他们对世俗事务的判断标准。共和党的社会政策基本上反映了他们的社会诉求,共和党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反对进化论,基本上反映了基督教保守派的价值标准。小布什入主白宫后,出于基督教保守派的见解,建议美国的小学课堂应该讲述《圣经》的“创世说”,不能只讲“进化论”。现在,在讲述“进化论”的学校里,类似于创世说的“设计论”也成了必讲课程。而福音派则主张,应该将进化论驱逐出学校。众所周知的例子是,有的学校因为讲了进化论,而遭到学生家长的起诉。
共和党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后,一直主导着美国的政坛,主要是因为美国的基督教保守势力逐步扩张的缘故。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在民主党执政时期,产生了脱宗教化倾向,如嬉皮士流行、同性恋泛滥、等等,造成了美国宗教保守派的不满,掀起了“耶稣运动”,主张美国应该回归传统的基督教价值观,自此之后,基督教保守派势力日益壮大。
现在,仅保守派中的福音派,就占美国成人人口的三分之一,他们是共和党的主要选票来源,是共和党能够六十年代以后主导美国政坛的主要原因。我们不要想象福音派人士外表都是些拘泥、不苟言笑、好斗的卫道士的面孔,在平常往日,他们也是极其平凡普通,友好和蔼的美国人,但一触及《圣经》,就可以看出他们的严厉不苟和反世俗的的态度。
美国的另一大政党民主党也是一个深受宗教左右的政党。民主党在诞生之初,主要依靠犹太教、天主教、以及保留了天主教传统的新教信徒的支持,支持民主党的新教徒主要包括来自英国的高教教派以及德裔路德宗等等,以后,非新教移民如亚裔美裔非裔移民等也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选票来源。因此,民主党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一直到最近,都属于自由主义传统的政党,主张多元主义和道德包容。在宗教上,它不拘泥于严厉的宗教教义,在政治上,对堕胎、移民、妇女民权、黑人民权等问题相对宽容。民主党约翰逊总统在上世纪六十年签署了一系列民权法律,对妇女黑人的权利的获得起了很大作用,成为他当政的最主要的功绩。
民主党一直是与共和党相抗衡的政党,但是,民主党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肯尼迪和约翰逊执政时期,执行了脱基督教化的政策,如容许堕胎,容忍同性恋等等,并且在越南战场上遭到失败,因此丧失了相当的群众基础,从此衰落。在六十年代后至今的三十多年时间里,民主党执政时期仅为十二年。
在近几十年,民主党为赢得政权,不得不回应美国社会的宗教复兴和更加的宗教化倾向,开始向基督教保守派靠近,逐渐成为一个与共和党有什么差别的政党。美国政治家乔治·华莱士说;“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区别还没有一美角那么大”。民主党总统卡特开始的人权外交,似乎更合乎共和党的口味。民主党执政的十二年中,有四年是由靠基督教信仰而著称的卡特挣来的。民主党克林顿总统为赢得基督教保守派的支持,曾多次造访福音派总部全国福音派教会联合会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与副会长奇齐克 (Rich Cizik)合影八次。克林顿将福音书背诵得非常流畅,并在演讲中大量引用。在其当任期间,克林顿的人权外交比共和党前任老布什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同属基督教保守派的英国的布莱尔首相的国际政策几乎是言听计从。关于这几点,留待下面详述。
关于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法国著名的政治学者托克维尔在其《美国民主》一书中说“在美国,宗教虽然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但却是政治设施中最为重要的设施”。
美国的政治学者海茨克(Hertzke)也说;“不了解宗教向度就不可能理解美国的政治”。
在许多历史时期,美国的宗教性几乎使得其政治都成为神权政治,而不是世俗政治,美国的经济实际上是产生于新教论理的新教资本主义经济,起源于中世纪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后的路德主义和卡尔文主义把世俗的工作当作对上帝的侍奉,把经济的成功当作蒙上帝祝福的表征,把财富当作被上帝拣选的标志,当作荣耀上帝的手段,教导信徒拼命追求世俗工作的成功和强大的财力,因此导致了资本主义的产生。美国的经济起源于新教的这种资本主义精神,并一直延续着这种新教资本主义的传统,关于这一点,将在第二章详述。
美国社会的道德伦理就是基督教伦理。
美国建国之前,如前所述,就是一个新教徒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因此,新教伦理就是美洲地区道德的内容。建国以后,国家的管理者把基督教当作国家的立国之本,当作国民道德的基础。华盛顿在其卸任演说中,提出了道德离不开宗教支持的思想,他说:“我们应当告诫自己不要耽于幻想,认为道德没有宗教也能维持。尽管良好的教育对于特殊结构的意识可能有所影响,但根据理智和经验,不容我们期望在排除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国民道德仍能普遍存在。”华盛顿的这个思想一直为后代的继任者所追捧。
第2任总统亚当斯追随华盛顿的提法,把基督教当作维持美国自由体制的根基,他曾经写道:“除非美国公民的道德行为以基督教的信条为引导,否则美国将难于维持自由体制。”他还说:“我们的政府不具备能力去对付不受伦理和宗教约束的人类情感,我们的宪法只是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制订的。它远远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也就是说,在他看来,美国的法律只能约束住相信基督教的人们。
第三任总统杰佛逊说:“我没见过比基督教更好的道德”。为使基督教在非基督徒国民中也引起共鸣,以有助国民的道德建设,杰佛逊自己编著了一部《杰佛逊圣经》,删去了关于耶稣的神迹的故事。因为他担心神迹的部分会引起社会非基督徒对基督教说教的抵抗。
因此,在美国,长期以来,道德伦理就是基督教,道德的内容产生于基督教。美国学者乔治·马斯登曾描述了美国人怎样被灌输基督教道德。他说,“美国的文明很大程度是由一系列新教价值观组成的,孩子自幼就被教义按规则来做游戏,每个人都知道十诫、劳动的价值、及德有所报。”他还说:“很长一段时间,公立学校的孩子学了许多训诫,包括尊重感恩节、上帝的善、宗教是社会唯一基础、正当者永不被抛弃、祈祷的时刻、工作、没有主就没有卓越、幸福的特征、播种与收获、我母亲的《圣经》、《圣经》是最好的经典等观念” 美国的世俗化的人认为,基督教讲的是伦理道德,人道主义,因此,守了道德就是基督徒,杰佛逊在发行删去了神迹的《圣经》的时候说:“在这种意义上,我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
美国的基督教徒则认为,基督教讲的不是道德伦理,讲的是神本主义,但道德来源于基督教,只有神才能让人有善行。
但无论怎样理解道德,美国的道德都离不开基督教的说教。
美国著名记者普里策奖获得者布莱戈对他家乡的基督教盛况做过描述,他说,在他们那个小镇里,诊所只有两个,但基督教堂就有二十个。人们的生活脱离不了基督教,宗教都是他们的生活支柱。他举例说,一次,家乡的一个教堂被风刮倒,牧师的孩子也被砸死,但在第二天,教民们在牧师的带领下,在教堂的废墟上开始作敬拜,一直到新教堂建起。
关于美国社会的宗教性,也有一些学者做出了表述。
法国著名作家政治家托克维尔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此外,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能证明基督的效用和符合人性,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开明和最自由的国度”。
美国政治学者肯尼斯·沃尔德说,“对美国的的宗教实证性归纳看来,从十九世纪初一直到现在,美国一直是基督教世界最具宗教性的国家之一”。
另一位法国作家缪拉 (Achille Murat)也说:“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一样,拥有对宗教如此虔诚的人民,以至他们在外国人眼里显得太过分了。在美国,宗教社团的数量多得着实令人惊叹:其中有一些分发《圣经》;散发小册子;鼓励发行宗教期刊;劝化、教育未开化的人并使其皈依;使传道士成家;照顾他们的遗孀和孤儿;宣讲、弘扬、净化、维护、改良这一信仰;建造小教堂、资助会众、支持神学院;向海员、黑人和荡妇传道并劝其皈依。”
犹太作家爱布拉姆斯说:“美国的文明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上”,“挪开《圣经》这一引导美国这所大船的星座,整个美国文明的大厦就会轰然倒塌”。
美国最高法官道格拉斯曾说,美国人是个“信教的民族”。
六十年代,在美国社会的世俗化浪潮的影响下,哈佛大学教授考克斯(HARVEY COX)曾写了一本书,叫做《世俗之城》,预言宗教将在美国呈下降趋势,美国将成为一个世俗社会。但以后美国的宗教化回归以及表现出来的越来越强烈的宗教性,使得考克斯不得不修改了自己的预言,八十年代,他又写了一本书,叫做《世俗城中的宗教》,重新强调了美国的宗教性。
美国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宗教性,在现代,除了一些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之外,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三、美国的宗教性来源于以清教徒为主的新教移民的影响 那么,为什么美国这个国家在现代仍然保持着这么强烈的宗教性?为什么美国这个国家每当出现世俗化浪潮时就有强烈的回心力量将其拉回宗教的轨道来?
其原因在于,美国这个国家根本就不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国家,而是由一些因为宗教原因而迁移北美大陆的新教徒所创建的宗教国家,这些新教徒建国的目的是在新大陆实践新教理想,在新大陆实现新教的宗教目标。
因此,美国一开始就是一个是建立在新教徒意识形态之上,为新教意识形态所驱动,为实现新教徒意识形态目标的国家,新教的价值观是这个国家产生的动力,也是这个国家以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导力量。
追溯历史,我们会看到,美洲殖民地的形成和建设,以及美国的立国和建国,都源于基督新教特别是清教徒思想的影响。
在英属法属殖民地时代,前来美洲大陆定居的,主要是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一般国内的教科书,都把他们当作是在欧洲大陆失去土地或坐奸犯科而被流放到美洲的贫下层居民,说他们在欧洲是罪犯或贫民,到美洲大陆是为了在新殖民地寻求土地、寻求生计,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实际上不然,当初到美洲大陆寻找新生活的人,许多是有着宗教目标的基督教新教教徒,其中主要成分是与英国国教圣公会产生冲突的英国卡尔文宗的清教徒(Puritan)。在这些人中间,很多人在欧洲大陆拥有丰厚的财产或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迁移美洲,或者是为了摆脱欧洲天主教势力的压迫或来自英国圣教公会的迫害,或者是受分离主义态度驱使而要在新大陆建立一个新教统治的新天地。
人们所熟悉的最先到达美洲的“五月花号”船上的移民,就是一些有着被通缉的背景的英国清教徒。这些人的主体是英国斯库卢比地区的清教徒农民,领袖是当地的大富豪布鲁斯特及牧师罗宾逊以及他们的学生布赖特福特等人,布赖福特后来做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这些人当初在英国的时候,因为在家乡斯库鲁比地区举行新教教徒的非法聚会,被政府及国教的特务检举,而面临入狱危险。于是他们从波士顿港出发逃往新教国家荷兰,希望在那里避难,并且能维持他们的信仰生活。但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及莱登城,出身农民的他们不能适应那里的城市生活,与当地的新教徒发生了冲突,加之荷兰与西班牙签订的十三年和平条约即将期满,天主教大国西班牙的威胁日益迫近,于是,这些人又筹措资金,逃亡美洲大陆。他们于1620年末到达北美,然后在北美法吉尼亚地区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成为美洲的“开发之父”。
宗教分离主义也是美洲新大陆移民的一个来源。分离主义一直是宗教史上的一个传统现象,当某种宗教派别不容于当地的风土文化或其主体宗教时,这种宗派往往就会产生分离主义倾向,即离开其所处风土文化或主体宗教,而另辟生活之地,或者是自立宗派。基督教以及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信仰之父”亚伯拉罕就是分离主义的先驱,当初他生活的地区中东城市乌尔盛行拜物教以及多神教,为摆脱拜物教和多神崇拜的影响,在年逾古稀的时候,亚伯拉罕舍弃了居住数代的家乡乌尔以及安逸舒适的生活,带领族人踏上了迁移跋涉之旅,走向上帝赐予的“流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迦南。当年迁居美洲新大陆的基督新教的教徒,有许多人也是抱着这种分离主义态度而离开了世居的欧洲的,他们来到北美,抱着在那里建立一个完全脱离天主教影响的实践新教信仰新天新地的梦想。对于他们来说,新大陆就如同亚伯拉罕当年迁居的中东迦南地区一样,是上帝应许的“流着奶与蜜”的地,是实践真正信仰也就是基督新教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将摆脱旧大陆欧洲的天主教势力的影响,建立起能够真正实现神的旨意为神所喜悦的新天地。
美国学者奥尔森讲述新教徒大量涌入北美的历史时说:“当清教徒在17世纪自动离开英国的时候,他们寻找的是一个新世界,可以不受不虔诚的皇权和不纯洁的国家教会的阻挡,在那里建立这种基督教联邦。他们认为北美是应许之地,所以为了神与神的国度,他们要占领北美。”
美国独立战争的发生,也是因为早期移民北美的多数人都是新教教徒,而主要殖民地多是清教教徒的缘故。
清教徒是信仰新教中卡尔文主义的英国教徒,之所以被称为清教徒,因为这些人主张清除英国国教中的天主教因素和影响,净化英国国教,建立纯正的新教教会。英文中的清教徒(Puritan )、清教主义(Purism)就含有清纯、净化的意思。稍微熟悉宗教史的人都知道,英国国教圣公会虽然号称信仰新教,但其因来路暧昧,所以带有很深的天主教痕迹和影响,基本上可以说仍然是天主教体系。当初宣布英国国教改为新教的,是国王爱德华八世。爱德华八世宣布改宗,并不是因为信仰新教,而是为了摆脱禁止他离婚的天主教会的束缚。该国王因为想废除生不下男孩的王后,想离婚另娶,但被反对离婚的天主教教会所禁止,因此,一怒之下,宣布国教改为新教,新教则同意了他的另娶计划。这样改宗的英国的国教会虽然号称新教,但仍保留了大量的天主教的信仰和习俗,这些天主教的信仰和习俗一直是国教会内部真正的信教徒的不满和改革对象,新教徒因此发起了改革教会的运动,他们将自己的改革运动称为净化国教的运动。
但这个运动一开始就遭到了掌握着政权与教权的政府和国教教会的镇压和迫害,在镇压和迫害当中,大量的清教徒逃到了真正的新教国家荷兰,前面讲的最先到达美洲的“五月花号的”的人群就是在此背景下逃出的清教徒。留在英国本土的一部分清教徒则与教权和政权继续做着周旋与斗争,最后,在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促发下,发生了英国的著名的清教徒革命,清教徒掌握了政权,建立了共和制政体。在清教徒领袖克伦威尔死后,保皇党复辟,英国恢复了旧体制。
由逃亡的清教徒们建立的美洲殖民地,在宗教上,一直与英国本土的宗教处于对立状态。
美洲大陆的宗教主流为清教徒和路得宗,英国的国教则为天主教与新教的混合体圣公会安力甘宗,安力甘宗作为英国国教就如前面所说一直是清教徒改革的对象。在美国独立战争及18世纪二十年代,英国本土和美洲殖民地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宗教“伟大复兴(Great Awaking )”运动,这场运动,表现在英国,是卫理循道宗教派的产生,虽然此教派也反对安力甘主义,力图改革英国国教,但与清教教义很多地方截然对立,没形成多大势力,英国仍然被国教控制。这场运动表现在美国,则是新教教义的普及和强化运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新教教义在新大陆被强化的运动,这场运动最后导致了新教公理宗、长老会、浸信会的进一步振兴,清教徒也被这些教派吸收,从而与英国国教彻底在思想上脱离了关系,并形成了进一步对立。
宗教“伟大复兴(Great Awaking )”运动进一步促进了美洲殖民地人群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殖民地与英国本土的在宗教上和政治上的离心力,为独立战争做了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准备。
研究美国历史的专家都承认,美洲新大陆与英国本土上的宗教对立,以及发生在独立战争前夕的宗教大复兴运动,实际上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远因。比如,美国学者桑多斯在《法的政府》一书中说,“独立宣言所表达的美国精神,发端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的宗教大觉醒运动。”马斯登说:“十八世纪的宗教伟大复兴运动为清教和民主革命之间提供了桥梁。”
早期入殖北美的新教徒的新教信仰,构成了北美早期的社会思想及风俗的主调,也构成了以后美国立国的精神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
比如,“五月花号”的搭乘人员在到达新大陆以后,就将来的他们的团体生活,制定了一个条约,这个条约所反映的宗教热忱和民主原则,实际上是美国以后的独立宣言和宪法的原型。这个协议说: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作为凭神旨意成为大不列颠、法兰西、以及爱尔兰统治者以及护教者詹姆士国王的忠诚的臣民,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传播基督教信仰,为了国王和祖国的名誉,不远万里,渡海来到法吉尼亚北部,创建这里的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此,在上帝以及我们各自的面前,严肃地定下相互契约,依据本契约创建政治体,据此来保证我们共同的安全,并实现上述的目的。并且在今后,依据本契约,随时随地,在认为符合殖民地一般幸福的情况下,制定公平正义的法律、命令,制定宪法,组建公职机构,并且,我们宣誓将服从这些法律和公职”。
这里的基督教信仰、契约思想、及民主思想,成为以后美国独立宣言和宪法的基本要素。
继“五月花号”十年之后到达新大陆的清教徒建立了马塞诸殖民地,他们在领袖牧师文思劳普主导下,也发表了表明移民新大陆目的的宣言,反映了清教徒的强烈的天命意识,是美国人以后要以“基督教意识形态改变世界”的思想的源流。
这个宣言引用《马太福音》说,“我们要成为建在山上的城,全世界的人都将瞩目我们”。
所谓“山上的城”,是指照亮世界、成为世界之光的城,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对他的弟子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建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在这里,光是指带给人光明和福利的意思,是耶稣对信徒们提出的使命和要求。清教徒们要建立的“山上的城”,就是要成为世界之光的城,也就是说,清教徒要把新大陆建设成为世界的光,成为引导全世界走向光明的光。
在宗教改革之后以及新教进一步分裂之后形成的新教各种派别当中,清教徒特别强调选民意识和使命感,并强调基督徒对社会的改造作用。清教徒的思想基本上继承了卡尔文宗的教义,认为基督徒是被上帝拣选来荣耀上帝和光照世人的,并且应该对社会进行改良。在这种思想之上,清教徒又接受了后千禧主义思想,就是基督徒应该改造社会改造世界,建立基督的千禧王国,以迎接基督的再临。这是美国人的天命意识的主要源流。
美国人至今仍然抱有的“美国是上帝祝福的国度”,“美国人要将世界领向善”的天命思想和使命感,是美国人从殖民的时期开始的先辈传下来的传统,它由来于基督教的选民意识和救世主义,由来于清教徒的改造社会和改造世界的天命意识。
美国的《独立宣言》深受基督新教思想的影响,美国的建国之父们把他们建国的合法性依据全部诉诸于上帝,诉诸于基督新教中的“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政府为民”的思想。
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说:“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以后的章节中《独立宣言》说,因为英政府践踏这些权利,所以他们才要求独立,建立保护人民的政府,“向这个世界的最高的裁判者”上帝“申诉”独立“意图的公正”,并且“对上帝的庇护充满了信心”。
近代的人权、自由、民主等思想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教宗教改革和以后形成的新教教义,起源于新教教徒对《圣经》的新的理解和诠释,这一点将在下面的章节中详述。实际上,没有新教特别是清教徒对人权和民主的执著,也就不会有美国的独立。这一点反应在美国开拓之父的“五月花号”达成人员的契约上,反映在美国处于无序状态时的殖民地的政治体制上,反映在美国的建国《独立宣言》以及宪法上。 中国以及外国一些世俗化学者因为执著于世俗化角度,所以,否认基督新教对《独立宣言》的影响,将美国的独立精神追溯于欧洲的自然法思想,认为可以从洛克卢梭等自然法学者找到《独立宣言》的思想根源。《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佛逊在回答这个当时就被人询问的问题时候说:“我在起草时没有翻阅任何资料或借助别人的思想”。
实际上,即便是来源于自然法思想,追根索源,也会发现,由于欧洲的深厚的基督教传统,洛克等人的自然法思想其实是起源于基督教。耶稣的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说,上帝通过自然万物向人类启发了自己,并将良心给了人,因此,自然的秩序和人的良心本身就体现着上帝的公义。对基督教来说,自然法不是自存之体,而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借以让人们明白事情的对与错。洛克本人是基督教徒,曾经写过《基督教的合理性》《神迹论》等基督教神学著作。作为基督教徒,其自然法理论是基督教式的自然法论,而不是流行于欧洲的将自然秩序予以神化的“自然神主义”的自然法论。有的学者将洛克的自然法思想与自然神论混为一谈,这是误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像在《独立宣言》中看到的一样,美国当时的建国者作为基督教徒,没有将独立的权利诉诸被神化的自然的天然秩序,而是诉诸上帝。
四、新教思想在美国建国以后仍主导美国社会的几个事例 由于美国是一个由新教徒创立,建立在新教徒思想基础上,旨在实践新教徒的信仰,体现新教徒价值观,实现新教目标的国家,所以美国建国以后,社会及政治经济生活就一直为基督新教所主导。
实现美国南北统一,为今天的美国奠定基础的南北战争,实际上也有着深刻的宗教原因。它表面上的原因是南方的分裂主义者试图脱离北方联邦,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因美国基督徒们对南方奴隶制的憎恶而引起的南北方对立。南北战争是一场废奴主义和蓄奴主义之间的战争,是有着废奴主义传统的基督教与奴役人的制度之间的战争。
废奴主义一直是基督教信徒的传统,是基督徒持续千年的基督精神的实践。使徒时代,保罗就要求他的朋友兼信徒将逃往的奴隶当兄弟一样对待;颁布《米兰赦令》的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强行对偷盗别人孩子旨在养成奴隶的人执行死刑;被称为“基督教西塞罗”的莱克坦修在《神圣法规》中说,“上帝眼里没有奴隶”;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说,奴隶制是罪的产物,与上帝的计划相悖仵。在大英帝国范围内最先提出废出奴隶制并使得废奴立法得以通过的,是英国下院议员威尔伯福寺,他是虔诚的基督徒,他说“奴隶制为基督精神和宪法所不齿”,呼吁英国人以“基督徒的良心”来废除奴隶制,在他的努力下,英国成了第一个宣布奴隶制为非法的现代国家,英国本土及殖民地的众多黑奴因此得以解放。
美国赢得独立以后,基督徒们认为基督的国马上就要建成了,社会上普遍洋溢着一种千禧国气氛,《我的双眼看到了主的来临的荣耀》成了那时最为流行的圣歌。但在南方,延续数百年的奴隶制度依然存在,这个人奴役人的制度在基督徒们看来,这是仍然留在美国这个“世界之光的国度”身上的黑暗点,是违背基督精神的罪的制度。美国学者马斯登(George Marsden)在描述南北战争战争前的美国形势和南北战争的起因时说:“世纪中叶的美国新教徒屡屡宣告,基督教的千禧盛世已经不远了,认为他们身处一个看似能够将大众带向基督的伟大的奋兴时代,全国甚至全世界的改革将是这一千禧盛世的标志。”“但奴隶制似乎是美国成为一个完全正统的基督教国家的首要障碍,如果它也被消灭了,即使以血淋淋的末日般的战斗为代价,那么,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基督王国的高歌猛进。”
因此,为建设这个基督的千禧王国,消除基督国前进路上的障碍,众多的基督教徒投入到废奴主义运动当中。在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就有大量的神职人员开始了解救奴隶的活动,他们建立了奴隶逃往的地下通道,使教会成了奴隶们逃往的中转站,将众多的黑奴送往北方的加拿大。在舆论上,基督徒也营造废奴舆论,使奴隶制成为众矢之的。对废奴运动产生很大影响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说,是上帝本人写下的这本书,她的哥哥比彻也是当时的著名的废奴主义牧师,在他担任伊利伊诺学院校长期间,该学院开始接受黑人学生。在此期间,很多神职人员为废奴运动献出了生命。长老会牧师洛夫乔义(Lovejoy)因出版废奴书籍被枪杀,黑人逃亡的地下通道创立者、牧师托利被关押致死。由于太多的神职人员鼓吹废奴主义并参与废奴运动的实践,美国学者该萨认为,废奴主义起源于宗教奋兴运动的后裔。
由于“即使以血淋淋的末日般的战斗为代价”,基督徒也要废除奴隶制度,所以南北战争就不可避免。南北战争开始之后,众多的基督徒投入了战争。据美国的历史学家讲,基督徒们把战争看成了一场捍卫基督精神的战争。约翰·布朗是一位在现代中国也为许多人所知的南北战争时的美国的英雄,他在战争期间作为北方军队的间谍而被处死,被处决前,他说,“恨不能为祖国死两次”,他说上帝给他的使命就是让他消灭南方的奴隶制。马斯登说:“当南北战争进行的最激烈的时候,北方人往往将联邦军队的前进等同于基督王国的前进”。
南北战争结束后,关于北方的胜利,林肯说:“加理森的逻辑和道德力量,以及国家和军队中的反对奴隶制的人民成就了这一切”。加理森是指靠基督教说教来鼓吹废奴主义并产生很大影响的新教浸信会教友威廉加理森。加里森当时鼓吹,为了废除奴隶制这一罪恶,让联邦毁一千次也在所不惜。
基督徒们对奴隶制的厌恶,并不是因为当时的南方的奴隶制真正的多么残酷,而是来源于对基督教精神的执著。南方的奴隶制,据一些历史学家讲,并不像废奴主义者宣传的那样残酷,历史学家莫理逊在《美利坚历史》一书中说,与北方白人对黑人的冷淡相反,“南方的奴隶主们对黑人奴隶反而有一种理解和爱,让自己的孩子喝黑人的奶汁,与黑人的孩子一起玩”。其情景,就如同小说《飘》所描述的那样,我们在这部描写南部风情小说中看到,郝思佳家与奴隶们之间的关系,有一种默契和相互之间的关照,很有些像今天的保姆和雇工与老板之间的关系,这个是可以想象的,如果两者之间的关系极度紧张并充满了暴力,南方奴隶庄园的生产不会有效率,而奴隶主家的安全也不会有保障。莫理逊说:“南部诸州对奴隶的虐待狂式的虐待,只是极个别的现象,而大多数的奴隶主无疑对奴隶是亲切并富有人情味的”。
所以,即便是现在,在美国仍然有人认为,当初白人把黑人抢到美洲做奴隶实际上救了他们,因为黑奴们在奴隶制下过的生活比在非洲的原始部落中的生活要好得多。
但是,无论这个制度实际上多么温清,给人实际上带来了多大的好处,一个可以容忍虐待他人的制度,一个完全地剥夺了他人自由的制度,在基督徒们看来,也就是罪的制度,它与基督教的“爱人”的精神相违背。正是这个基督教的爱人的说教,驱使美国人废除了奴隶制。以后,这个说教让美国确立了保护幼儿不受虐待的家庭立法,并让美国不停地对其他的社会制度予以苟病。
美国没有接受社会主义,也是因为基督教的缘故。
美国建国时期,欧洲正处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初期发展阶段,以后随着美国的发展,欧洲的社会主义也蓬勃发展。但是,美国作为从欧洲文明中脱体的国家,深受欧洲政治文化影响,却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社会主义运动,也没有产生过有势力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政党,并且成了反社会主义反共产主义的先锋。这是为什么?学者们一直研究这个问题。德国著名学者松巴特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他在《美国为什么没有社会主义》一书中说,美国的劳动者的生存条件比欧洲劳动者的生存条件要好得多,是美国没有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因,社会物质生活丰富是美国得以抵挡社会主义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但这是一个错误的考察。我们从杰克伦敦的小说中可以看到,美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劳动者的生活也很苦,劳动条件也很差,劳动者的权力得不到保障,在杰克伦敦的笔下,许多工人包括童工因为苛刻的劳动条件而累死累疯。同时,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的贫富悬殊也很大,富者沿袭了欧洲的贵族生活方式,穷者则可能温饱不保。大家所熟悉的美国的杰出作家爱伦坡,其实就是穷死的。他的妻子得了肺病,不仅没钱治,就连保暖也作不到,家里没有充足的被子用,造成了妻子的肺病的恶化,结果他妻子很年轻就去世。他做诗,说上帝嫉妒他俩的爱情,所以把他妻子带走了,读起来催人泪下。爱伦坡以后自己仅靠稿费无以生存,来城市谋生,因为太穷的缘故,有一天在贪喝了竞选人提供的免费酒后,冻死在街头。爱伦坡的生活是美国穷人生活的一个缩影,除此之外,斯坦贝克等作家也描写了美国劳动者的悲惨境遇。
美国的劳动者的生活境遇,说明美国有着社会主义出现的客观物质条件。所以,很难说是美国人的生活的富裕使得美国没产生社会主义。
美国没有社会主义,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基督教势力强大,基督教思想深入人心的缘故。
社会主义的世俗化理论以及其中的唯物论和无神论,对基督徒来说,是违背基督教义的,没有精神上的吸引力,尤其是涉及无神论时,往往被认为来自撒旦的诱惑。
共产主义的理想在基督教徒看来是不可能实现,基督徒相信,人生而有罪,并且罪孽深重,靠这样的罪性深重的人来建立共产主义这样的天国是不可能的,这样的国只有在神的主导下建立,人是建立不起来这样的理想国的。
因此,基督教信徒很容易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产生抵制。
美国的一部电影比较形象地说明了美国社会为什么没有产生社会主义的原因,说明了基督教思想深入人心的特点。这部电影,中文名称叫《空谷芳草》,主人公由派克主演。电影的故事梗概是:一位贫穷家庭的姑娘,刚神学院毕业,没有工作,迫于生机,来到自己父兄劳动的工厂老板家里作保姆,父亲坚决反对,因为父亲在劳动时受伤致残,因此仇恨工厂主一家,认为自己的姑娘不能去伺候他们。但是,姑娘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姑娘受基督教伦理的影响,认为人不能仇恨别人,给厂主作保姆也是上帝给予的工作,也应该做好,伺候好主人是自己的本分,于是姑娘仍然坚持在厂主家作保姆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去做。后来,姑娘的父亲因为怨叹自己的命运因此也不信上帝,参加了砸工厂的运动,在与工厂主的冲突中开枪打死了厂主,自己也被打死,而姑娘则因为善良的心肠和周到的服务以及处世的智慧,获得了厂主一家的喜爱和尊重,最后嫁给了厂主的公子,而且获得了整个工厂的支配权,从此完全地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和生活。
这是一种典型的美国式认识,也是一种典型的美国式说教。也就是,顺服上帝,勤奋工作,靠善良和智慧以及上帝的祝福来致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伦理对社会主义思想的抵抗。
美国沿密西西比河一岸被称为“《圣经》环带(Bibile Belt)”,这一带的居民包括农民工人多数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而且其中坚信《圣经》的福音派居多,即便是现在,如果一到星期天,街道上就几乎没有商店营业,因为人们都去教堂了。这一带从来没出现过社会主义苗头。
美国的社会主义思想主要产生于进步的知识分子之间,比如西部的芝加哥学派等等。进步的知识分子受理性化世俗化影响,对基督教持否定态度,因此同情和支持社会主义运动。但因为没有工人和农民的社会基础,工人农民的主要力量都让基督教俘虏过去了,所以,终究成不了气候。
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民权运动,是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路德金成功的原因,是没有从世俗化理论中寻找民权运动的根据,而从基督教理寻找合理化依据,从而,路得金的民权运动完全与美国的基督教国家意识形态一致,唤取了美国社会的普遍共鸣。
路得金本身是教区牧师,当时并不想策划掀起民权运动,他早期的梦想是当一位社区牧师,娶妻生子,过一个和平美满的日子。但因为黑人妇女在公共汽车上拒绝为白人让座,酿成黑人与白人的种族冲突,金作为该教区的牧师,不得不与黑人教友一起研究对策,这样就把金卷了进来。金成为运动的领袖,起初是因为金是该郊区牧师的缘故,以后,金的出色的组织能力、杰出的辩才、以及从基督教发展出来的民权理论,使得金成为了民权运动的当然的绝对性的领袖。
金一直在用基督教是自己的运动合理化,并一直用基督教的语言和思想来激励自己和追随者们,金的演讲和书信大量地使用《圣经》的语言,处处从上帝那里寻找依据和力量。
金的从基督教中寻找合理化依据的做法,使得金的民权运动带上了强烈的伦理色彩,而不同于以往的黑人的暴力抗议。黑人自在林肯时代获得自由以来,也一直进行着各种争取权力的运动,其中不乏暴力抗争。但由于美国社会存在的长期对黑人的偏见和黑人自身有时的过激行为,黑人的抗争往往被人们视为骚乱或刑事犯罪,成为更深刻的种族歧视的原因。如果金没有用基督教说教来使自己的用合法化合理化,那么,也有可能被白人们认为是历史上承袭下来的一场黑人的抗议活动,甚至被认为是犯罪。唯有金的与基督教的结合,使得黑人的民权运动成为带有广泛民意基础的运动,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同情,其中,包括众多的白人的支持,从而成为划时代的成功的黑人维权行动。
现在,歧视黑人在美国的意识形态中已成为禁忌,这是金把黑人的民权运动与美国的主流宗教结合在一起的结果。
美国的宗教信仰对美国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程一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这里,限于篇幅,不再细述。美国社会的宗教性,不仅决定着其国内政策,而且也深深地影响着对外政策。在以后的章节中,将讲述其外交如何受宗教影响的。
没有去过美国的中国读者,看到我对美国的宗教性的描述,可能会感到大惑不解,他们会说:“瞧,你说美国是这样一个宗教性国家,宗教不是都对行泛滥抵制吗,那么,你看好莱坞电影,美国人那里有宗教性呢,美国人不是把性交当儿戏吗?每一部卖座的电影不总是带点床上戏吗?那些主角哪个没有一个滥交的美女做伴作陪衬呢?美国电影表现的纸醉金迷男盗女娼不堪称世界之最?”。这是中国百姓对美国所抱有的印象,中国人对美国抱有的印象是充满暴力、性紊乱、肉池酒林、毒品泛滥,主要来自于美国电影的渲染。
但是,美国电影表现的情景不是真实的美国,那只是一些脱离了基督教艺术家、或对基督教不怀好感的艺术家们表现的虚拟的美国,或者反映的是美国一部分人的生活。美国时代杂志社记者著名作家大卫·艾克曼说:“美国的主流报纸、期刊和杂志不怎么反映美国内地的宗教热忱。流行文娱节目也没有表达出一个虔诚的美国的印象。”其原因,艾克曼说:“好莱坞、强势媒体、学术中心和重要的金融基础机构多半是由放弃宗教,或至少放弃基督教信仰的人们所控制”。
也就是说,好莱坞强势媒体等制造美国形象的机构或人,都是些世俗化文化人士,他们表现的美国是其所乐见的世俗化一面。关于美国的实际情形,艾克曼说:“占据这个国家文化界顶层的那些人多半是些世俗人物,而美国的平民百姓则依然我行我素,去教堂做礼拜、捐助慈善团体、继续遵循十诫或山上宝训”。
所以,真实的美国不是一些脱离了基督教精神的演艺人员表现的美国,也不是这些演艺人员所自身所代表的日常生活。实际上,多数的美国人私生活都很保守,循规蹈矩。尤其是在性问题上,美国人的保守态度可能在世界上也属于前列。
众所周知,克林顿因为莱温斯基而差点遭国会弹劾,不得不到国会去详详细细披露与莱小姐的做爱细节,表示忏悔,以求民众的宽恕。以前也有一位总统竞选人因为被披露异性丑闻而不得不退出竞选。在美国,政治人物竞选时都渲染自己对家庭的爱,包括对自己宠物的爱,强调自身私生活的严谨,做出一副好爸爸、好丈夫的形象。如果政治人物保养情妇,无论是在议会还是政府,必然会丧失支持,甚至身败名裂。此外,许多非政界的公众人物为保持好的形象也保守私生活的严谨。去过美国的人都知道,在美国很多城市,夜生活并不丰富,晚上基本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灯红酒绿,在一些宗教影响教强烈的地区,夜晚尤其寂寞。
其实,真正的肉池酒林和性混乱的,是在日本或在现在的中国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日本经济高度发达,社会也彻底世俗化,所以,在日本,感官的刺激已经是大多数人的生活乐趣,美酒美食美女美男基本是社会的普遍价值,对这些的追求也被认为是天经地义而被理解和宽容。日本的福田首相在竞选时曾被人指责包养了一个情妇,福田首相回答此问题时说;“你说错了,包养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个”。然后,福田向众人讲述了他与两个情妇的相遇及真情,让人觉得福田又敢爱又负责任又坦率,完全是一个男子汉形象,结果,福田反而人气大增,竞选首相成功。这是一个比较能够说明日本社会的一个实例。性的紊乱在日本是一个普遍的现象,风行于台湾并影响到现在中国大陆的所谓“援助交际”也起源于日本,也就是大学生考出卖肉体来获得社会上某人的经费支持的现象,日本把它由不公开的被人耻笑的社会现象转变为公开的众人理解的普遍的现象。还有中国人所熟悉的“人体盛”之类的别出心裁的色情餐饮,也实是日本的独创。
中国现在色情业的发展也令人瞩目,性观念的开放也可以与日本一比了。看看现在的网站,那个没有所谓“性福”平台呢,而这些网站任何人包括儿童都可以登陆。滥交在很多年轻人中间流行,觉得这才是一种时髦,是对西方生活的追捧和实践。包养二奶现象好像已经不再局限于商海中的成功人士,每一个贪官后面都有那么一段二奶的故事。据说,在某地区,已经不再攀比谁的二奶漂亮了,而是攀比私生子怎么样,因为私生子的状况就把某人的财力影响力及二奶的水准就全比出来了。这几个力量缺一个,就不会有什么好的或公开的私生子。中国的状况大家很熟悉,不再赘述。
欧洲的色情也很发达,欧洲已经世俗化的缘故,这个在下面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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